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与国家的“交集”:藏族地区集体经济的逻辑
http://www.newdu.com 2024/11/23 02:11:06 《湖北民族学院学报:哲 李雪萍 陈艾 参加讨论
内容提要:在空壳村不断增多的背景下,藏族地区在脱贫攻坚中却不断地增添新的集体经济。藏族地区集体经济的存在与发展,有着“集体的责任”的深刻历史源流,这既是其社会底蕴,也是农牧民的生存性智慧。20世纪50年代的合作经济以及草场承包后的联户经营等,是乡村与国家需求的“交集”。目前新增添的集体经济,是农牧民与政府“合意”地治理贫困,并在更大的范围内形成“共有—共享—共治”治理格局。透过新增添的集体经济,发现政府引领型贫困治理的多层意涵:最直接的引领是产业发展引领,传统优势产业与新兴产业齐飞;潜藏其后的逻辑是联结着益贫性的集体化和进一步组织化,拓展了公共性。乡村和国家的“交集”,既契合了当地经济社会文化,也具有发展前景。 关 键 词:集体经济/藏族地区/贫困治理/交集 项目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中的引领型市场体制研究”(18BSH053)。 作者简介:李雪萍,华中师范大学社会学院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武汉 430079;陈艾,湖北省社会科学院助理研究员,博士,武汉 430077 一、问题提出 家庭承包责任制实行以后,很多村庄因“统少分多”而沦为“空壳村”,基本没有或很少有集体经济收入。“空壳化”只是“空心化”①的表现之一。在深度贫困地区②,有大量的“空壳村”③,尤其是远离城镇、交通干线、旅游胜景的村庄,它们的集体经济积累很少,而且难以发展新的产业,贫困程度更深。藏族地区是深度贫困地区之一,治理主体在政府与民众的“二元结构”背景下,民众“事事找政府”既是村庄扶贫济困功能渐失的表现,也隐藏着村庄公共性弱化。多年前,我们在甘孜藏区调研,一位县领导如下反映。 现在,国家的很多资金都是直接打到老乡们的卡里,当然这避免了中间环节出现一些问题,但是,这也让一些乡镇的、村庄的公共事情没有了经济支撑。而且,感觉现在的情况是,老乡们无论什么问题都得找政府,就是村里某位老乡需要关照也会找政府。以前集体比较扎实的时候,好多问题都不需要政府出面去解决,集体自己就解决了。我倒是觉得集体经济这个问题,确实值得重新探索和研究哦。④ 恰逢大规模的精准扶贫,国家加大了对深度贫困地区及其贫困村脱贫攻坚的投入,基层政府在有所反思的基础上,与乡村“合意”,涌现出新的集体经济,新增添的集体经济既关照了贫困村、建档立卡户,又积攒了村集体收入。在甘孜藏区,脱贫攻坚时期大量出现了两类集体经济:第一类是在政府协助下,以村组织等为依托,农牧民建立的经济合作组织,目前主要有农牧业生产和销售合作社以及非农生产合作社(如车队等),此外还有打工者协会等;第二类是政府集中使用扶贫资金,在村庄地域之内和之外增添并发展的集体经济。在村庄地理范围内新培植的,我们称之为“在地集体经济”,如集体牧场等。离开村庄,在县域内的其它地方发展新的集体经济,我们称之为“飞地集体经济”。脱贫攻坚以来,这两类集体经济不断增长。本文基本不考察农牧民经济合作组织,文中“新增添的集体经济”主要指政府集中使用扶贫资金而增添和发展起来的集体经济。需要思考的是,在个体化发展取向下,集体经济为什么在甘孜藏区得到增添?新增添的集体经济如何联结脱贫攻坚与基层社会治理? 