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践行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历史考析


    摘要:阐释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形成和发展需要历史研究提供牢固的学理支撑,对具有历史记忆功能的档案进行客观诠释是其中的关键内容。近代中国,中华民族作为一个整体,成为帝国主义侵略的直接对象,遭受前所未有的劫难,在共御外侮的过程中,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得到唤醒、凝聚和拓展。其中,西南边疆佤族为捍卫祖国神圣疆土、守护祖国银矿资源,以佤族精英为代表,先后书写《致中英勘界委员会主席尹斯蘭先生的公开信》和《卡瓦十七王敬告祖国同胞书》,其叙述逻辑蕴含了疆土意识、身份意识、情感意识、价值意识等,为深化认识西南边疆佤族人民践行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提供了史实支撑。
    关键词:西南边疆;佤族;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中华民族“作为一个自在的民族实体”是几千年的历史过程中形成的,但“作为一个自觉的民族实体”则是近百年来中国和西方列强对抗中出现的[1]。在中华民族共同的历史命运中,世居祖国西南边疆的佤族隐性自在的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觉醒,显性自为地抗击英帝国主义假借勘界之名对中国的疆土和矿产资源进行的侵略扩张。中英滇缅边界第二次会勘之际,佤族精英分别于1936年1月19日、2月2日书写《致中英勘界委员会主席尹斯蘭先生的公开信》(评为云南省首批一等珍贵档案文献,以下简称《公开信》)和《卡瓦十七王敬告祖国同胞书》(入选《中国档案精粹》,并被评为云南省首批一等珍贵档案文献,以下简称《告祖国同胞书》)[2]。话语体系从世居之地是中国疆土的坚定立场、世居之民是中华民族成员的身份自知、呼吁祖国同胞守望相助的家国情怀、誓死捍卫祖国疆土的意志表达四个维度,充分展现出西南边疆佤族人民践行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历史自觉。
     
    
    图1 《致中英勘界委员会主席尹斯蘭先生的公开信》


    图注:摘自临沧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编《班洪班老历史资料汇编》
     
    图2 《卡瓦十七王敬告祖国同胞书》
    图注:摘自临沧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编《班洪班老历史资料汇编》
     
