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73EJT10:481與簡73EJT10:507可綴合。 原整理者釋文爲: □□宣爲□ 73EJT10:481 …… 73EJT10:507 二簡綴合前後紅外圖版(放大後)如下:
綴合理由: ①二簡形制相同,紋路密集且一致。 ②二簡文字右半均殘,字間距一致; ③二簡茬口吻合; ④二簡綴合後字形筆畫可流暢。 按,簡73EJT10:507原釋文整理者僅作“……”處理,此簡可依殘存筆畫作“□□□□”。又由綴合後的二簡可知,簡73EJT10:507的首字當是簡73EJT10:481末字之殘筆。因此二簡綴合後釋文爲“□□宣爲□□□□”。 綴合後釋文爲: □□宣爲□□□□ 73EJT10:481+507 附圖
(編者按:本文收稿時間爲2017年7月18日17:08。)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