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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秘曹汝霖的另一面:曾是民国“头号”律师(2)

声名狼藉累及子女
     曹汝霖向来不否认其“亲日”立场。据他在回忆录中称,他对日本人的好感始于日俄战争期间。那时曹汝霖正在日本读书,亲眼看到明治维新后的日本百废俱兴的景象和开战时日本人踊跃从军的场景,心中已将其视为中国今后发展的范本。而且他认为日本与中国同为亚洲国家,可相互依傍。
     日本人对曹汝霖的拉拢,始于战争结束后召开的东三省会议。会议主要就日俄战争后中日在东北的权益进行谈判,时曹汝霖已经回国,在商务部任职,作为袁世凯的助手参加了此次谈判。曹汝霖觉得自己“人微言轻”,但日本人却注意并开始拉拢这颗外交新星。
     袁世凯就任大总统后,委任曹汝霖为外交次长。曹汝霖生平最受诟病的两件事——签订丧权辱国的“二十一条”、巴黎和会中国外交失败,均发生在此任期内。
     1915年,日本提出了“二十一条”。据《陆徵祥传》记载,曹汝霖主张“即行承认,不必商议”,曹汝霖在自传中反驳了这种说法,说当时袁世凯举棋不定,要考虑之后再交各部,“各人唯唯听命而散”。之后,袁世凯逐条批示,吩咐外交总长陆徵祥和曹汝霖照办。
     曹汝霖在回忆录中详细记载了谈判时的情形:“此次会议,我与陆子兴(陆徵祥别号)总长,殚精竭虑,谋定后动,总统又随时指示,余每晨入府报告,七时到府,总统已在公事厅等着同进早餐,报告昨日会议情形,讨论下次应付方针,有时议毕又入府请示……日本所提之二十一条,议结者不满十条;而第五项辱国条件,终于拒绝而撤回。会议结果,虽不能自满,然我与陆总长已尽最大的努力矣”“世人对此交涉不究内容,以讹传讹,尽失真相”,同时,他指出在合约上签字的是总长陆子兴。
     在《顾维钧回忆录》中,顾维钧曾如此评价曹汝霖:“我认识曹汝霖,并与其在外交部,特别是当签订‘二十一条’时共过事。就我们所共之事而言,我始终感到曹先生是一位能干的外交家,是拥护国家利益的。”
     对于把巴黎和会外交的失败归咎于他,曹汝霖更觉冤枉。当时中国代表团代表为陆徵祥、施肇基、顾维钧、魏宸组、王正廷,曹汝霖并不在其列。段祺瑞事后曾说过是他连累了曹汝霖等人,把曹宅被冲击看作是项庄舞剑之举。
     事发之后,曹汝霖等递交了辞呈,大总统徐世昌非但没有批准,还多加劝勉。但随着“五四运动”影响的扩大,迫于压力,最终罢免了曹汝霖等人的职务。此后曹汝霖避居天津,其实已经声名狼藉,就连他的子女,也受到了牵连。在北京读书的子女受不了同学的言语相继转学,他的儿子在天津南开学校读书时,同学们也都不肯跟他同坐,下课后也不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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