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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共居共学共事共乐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基于成都市民族互嵌式社区的实证分析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强调,要努力创造各族群众共居、共学、共事、共乐的社会条件,让各民族在中华民族大家庭中手足相亲、守望相助。党的十九大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写入党章,成为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实现中国梦新征程上的共同意志和根本遵循。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指出,坚持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不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就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把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作为基础性事业抓紧抓好。坚持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促进各民族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拥抱在一起,推动中华民族走向包容性更强、凝聚力更大的命运共同体。
    随着我国城镇化进入快速扩张期,城市少数民族人口流动日渐普遍化和规模化,来自不同民族的成员共同生活在同一社区成为城市生活的新常态。民族互嵌式社区是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新场域,也是我国维护民族关系的前沿阵地和处理民族矛盾的检验场。本研究在社区选择上,以互嵌的民族成分、形成原因、地理位置和经济发展水平作为参考依据,主要以成都市武侯区浆洗街道洗面桥社区、金牛区抚琴街道西北街社区、郫都区郫筒街道菠萝社区为例,结合开展民族互嵌式社区民族工作的实践路径,探究其在治理中的共性规律,比较其在治理中所呈现的差异性和存在的困境,从而为进一步推动城市民族互嵌式城市社区提出相关建议。
    一、城市民族互嵌式社区基本概况
    成都市作为五十六个民族成分齐全的省会城市,是甘孜、阿坝、凉山三个民族自治州,马边、峨边、木里、北川四个民族自治县少数民族人口的主要流入地。武侯区是西藏和四川甘孜、凉山进出成都市的通道。金牛区是成都市外来人口流入大区,约占成都市第一圈层流动人口1/4。郫都区常年有藏、回、羌等52个少数民族居住。近年来,逐渐成为川内少数民族流动人口首选的来蓉居住地。
    洗面桥社区辖区是成都市最主要的多民族聚居社区之一,社区内少数民族经营商家300多家。该社区外来少数民族住户越来越多,各民族大杂居小聚居程度很高。抚琴街道所辖西北街社区,覆盖了藏、羌、满、蒙、维等19个少数民族。伴随社区内在阿坝宾馆原址拆迁基础上修建起来的鑫城府藏族风情楼盘落成后,将有400多户藏区群众陆续入住。郫筒街道菠萝社区共有26个少数民族的居民在该社区生活,少数民族人口中以藏族、羌族、回族为主,其中藏族2200人,羌族1352人,回族1412人,土家族352人。这三个社区的共同特点:一是社区内居住的少数民族人口比例相对其它社区比较大,少数民族人口中来自阿坝州藏族的人口比例比较大;二是社区内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绝对量大,但其常住人口并不多,户籍人口更少。
    形成上述特点的原因主要是武侯区作为进出西藏和川内藏区的主要通道,吸引了大量藏族人口在此临时居住,作为较早吸引少数民族商家来蓉经商的街区,已经形成了颇具规模的民族用品、民族文化产品销售的商业区;金牛辖区内历史上荷花池小商品批发市场、五块石医药批发市场等专业市场,吸引了以阿坝籍为主的少数民族外来流动人员来蓉务工和经商。西北街社区附近原阿坝宾馆、阿坝驻蓉办事处、阿坝干休所等单位对阿坝籍外来流动人员也发挥了凝聚作用。同时,作为省内藏区进入市区的主要通道,以及原西门车站、现茶店子客运站的集散作用为以阿坝籍为主的少数民族来蓉流动人员提供了极大的交通便利因素;四川省(成都市)安德民族工业园区、四川省(成都市)安德民族贸易市场位于郫都区内的安德镇,吸引了大量少数民族人口来此居住,近年来,在郫都区购房、居住的少数民族人口呈逐年上升的趋势。此外,部分由于民族心理、生活习惯、宗教信仰的内在亲和性,以及更大群体可能提供的互助或救济,藏族同胞寻求城市居住空间的相邻性,也使得三个社区成为以阿坝籍为主的少数民族外来务工、经商或受教育人员相对集中的聚居之地。而社区内少数民族户籍人口并不多的原因主要是相关优惠民族政策的吸引以及受到成都市若干落户条件的限制。
