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联邦总统(德语:Bundespräsident),是德意志联邦共和国的国家元首,对内和对外均代表德国。德国不设副总统。联邦总统的最主要职责是:签署并公布由联邦议院(Bundestag)和联邦参议院(Bundesrat)通过的由联邦总理(Bundeskanzler)和有关联邦政府部长副署的法律法令,但对其没有否决权;根据联邦议院的决定任免联邦总理,根据联邦总理的提名任免联邦政府各部部长;主持国家礼仪性活动等。联邦总统只是国家元首,但并不直接领导联邦政府,不享有实际的行政权。而联邦总理为政府首脑,决定国家大政方针。 德国总统的权力: 德国总统(Bundespräsident)是个名义上的国家首脑,实权在总理(Bundeskanzler)手上。 德国联邦总统作为国家元首行使以下职权: 1、对内对外代表德国(参加国家、社会和文化活动,访问各联邦州和城市,在外国进行国事访问,接待外国国家客人);----宣传德国的作用 2、在国际法意义上代表德国人民,以联邦的名义同外国缔结条约,但调整联邦政治关系或涉及联邦立法事项的条约应以联邦法律的形式,取得联邦立法机构的同意;----代表作用 3、签发国书和派遣德国驻外国使节,接受外国国书并接待外国驻德国使节。----代表作用 4、联邦总统还行使以下职权:----就是起到传声筒的作用 5、提出联邦总理的人选,交由联邦议院选举; 6、任命联邦议院选举产生的联邦总理; 7、任命联邦总理提名的联邦政府各部部长; 8、发生联邦总理不信任案时,根据联邦议院的请求罢免联邦总理,或根据联邦总理的提议解散联邦议院; 9、任免联邦法官、联邦公务员、军官和下级军官; 10、签署并颁布联邦议院通过的法律; 11、代表联邦行使赦免权。 德国实行议会共和制 议会共和制(英语:parliamentary republic),是共和制的一种,它的政府型态属于议会制,在这种政府中,行政机构的权力来源于立法机构(也就是议会)。议会共和制指议会掌握国家的最高权力,总理为首的内阁由议会选举产生并对议会负责,总统只是"虚位元首"。 议会共和制的代表国家,德国,意大利,奥地利,以色列,新加坡,印度。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