    一、疆域意识:世居之地是中国疆土的坚定立场
    疆域是中华民族共同体形成与发展的空间载体,疆域意识实质是对于国家疆域范围、疆域边界的认识,是国家认同的表现形式。祖国辽阔的疆域是各民族共同开拓的,历朝历代的各族人民都对今日中国疆域的形成作出了重要贡献。“秦汉时期开启了我国统一多民族国家的发展历程,将西域、漠北、辽东、闽越、西南哀牢各部逐步相融”[3]。据《后汉书·哀牢传》记载,东汉永平年间,哀牢主动融入中国统一多民族的历史进程,汉明帝推行郡县覆盖“东西三千里,南北四千六百里”的哀牢地,设永昌郡统一管辖。永昌郡的设立完成了云南西南边疆的全部统一,把西汉时期益州郡西部和西南部今云南德宏州、保山市南部、临沧市、普洱市、西双版纳州全部纳入东汉版图,为统一多民族国家的建立和发展奠定地理空间基础。
    中英会勘滇缅边界期间,英国觊觎中国西南边疆阿瓦山区丰富的银矿资源,于1898年,派遣司格德潜入澜沧、西盟等地,暗中勘测,自行画出一条红线,强行将我国的公明山(孔明山)、班洪、班老、勐角等整个南卡江划归英方所有,这条“司格德自划线”把边界向我国推进了约100千米,企图剥离班洪、班老等地区,便于英帝国主义侵占属于中国的炉房银矿。为明晰世居之地的归属权,《告祖国同胞书》对卡佤山的历史地理、政治交往等状况进行了概括总结,以此区域为中国疆土的坚定立场,明确指出“窃我卡瓦十七王地,东接双江澜沧,南达老挝孟艮,西界滚弄下游,北接科干孟定,自昔远祖,世受中国册封,固守边疆,迄今千数百年,世传弗替。不但载诸史册,并现尚存历朝颁给印信,可资凭证”[4],以此对世居之地的地理范围作出明确界定。这一界定,不仅明确了地理范围,而且阐明了地域空间的归属权,具有清晰的主权含义。其中“世受中国册封”“历朝颁给印信,可资凭证”的话语表述,清楚地显示了在佤族心目中,“卡瓦山”是隶属于中国统辖的地域,也就是隶属中国疆域的地区。除此之外,在《公开信》中,指明“予等以卡地为中国之边陲”“固有之疆域”[4]。可以看出佤族以“边陲”确认着“我”的归属,划分着“我”与“非我”界限的认识,通过“固有之疆域”的强调,明晰世居之地是中国疆域的组成部分,“边陲”“边疆”作为地理空间分布,离不开国家这个本体,是统一多民族国家历史长期发展的结果。
    二、身份意识:世居之民是中华民族成员的身份自知
    身份意识源自个体在其所处的社会群体中感知到的群体成员身份,通过认同自己在某特定社会类别内的成员身份,建立自己的社会身份。这里所指的“身份意识”,是指佤族自知属于中华民族。民族不是人们出于某种需求凭空虚构的概念,而是真实存在的“人们共同体”,诚如费孝通先生所言,民族是许多人在世世代代集体生活中发生重要作用的社会实体[1]。中华民族既是中国自古至今所有民族的总称,也是中华各族儿女共同的身份,还是各民族相互离不开的共同体。在《公开信》的表述话语中,以“卡民为组成中华民族之一分子。兼汉颁印信可资凭证,风俗习尚皆大同小异,同是一体,不欲分割”[4],确认着自己属于中华民族之成员,并以“一体”的意识,阐述了中华民族是相互依存且不可分割的整体,更是各民族相互离不开的共同体。
    中华民族作为一种以中华文化贯穿其中的共同体,既是中华各民族共同繁衍生息与交往实践的现实结果,也是以各民族共创、共享的中华文化凝聚的文明实体,这一文明实体数千年形成的传统文化观念,蕴积着中华民族这一身份所附带的文化内涵和人文价值,为共同体成员的文明教化修养提供道德指引。在《告祖国同胞书》中自述“我卡瓦人民,虽属云南极边夷族,未受中国文化教育之薰陶,致语言文字殊类各异。但男勤耕芸(耘),女重纺织,日作夜息,自力自食,则与汉大同而小异”[4]。可以看出,佤族能动地认识到中华民族共享的道德价值和文化内涵。“勤劳”“自强不息”凝聚着中华民族的生存智慧,既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中华文化的要义与精华,为共同体成员的品格形成提供普遍性的价值尺度,同时,实践性推动着共同体有序发展。
    三、情感意识:呼吁祖国同胞守望相助的家国情怀
    中华民族是中国各民族构成的命运共同体,共同的历史书写源自中华各民族共同的情感意识。近代史上,各族人民经历血与火的淬炼,共同体的情感意识空前高涨和增强,各族同胞守望相助、共御外侮,推动着中华民族实现从自在到自觉的转变。情感意识是情感主体带有主观意向和情感立场的思维形态,是共同体意识得以凝聚的亲缘纽带。“人的本质是人的真正的社会联系”[5],强调与他人的现实交互与实践样态。于中华民族而言,家国情怀是一种高尚的道德情感,强调个人修身、重视亲情、心系天下,奠定了“小家”与“大国”、各族同胞之间同声相应、同气相求、同命相依的情感基础。中华民族与各民族是“一体”与“多元”、整体与部分、大家庭和家庭成员的结构、形态与关系,各民族亲切地将彼此称之为“同胞”,原本属于生物学意义上的血缘亲属关系,在特定的疆域空间得以延伸并发挥凝聚作用,各民族是生息繁衍在中华大地这一共有家园的骨肉同胞,各族儿女对骨肉同胞手足相亲的情感意识,是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得以凝聚的核心内容。
