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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晴佳:西方史学如何完成其近代转型?————四个方面的考察


    
    
    摘要:
    自文艺复兴之后,历史写作在西方经历一个显著的转变,其影响逐渐扩展到世界各地,渐渐成为当今世界范围历史写作的一个普遍的范式。西方史学的这一转型,是在特定的时空背景下,多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其中有些因素在其他文明中也曾出现。大致而言,促成西方史学完成其近代转型的因素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第一,文艺复兴催生的博古学研究,让史家不但重视实物史料,更助长了研究的风气;第二,17世纪以来研究方法的改进,特别对历史文献学的重视,滋生了对传统史学的不满和批判;第三,科学技术的长足进展,让不少哲人希求总结历史演进的规律,由此诞生了历史哲学;第四,上述史学方法和历史观念的变更,特别是脚注方法的运用,让历史写作不但能叙述史实,而且展现研究成果和历史解释,自吉本开始,逐步演变为现代史学的基本写作模式。
    关键词:史学的近代化 博古学 史学方法 历史哲学 伏尔泰 历史注释 吉本
    毋庸讳言,当代世界的史学著述,已经呈现一种划一的趋势,无论是在原来便有丰厚史学传统的中国,还是被人原来视为“没有历史的民族”非洲和拉美等地区,历史研究和写作的模式,基本都参照欧洲近代史学的模式(进步观念、章节体裁和注释引证等)。但有趣的是,在欧洲近代以前,抑或文艺复兴之前,欧洲历史的写作与其他地区(譬如中国),在观念、方法和形式上,均有一些可比之处。欧洲史学的近代化又是如何形成的呢?关于这一课题,在中文学界已经有不少论述,但似乎仍有加以全面整理和概括的必要。笔者不揣浅陋,将在下面从四个方面提出自己的看法,供读者方家指正。此文的写作意图,不是为了称颂欧洲文化之高人一头。相反,笔者认同印裔学者迪皮希·查克拉巴蒂(Dipesh Chakrabarty)的看法,我们有必要将欧洲的文化模式“区域化”①,而如何区域化便需要针对欧洲文化和史学在近代的转型,从事较为详细的个案研究。这是本文写作的一个主要目的。
    一、博古学与历史学
    长期任教于牛津大学的现代意大利学者阿诺尔多·莫米利亚诺(Arnaldo Momigliano)曾经这样写道:“我一生都对一种人特别好奇:他们与我的职业相近;我可以清楚地知道他们的志趣,也能分享他们的热诚,可他们的最终目标,又让我感到神秘莫测。这一种人对历史的事实充满兴趣,但对历史学却兴味索然。”莫米利亚诺所描述的,正是近代欧洲早期的博古学者(antiquaries)。他指出,到了18世纪之后,这类博古学者已经几乎不见踪影了。而他们消失的原因,是因为学科分化的结果;他们在近代或许成了收藏家或者人类学家。莫米利亚诺由此而感叹:博古学本身成了一个历史问题,而之所以会这样,是因为历史的变化。但吊诡的是,探讨这种历史的变动,又会让博古学家深感无趣。②
    博古研究,并非史无前例;古罗马的“博学之士”瓦罗(Marcus Terentius Varro,公元前116-27),就以研究古物、古书而著名。甚至“博古”(antiquarius/antiquitates)之名,也来自瓦罗。像人文主义一样,博古运动其实是欧洲人重拾、重建古典文化的一个产物。如果说人文主义以探究古典文献为主业,那么博古学则还收集、研究各种古董、古物。但人文主义者和博古学家,往往又重合于一人,譬如比昂多(Flavio Biondo,1392-1463)就是一位,而与比昂多同时的伯吉奥·布拉乔利尼(Poggio Brocciolini,1380-1459)亦是如此。布拉乔利尼的例子,最能看出人文主义与博古运动的内在联系。布拉乔利尼热衷收集古书,也即前世留下的各种手抄的稿本。为此目的,他几乎走访了欧洲各地的修道院图书馆,然后对各种手稿本进行核对、整理和校订。通过他的努力,许多古典著作得以重见天日。但同时布拉乔利尼又对名胜古迹充满兴趣,所以他的多次出游,并不只是为了收集文献,也为了欣赏和研究古代的建筑,然后与书本知识加以对照。他曾经在罗马城的旧址徘徊,发出类似“逝者如斯夫”的感叹。(后面将要讲到,18世纪的伟大史家爱德华·吉本在走访罗马古迹的时候,也想到了布拉乔利尼,并表达了相似的思古之情。)③布拉乔利尼试图用考古的手段,补充和纠正书本知识,这种寻找“二重证据”的手段,体现了博古研究的特色。
    博古研究的目的是收集各种古物,因此其研究手段是多学科的。如用现代的学科区分法,博古研究综合了考古学、民族学、古文献学、比较语言学、人类学等多种学科的方法。采用这一多学科的研究手段,是因为研究对象的需要。古代的文物,种类繁多。除了古代殿堂、纪念碑、功勋墙等的遗迹之外,还有钱币、羊皮文书、盔甲、铭文、石刻等等。在上述这些古物之外,还有各类古本,即文献史料,也是博古学家研究的对象。对于博古学家而言,他们对古代的兴趣,没有任何止境;但凡一切与古代有关的事物,都可以成为他们关注的对象。譬如为了知道古代的风俗,他们除了参考古书记载,还会收集、整理歌谣等民间材料。而为了了解古人的经济生活,他们还补充天文学的知识,研究气候的变化。研究古代城市的规模和建设,则要学地理学和测绘学等。在文献研究方面,由于拉丁文本身经历了种种变化,而且还有希腊文的古典文本,所以又必须掌握多种语言及语源学。
    博古运动兴盛的原因,像其研究手段一样多元和多样。文艺复兴的起始,固然以恢复古典文化为宗旨,但其发展的结果,则让欧洲人看到了一个截然不同的世界,因而使他们不再把中世纪以来形成的制度和观念,视为理所当然和神圣不可侵犯。由此,欧洲进入了一个前所未有的思想解放的时代,为一种被当时人称为“皮浪主义”(Pyrrhonism),也即极端怀疑主义的风气所笼罩。其实“皮浪主义”这一称呼,也是人文主义和博古运动的产物。皮浪(Pyrrho,约公元前360-270)本人是一个古希腊学者,据说曾去印度游历,然后就指出一切都不可信、一切均可怀疑。有关皮浪的生平和学说,主要是通过罗马学者塞科斯特斯·安普利克斯(Sextus Empricus,约公元160-210)写的一本名叫《皮浪主义概说》(Pyrrhōneioi hypotypōseis)的著作。换言之,在中世纪时代,这两个人物显然都不为人所知;只是通过人文主义对古典文化的发掘,他们的论述才重见天日。当然,皮浪是否真的存在、是否真有其说、安普利克斯对他的描述是否真确,都是可以怀疑、然后研究的问题。
    所以,皮浪主义的流行,让欧洲人冲破了传统的思想枷锁,从而敢于思考、敢于质疑、敢于探索。简言之,皮浪主义就是疑古主义;皮浪主义者就是疑古派。正是这种疑古的风气,让欧洲学者努力运用多种手段,探究任何事物的真相。以历史写作而言,中世纪流行的世界、普世的编年史,便逐渐为以民族为主题的史著所取代。其中原因,不难理解。中世纪编年史的编写,编者大多为足不出户的僧侣,其采用的史料,除了圣经、福音书等教义以外,大都是一些传闻和二手著作。而且,因为他们处理的题材是普世的历史,以求揭橥上帝的神意,所以采用二手的材料,也就无可避免。但宗教改革以后,许多教会认可的宗教经典都受到了怀疑,其权威性受到了挑战,那么这类展现神意史观的著作被逐渐取代,也就自然可以理解了。
    但即使被有所取代,普世史、世界史的著述仍有市场。这里有至少两个原因。第一是虽然天主教会受到重创,但仍然存在并在伺机反扑,而新教徒虽然挑战并脱离了天主教会,可他们的宗教信仰依旧,仍然坚信上帝的存在和上帝创世的理念,所以如何在人类历史中寻求和证明上帝的神谕,仍具吸引力。在17世纪之后,各类史家不断编纂、重写世界史,就是例子。第二则与历史学的功用有关,即人们如何看待历史著述的社会作用,也即历史著述到底是为了鉴往知来还是为了保存记忆。如前所述,人文主义者对古典文化的探究,已经让他们发现,从古希腊开始,历史学便出现了两大类型:希罗多德(Herodotus,公元前484-425)式的作品和修昔底德(Thucydides,公元前460-400)式的史著。前者的出发点是保存人们对过去的记忆,因此力图包罗万象,而后者则认为前事不忘、后事之师,因此特别注重主导某段历史的事件而加以记录和描述。在前现代的社会,领袖人物的作为常常被视为历史变动的主导力量,因此修昔底德式的政治军事史,不仅在古代而且在文艺复兴之后,仍然大行其道。为了能从历史中汲取教训、嘉惠后人,史家又必须运用各种修辞的手段;史学长期从属于修辞学,也源自于此。
    由于力求无所不包,因此希罗多德式的博学,在古代成了知识的象征。在古代希腊,哲学家抑或智者(sophists),都会利用这类研究,来获取对宇宙和世界的认知,从而提炼出某种学说。而与此相对照,专注研究政治、军事活动,以求历史教训的著作,则主题集中,因此内容也比较狭窄。但不管是希罗多德式的还是修昔底德式的历史著述,都有一个共同特点,那就是运用事实来铺陈并解释历史的发展和变动。由此缘故,历史叙述基本按照时间的顺序展开,而在中世纪,受到基督教史观的影响,史家更加重视纪年,希求从时间的流动中描述历史的演变。而无论是叙述体和编年体,史家记录事实,基本都是为了说明、解释一些现象。由此,莫米利亚诺认为,至少在15、16世纪的欧洲,历史著述与博古研究十分不同。首先,博古学家虽然喜欢过去,但不注重时间的流变;他们只想对某件古物,做系统的探究。其次,博古学家注意的是事实,而不是事实对于历史叙述的价值和意义。因此他们如果研究某个事实,会全面、系统地搜集所有有关这件事实的资料,上至天文下至地理,都会研究,而不管这件事实的历史意义,即是否能帮助叙述和解释历史的变动及其原因。④
    所以历史学与博古学之间,在当时存在某种张力。法国学者让·博丹(Jean Bodin,1530-1596)将史学分成三类:人类史、自然史和神圣史,便是一种反映。大致而言,如果历史著述专注以古鉴今,那么便会以人类的活动为主,那就是人类史,而博古学的研究,天文地理均是对象,因此可以属于自然史。更加有所不同的是,当时的史家注重其著作的可读性,因此对于事实的真伪,没有特别在乎。他们往往根据残缺不全的古代文献,模仿古人的文笔来叙述历史故事,因此常以讹传讹。而博古学家则对事实做详尽、系统的考订,因此特别注重真伪。由此出发,他们往往质疑古代作品的真假,再用实物史料来对此加以验证。那些实物史料除了钱币、铭刻以外,更重要的是各类公文。古代和中世纪的许多公文和宪章,都书写在羊皮上,因此也是实物史料,而且历史价值非凡。
    历史学与博古学之间的张力,也表现在个人身上。当时有不少学者,既从事博古的研究,又撰写历史类的作品,如英国的威廉·坎姆登(William Camden,1551-1623)等。可是他们视这两种工作为不同的种类,并无意将它们加以整合,即用“二重证据法”来考订史实,将历史写作置于详实、可靠的事实基础之上。以坎姆登而言,他的《大不列颠风土志》(Britannia),是一部博古研究的杰作,而他写就的《伊丽莎白一世编年史》(Annales Rerum Gestarum Angliae et Hiberniae Regnate Elizabetha),其手法则大致延续了中世纪的传统,并没有在注释和考订史料上,展示他博古研究的深厚功力。显然他认为历史写作与研究,并不一样。比坎姆登小十岁的弗朗西斯·培根(Francis Bacon,1561-1626),是17世纪英国政界和学界的双栖人物,后来以总结科学方法而名闻遐迩。而培根本人,也可以说是一位博古学家,其兴趣多样,建树众多。像博丹一样,培根重视历史研究,指出如果知识是一座金字塔,那么历史学就是这一座塔的基础。他也同意历史有自然史和人类史之分,而后者又由“回忆”(历史文献)、“古物”(遗迹、古物等)和“历史”(编年史、传记、逸史等)所组成。
    