二、历史上集体经济是乡村和国家两种需求的交集 集体经济是藏族地区乡村“集体的责任”的传承,或许“以社区为基础的管理”是理想的脱贫攻坚方式和社会治理模型。 (一)藏族地区曾经的合作化,是契合了“集体的责任”的社会底蕴⑤ 历史上,在广大农村地区,曾经的“农村合作化运动是来自乡村和国家两种需求的交集”。土地革命后,在一定程度上恢复了重建传统村落社区的一些基本条件,即平均的土地占有、农户经济、延续的血缘与地缘基础,基本实现了政治与经济权利的平等。在20世纪50年代初期农村常见的不同形式的互助共济,正是在村落内部重新生长出的生活共同体的萌芽。这些村落内部若干农户之间自发的经济、社会合作与联合情势,在一些地方还发展成更大范围和更高层次的合作形式,即通常所说的“初级社”,它是以土地和农具“出资”并共同使用为基础进行分配的“股份”合作。20世纪50年代初期和中期的农村合作化是比较成功的,因为它契合了村社内部自身的需求(农民自发性尝试)与政府的鼓励和支持。村社内部的合作或互助是因为农民的生产、生活有很多现实困难。经历长年的战争破坏和农村衰落,土地改革后,贫农、雇农以及一部分下中农虽然分得土地,却没有足够的能力耕种自己的土地,更难以发展生产;土地改革实行农具和农畜分散所有,面临最多问题的是劳动力少、底子薄的农户,在当时,这样的农户不是少数。土地改革后,一家一户的生产积累很慢,生产条件很难改善,遇到灾害和家庭变故,一些农户很难应付,甚至面临再次破产。在西部民族地区合作层级更高的人民公社,农民很少抵制(哪怕是消极的抵制),这是因为国家对西部民族地区采取了不同的政策,即不将其作为主要的征收对象,特别是对西部山区的少数民族,还经常给予国家补助。同时,人民公社集体与西部民族地区的传统更容易契合,在此之前,西部许多民族地区,家庭私有制度就比较弱。⑥ 上述是就国家的整体性而言,对于藏族地区来说,曾经的合作化更是来自乡村和国家的交集,藏族地区家庭私有的制度更加薄弱,尤其是牧区。历史上,藏族地区的“集体性”与“合作”有着更深厚的遗存,牧区普遍浸透“部落的道德”。“安多区藏民社会大部分是游牧的,小部分是半农耕的,统都是部落的。部落社会只有在部落内才有道德与法律可言;部落以外,便惟力是视了。这种对内讲道德,对外毫无道德可言的情形,在文化学上叫作‘部落的道德’。在部落道德之中,两部落间有人发生纠纷,负责的不是当事人,而是他所隶属的部落全体……集体的责任与部落的道德状态之下,没有‘一人做事一人当’的观念——至多只有人情,只有循环报复而已。遇着没有报复力量,没有这种社会组织的人,吃了亏,自然也是活该的”。⑦甘孜藏区与安多藏区基本相似,“部落的道德”深刻而广泛地存在。“部落的道德”与萨林斯的互惠类型有相似之处,在藏族地区的部落内部,均衡互惠的程度很高,甚至是“集体承担”而无“个人责任”;在部落之外,是否定性互惠。“集体的责任”的目标取向是鼓励捍卫、开拓本部落利益的个人和集体行动,它勾连了原生的民族情感、边缘的社会地位与虚幻的政治诉求,极大地增强了亲密群体在弱组织环境下的动员与内聚力。⑧多重原因形塑了“部落的道德”,或许我们可以认为,“集体的责任”显现了“牧民的道义经济”。传统的藏族部落社会,“集体的责任”是一种程度很高的“强互惠”,是农牧民基于生存所需而形成的“共有的习惯”,这是他们的生存性智慧⑨,其中隐含着道德义务要求⑩。“部落的道德”源于游牧经济的被动与脆弱,即“不稳定环境与营生的极大不确定”(11)且难以抵抗自然灾害。在严酷的自然环境中,一场不期而遇的雪灾就有可能夺去所有的牲畜,乃至牧民生命,甚至有可能使部落解体。