这是毛泽东1956年8月24日会见中国音乐家协会的负责同志时的谈话。毛泽东指出,艺术的基本原理有其共同性,但表现形式要多样化,要有民族形式和民族风格。有共性,也有个性,这是自然法则,也是马克思主义的法则。作曲、唱歌、舞蹈都应该是这样。中国的语言、音乐、绘画,都有它自己的规律。音乐可以采取外国的合理原则,也可以用外国乐器,但是总要有民族特色,要有自己的特殊风格,独树一帜,向外国学习,要反对教条主义。在政治上我们是吃过亏的。什么都学习俄国,当成教条,结果是大失败。中国革命有中国的特点,因此革命的表现形式应该有所不同,政治上如此,艺术上也如此。毛泽东还指出,民族形式可掺杂一些外国东西,要把外国的好东西都学到。同时,也要把中国的好东西都学到。要重视中国的东西,把学的东西中国化,吸收其有用的成份,来整理中国的,创造中国自己的、有独特的民族风格的东西。毛泽东这篇讲话指出了引进国外音乐和文化的一些重要原则,对繁荣音乐艺术、发展民族文化的具有重要意义。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