    
    
    
    
    培根对历史类作品做如此详细的分别,是希望它们之间能相互补充,但有趣的是,他本人写作的历史作品——《亨利七世在位时期的英国史》(History of the Reign of King Henry VII),则基本遵循了“君主之鉴”的著述传统,追求生动和富有感染力的优美叙述,而不注重运用可靠的史料和详实的考证。换句话说,培根虽然有心,但却没有将他的想法付诸实践。由此而论,在16、17世纪,历史研究和历史著述、抑或博古学与历史学,尚是两种学问。博古学家与历史学家的差别,与学者与文人的差别相近。
    二、传统史学的终结
    虽然取向不同,但博古运动的开展和皮浪主义的盛行,让人们突破传统的权威,注意追求知识的真伪,也让史家看到事实对于历史写作的重要性。到了18世纪,博古学与历史学因此开始出现合流的趋向。这一合流,以历史学家吸收博古研究的成果,力求将自己的叙述建立在可靠的事实基础上为特征。而这一做法的结果,就是使历史学逐渐脱离修辞学的范畴、走出“君主之鉴”的传统。换言之,传统史学——或“历史之艺”(ars historica),于是也就渐渐地走向了终结。
    但这是一个逐渐、曲折而又复杂的过程。文艺复兴时期的人文主义者,一心想恢复古典文化,但在古典文化中,史学并没有占据太高的地位。比如亚里士多德就断言,史学与诗歌相比,后者更为高级、更有创意。“诗是一种比历史更富哲学性、更严肃的艺术,因为诗倾向于表现带普遍性的事,而历史却倾向于记载具体的事件。”⑤这是亚里士多德的结论,可能也反映他作为一个哲学家的偏见。因为比如修昔底德式的历史著作,就希望能总结历史教训,并不只是堆砌史实。亚里士多德的态度,也让人看出古典作家重视知识的实用性,因此在近代以前,历史写作注重修辞和文采,也就让人可以理解了。但人文主义者和博古学家的研究,则让人看到在“达”和“雅”之外,还有“信”的重要性。无怪洛伦佐·瓦拉(Lorenzo Valia,1407-1457)这位学问精深的学者,便对亚里士多德看低历史的做法,提出异议。瓦拉说道:“与诗歌相比,历史更有活力,因为它更真实。”他还指出,历史所揭示的,不是抽象的真理,而是具体的真理。⑥
    瓦拉的观点,其实已经暗示史学有其不同的方法,而探索并说明历史的独特方法,正是当时学者改造传统史学的一个必经之路。博丹的《理解历史的方法》(Methodus ad facilem historiarum cognitionem)在1566年的出现,并不偶然。在博丹之后,法兰西人朗瑟罗·拉·波佩利尼艾尔(Lancelot Voisin de la Popelinière,1541-1608)写作了也许是欧洲最早的一本史学史的著作。他用进化的观点来叙述史学的变化,认为诗歌或史诗的写作,代表了历史著述的初级阶段。具体而言,希腊史学经历了传说、史诗、散文和典雅文体(乃至矫揉造作)的演变。拉·波佩利尼艾尔也指出罗马史学的演化过程,与希腊史学类似。从他的描述来看,显然他注重的主要是历史表现形式,也即文体的变化。由此来看,拉·波佩利尼艾尔似乎还受历史属于修辞学的传统观念的影响。但与古典作家不同的是,他已经提出理想的史家,要用中立的态度,对史实做因果分析和判断,并展现历史的真相。⑦
    其实注重和探讨历史方法本身,已经表明那时的学者,不再视传统的史学写作模式为典范了。在博丹、拉·波佩利尼艾尔和培根等人从理论层面分析史学的性质和变迁及其与其他学问的关系的时候,马比昂(Jean Mabilion,1623-1707)则提供了一本具体探讨历史研究方法的论著,那就是他的《古文献学论》(De re diplomatica)。在讨论《古文献学论》的意义之前,我们要稍微介绍一下马比昂写作此书的背景。17世纪的欧洲学者开始注意历史著作的真伪,与文艺复兴想恢复古典文化自然有关,甚至是一个必然的结果,因为在长达千年的中世纪,出现了不少伪作和赝品——既有托古之作、也有以假当真或者真假混杂。如果只是为了欣赏古人的文笔,这些作品的真实性就不是太大的问题。但宗教改革之后,天主教和新教两派争论激烈,历史文献的真实性便成了论证的关键。所以博古学者之中,既有新教徒、又有天主教徒,而且后者还居多。个中缘由,不难理解——新教挑战了教会,使得天主教处于守势。为了反击,他们更需要运用慎密严格的方法,对各种文献做详尽的考证,以求捍卫教会的立场。
    马比昂就是一位天主教的学者,长期在修道院潜心向学,研究各种古文献。如上所述,近代欧洲以前的公文和宪章,大都写在羊皮上,以求保存久远。马比昂对这些羊皮文献,做了几十年的深入研究,积累了鉴别真伪的丰富经验。他写作《古文献学论》,与天主教反击新教的行动有关。宗教改革以后,促使了一些新的天主教团体的成立,耶稣会便是其中著名的一个。因为新教质疑那时教会背离了早期基督教的传统,耶稣会士便特别注重掌握有关教会历史的真确知识。在冉·博兰德(Jean Bolland,1596-1665)的领导下,耶稣会的学者着手编写多卷本的《圣徒传》(Acta Sanctorum)。毋庸置疑,他们的编纂,力求基于可靠的文献,以免再度受到新教学者的嘲讽和质疑。其中的一位学者丹尼尔·丕皮布罗奇(Daniel Papebroch,1628-1714)在参与编写的过程中,发现许多法兰西修道院、特别是最著名的圣德尼圣殿所藏的羊皮文献,伪作和假冒品可能不少,因此提出质疑,表示这些文献都不可信。面对这一指责,马比昂受托反击,写就了《古文献学论》,既说明他反驳丕皮布罗奇理由,而且还总结了鉴定古文献的各种方法和手段。
    马比昂的对手丕皮布罗奇指出法兰克王国的一些传世文献,存在假冒品和赝品,有其理由,因为在圣德尼教堂,存有法兰克王国早期的许多羊皮文件,有的被认为由国王戴格贝尔特一世(Dagobert I,603-639)亲笔所录,但中世纪史家比德(St.Bede,672/673-735)和格雷戈里(Gregory of Tours,538-594)等人的著作中却没有提及。鉴于在中世纪,托古之作不少,因此丕皮布罗奇指出,在戴格贝尔特一世以前的法国古文献,全部都是伪作,而且愈古愈假。但他的说法有点以偏概全,而且他本人没有亲自检查过那些文件。马比昂则相反;他的反驳基于他多年的实践经验。马比昂指出,在7世纪、甚至更早,法兰西人就有羊皮公文;戴格贝尔特一世确有亲笔公文,其后继者的类似文件和抄件亦不少。为了证明他自己论述的正确,马比昂在《古文献学论》中,交代了他自己辨别文献真伪的经验,其中包括如何结合“外证”(羊皮、字体、笔法等)和“内证”(文体、语法、称谓和内容),来取得可靠的结论。⑧
    在看到马比昂的反驳以后,据说丕皮布罗奇承认他的结论有误。但胜负本身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这一争论表明,在瓦拉之后,历史文献学已经渐渐成为一门显学。马比昂本人的成就,得到了法国上层和法王路易十四的青睐,而丕皮布罗奇在那时也享有盛名,被视为近代历史考证学派的先驱。纪尧姆·比戴因此这样形容历史文献学在当时的地位变化:“以前只是为了锦上添花,现在则成了复古和重建的唯一手段。”而后人的评论更为精炼,经过17世纪,“历史文献学从婢女变成了女王”。更有人指出,与“历史之艺”相比,那时出现了“批判之艺”(ars critica),即系统考证历史文献的专门学问。⑨瑞士学者冉·拉·科勒尔克(Jean Le Clerc,1657-1736)曾写就《批评之艺》(Ars Critica)一书,因此被通常认为是这一学问的代表人物。科勒尔克本人的治学,以考订、诠释基督教经典著称。“批判之艺”的方法,也就是用考订文本、比较史实出发,补充、检验和鉴定古书内容的真伪(有些古书整个就是假托之作而有的古书则掺有后人添加的部分)。
    重要的是,“批判之艺”在17世纪的出现和逐步兴盛,开始对传统的“历史之艺”造成了冲击。换言之,由于博古学、历史文献学的发展,使人感到应该采取研究的方法,将历史的写作建筑在详实可靠的史料的基础之上。因此博古学和历史学这两种原本不同的学问,开始走向汇合。这一现象的产生,既有外在的、也有内在的原因。⑩内在的原因与传统史学的内容有关。经过人文主义者的努力,古典史学获得重生,人们也相信能古为今用。但随着时间的推移,人们开始发现,其实古今不同;古典史学提供的经验教训,并不适合已经变化了的时代。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17世纪欧洲已经见证了科学革命的成功。这一成功对文艺复兴初期人们一味崇古的思维,产生了剧烈冲击。当然,当时还有不少人坚信今不如昔,但也有一些人开始相信今胜于昔的可能。于是,在当时的法国和英国学界,出现了一场“古今之争”。(11)无论胜负,这一争论的出现,表明历史观已经开始改变。
    博古学与历史学在那时汇合的外在原因,就是批判、考订史料手段的完善和对历史真相兴趣的极大增强。毋庸赘言,这两者相辅相成:正是因为有了确证史实的手段,人们才增强了对历史真相的兴趣,而这一兴趣的增加,又有助于进一步探究和完善考订史料真伪的方法。法兰索瓦·保都因(Bauduin,1520-1573)力求将法律学与历史学相结合,便是一例。保都因亦是法国学者,比博丹和拉·波佩利尼艾尔更早。他是法学家出身,对罗马法研究精深,又试图将之运用于当时。但是保都因很快就发现,古代遗传下来的法律文献中,既有法律的内容,又有历史的内容;后者用来说明前者。因此要想古为今用,吸收古人的智慧,必须将这两者分清。同时他也指出,要想真正了解古代的法律,必须有丰富的历史知识。在保都因眼里,史学与法学有不少相似之处。第一就是两者都重视起源,即前例或先例;引用先例或前例来说明或论证一个事件或案件,在史学与法学的实践中,都十分常见并且必要。其次,法学和史学都强调证据,而证据又有目睹和转述之分;在目睹和转述之间,又以前者为重。但如果要落实证据,“批评之艺”也即历史文献学的研究,就必不可少。复次,保都因又指出研究历史和法律,都依照时间顺序而逐渐发展—前者从传闻、传说到历史叙事,后者则从习惯法到制定法。最后,保都因强调,历史学就其性质和范围而言,应该是普世的,须概括世界所有的地区。保都因有此想法,体现了他的基督教信仰,但也与美洲新大陆的发现密切相关。一言以蔽之,到了17世纪,保都因、博丹和拉·波佩利尼艾尔都已经认识到,历史学必须增强其研究性,不能只追求措辞华丽、故事动人,以求以古鉴今,而是要寻求真实的历史知识。而“批判之艺”的倡导者科勒尔克的表述最为直率。他认为史家必须具有批判的思维,对史料加以鉴定,确定其可靠性,然后用清晰、浅白的文字表述出来,不附加自己的修饰。历史著述要摒弃华而不实和虚浮雕琢的修辞笔法。(12)
    在17世纪末年,“批判之艺”开始走向盛期,其中的一个标志就是《历史和批判词典》(Dictionnaire Historique et Critique)的出版,其著者是法国学者皮埃尔·贝耶尔(Pierre Bayle,1647-1706)。这本词典的名字,也许是传统的“历史之艺”与新兴的“批判之艺”结合的最佳证明,因为贝耶尔的意图,就是要展示历史文献学的研究成果,不愿盲目地接受前世传下的知识。因此这本词典的出版,成为质疑、检讨和整理17世纪以前的所有知识的一个尝试,是皮浪主义的一个典型实践。贝耶尔的词典,以人物传记为主,并参有一些有关宗教教义和哲学观念的条目。贝耶尔能以一人之力,写作这些条目,反映出他的博学,但更新颖的是,他写的条目,均附有详细的注释,力求将之建立在已有的学术研究的基础之上。这本词典的出版让人看到,历史著述不再是修辞学的附属,而成了一门独立的学问抑或科学。传统史学由此也就走向了终结。
    三、历史哲学的兴起
    
    
    
    
    
