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徭薄赋 朱佑樘体恤民生,善待百姓,他常常减免地方的赋税。地方官奏报因灾情免赋的要求,他都无一例外地下旨同意。免税粮之外,他还给贫民麦种、牛种。他还禁止宗室、勋戚奏请田土及受人投献,禁止势力人家侵夺民利。有一次,朱佑樘特地派遣手下人送羊送酒到黄河工地上,犒劳治理黄河的刘大夏及河工人员。 兴修水利。 明孝宗在内政治道上最主要的措施是大力兴修水利,发展农业,繁荣经济。弘治二年(1489年)五月,开封黄河决口,孝宗命户部左侍郎白昂领5万人修治[20]。弘治五年(1492年),苏松河道淤塞,泛滥成灾。孝宗命工部侍郎徐贯主持治理,历时近三年方告完成。从此,苏松消除了水患,再度成为鱼米之乡。 力求节俭 孝宗力求节俭,诏减皇宫的开支与供奉,不大兴土木,主张节约费用,缓解人民负担。他屡次下诏,禁止宗室、勋戚侵占民田,鱼肉百姓;还多次下诏减免一些地方的夏税、秋税。这些都十分有利于缓和社会矛盾和社会危机。正统、成化年间,农民起义不断,有几次声势还相当大,而弘治一朝却几乎没有大规模的农民起义。 孝宗“恭俭有制,勤政爱民”,其中可能有溢美之词,不过,与前后几朝相比,弘治时期的朝政的确算是清明的。 经济成就 明代历朝国家赋税收入,洪武、永乐、宣德三朝为高峰。正统年间,由于将江南重赋官田改依民田起科,赋税收入锐减至二千六百余万石。从此以后,景泰、天顺、成化始终徘徊于二千五百万至二千六百万石之间,而弘治朝却增至二千七百万石,成为明中叶赋入高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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