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总统与总理的职权区别 法国有总统,也有总理。总统权力很大,是国家的权力核心。总统除拥有任命高级文武官员,签署法令,军事权和外交权等一般权力外,还拥有任免总理和组织政府、解散国民议会、举行公民投票、宣布紧急状态等非常权力。总理领导政府的活动,虽向议会负责,但却听命于总统,起辅佐总统的作用,其政府成员亦由总理提请总统任免。国民议会和参议院虽拥有立法权、预算表决权和监督权,但却受到总统与政府的限制。由于上述职权的划分,故称法国的政体为半总统制或总统制内阁制。 根据宪法所赋予的权力中心的地位,法国总统拥有广泛的任命权。如,依照宪法规定:“共和国总统任命总理。总统根据总理提出的辞职要求解除总理职务。”“共和国总统根据总理的提议任免政府其他成员。”“共和国总统任命国家的文职和军职人员。” 在法国国家高级行政官员中,须由总统任命的人员包括:国家行政法院法官、荣誉勋位团主席、大使和特使、国家审计法院法官、省长、驻海外领地政府代表、将级军官和中央行政机构负责人。 总统对政府工作的影响主要体现为:“共和国总统主持部长会议。”部长会议每周一次(通常在星期三上午),主要职能是为总统提供咨询,对议会争论的国内外大事进行评论,并对政府的各项事先决定表示赞同。 根据宪法,总统对外代表国家,是国家主权的象征,并拥有一系列外交权力。在军事上,总统是武装部队的统帅,主持最高国防会议和国防委员会。此外,宪法还赋予总统法律颁布权并保证司法独立。议会通过的法律须递交总统,由总统在15天内颁布。总统担任最高司法会议主席,任命最高司法委员会成员。 总理可以组建内阁,但必须由总统任命。 其实,法国与美国一样,也是以总统为核心的体制。比到我国,总统相当于国家主席,总理跟我们一样。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