    二、城市民族互嵌式社区开展民族工作的实践
    政府和相关部门的探索和基础性工作是民族互嵌式社区建设的重要力量。以上三个民族社区近年来积极开展嵌入式城市基层社区少数民族工作实践,均入选成都市首批嵌入式示范建设社区,在社区民族工作实践中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的工作方法,笔者经多次调研和与社区干部座谈等,总结其具有可推广性同时兼具可操作性的社区民族工作经验,以期为社区民族工作的开展提供理论支撑和实践支持。
    (一)思想基础:宣传普及互嵌式社区团结的理念
    针对少数民族流动人员的特点,三个社区注重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普及活动。在宣传教育内容上包含了:党的民族政策,涉及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以及社会主义法制,有关社会保险、医疗保险等民生政策,中央和省委民族工作会议,全国“两会”和省、市党代会精神等。在宣传教育形式上包含了:少数民族法制宣传长廊(法制宣传角)的制作和展出,民族法制手册的分发,专业法律法规专题讲座的举办,网格联络员作为宣传员的入户,院落坝坝会的举办等。通过宣传教育,提高了少数民族群众知法、懂法、守法的法律意识以及作为现代公民的权利义务意识,营造出多民族一家亲的社区氛围,奠定了民族团结、社会稳定的嵌入式社区思想基础。
    (二)组织基础:构筑完善互嵌式社区共治的机制
    为了更好地开展嵌入式社区民族工作,建立并完善区—街道—社区三级民族工作纵向网络责任机制和联席会议制度。区一级,形成由区民宗局牵头、区属相关职能部门、相关州县驻蓉办、相关州县外出流动人口管理服务站、相关州县商会、有关街道参与的民族宗教工作联席会议机制,召集并协调各部门各单位共同开展城市民族工作;街道一级有专门分管社区民族工作的党工委副书记;社区一级由党总支书记为第一责任人、社区民警为治安管理专干并延伸到院落或楼栋骨干,全面负责社区民族团结工作。社区少数民族联席会议机制由社区少数民族代表、汉族群众代表、辖区单位负责人、党总支书记、居委会主任、社区内知名人士、社区工作者等各方人士共同组成,就社区建设、管理、服务等议题和少数民族群众的呼声定期召开或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召开联席会议。另外,注重发挥少数民族干部以及专业组织的积极作用,政府相关部门主动与少数民族流出地政府联系,建立少数民族流出地和流入地的对接工作的机制,如西北街社区的派驻民警即为藏族。通过上述机制建设,在区级层面初步形成了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民宗局综合协调、各职能部门密切配合、社区积极贯彻落实、全社会踊跃参与的城市民族工作格局;在社区层面初步形成了少数民族群众有组织可以依靠、有愿望可以表达、有困难可以求助、有冤屈可以申诉的社区氛围。
    (三)心理基础:满足互嵌式社区多样化的需求
    少数民族群众从原籍地来到城市既有着与汉族群众一样的共性需求(如发展生产、改善生活、享受优质教育资源和医疗资源等),也有着与本民族语言文字、饮食习惯、宗教信仰相对应的特殊需求(如饮食、民族节日和传承本民族文化等)。社区注意掌握少数民族群众中存在的实际困难,积极争取上级和辖区单位支持,千方百计提供民生服务满足少数民族群众多样化的需求,为少数民族群众办好事、办实事。在就业方面,引导和鼓励社区内的企事业单位为少数民族群众尤其是困难群众提供就业岗位。在矛盾调解方面,对发生在少数民族群众身上一般的矛盾纠纷社区注重采取教育、疏导、化解的办法加以解决。开辟了“多民族暖心协商屋” “多民族阳光书吧”“白玛石榴籽工作室”等特色鲜明的活动场所。通过上述各方面民生服务,社区极大地提高了少数民族群众共享改革红利、共享城市幸福生活的获得感,增进了少数民族群众对所在社区的归属感和认同感。
    (四)交往基础:搭建互嵌式社区居民交流的平台
    文化活动是促进社区各民族间了解和交流的桥梁,也是成都市民族互嵌式社区普遍采用的方法。利用端午、中秋、国庆、春节以及藏历年、羌历年等节日,广泛开展丰富多彩、富有民族特色、各民族参与的群众性文体活动。比如“民族团结一家亲 阳光明媚在西北 喜迎中秋”“民族美食文化节”等为主题的活动和文艺汇演活动,为社区各族群众间的交流交往交融提供了参与机会和公共活动空间;运用城市社区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专项资金或市、区民宗局、街道划拨的专项活动经费,购买专业社会组织提供的“多民族院内融入活动”社会服务,为社区民族间的交流交往交融提供了新的经验和形式;各社区分别成立由少数民族群众自己组织的文体队伍,成为开展社区文体活动一道亮丽的风景线。通过上述丰富多彩的文娱活动,大大消弭了民族间的隔阂,拉近了民族间的距离,激发了少数民族成员参与社区建设的主人翁意识。
    三、完善城市民族互嵌式社区民族工作的建议