    
     如果说贝耶尔的《历史和批判词典》,是皮浪主义的一个实践,那么笛卡尔(1596-1650)的名言“我思故我在”,更是17世纪欧洲人对于传统和过去采取极端怀疑主义态度的写照。事实上,贝耶尔编撰《历史和批判词典》,受到了笛卡尔思想的启发。笛卡尔的名言,其原意是“我在思想,所以有我”(Cogito ergo sum)。他认为要怀疑一切,而我在怀疑(即我在思考)这一点则无可怀疑,所以也就确定了我的存在。那为什么17世纪的欧洲人,产生了如此全面的怀疑态度呢?这里的原因,就其大者,还是基督教一统天下被打破以后,整个知识体系需要加以重新改造和全面改革的结果。这种怀疑主义的态度,针对的是中世纪流行的经院哲学,而经院哲学的知识系统,以先验主义、信仰主义和形而上学为特征。简而言之,便是从信仰出发,接受并奉行一些无可辩驳也无从验证的信条来说明、解释世界、宇宙及其生活其中的一切人类活动。但是文艺复兴的人文主义研究、美洲新大陆的发现,都让人看到了中世纪欧洲以前和以外的世界,而宗教改革更摧毁了教皇的权威,让人冲破传统的思想禁区,对原来视为理所当然的事物,都加以重新思考一遍。所以笛卡尔这样说道:“……有很多先入的偏见阻碍我们认识真理,因此我们要摆脱这些偏见的束缚,就必须在一生中对一切稍有可疑之处的事情统统加以怀疑”。(13)
    那么,怎样怀疑、又如何思考呢?笛卡尔等人指出,就是运用上帝赋予人的理性。如同前述,虽有宗教改革,但绝大多数欧洲人对上帝的崇信没有改变。而且正是从这一对上帝的崇信出发,让许多欧洲学者争辩理性是人类区别于动物的唯一标志,因此唯有运用理性,才能实现人的价值、获得人生的意义。当然,他们也承认有一些领域,属于神意的范围。但在这以外,还有广阔的天地,可以让人的理性和智慧自由发展。所以笛卡尔、培根和博丹等人,都注重探究方法论,也即人们如何运用理性来寻求、获取和整理知识。培根提出经验主义,要从搜集、整理和归纳事实出发获取知识。笛卡尔则更进一步,提倡理性主义,即在感性的基础上,再用理性来建构知识体系。笛卡尔强调认识论中的理性作用,似乎与培根相对,其实他们都重视经验,摈弃已有的书本知识。笛卡尔曾这样描述他自己的求学经历:
    就是因为这个缘故,一到年龄容许我离开师长的管教,我就完全抛开了书本的研究。我下定决心,除了那种可以在自己心里或者在世界这本大书里找到的学问以外,不再研究别的学问。于是趁年纪还轻的时候就去游历,访问各国的宫廷和军队,与气质不同、身份不同的人交往,搜集各种经验,在碰到的各种局面里考验自己,随时随地用心思考面前的事物,以便从中取得教益。(14)由此可见,笛卡尔之强调运用理性,并不等于排斥经验。他提出“我思故我在”,似乎是唯心主义的,但其实他所注重的思考,并不等于冥思玄想,而是以经验主义为基础的。然后他又指出,光靠经验不够,还必须运用天赋的理性和良知来真正获取真理。这种以探求真理为目的的学问,也就是现代意义上的科学研究。
    重要的是,无论强调经验还是重视理性,其目的都是一个,那就是质疑传统的知识体系,希望对此进行革新和改造。博丹将历史分成三种,为此开辟了道路——人也许无法解释自然史和神圣史,但人应该而且必须对人类史做出概括和解释。而培根提出“二重真理论”,认为在上帝揭橥的真理以外,还有其他的真理有待人自己去探求,因此与博丹的观点有异曲同工之妙。换言之,那时已经产生了一个共识,就是要运用人自己的智慧和理性,解释人类历史的走向、阶段和规律。历史哲学在那时出现,也就势所必然了。
    意大利维科(Giambattista Vico,1668-1744)所著的《新科学》(Scienza Nuova),被后人视为是历史哲学的一本开拓性著作。维科本人在世的时候,名不见经传,只是一名普通教授。但他的《新科学》获得如此声誉,并非偶然,因为维科在许多方面,启发了后人对于历史的哲学思考。首先维科指出,上帝的确创造了万物,但之后的人类世界,则基本是由人类自己创造出来的,因此人类自身必须对这个世界做出总结和解释。维科的这一观点,与博丹、培根相似,但又进了一步。的确,如果在解释人类历史的演进时,仍然相信上帝的意志无处不在,那么这就不是近代意义上的历史哲学研究。维科之后,几乎所有的历史哲学家都以此为前提建构自己的理论,可见维科的影响力。
    其次,维科《新科学》的原标题是“关于民族共同性的新科学原理”。这一标题含有两个方面,第一是在维科眼里,人类的历史由各个不同的民族组成;第二他又看出,这些民族的历史,又具有共同的特征,因此可以概括和总结。探讨人类社会的不同及其产生的原因,以后成为历史哲学的一个重要方面。不过维科本人的研究重点是在后者,因为他想发现和总结人类历史演化的原理或通则(维科在书中经常提到对他来说远在天边的中国人,便是他具有世界视角的一个例证)。为此目的,他采取了两个考察的角度,一是观念(抑或态度或思想),二是语言。维科指出,随着时间的推移,人们的观念,也即人们对于他们生活的自然环境和他们自己的认识,都产生了变化。比如起初人们对于自然现象,有一种惧怕的态度,由此而产生了宗教崇拜。以后他们又用诗歌的形式,表述他们对于自然的认识。再以后则开始形成了伦理概念和道德准则,然后再建立政府和国家,以君主政体为起始。同样,语言也逐渐变化,从诗歌咏唱逐步变化到象形文字和书写散文。这些变化抑或进步,让维科看到“起源于互不相识的各民族之间的一致的观念,必有一个共同的真理基础”。比如各个社会发展到一定的时期,会产生一些约定俗成的自然法。他想探究的是这些各个不同的自然法中的一致性。他因此写道:
    诸民族要达到这种确凿可凭性,就要承认部落自然法骨子里都有些一致性,其中尽管在细节上有些差异,而就部落自然法来说,在所有各民族中大体上却都是一致的。从此就产生出一种“心头词典”,来替发音不同的各种语言找到根源。凭这种“心头词典”就可构思出一种理想的永恒的历史,来判定一切民族的有时间性的历史。(15)这段话,其实是维科的“夫子自道”,而所谓的“心头词典”,亦可指他想阐述的历史哲学,即对历史上出现的各种现象的背后的共同性。换言之,各民族所讲的语言也许天差地别,但语言背后的思想,却经历了共同的历史发展阶段。
    维科的《新科学》就是要总结这些历史演化的阶段。他指出,人类历史经历了三个时代:神的时代、英雄时代和人的时代。用观念和语言的角度来考察,神的时代出现了神话、诗歌和自然法,而在英雄时代则由历史、散文和制定法取而代之。而人的时代则以哲学、科学和民主政体为特征。从神的时代经英雄时代到人的时代,维科认为人类社会呈现一种进步的历程。而这一进步还体现在,经过了人的时代之后,人类历史又会在一个更高的层次上,重新再走过这三个时代。维科的这些历史总结,以他对希腊、罗马历史的雄厚知识为基础。因此他的历史哲学带有古希腊流行的历史循环论的痕迹,并不奇怪。但毫无疑问的是,维科又对之加以扬弃。他的历史哲学,因此是进步史观的雏形。
    维科的《新科学》,虽然写于17世纪,但到18世纪才出版,其重要性也到后来才逐渐为人所清楚认知。18世纪的学者“发现”维科、看重维科,其原因就是维科所阐述的许多观念,正是他们自己所关注并努力想加以论述的。德意志学者赫尔德(Johann Gottfried Herder,1744-1803)便是其中一个例子。赫尔德的治学经历与维科相似,对古典文化和历史具有深厚的素养。他在《关于人类历史哲学的观念》(Ideen zur Philosophie der Geschichte der Menschheit)等著作中,阐发了他的历史哲学,与维科的理论有不少类似之处。但赫尔德本人,直到晚年才有幸接触到维科的《新科学》。维科与赫尔德的最大相似之处有三:一是他们都从文化、思想和语言的角度,考察并论证人类历史的演进;二是他们都认为,这一演进经过了三个阶段。(这一相似之处,让人想到文艺复兴时期彼得拉克的“古代、中世纪和近代”的历史演化的三阶段思想。)三是他们的历史哲学,都试图对所有已知的人类历史,加以总结和概括。与维科相比,赫尔德似乎更注重文化的发展,所以他的历史进步三阶段论,由诗歌时代、散文时代和哲学时代来代表。
    独立成书但又观点相似,这是比较维科与赫尔德两人历史哲学最有趣的所在。不过,他们毕竟生长在两个世纪(维科去世的那一年,赫尔德刚好出生),所以观察问题的侧重点有异。如前所述,维科注意到了各个民族特性的不同,但他最想发现的是他们之间的共同性,而赫尔德则对民族特性的不同,不但加以关注,而且做了分析和解释。赫尔德指出,如果历史会不断进步,那么这种进步,具有鲜明的民族性、时间性和个别性。换句话说,他并不认为,所有的民族,都会同时进步并获得类似的成就。这里的主要原因就是人们生活的环境各个不同,所以造成各个民族,然后随着环境的变化和时间的推移,民族又会迁徙,因此其民族的特性也会随着迁徙的过程及其对新环境的适应而产生进一步的变化。不过,赫尔德还是认为,无论千变万化,各个民族的历史,还是有共同的特点,就像生物一样,都会经历生长、繁荣和衰亡的过程。衰亡之后,又会重生,进入更高阶段的发展演化。
    在赫尔德所处的18世纪,有不少人对历史的进程和原因,提出了种类各异的解说,以致赫尔德在写他的第一本有关历史哲学的论著时,谨慎地起名为《又一种历史哲学》,可见历史哲学在当时的兴起,并不是几个人所为而已。的确,18世纪是启蒙运动的盛期,而启蒙运动正是欧洲思想家大解放的时代。经过了人文主义、宗教改革和皮浪主义,中世纪的传统文化,其权威性已经所剩无多,因而促成了人们对一系列事物的重新思考。有关历史的思考,便是其中重要的部分。赫尔德的老师、德国古典哲学大师康德(Immanuel Kant,1724-1804)著述繁多,对历史哲学亦有新见。在赫尔德发表他的著作以后,康德对其中一些著作写了评论,既赞赏赫尔德的观察,又对一些具体论点加以商榷,提出了自己不同的看法。不过就总体而言,康德与赫尔德一样,都认为人类会走向进步,实现他所谓的“永久和平”,即完成和实施一部国际法,让各民族都能遵守和奉行。而康德的自信,就在于他认为人能运用理性,在与自然界的互动中,逐步完善自己。(16)
    但赫尔德之研究历史哲学,不仅想与其老师交流,更有意与法国的启蒙学者交手。作为近代欧洲的一场思想解放运动,启蒙思想家以法国为主,但又在欧洲其他各地引起了反响,既获得支持,也受到批评。就历史哲学的发展而言,康德和赫尔德的论述,既反映了那个时代的总体倾向,又反映了德意志学术文化的特色;两者之间并不完全吻合。以前者而言,那时的历史哲学家,几乎无一例外,都倡导从文化、思想的角度来考察历史的进步,突破原来偏重政治、军事事件的传统。维科和赫尔德的理论是其中的显例,但并不是唯一的例子。另外,启蒙思想家的历史哲学,都在继承和发扬彼得拉克的历史发展三阶段论的基础上,强调和阐发历史不断进步的观念。
    但相信历史的进步,并不等于他们对进步的看法,持有一致的意见。法国启蒙思想家对于中世纪的传统文化,采取了激烈的否定态度,并以此来论证他们的历史进步观点。法国启蒙思想家的代表人物伏尔泰(Voltaire,原名-Marie Arouet,1694-1778),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伏尔泰本人的著述涉及面颇广,但历史写作无疑是其中一个主要的部分。他提倡文化史研究,著有《路易十四时代》(Le Siècle de Louis XIV)和《风俗论》(Essai sur leset l'esprit des nations)两书,身体力行,以求改造原来的史学传统。伏尔泰对文化史的重视,与维科和赫尔德的做法,颇有相似之处。更值得一提的是,伏尔泰创造了“历史哲学”这一名词,虽然他的本意,仅仅是想挑战中世纪史家堆砌史实、而对历史变动不做解释的做法。
    
