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代雍州鄂县,有个姓李的女居士,平时持斋奉佛,很有信德。在她家中供奉的木雕地藏菩萨像,高一尺六寸,甚为灵异。她家有个五十多岁的婢女,怀着邪见,不信正法。 一天,趁她外出,这婢女把菩萨像拿出门外丢到荒野中去。李居士回家,不见菩萨像,哭着到处寻找,忽然看见野外草地上在放光。她循着光芒出现的地方去一看,原来就是失去的菩萨雕像在放光,于是高高兴兴地迎请回家,但并不知是婢女干的事。 第二天,这婢女忽然昏迷,不省人事,当她苏醒过来的时候,她哭着忏悔,诉说自己到幽冥地府的经过:“我死去时,看见两个骑马的官员,念着官府的命令,说我毁辱圣像,已经犯下大罪。他们把我绑去见阎王,受到阎王的严历训斥,并说应发到大地狱中受苦。这时有一位和尚来到堂上,阎王见了,立即下座,恭敬迎接。他问和尚有什么事。和尚说:“这人是我施主家的婢女,她虽讨厌我的像,但我怜悯她的无知,并不想舍弃她,赐还她的寿命。”阎王说:“就照师父的吩咐办吧!”我听后,心里非常愧悔,不觉脱口高呼:“南无地藏大菩萨!”这时,看见堂上的其他罪人,随着声音所到,枷锁自行脱落。和尚就拉着我的手走出堂外,我也便苏醒过来了。 女主人听了婢女亲口的诉说以后,更加恭敬这尊圣像,全县的人,因此都发起信仰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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