    (一)充分认识城市民族工作的重要性
    民族互嵌式社区治理是我国城市民族工作的重要内容,也是新时代引领全局民族工作的“机车头”。“民族互嵌”是我国少数民族城市分布格局发展的新形式,是构建新型民族关系在社区这一微观层面的新尝试,是实现国家稳定、社会安定和人民幸福生活的基础。伴随各少数民族群众跨区域的大流动,民族工作的对象正从农牧区扩展到城市地区,从聚居地区的常住少数民族人口扩展到散居地区的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开展嵌入式社区民族工作成为新形势下城市民族工作的重要途径。
    推动民族互嵌式社区的治理有利于推动民族地区发展,推动民族地区富余劳动力转移到城市就业,提高了少数民族群众和家庭的生活水平,对于助力脱贫攻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重要的作用;同时,以居住在城市的少数民族群众的所感、所做、所获,影响更多的少数民族群众,更可以通过信息反馈、资金回流、回乡创业的方式带动民族地区的经济发展。
    推动民族互嵌式社区的治理有利于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对于来自边远、高寒、贫困地区的少数民族群众经济上给予扶持、政治上给予关心、生活上给予照顾、情感上给予理解、权益上给予维护,有利于拉近汉族与少数民族群众彼此间的距离、消除彼此间的隔阂,既有利于民族地区的团结进步,也有利于所在城市的和谐稳定。
    推动民族互嵌式社区的治理有利于促进各民族成员之间的交往交流交融。少数民族群众融入城市生存与生活,从居住生活、工作学习、文化娱乐等日常环节入手,通过各族群众在共同的社区环境生活中加深了解、增进感情,创造各族群众共居、共学、共事、共乐的社会条件,让各民族在中华民族大家庭中手足相亲、守望相助,进而促进民族关系发展,巩固民族团结,形成你中有我、我中有你,谁也离不开谁的中华民族大家庭。
    (二)建立社区少数民族人员的基本信息库
    建立少数民族人员的基本信息库是开展嵌入式社区民族工作的基础。社区开展居民信息采集工作能够及时掌握辖区少数民族的人口变动情况,更好地服务于民,特别是今后对困难少数民族开展精准帮扶打下良好的基础,有利于促进各民族共同进步,“四知四清四掌握”是一套行之有效的对社区居民信息进行掌握的社区工作方法。但社区客观上面临工作人员无执法权限、工作任务繁重、入户调查隐私信息难、居住人员流动频繁等困难,难以对辖区内少数民族人员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首先在社区范围内首先要进行广泛的动员(如张贴标语等),充分取得辖区内居民对工作人员入户进行搜集人口基本信息的理解、支持和信任;其次,借助政府等职能部门的行政执法性力量,社区居委会同物业公司、业主委员会、楼栋长等多方力量掌握社区内重点人员和流动人口情况,在不涉及机密和国家安全前提下实现公安部门掌握的居民信息与社区共享,目前由公安部门牵头的“一标三实”统计工作为社区少数民族人员基本信息库的建立提供了一个良好的契机;最后,要借助视频化、网络化、信息化等技术支持,整合警综、流动人口管理、居住证、劳动和社会保障等若干平台,建立数字化社区,克服社区工作人员人手不够、工作任务繁重的矛盾。
    (三)积极探索解决“三个不适应”问题的新途径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把着力点放在社区,推动建立相互嵌入的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对于城市民族工作中的“三个不适应”到适应的转变,需要一个较为长期的过程,而社区民族工作就是最为基础性的工作。因此,通过做好嵌入式社区民族工作来妥善处理城市民族问题也将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既不能关门主义又不能放任自流,既不能操之过急又不能无所作为。
    打破交往对象的民族同质化。少数民族与汉族之间形成一种“低头不见抬头见,这边不见那边见”的交叉居住格局,造就出一种“少数民族的邻居是汉族,汉族的邻居是少数民族”的新型邻里关系,这种形式上的嵌入,既为民族间的交流提供了邻里的空间,也大大隔断了各民族仅在本民族内部的同质性交往。社区积极为各族群众创造条件,使各民族同胞间增进交往、加强交流,不逃避不排斥彼此的语言、习俗和生活方式。
    完善城市社区民族工作联席会议机制。一是充实联席会议组成人员,扩大成员覆盖面。特别是要注重吸收更加熟悉本民族历史文化,更加了解本民族群众心理的流出地外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人员、在蓉居住的少数民族退休人员、少数民族中有影响的代表性人士,以充分实现流出地与流入地之间人员的信息共享与联动;充分发挥代表性人士(如阿坝州商会负责人),在参与协调本民族人员的经济纠纷以及协助政府及有关单位为我区的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方面,较为明显的桥梁和纽带作用。此外,联席会议还可以充分吸收提供社区服务的社会组织专业人士。二是保证联席会议机制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精准化。这就要求将联席会议机制中的会议、报告、交流、调研、协调等制度化;对联席会议的组成人员、召开时间、工作职能、成员单位职责、经费保障等方面进行明确规范;将此项工作纳入街道和社区的年终考核范围。