    
    
    
    
    伏尔泰对于以往的史学传统,持有全面否定的态度。他既反对用神意来附会、解释历史事件的中世纪史学,又不满修昔底德式的政治、军事史,亦不主张轻易地接受、转述古人的著作而不加批判。伏尔泰的反传统立场,在其所著《历史的皮浪主义》(Pyrrhonisme de l'histoire)一书中可见端倪。他在其中指出,历史著述必须搜集并删选可靠的史实,不能人云亦云。换言之,伏尔泰深受博古学、历史文献学等学科的影响,希望历史著述成为一门研究的学问。
    伏尔泰的文化史研究,将在下节再论。这里想以他为例,讨论法国启蒙思想家的历史进步观念及其与其他地区学者观点的不同之处。对于伏尔泰来说,否定中世纪等于承认历史的进步,因为在中世纪,信仰湮没了理性、崇拜取代了探寻,因此是一个文化上的“黑暗时代”。由此他在多处讲到,近代的历史才有价值,古代的历史并无借鉴意义。他写道:“最重要的是让我们的年轻人培养起对近代史、而不是对古代史的爱好;古代史只能满足好奇心,而近代史则必不可少。他们应该想到,近代史的优势就是因为它离我们较近,所以比较确定”。而在另一处,伏尔泰则指出,所谓的近代史,就是指15世纪以来的历史,因为从那以后,出现了一些史无前例的现象,譬如各国之间权力平衡的思想及其实践,值得今人借鉴。(17)伏尔泰否定中世纪的做法,也影响了其他法国启蒙思想家如狄德罗(Denis Diderot,1713-1784)、达朗贝尔(Jean-Batiste le Rond d' Alembert,1717-1783)等人。在很大程度上,狄德罗、达朗贝尔等“百科全书派”(Encyclopédie),与贝耶尔写作《历史和批判词典》,殊途同归,但规模更为宏大。他们想用新的研究手段,重新建构一个近代的知识系统,彻底否定中世纪的文化和学术传统。
    与上述法国的学者相比,维科、赫尔德对于历史进步的看法,显然有明显的不同。他们对于这些法国学者抬高理性,认为理性是创造文化的唯一手段的立场,颇有保留。所以赫尔德强调历史的进步,不但带有民族的特色,而且有时间上的先后。推而广之,那就是在各个历史时代,均产生了具有独特价值的文化,不能完全漠视、一概抹杀。赫尔德的观点,与德意志地区对法国启蒙运动的反应有关。他是那里开展的“狂飙突进运动”(Sturm und Drang)的一个主将,而这一运动的目的,就是让人重新看到中世纪文化(特别是德意志传统文化)的价值。赫尔德等德意志学者承认理性的重要,但同时他们也指出,与理性相对的感性、感情和主观的因素,对人的活动同样重要,因此同样有其价值。他们的立场,与法国的启蒙运动相对,因此被归入“反启蒙运动”(CounterEnlightenment)的思潮,并为后来的浪漫主义和历史主义思潮的兴起做了铺垫。
    毋庸讳言,赫尔德不同意法国学者的意见,掺杂有民族情感的因素;作为一名德意志人,他希图为自己的传统文化辩护(显而易见,如果完全否认中世纪,也就会必然否认德意志文化的渊源,因为中世纪正是以日耳曼人入侵罗马帝国为起始的)。同样,意大利人维科在其《新科学》中,对于法兰西人博丹的论述,也多有批评。而伏尔泰写作文化史,特别赞赏路易十四时代,又无疑流露了他作为一个法兰西人的骄傲心态。颇有趣味的是,这些历史哲学家又都认为他们的理论,探索的是人类历史的通则,具有普世的意义,因而适用于各个民族。这一颇有讽刺意味的现象,在19世纪黑格尔等人的历史哲学中,不但有所持续,而且还更为加强。
    四、吉本与启蒙史学
    从民族的立场研究历史和对历史的进程进行哲学思考,这些都是18世纪出现的新气象,也证明欧洲史家已经渐渐走出了传统史学的藩篱。伏尔泰倡导文化史,固然想证明法兰西文明的光荣,但也表现了一种新的历史态度,那就是希望在历史现象的背后,发现和描述一个时代到另一个时代的整体历史变迁。因此,伏尔泰写作文化史,在表面上看似乎是回归希罗多德,但其实又带有新的意义。希罗多德的目的是罗列各种史实,而伏尔泰则希图解释历史。由此原因,伏尔泰治史就必须超越修昔底德史学的模式,因为这种模式将军事和政治活动,视为历史变化的主要动力。在《路易十四时代》的起始,伏尔泰就开宗明义,坦直地写道:“本书拟叙述的,不仅是路易十四的一生,作者提出一个更加宏伟的目标。作者企图进行尝试,不为后人叙述某个个人的行动功业,而向他们描绘有史以来最开明的时代的人们的精神面貌”。(18)这就清楚地点明了伏尔泰的意图,与以前(包括文艺复兴时期)流行的修昔底德史学,有着明显的不同。
    伏尔泰与修昔底德另外一个不同的地方是,他看起来是在写当代史,但其实又有通史的眼光。在路易十四时代以前,伏尔泰认为在历史上还有三个伟大的时代,那就是古代希腊、古代罗马和文艺复兴时期的意大利。这些时代都有一些政治人物为代表—古希腊有菲利普及其子亚历山大、古罗马有凯撒和奥古斯都、文艺复兴时期的意大利则有美第齐家族,但伏尔泰提及这些政治人物,也许只是为了帮助读者记住这些时代。而他更感兴趣的是与这些政治人物同时出现的文化巨擘,也即古希腊的亚里士多德、柏拉图、古罗马的西塞罗、李维、维吉尔等人。而文艺复兴时期的意大利,伏尔泰认为群星灿烂,不胜枚举。毫无疑问,伏尔泰深知传统史学的悠久影响。他列举上述这些政治人物,就是一个例子。但他同时又对修昔底德式的史学,提出了颇为直率的批评。他这样写道:
