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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国大特赦中十名获准赴台人员的迥异归宿(2)

第七批特赦国内战犯293人,与以前有所不同的是,这次是全部释放
     由于众所周知的原因,从1966年至1971年这五年间,关押在东北抚顺战犯管理所中尚未批准释放的国民党及其他国内战争罪犯,不仅没有继续因其改造状况得到审理或释放,甚至还有一些战犯因年老体弱不幸病殁的情况发生。越来越多的《情况反映》摆放在周恩来的案头,让这位为国殚精竭虑的总理倍加焦虑。
     1971年5月,周恩来在抚顺战犯管理所呈送的《关于抚顺战犯管理所战犯死亡情况的报告》上批示:“抚顺战犯管理所,政治工作有成绩。改造日本战犯,尤为显著。在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中,由于公安部工作不下达指标,也不派人下去检查,因之,许多战犯病亡,每年增长。66年1人,67年5人,68年8人,69年9人,70年10人,71年两个月死3人。证明工作水平日益下降。而辽宁省革委会人保组报告,对有重病者(13人)并无急救治疗方法,对其他130名犯人也无紧急防治,只说不让这些人过早死掉,以便挤出‘活材料’,派去的人也只为挖‘活材料’,一句话也未提到如何改造得好。应体现毛主席的伟大无产阶级政策,给这些战犯以特赦的出路。否则,人家会说,大战犯特赦了,小战犯关到死,外国战犯特赦了,本国战犯关起来。这是不符合毛主席‘给出路’的政策的。而且年深日久,早已无材料可挤,重点应是改造,给以生活出路。”
     1975年3月,第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在北京召开。这时,毛泽东和周恩来均身染重疾,但他们仍然抱病批阅了与释放在押战犯相关的文件。这次会议公报指出:“遵照毛主席、党中央的指示,国务院总理周恩来向人大常委会提出了对全部在押战犯实行特赦的建议。国务院副总理兼公安部长华国锋在会上就特赦释放全部在押战犯问题作了说明。会议经过讨论,一致同意周恩来总理关于特赦释放全部在押战犯的建议和华国锋副总理所作的说明,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特赦释放全部在押战争罪犯的决定》……”
     在这次会议上,华国锋发表了讲话:“这次特赦释放的战犯共293名。其中有,蒋帮军官219名、党政人员21名、特务50名,伪满战犯2名,伪蒙战犯1名。至此,在押的战争罪犯,即全部处理完毕。遵照毛主席的指示精神,对这次特赦释放的全部在押战犯,每人都给公民权。有能力的,安排适当的工作;有病的,和我们干部一样治,享受公费医疗;丧失工作能力的,养起来;愿意回台湾的,可以回台湾,给足路费,提供方便,去了以后愿意回来的,我们欢迎。”
     3月19日,最高人民法院向特赦战犯颁发了释放通知书。特赦仪式在抚顺、西安、济南和北京同时举行。这一天,抚顺战犯管理所的大礼堂内人头攒动,在押多年的战犯知道,新生活马上就要开始了。此时,他们端坐在各自的座位上,脸上交织着兴奋和激动的神情,聆听着法官当众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特赦通知书》。
     3月23日下午,叶剑英、华国锋、吴德等人在北京人民大会堂接见了第七批获得特赦释放的战犯代表,他们中有黄维、李九思、王秉钺、陈士章、沈策、文强等27人。叶剑英代表中共中央讲了话。黄维、文强等特赦释放人员代表也当场发言,纷纷感谢党和政府对他们的宽大处理。接见以后,所有特赦释放人员在北京进行参观访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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