杖刑 杖刑是隋唐以来五刑之一。宋明清三代规定妇人犯了通奸之罪,必须“去衣受杖”,除造成皮肉之苦外,并达到凌辱之效。 赐死 古代对身份特殊的罪人采用赐毒酒、赐剑、赐绫、赐绳等物,由其自毙。妇人多赐绫缎,历代沿用。 宫刑 针对女人的宫刑叫“幽闭”,开始于秦汉。即使用木槌击妇人腹部,人为地造成子宫脱垂,是对犯淫罪者实施的一种酷刑。 (责任编辑:admin) |
杖刑 杖刑是隋唐以来五刑之一。宋明清三代规定妇人犯了通奸之罪,必须“去衣受杖”,除造成皮肉之苦外,并达到凌辱之效。 赐死 古代对身份特殊的罪人采用赐毒酒、赐剑、赐绫、赐绳等物,由其自毙。妇人多赐绫缎,历代沿用。 宫刑 针对女人的宫刑叫“幽闭”,开始于秦汉。即使用木槌击妇人腹部,人为地造成子宫脱垂,是对犯淫罪者实施的一种酷刑。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