    读者不应指望能在本书中,比在对先前几个世纪的描绘中找到更多关于战争的、关于攻城略地的大量繁琐细节。这些城池被交战双方军队反复争夺,又根据条约时而割让,时而归还。千百个对当代人说来饶有兴味的情节,在后世人眼里都烟消云散、消失净尽。其结果是只让人看到决定各个帝国命运的重大事件。发生过的事并非全都值得一写。在这部历史中,作者将只致力于叙述值得各个时代注意, 能描绘人类天才和风尚,能起教育作用,能劝人热爱道德,文化技艺和祖国的事件。(19)显然,伏尔泰本人对于修昔底德的史学,兴味索然,也告诫他的读者,不要用旧的眼光来阅读他的作品。他的兴趣在于探究新的历史写作模式。从形式上看,《路易十四时代》一书,有超过一半的篇幅描述路易十四为法国在战场上开疆拓土、在外交上纵横捭阖的政绩。如果剔除那些有关路易十四宫廷内部的逸事,那么《路易十四时代》真正处理文化、艺术和科学的部分则更少。所以伏尔泰的文化史写作显然有其局限。不过有趣的是,他在描述路易十四的军事和外交成就的时候,力求忠于事实,并不避讳路易十四的失利和失意。甚至他对路易十四的作为时有批评。比如他指出,路易十四虽然勤勉,但又好大喜功,因此并非最伟大的君王。通读全书留给读者的感觉是,伏尔泰描述路易十四的军功,其实是为了与那时法国的文化成就形成对比。他想告诉读者的是,一个人再怎么军功赫赫,都只是一时的荣光,而且转瞬即逝,胜利之后就是失利。而文化、艺术和科学的成就,则将垂诸久远。所以路易十四时代的重要,不在路易国王个人,而是法兰西文化在那时的长足进步。
    伏尔泰的观点,在下面的引文中,显露无遗:
    有人曾经把路易十四时代同奥古斯都时代相比。这并不意味着这两个人的威势和个人的事迹可以相比。罗马和奥古斯都在世界上的地位要比路易十四和巴黎重要十倍。但是必须记住,在所有不涉及凭借武力和威胁而具有价值的其他方面,雅典可与罗马帝国相媲美。我们还应该想到,如果说今天再没有像古罗马和奥古斯都那样的国家和君主,但整个欧洲远远胜过罗马帝国。在奥古斯都时代,只有一个国家,今天却有好几个治理良好、文明开化、能征惯战、风气开朗的国家。它们掌握了许多希腊人、罗马人不懂的技艺。将近一个世纪以来,这些国家之中,没有一个在各方面比那个多少可以说是路易十四创建的国家更加光辉灿烂。(20)伏尔泰的这段评论,既明确表述了今胜于昔的历史进步观念,又点出了路易十四时代的历史地位。简而言之,路易十四时代的重要,不在路易十四本人的武功,而在他的文治。后者的成功,开创了一个崭新的时代,非古代任何时代可以相比。
    18世纪的史学旧貌换新,但这并不等于说,传统史学中所关心的主题,已经荡然无存;其实,它们只是换了一种方式而存在。比如对自身民族历史的兴趣,显然与前人研究古代和中世纪的文化和制度,有着必然的关联。伏尔泰努力创新,但他的《路易十四时代》仍有大量篇幅描述军事和外交,就是一个例子。此后伏尔泰又写作了《风俗论》一书,对所知文明的历史(包括中国文明和美洲文明),特别是社会和文化层面的变迁,加以概括、分析和描绘。从现在的眼光来看,这是一部“全球史”的著作。伏尔泰的叙述,从地球上出现人类开始,一直写到他的时代,其比较、宏阔的视角,使人赞叹。但这种普世眼光,即希求从整个人类历史的角度探讨其发展、变化的规律,又让人联想到中世纪世界编年史写作的传统。毕竟,历史学是一门古老的学问。人们对其基本性质和功能的理解和看法,不但古今相类,而且在各个传统文化中也没有根本的差异。
    所以,我们检讨18世纪以来欧洲史学的变化,也许不必在历史学性质是否改变的问题上用力过多。我们应该注意更多的是研究历史的方法和表述形式在那时出现的变化。探讨历史研究的方法和历史著述的形式如何革新,也会有助于我们认识近代史家对待历史的态度,如何随之发生了一些必要的调整和变更。在欧洲文字中,“批评或批判”(criticism)与“危机”(crisis),属于同一词源。毋庸赘言,自文艺复兴以来,欧洲在制度、文化和信仰上,都出现了一系列危机:教会、教皇与世俗政权之间的关系、教会与教民之间的关系、教徒对于基督教的历史和现状的认识和态度等等,都发生了前所未有的变更。这些变更,在文化层面上的表现就是批评意识的增强。博古学、历史文献学和考古学在那时的蓬勃兴起,便是以此作为前提的。这些学科的发展,其重要目的就是要批判和审查以往的知识体系。
    因此18世纪的欧洲史学,以方法论的突破为主要标志。确切一点说,历史写作需要揭示真相,这是古往今来的共识,但如何企及这一目标,并用恰当的形式表现,除了运用严谨的批判方法,还须找到合适的表现手段。伏尔泰的文化史,就是尝试革新历史写作方式的一个尝试。如上所述,在他那个时代,注重文化史的学者,并非他一人而已。而伏尔泰还注重史实的真实性。举例而言,他在《风俗论》中对中国文化和社会,做了比较详细的描写,现在读来并无太大失误。这是因为伏尔泰没有道听途说,更没有信口开河。他有关中国的知识,像他交代的那样,主要依据的是欧洲耶稣会士寄回的报告和游记,因此是比较可靠的第一手资料。(21)但除了极偶然的情况,伏尔泰在书中没有对他所依据的史料,加以注释和说明。换言之,伏尔泰的历史著作,尚没有采取近代历史著述的形式。
    伏尔泰在当时有不少崇拜者和追随者,而其中之一就是爱德华·吉本(Edward Gibbon,1737-1794)。像伏尔泰一样,吉本相信今胜于昔。他的杰作《罗马帝国衰亡史》(The History of the Decline and Fall of the Roman Empire),似乎就是在论证伏尔泰认为中世纪一无是处的观点,并加以分析和说明。因此,人们甚至可以把《罗马帝国衰亡史》看作是《路易十四时代》的前奏,因为它的主题就是在处理伏尔泰眼里的四个伟大时代的中间阶段,即伏尔泰不屑一顾的中世纪的形成及其原因。但在写作形式上,吉本的《罗马帝国衰亡史》又比伏尔泰的著作更进一步。《罗马帝国衰亡史》不但文笔优美、体系磅礴,而且还用脚注的形式,努力呈现历史文献学的研究成果。吉本的写作主题和精彩叙述,让人看到史学作为修辞学一门这一传统的持久影响,但他注重史料考证并加以注明的形式,又展现了他严谨的考证方法及其成果。吉本的宏著,所以是“历史之艺”与“批评之艺”的结合。由此缘故,吉本也被视为18世纪欧洲最伟大的历史学家。
    
