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进行赋税改革,降低农民负担。一方面刘瑾降低地方赋税,特别是受灾害严重的赋税被极大的降低。史料记:”三月,甲辰,振浙江饥又停止本年应解杂款银六万两以宽民力。“同时还建立官员不定期考察制度,改革整顿盐法。《明通鉴武宗》:”秋,七月,戊戌,刘复矫旨造御史乔岱等往核两浙盐课,追论历次巡盐御史及运司官赔偿商课,自数千两至数百两,按历年深浅及大课多寡以定陪纳之数,皆令输京师内承运库。“ 四、科举制度的微调。除了涉及政事,民事等方面,刘瑾还稍微调整了选拔官员的科举制度。他将各省的录取名额,依据当地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如增加了西部地区陕西、河南、山西等地录取人数,降低了江西录取人数。 刘瑾被下罪处死的罪名极多,诸如党同伐异、排除异己、专权擅政、贪污受贿、以权谋私等等。但是让他最终被判凌迟三千多刀的原因,还是因为他危害了皇帝的权利。 在刘瑾被下狱问罪之前,诸多大臣费尽苦心,坚持不懈的向明武宗劝谏,明武宗都置之不理,认为刘瑾不是这样的人,这些都是他们诬陷的。直到后来,同为太监的张永向武宗告发刘瑾,明武宗才相信刘瑾做了许多错事。也许这个时候的明武宗还想着给刘瑾留条性命,直到后来查抄刘瑾家的时候,不仅查出金银无数,而且还查出了伪玺、玉带等违禁物,明武宗这才暴怒,才有了刘瑾被凌迟的结果。 所以说刘瑾一生所犯罪名无数,但是真正致死的罪名,就是”企图谋反“。不管刘瑾与明武宗有多久的情谊,一旦涉及到武宗皇权的至高性,危及其根本利益,武宗绝对不会念及往常情谊,放其一命的。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