长期以畜牧为主的生产方式联结着严酷的自然条件和低密度的人口分布,社会组织和人际关系相对松散,人际互动不频繁,更容易孤独和无助。(12)游牧民从宗教中寻求慰藉,借助共同的宗教观念和价值观来整合社会关系和人际关系。他们努力使松散的人际关系变得紧密,在日常生产生活中便更多地互惠和互助,并在制度规范的层面,将之升华为“部落的道德”。 后来,人民公社化的“政社合一”乡村治理体制,将农民和国家利益牢牢地联结在一起,国家治理深入农村基层;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农民与国家的利益通过农业税联系在一起;免除农业税后,乡村治理主要是国家对农村的扶持和农民自组织共同作用。(13)有学者认为,“人民公社权力体制促进了中国政治的一体化,强化了国家政权对乡村社会的动员和控制。遗憾的是,人民公社化也破坏了乡村社会传统的‘权力文化网络’”。(14)与此不同,在藏族地区,虽然国家政权建设不断深入,但并未彻底破坏其传统的“权力文化网络”,反而通过公共规则的建设和实行,农牧民将“部落内部的共同”延展到“部落之外”,即通过国家政权,联结到更广阔的区域和范围,“公共”的范围和领域不断拓展。 (二)草场承包后的联户经营:农牧民的生存性智慧与政府的默认、支持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实施后,甘孜藏区村庄的“统少分多”是明显的,但日常生产生活中的合作与互助也是常见的。在牧区,联户经营的“合作”是农牧民的生存性智慧,政府默认它,并为其创造各种条件。这一制度实施后藏族地区牧业单户经营出现,联户经营也普遍存在。20世纪80年代起,政府通过牲畜和草地的承包到户、修建围栏、人工种草、修建居民房等方式,明晰草地产权,出现了单户经营。但在实践中,因草地分配不公以及分配界限不明,出现纠纷增多、寻找草料和水的流动性受阻、制度移植的不适应等现象,(15)联户经营也同时普遍存在。例如在甘南藏区玛曲县,1993年政府将草场使用权落实到村民小组,把草场分成小片划分到户。1995年,玛曲草场实行草畜双承包责任制。到2003年,96%的可利用草场承包到户,参加包产的牧业人口占全县牧业人口的96.2%。联户经营是牧户在缔约条款下,集体使用内部草场资源,并获得和承包权相对应的经营收益。(16)玛曲县的联户经营主要有两种形式,即牧民自发组织的联户和国家引导扶持的合作社,前者是传统的延伸,后者是国家与牧民都认同的策略。玛曲的默日部落是70~80户的联户组织。夏季,70~80户共同使用夏季草场;冬季,相互之间有亲戚关系的7~8户组成一个联户,共同使用冬季牧场。(17)在黄河源地区,单户经营的大致占1/4,联户经营的达到3/4。联户经营的户数平均为6.76户,其中最常见的是基于血缘关系的联户,占到77.69%,远远高于社会关系联户体的比例。(18)在四川阿坝藏区,一般是3至7户联户经营;在若尔盖县,牧民或通过联户协商进行大户承包草场,或以联户补偿方式为贫困户提供一定租金,贫困户增收的路径之一是出租或转租牧场。(19) 应该说单户经营有其优势,也有其内在困难。要想真正实现草场承包到户,确实有很多现实困难。在甘孜藏区,基层政府官员为我们描述了草场划分到户的不现实性。 首先,“一旦分到户,牧民之间就会由和平共处转变为矛盾冲突,牧民不会完全配合承包到户的,因为放牛的话,哪里可以完全圈定哪一块小地盘是哪一家的呢?”其次,边界冲突会急剧增加。“不能太强求承包到户,因为有一个严重问题就是边界问题。