    
    
    
    
    从吉本的成长经历来看,他与古典史家有不少相似之处。比如他出身高贵,又有从政的经验,不但熟谙世事、经历复杂,又有洞察、分析能力。而他的真正兴趣则在学术。吉本在写作《罗马帝国衰亡史》之前,曾到处游历,走访了各个图书馆。他既是一个人文主义者,对古代文献了如指掌,又是一个博古家,对古代遗留下来的实物史料如钱币、铭刻等,也多方收集并进行研究。如上种种,都为他写作《罗马帝国衰亡史》做了充分的准备。正是因为他热衷学术,对古典文化又情有独钟,所以他才决定写作这本巨著。吉本自己交代道:他写作的契机,在一次走访罗马城遗址的时候形成:“1764年10月15日,就是在罗马,当我伫立在这座古都的废墟里,在夕阳残照中缅怀往事,陷于沉思时,看到那些赤着脚的修道士在朱匹特神庙里唱晚祷诗,于是我脑海里第一次闪过一个念头,要写一部罗马帝国衰亡史。”(22)
    吉本做出这样的决定,并不轻易。因为他所处理的主题,其实就是欧洲中世纪的形成和演化。这是一个当时人熟知的领域,并已有不少论著问世。吉本的决定,其实就是要重修前史。所以他的举动,可以与贝耶尔编撰《历史和批判词典》和法国“百科全书派”的工作,互相媲美。吉本有此打算,正是他对这个主题,已经有了深入的研究。为了证明他的写作超越了前人,他就必须在书中有所展现,因此他的《罗马帝国衰亡史》夹有大量的脚注,其中一部分类似“太史公曰”,是吉本对于史事和人物行为的各种(包括道德上的)评论。但更大一部分的脚注,是注释和说明他所使用的史料,其中不但有各种罗马时代的文献,而且还有他所研究过的实物史料。吉本的目的是重修前史,所以他对于前人的著作,也即今人所谓“二手的材料”,征引不多,即使引用也似乎是不得已之举,因为他没有找到合适的一手史料。采用脚注的形式交代所引史料,表明了吉本力求将他的叙述,建立在核实过的史料基础之上。他的做法,成为近代史家著述的基本形式。吉本的《罗马帝国衰亡史》,是历史写作和历史研究合为一体的典范。
    下面我们来看几个例子。吉本决意写作《罗马帝国衰亡史》,对基督教的兴起和教会制度的形成,显然做了详尽的研究。他在书中第15章如此描述主教位置的设立:主教由长老中选出,终生担任执行教会的最高长官。但主教位置何时出现,吉本的处理十分谨慎。他写道:
    这种似乎在1世纪结束之前便已开始采用的主教统治形式的优点是如此明显,对于基督教未来的宏大和当前的平静来说是如此重要,因而马上就毫不迟疑地为早已散在帝国各处的会社所采纳,在很早以前便因合乎古制而得到承认,而且直到现在仍被东方和西方最有影响的教会看作是原始的,甚至是神圣的机构而加以尊重。他的措辞“似乎在1世纪结束之前便已开始采用”,表现了他对这个问题,有自己的研究,不想人云亦云。在这句话之后,他加了这样一个重要的脚注:
    参看启示录。被称作安琪儿的主教当时已在7个亚洲城市中设立。然而克莱门斯的书信(这信写作的时间也可能同样古老)却又不曾帮助我们在科林斯或罗马发现任何主教制度的遗迹。(23)吉本严肃的对待史实的态度,在这里显露无遗。有关教会制度,教会自然有许多文献(如所引的《启示录》),而且不少被认为是神圣的、无可置疑的。但吉本显然并不这样认为。他不但参考其他同时期的文献,以作印证,而且还据此提出怀疑。
    对于那些教会认为高不可攀的神学家奥罗修斯(Paulus Orosius,375-418)、奥古斯丁(Augustine of Hippo,354-430),吉本的批评也照样毫不留情。在罗马城为蛮族所围困时,有些信徒表现“杰出”,得到奥罗修斯及后来中世纪史家的称赞。但吉本在注解中指出:
    奥罗修斯对哥特基督教徒的虔诚大加赞赏,却似乎不曾意识到他们中绝大多数属阿拉里乌斯异端教派。塞维利亚的忠于哥特人事业的约尔南德斯和伊西多尔都曾一再重述和美化这些颇具教育意义的故事。根据伊西多尔的记载,连阿拉里克本人都曾讲过,发动战争针对的是罗马人,而不是圣徒。这是7世纪的风格:再往前200年,这种荣誉和功劳便全都归之于基督,而不是圣徒了。这里吉本的评论,颇有点尖刻;他根本就不相信这种为了说教而被一再转述的故事。在罗马城被陷、城市遭到洗劫、妇女遭到蹂躏的时候,有些妇女选择自杀以捍卫自己的贞节。但吉本认为这些描述有不实的成分:“那些基督徒历史学家特意选出了一位表现妇女品德的例子以供后世景仰。”然后他又通过脚注指出,奥古斯丁的有关记载也有所夸张:“这位希波主教对这些女英雄的行为的真实性过于轻信”。(24)
    对于吉本来说,教会文献的一个重大缺陷,就是即使像奥罗修斯和奥古斯丁等人的记载,也往往含有大量二手的成分。因此有关早期基督教的兴起及其教徒的业绩,吉本宁愿采用后人经过研究所得的成果。不过对于这些研究的结论,他也仍然持有谨慎和批评的态度。比如君士坦丁堡曾有位主教克里索斯托姆,以雄辩著称;他的演说词也因此得以传世。但吉本描述克里索斯托姆的杰出演说才华的时候,相信的是文艺复兴以后学者的考证。他在脚注中这样交代:
    由于我对克里索斯托姆的讲道演说稿几乎无从接触,因而我只能信赖两位最公允和最为心平气和的基督教批评家,伊拉斯谟和迪潘;然而前者的良好 的鉴赏力有时因对古代事物的过分热爱而受到损害,后者的奥妙见解又常常因一些谨小慎微的考虑而受到限制。(25)换言之,吉本虽然相信伊拉斯谟的考证,指出克里索斯托姆的确演讲出色,但对这些他所尊重的学者,也并不盲从,而是能觉察他们的弱点。
