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明堡战斗奖金的分配办法
阳明堡战斗结束后,七六九团团长陈锡联、副团长汪乃贵,于10月19日上午9点,向八路军总部和一二九师首长报告了战斗经过和经验。报告中除了陈述战绩外,还指出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我军装备缺乏刺刀和大刀,近战只能靠手榴弹和拳脚,影响成果;二是因敌援兵赶到,我军牺牲者的遗体没有抢运回来。
总部将战斗捷报予以公布后,在全国引起仅次于平型关大捷的强烈反响,上海、延安、太原等地的群众团体纷纷募集款项慰劳前方将士。为此,八路军总部由总司令朱德,副总司令彭德怀,政治部主任任弼时、副主任邓小平署名,于1937年11月2日发出《袭击阳明堡所得奖金分配》的电报,指出:
我军参加抗战以来,由于全军指战员之英勇取得的大小胜利,在支持华北战局上起了重大的作用,南京军事委员会对我军袭击阳明堡机场奖励两万元,陕北、太原、上海群众团体亦募集2。75万元。 决定:上项奖金分配办法如下: 1。全军指战员各发奖慰金1元; 2。参加阳明堡战斗指战员各发2元; 3。袭击阳明堡受伤干部发养伤金10元,受伤战士发养伤金6元。 各部即按此规定照发,并借此鼓励战士更加提高我军作战勇气。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