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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人认为烟草可还魂:崇祯帝颁布禁烟令(2)

http://www.newdu.com 2017-09-04 趣历史 佚名 参加讨论
 
    名医吴澄在《不居集·烟论》中甚至认为,“无病之人频频熏灼,津涸液枯,暗损天年”,对吸烟者提出了警告:“虚损之人,最宜戒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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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吴仪洛在《本草从新》里干脆将烟草列入“毒草类”。其卷四中的“烟”条称“火气熏灼,耗血损年,卫生者宜远之”。并附注,烟草“最烁肺阴,今人患喉风咽痛、嗽血失音之症甚多,未必不由嗜烟所致”。吸烟有害不言而喻,故古代有识之士一直呼吁远离烟草。
    清康熙三十年进士张翔凤在《种烟行》诗中称:“吁嗟老农勿健羡,此物鸠毒奇莫居。”
    明清禁烟力度空前,崇祯两次颁布“禁烟令”
    古之禁烟,最有力的举措当属朝延干预。明末崇祯皇帝朱由检曾两次颁布“禁烟令”。第一道颁发于崇祯十二年(公元1639年),这是中国历史上由朝廷发出的第一道“禁烟令”。崇祯皇帝第二次禁烟则是为了防止“亡国”。古人多迷信,贵为皇帝的朱由检更不例外,崇祯皇帝乃“燕王”朱棣之后,京都又是“燕京”。“烟”与“燕”音相近,“吃烟”就是“吃燕”,有吃掉燕王之后、破燕京之嫌,出于避讳,朱由检下了禁烟令。
    到了清代,入关后的前几位皇帝都曾努力恪守祖训,严格禁烟。《大清律例》中关于“控烟”做了明确规定:“凡紫禁城内及凡仓库、坛庙等处,文武官员吃(吸)烟者革职,旗下人枷号两个月,鞭一百。民人责四十板,流三千里。该管官员见而不行捕首被旁人捕首者,该管官员俱罚俸半年。又紫禁城内大臣侍卫员吃烟者,派出看门护军查拿被获,除照例议罚外,照其官职加取一个月俸银给予拿获之护军。跟随人被获,除照例责打外,亦向伊等之主取一月俸银给予。如护军校不行拿获,革去护军校,不准折赎,鞭一百,枷号两个月。护军不行拿获,鞭一百,枷五个月。闲散执事之人照例鞭一百。”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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