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秦桧——通敌卖国,遗臭万年 秦桧是中国历史上最著名的奸臣之一,他是南宋时期的一个传奇人物,以制造冤案,迫害忠良而得名,更是以“莫须有”的罪名处死岳飞而遭受后人的唾骂。1115年11月18日南宋投降派代表人物秦桧病死。秦桧(1090—1155)生于江宁,字会之,政和进士。靖康被俘到北方,成为金太宗弟挞懒亲信。返南宋后两任宰相,主张向金投降,是杀害民族英雄岳飞的主谋,为人民所痛恨。 秦桧(1090——1155),字会之,江宁(今江苏南京)人,出生于一个中小地主家庭。25岁中进士,从此步入仕途。 宋高宗建炎元年(1127年),金兵大举南下,秦桧被俘押到金国。他贪生怕死,投靠了金国,成了宋王朝的叛逆。回到宋朝后,他窃取了右宰相的高位,为实现他卖国的阴谋打下了基础。绍兴二年八月,秦桧被免了宰相职位。宋高宗一心想与金人议和,知道秦桧与金人的特殊关系,便于绍兴八年初重新任命秦桧为宰相。他一直里通外国,为了完成金人的使命,不惜采取一切手段残害抗金的大臣和将领。 他以“莫须有”的罪名杀害了岳飞等人,酿成了千古冤案。不仅如此,他还制造党祸,打压政敌,在他当宰相的18年里,不知道有多少人遭到他的打击和陷害,使南宋王朝变得十分黑暗腐败。南宋军民对他无不切齿痛恨,人人欲杀之而后快。秦桧做贼心虚,惶惶不可终日,终于一病不起,于1155年10月一命呜呼,结束了罪恶累累的一生。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