    在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过程中,各族同胞能够在祖国漫长的历史进程中和睦相处,除经济互补、文化互鉴等因素,手足相亲、守望相助的亲缘情感纽带,也是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得以凝聚的重要因素。在《告祖国同胞书》中,直接明确“得失重要,关系祖国之安危。尤其云南及川黔各省,俱有唇亡齿寒之依,按图索意(骥)能不岌岌可危哉!”“爰为是书,敬告我祖国政府、各省当道并各法团民众同胞及邻封州县长官、海外侨胞、父老兄弟、诸姑姊妹之前:请悯我边地弱小民族之痛苦无告,念唇亡齿寒之惧,舐糠见米之危,直接间接予以实力之援助,或为书面之请求,广为宣告国人同胞”[4],面对迫在眉睫的国难,“关系祖国之安危”“唇亡齿寒”的强调,把云贵川康地区导入共时性的因果叙事中,在强调彼此空间关系的基础上,把共同的安危走向放置在共同的历史命运中进行考察。符合事实又易于理解的“守望相助”表达,以福祸相依、命运与共的视域,凸显着“休戚与共、荣辱与共、生死与共、命运与共”的共同体理念,促使共同体成员超越狭隘的局部意识,同呼吸共患难,以集体实践实现了各民族情感自觉和行动联合的同频共振。
    四、价值意识:誓死捍卫祖国边土的意志表达
    价值意识支配着个体的行为选择和行为进行,决定着自己该如何对待具体对象或应当对具体对象做什么。誓死捍卫祖国边土的意志表达,充分体现出中华民族“国家兴亡匹夫有责”价值意识。正如钱穆先生所说:“中国人重人之德行,故重公更过于重私,重大更过于重小。国家民族之大生命更重于家室个别之小生命”[6]。中国疆域所覆盖的地理空间是承载中华民族生息繁衍的共有家园,各民族作为中华民族大家庭成员,对共有家园的归属,不仅表现为对“生于斯、长于斯”的故土的依恋,还表现为当共有家园遭受他人破坏与侵占时,主动守护共有家园的价值意识。《告祖国同胞书》强调着“惟我卡地,本为中国极西(南)之国防边隘,亦即中国之西南半壁。”“誓断头颅,不失守土之责;誓洒热血,不作英殖之奴。虽剩一枪一弹,一妇一孺,身可碎而心不可渝也”[4];《公开信》申明着“又以守土有责,岂甘无故放弃。故予等始终上下一心,团结一志(致),效忠于我之阿祖阿公,不使英人得越界线一步”“我身可碎,我心不愈。虽遗一枪一弹、一妇一孺,亦必奋斗到底,决不甘伈伈伣伣任人宰割。贻中华民族以不条(涤)之羞也”[4],均彰显出佤族身为中华民族共同体成员的价值意识。
    共同体的凝聚离不开价值意识的紧密耦合。共同体成员的价值意识是建立在成员与共同体关系的理解之上,基于情感动机的本质意志为形成基础,成员意志植根于共同体整体意志之中,成员价值意识的倾向与共同体价值意识的追寻往往是互嵌耦合的,从而避免集体精神失落、行为选择和自我价值的迷失。于中华民族共同体而言,祖国疆域是各民族共同开拓的,为中华民族的形成与发展提供了地理空间,祖国儿女视之为共有家园。当祖国家园遭受他人破坏与侵占时,共同体成员应主动地、自觉地承担起角色对应履行的职责,维护共同体的存续及有效运转。在抗击外侮的过程中,佤族以誓死捍卫祖国边土的意志表达,传递着饱含了共同体情感动机、心理倾向与行为选择的价值意识,以实际行动践行保家卫国的真谛,实现了价值意识与行为选择在“既定性”与“结果性”上的一致性,缔结了情感主体精神与肉体的统一,回归到共同体本真的状态。
    结语
    在祖国漫长的历史进程中,各民族交融共生、和谐发展,形成“休戚与共、荣辱与共、生死与共、命运与共”的共同体。佤族人民在中华民族共同的历史命运中,以质朴的话语,通过《公开信》和《告祖国同胞书》表达着共同体成员的疆域意识、身份意识、情感意识和价值意识,为我们考析近代西南边疆佤族践行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提供一个不可或缺的视角。两份历史档案也作为历史记忆,为佤族人民持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提供着精神动力。
    注释:
    [1]费孝通:《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北京: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2018年,第17、4页。
    [2]《公开信》《告祖国同胞书》原为傣文本,1936年方国瑜教授到班洪王地岗勐见到,由爱国华侨尹溯涛翻译成汉文稿,现馆藏于大理白族自治州档案馆。
    [3]中共中央统一战线工作部,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学习辅导读本》,北京:民族出版社,2022年,第41页。
    [4]参见临沧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班洪班老历史资料汇编》,内部资料,2021年11月,第2-5页。新中国成立后,经国家开展民族识别,并在充分尊重民族意愿的基础上,确定“卡瓦”统一的族称谓为佤族。本文涉及的“卡瓦山”“卡民”等内容仅是遵照历史档案原文本。
    [5](德)马克思,(德)恩格斯著:《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四十二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年10月,第24页。
    [6]钱穆:《晚学盲言(下)》,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4年6月,第141页。
     
    【本文系西南民族大学研究生创新型科研项目资助博士项目“民族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律保护的地方立法研究——以北川羌族自治县为例”(项目编号:CX2020BS01)阶段性研究成果】
    (作者简介:毕思能,西南民族大学中华民族共同体学院博士研究生;王允武,西南民族大学二级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