    坚持在法律范围内、法治轨道上处理各种问题。认真贯彻和落实《城市民族工作条例》、《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民族工作的意见》、《金牛区推进依法治区加强少数民族工作方案》,依法依规开展嵌入式社区民族工作,一方面大力提高全社会的民族政策意识,尤其要提高公务人员自觉执行党的民族政策的水平和能力,坚决纠正和杜绝歧视或变相歧视少数民族群众、伤害其民族情感的言行。另一方面,引导流入城市的少数民族群众自觉遵守国家法律和城市管理规定,依法依规处理群众的违法违规行为。对发生在少数民族群众身上一般的矛盾纠纷采取教育、疏导、化解的办法加以解决;对极少数蓄意挑拨民族关系、煽动民族狭隘意识、破坏民族团结、制造恶性事件和怂恿组织少数民族流动人员犯罪的人员,要坚决依法打击。
    提高社区民族工作的管理和服务水平。为改变过去城市管理执法人员“暴力执法”“简单执法”“选择性执法”“不关心民生疾苦”的社会形象,相关社区工作人员尤其是城市管理执法人员还应不断提升管理水平和服务艺术。为此,相关管理人员一要怀揣包容与接纳少数民族完成市民化的真情。既要看到流动人员对城市管理带来挑战的一面,也要看到其作为城市繁荣发展的有生力量的一面。二要区分谋生性职业与无证无照违规违法经营的边界。于2017年10月1日正式施行的《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满足了城市居民日常生活的便利和小额经营赖以谋生的需求,使得城市变得更有人情味。三要加强与外来少数民族流动人员之间的沟通。管理人员对执法对象耐心进行城市行为规范与市场经济规则等方面的说服教育,辅之以民事、治安或法律的处罚方式,坚持依法治理与疏导调解相结合,做到规范执法、文明执法、柔性执法。此外,社区工作人员也要统筹兼顾少数民族群众的特点和个性化需求,为少数民族群众适应城市生活方式与管理方式千方百计创造共建共享的条件。
    加强城市社区少数民族干部队伍建设。加强社区民族工作干部队伍建设,是推动嵌入式社区民族工作的保障。一是对现有的社区专兼职从事民族工作的干部加强培训,强化理论素质和业务素质,都要始终把严守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作为首要条件,坚定不移把党的民族理论政策方针落到实处。二是着力在有条件的社区配备少数民族干部。少数民族干部不仅熟悉本民族历史和现状,精通本民族语言,了解本民族的心理和思维习惯,而且熟悉所在社区的基本情况,熟悉国家的法律和民族政策,了解城市行为规范和市场经济规则,在贯彻落实民族政策、强化政策执行能力、促进社区发展、维护社区内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方面,有着不可替代的优势。为此,在少数民族人口(尤其是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比例比较大的社区配备政治思想坚定、品德优良、能力突出、群众认可的社区少数民族干部显得尤为必要。三是加强互嵌式社区民族工作干部的交流学习,充分借鉴典型地区的典型经验,不断拓展干部的视野,提升能力和水平。
    总之,我们要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的系列重要论述,坚决落实党中央关于民族工作的重大部署,多管齐下,形成合力,扎实有效做好城市嵌入式社区民族工作,真正使少数民族群众转得出、留得住、富得了、融得进,各民族共居共学共事共乐、交往交流交融,实现各民族共享改革发展红利、共享城市幸福生活,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
    (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新时代城乡结合部社区的空间重构与治理创新研究”、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四川省民族互嵌式社区依法治理的困境及对策研究”、成都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成都市民族互嵌式社区依法治理的困境及对策研究”、西南民族大学中央高校项目“新时代中华民族文化认同与文化自信实证研究”的阶段性成果。)
    (耿亚军,西南民族大学副教授;刘莹,西南交通大学讲师;杨桓,西南交通大学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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