    脚注的形式又让吉本自由展现他自己的研究心得。他对罗马史、特别是罗马贵族的生活,显然做过细致的研究。比如他在提到罗马城第一次被哥特人所围,而罗马人为了解围,向对方提供了“5000磅金子、3万磅银子、4000件丝绸袍子、3000件质地上乘的红衣和3000磅胡椒”。然后他在注解中指出:“胡椒是罗马烹调中极受欢迎的一种最名贵的调料,上等品一般每磅售价15第纳里,或10个先令。当时从印度进口;至今该国的马拉巴尔海岸仍是胡椒最大的供应地”。吉本对罗马贵族用的马车,也有丰富的知识。他通过脚注说明:“罗马人的马车,常常是用雕刻精美的白银装成;所套骡或马的鞍辔也都镶着黄金饰物。这种豪华的风气从尼禄统治时期一直延续到霍诺留时代;当圣墨拉尼阿在哥特人包围罗马城之前六年返回罗马时,出来迎接她的贵族们的随员布满了整条军用大道。”(26)因此通过注释,吉本帮助有兴趣的读者了解了罗马人的衣食住行。
    上述例子说明,吉本对于脚注的运用,手法多样——既用来征引史料、讨论史料的真伪,又用来评论史事、补充史实。毫无疑问,他是这方面公认的大师,但在当时,他并不是唯一的一位,也非脚注的首创者。从其内容来看,脚注是评注的一种表现形式,而评注古书,在世界许多文明中都有一个悠久的传统。文艺复兴时期,人文主义者在这方面积累了大量的经验。但在脚注发明以前,学者想对文献注释和批评,一般都会写在原文、原书的周边。在印刷术发明以后,因此有一些古籍被印成很大的开本,既有原文,又有后人的评注——原文印在中间,旁边是评注。但这样大开本的书籍,携带、阅读和使用显然都不方便。所以脚注和尾注就在17世纪渐渐流行,到了18世纪以后更为欧洲学者所普遍运用。
    提供脚注,自然是为了显示作者的研究心得和成果。但是否一定要提供这些研究的结果,在当时还有争议。对于热衷历史著述修辞效果的人,显然对此不感兴趣,所以在古典时代,历史著作很少对所用的史料提供解释和说明。修昔底德算是对历史写作必须求实、求真下力最深的古典史家,但他在这方面的努力,后人大致只能从他的自述中去了解。换句话说,许多人欣赏修昔底德,是因为修昔底德自述中提到他如何搜求史料、求证史实。但这样的“夫子自道”,在文艺复兴、特别是宗教改革以后的欧洲,就有点行不通了。那时宗派林立、争讼不断,学者和史家为了证明自己的观点和看法,必须提供证据。如史家雅克-奥古斯图·德·图(Jacques Auguste de Thou,1553-1617),力求揭示历史的真相,结果在新教和天主教的纷争中两面不讨好。为了说明他如何得出他的结论,德·图便开始使用了注解的形式来展示他使用的史料。后来皮埃尔·贝耶尔在编纂《历史和批判词典》的时候,也提供了注释,让读者看到他如何对一些习以为常的观念和人物,提供不同的研究发现。(27)这些例子说明,在学术著作中提供注释,因应了时代发展的需要。
    但吉本在写作《罗马帝国衰亡史》时采用脚注,还有另外一个原因。如上所述,吉本是伏尔泰的崇拜者。他同意伏尔泰的观点,史家著史,必须具有哲学思辨的眼光,能察觉历史变动的大势,并做出说明和解释。但伏尔泰虽然重视事实,并有研究的经验,但他并不认为史家应该拘泥于小节,在史料上用力过多而迷失解释历史的重要任务。而持有这种观点也并不止伏尔泰一人;18世纪的法国启蒙思想家,都主张思辨和解释的重要,而对博古家在考证史料上的孜孜以求,颇为不屑。因此有趣的是,博古的研究在古代曾与哲学联手,是后者对自然现象乃至自然界的本源及演化做出解释的重要帮手。但到了18世纪,博古研究与哲学思辨之间形成了某种张力,不再互相支援、同舟共济。这种情形,在19世纪更有进一步的发展,对此将在下章论述。
    吉本为《罗马帝国衰亡史》提供详尽的注释,显然表明他并不像伏尔泰那样,对考证史料不屑一顾。他的《罗马帝国衰亡史》,对罗马帝国的灭亡,有着缜密的思考和明确的观点。他认为罗马帝国的辉煌霸业最后寿终正寝,出于四个原因:一是时间和大自然的损害;二是异族的入侵和基督教的兴起;三是由于追求财富而对材料的滥用;四是罗马人内部的纷争。吉本的观点,粗看起来似乎有宿命论的成分,但其实却是一种理性的分析。他认为,罗马帝国的衰亡的最大原因,是由于罗马人自己的内部争斗,由此证明他的解释,立足于人事活动的变迁,并不归咎于天命无常。从理性主义的立场出发,吉本对于基督教的兴起,自然没有太多好感。但他也不主张将罗马帝国的衰落,完全归咎于基督教。相反,他能看到基督教的正面作用。吉本反对的是宗教迷信,因此他对基督教文献所述的神迹,一概排除。他之所以在书中提供详尽的注释,一个目的就是为了能在可信的史料基础上,重构基督教的发展历史。总之,吉本的《罗马帝国衰亡史》,既熔历史研究和历史写作为一炉——集“信”“达”“雅”为一身,又对历史进程进行了理性的哲学分析和思考。
    用理性的方法考证史料、用理性分析的方法重构历史,这是启蒙史学的特征。吉本是这一方面的杰出代表,而他也有不少同道者。他的好友大卫·休谟(David Hume,1711-1776),既是哲学家,又是一名史学家,同样是理性主义史学的代表。另一位苏格兰学者亚当·佛格森(Adam Ferguson,1723-1816)也对古罗马的历史及其变迁,做过探讨。休谟和佛格森都是18世纪“苏格兰启蒙运动”的代表人物。而史家威廉·罗伯逊(William Robertson,1721-1793)也在“苏格兰启蒙运动”的据点爱丁堡大学长期任教、任职。罗伯逊虽然不是该运动的核心人物,但他写作的多部历史著作(包括一本有关基督教兴起的罗马史),也像吉本的《罗马帝国衰亡史》一样,成为启蒙史学的代表性作品。
    “苏格兰启蒙运动”的兴起,表明源起于法国的启蒙运动,已经在欧洲各地蓬勃展开。当然,各地对于启蒙运动的反应,有所差异。但就启蒙运动对于历史研究的影响而言,显然又有一致性。比如赫尔德虽然不同意贬低中世纪的文化,但他还是进步史观的一个主要人物。18世纪的思想家普遍认为,如同自然界的历史,人类的历史也可以通过理性的研究,找出其中的发展规律。赫尔德就深信:“人类是具有获得知识的能力,而且他一定要取得他应该知道的一切;所以我就满怀信心地想在很杂乱的人类过去当中,探讨支配人类的那些美好的、崇高的自然法则。
    
    
    
    
    
    ”(28)而历史进步的观念,便是他们解释历史演化的一条法则。这一历史的进步,既是普遍的、为全人类的历史所遵守,又是特殊的、体现在单个民族的历史进程中。18世纪后期的德意志史家,特别是哥廷根大学的教授如约翰·伽特勒尔(Johann Gatterer,1727-1799)和奥古斯特·施留策尔(August Schlzer,1735-1809)等人,编纂了世界史(包括中国史的部分),用理性的眼光描述和解释人类历史的变迁,注重用因果关系分析历史事件的产生和递嬗。而休谟在18世纪,主要以一位史学名家著称,其八卷本的《英国史》(The History of England;原名《大不列颠史》)巨著,在出版之后的将近一个世纪中,一直是当时英国人了解自己历史的必读书。像伏尔泰一样,休谟认为历史写作必须有哲学思辨的眼光。他这样说道:“历史的主要用处,就是发现有关人类本性的不变和普遍的原则。”(29)他的《英国史》,从罗马时代写起一直到1688年的“光荣革命”,是一部视野宏阔的通史,而其写作目的就是展现英伦列岛居民在政治制度上如何曲折的不断进步。
    同样相信历史的进步,休谟和其他英国学者的观点,又与法国学者不同(当然法国学者中间,也有分歧,比如卢梭就持不同的观点)。到了18世纪的后期,伏尔泰等人阐述的进步观念,为孔多塞(Nicolas de Condorcet,1743-1794)接受并做了更为详细的解说。孔多塞因此成为历史进步观念的代言人。他指出,过去的时代若有成就,可以被现在的时代所吸收和理解,因此今胜于昔是一个定论。同时他还指出,人类的进步,就在于今人能通过运用理性,克服无知和失误。像自然科学一样,人类社会也会获得长足的进步,而革命是进步的一个必经手段。颇具讽刺意味的是,孔多塞本人在法国的1789年革命中,丧失了性命。与此相对照,休谟对于革命和暴力并不赞成。他的进步观念,注重的是渐变、而非突变。
    休谟(包括他的苏格兰同胞佛格森、罗伯逊等人),也重视史料的可靠和史实的准确。他们的著作中,剔除了迷信、非理性的成分。像吉本一样,休谟对于中世纪的历史文献,持有怀疑和评判的态度,指出从中并不能获得可信的知识。值得一提的是,他的《英国史》的写作,与吉本写作《罗马帝国衰亡史》差不多同时,因此互有影响。虽然休谟没有在他的书中提供详尽的注释,但他对吉本注明他的史料不但支持,而且还有所提醒。原来吉本采用的是尾注,但休谟读了之后,建议他改用脚注,以方便读者查询,而吉本采用了他的意见。这一事例说明,使用注释说明史料来源、鉴定史料的价值,已经慢慢成为学者的共识。(30)这些学者之间的交流和互动,在18世纪的欧洲已经变得十分频繁。因此有人指出,那时已经出现了一个“文人圈”或者“学术圈”(republic of letters)。这一学术网络的形成,也是学术研究开始走向职业化的标志(当时的著名学者,基本上都在大学担任教职;吉本是一个显著的例外)。总而言之,在18世纪走向终结的时候,近代史学在观念、内容、方法和形式等方面,都已经基本成型了。
    最后作为总结,笔者想指出欧洲史学在15至19世纪期间发生的一系列变迁,自然有其独特的文化背景和特点,但在其他地方也并非全然付诸阙如。明清中国的例子就十分突出。如果说文艺复兴的兴起借助于商品经济、长程贸易的发达,那么元朝以后的中国,也有着相当类似的发展。而其产生的后果也颇为可比。明代之后印刷文化的繁荣,似乎也有助之后考证学的兴起。借助于印刷业的发达,中国的士人阶层之间的互动、交流也日臻频繁,于是“文人圈”的构成也并非天方夜谭。上述种种现象,已经有不少论著(特别是西方的中国学者)涉及,值得有兴趣的读者参考。(31)当然一个关键的问题是,中国明清时代所产生的种种文化变迁,对东亚地区产生了多重影响,但在世界范围内则无法与西方的影响相比。不过这种差异与其说是文化层面上的,还不如说是经济、政治层面上的更为确切。本文提到的弗朗西斯·培根尝言“知识就是权力”(Knowledge is power),但现代法国的米歇尔·福柯则认为“强权产生知识”(Power is knowledge)。笔者更为认同后者的看法。
    注释:
    ①Dipesh Chakrabarty,Provincializing Europe :Postcolonial Thought and Historical Difference,Princeton: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2000.
    ②Arnaldo Momigliano,"The Rise of Antiquarian Research",The Classic Foundations of Modern Historiography,Chicago: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1990,p.54.
    ③See Joseph M.Levine,"The Antiquarian Enterprise,1500-1800",Humanism and History:Origins of Modern English Historiography,Ithaca:Cornell University Press,1987,pp.73-76.
    ④Arnaldo Momigliano,"Ancient History and the Antiquarian",Studies in Historiography,New York:Harper Torchbooks,1966,p.3.
    ⑤亚里士多德:《诗学》,陈中梅译注,北京:商务印书馆1996年版,第81页。
    ⑥Donald R.Kelley,Faces of History:from Herodotus to Herder,New Haven:Yale University Press,1998,p.189.
    ⑦Donald R.Kelley,Faces of History:from Herodotus to Herder,pp.196-197.
    ⑧See Jean Mabillion,"On Diplomatics",Peter Gay and Gerald J.Cavanaugh eds,Historians at Work,New York:Harper amp;Row,1972-1975,Vol.2,pp.164-198.
    ⑨Kelly,Faces of History,p.205,pp.210-211.
    ⑩See Anthony Grafton,What Was History? The Art of History in Early Modern Europe,Cambridge: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2007,pp.226-231.
    (11)See Joseph M.Levine,The Battle of the Books:History and Literature in the Augustan Age,Ithaca:Cornell University Press,1991.
    (12)Grafton,What Was History?,p.11.
    (13)笛卡尔:《谈谈方法》,王太庆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00年版,第ix页。
    (14)笛卡尔:《谈谈方法》,王太庆译,第9页。
    (15)维科:《新科学》,朱光潜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9年版,第104页。
    (16)此处讨论参见《康德历史哲学论文集》,李明辉译注,台北:联经出版事业公司2013年版。
    (17)See Fritz Stern ed.,The Varieties of History:from Voltaire to the Present,New York:Vintage Books,1956,p.36,p.45.
    (18)伏尔泰:《路易十四时代》,吴模信等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6年版,第5页。
    (19)伏尔泰:《路易十四时代》,吴模信等译,第10页。
    (20)伏尔泰:《路易十四时代》,吴模信等译,第441页。
    (21)参见伏尔泰:《风俗论》,梁守锵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00年版,上册,第84-91页。
    (22)吉本这段描述,出于他的《自传》。此处引文出自郭圣铭:《西方史学史概要》,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83年版,第132页。
    (23)爱德华·吉本:《罗马帝国衰亡史》,黄宜思、黄雨石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7年版,上册,第274页。需要说明的是,这本中译本删去了原著中的不少史料引注,所以会让读者产生错觉,似乎吉本没有提供许多注释。
    (24)爱德华·吉本:《罗马帝国衰亡史》,黄宜思、黄雨石译,下册,第35、37页。
    (25)爱德华·吉本:《罗马帝国衰亡史》,黄宜思、黄雨石译,下册,第49页。
    (26)爱德华·吉本:《罗马帝国衰亡史》,黄宜思、黄雨石译,下册,第25、11页。
    (27)参见Anthony Grafton,The Footnote:A Curious History(Cambridge MA:Harvard University Press,1997),第5、6、7章。此书已有中文版,由张弢等人译出(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4年版)。
    (28)詹姆士·哈威·鲁滨孙:《新史学》,齐思和等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9年版,第31页。
    (29)Peter Burke,The Renaissance Sense of the Past,New York:St.Martins Press,1970,p.143.
    (30)Grafton,Footnote,pp.102-104.
    (31)有关考据学在明代的状况,请见林庆彰《明代考据学》(台北:学生书局1986年版)。明清印刷文化的研究,请见Kai-wing Chow,Publishing,Culture,and Power in Early Modern China(Stanford: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2004)和Cynthia J.Brokaw amp;Kai-wing Chow编,Printing and Book Culture in Late Imperial China(Stanford: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2005)。有关清代考证学和文人之间的互动,请见Benjamin A.Elman,From Philosophy to Philology:Intellectual and Social Aspects of Change in Late Imperial China(Los Angeles:UCLA Asian Pacific Monograph Series,2001)。有关中国和西方史学在那一时期的比较研究,参见Q.Edward Wang,"Beyond East and West:Antiquarianism,Evidential Learning and Global Trends in Historical Study",Journal of World History,19:4(Dec.2008),pp.489-519和Peter N.Miller amp;
    Louis编,Antiquarianism and Intellectual Life in Europe and China,1500-1800(Ann Arbor:University of Michigan Press,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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