在草原上做点事情,必须得非常注意边界,一旦不合适,矛盾纠纷就来了。我们的一个草场紧挨邻县,几百年前曾经是以水沟为界,现在水沟的位置和方向都变了,矛盾纠纷也就不断了。而且只要是草场,边界就不会完全清楚。现在一般勘界只到乡,村之间没有勘界。耕地的边界很确切,草场就不一样。”再次,行政成本极高。“没法确定草场面积的啊,确定草场面积的工作量极大,需要政府至少做5年,经费不晓得要用好多。农田承包是可行的,牧场很难。我们甘孜的是自然草场,植物有200多种,草场也是药材生产地。即使分到户,大家修了围栏,但大家还是会去采草药,也会破坏围栏。”最次,难清家底。“再说哈,草场承包到户还面临家底不清的问题。外省以草定畜,以14.8亩养一只羊为单位,算出超载20%,实际上远远不止。我们县的牦牛很可能有60万头,超载数额也是巨大的。畜牧业的家底真的不容易搞清楚。”(20) 从政策设置与结果的角度,甚至有学者认为草场承包到户的初衷与结果相悖,即牧场承包后,难以可持续发展。因为草场承包后,公共产品供给更加困难:公共设施因无人管理而荒废,或一些现代的机械化设备因为分散生产派不上用场而被丢弃,生产力水平反而倒退;交通、通信、信息等基础设施建设需要更大的代价;教育、医疗卫生和牲畜的病害防治以及科技推广的难度加大。(21)从生态的角度来看,承包到户使得原本浑然一体的天然草场上,竖起了纵横交错的铁丝网和水泥柱,其不利影响是明显的:小范围内牲畜的践踏加剧草场退化;妨碍物质循环和能量流动;不利于草种传播,草种单一化;围封恢复的草场,由于没有牲畜的干扰,抗践踏能力比较弱,若保护不当,容易再次退化。(22) 学者们普遍认为,联户经营有着其深厚的社会、经济、文化底蕴,它是农牧民长期积累的地方性知识,符合牧民意愿及文化传统、地缘、血缘关系造就的易联性等。(23)联户经营是在承包制下,在小范围内回归传统草地共管方式,是农牧民主动适应草地退化的表现。联户经营能扩大放牧半径,降低单位面积草地压力,可相互协定控制牲畜数量,较好地维持草畜平衡;联户体内相互协作,为劳动力转移提供新动力;联户经营有利于草地恢复和保护,方便寻找水源,减少纠纷。(24)从成本—效益的角度来考察,联户经营中的私人成本和政府成本都会降低,这是因为将运营成本内化在集体行动中,(25)即共同承担租金,利用公共草场,节约劳动力并降低草地维护成本,也深化了基于血缘和社会关系产生的相互帮助等。(26)有学者甚至认为,以社区为基础的草地管理可能是对草地国有化或者私有化的有效替代,它能够以更低成本减缓草地退化。 基层政府是积极的社会行动者,很多官员也认同牧业生产的地方性知识。对于联户经营,在一般情况下,基层政府的策略是默认、创设制度条件,并改善农牧民生产生活环境。在甘肃玛曲,民间合作机制与政府制度改革良好结合,形成了萨嘎联户机制。萨嘎联户机制是政府和民间都确认每户对草场的使用权,在此基础上由村委会每年核算牲畜数量,以此确定惩罚过量家户以及补偿牲畜量少于使用权的家户。此外,租金价格差异甚大,对内优惠,以此增加部落的凝聚力。(27)在甘孜藏区我们了解到基层政府“将承包落实到纸上”。某位农牧局干部告诉我们:“我们这里啊,没得办法哦,草场承包只能落实到纸上哦!要完全把草场承包到户,这个啊,既不现实,又不科学。我们这里把承包到户在纸上,按照纸上的面积落实优惠牧民的政策。”(28)改善牧民的生产生活条件有着一揽子的公共产品供给,其中的牧民定居工程是最直接而显著的。在甘孜藏区,经过政府与民间的协商,定居、半定居成为牧区生产生活方式变革的重要方式和内容。牧民定居化,未必像一些学者坚持的那样,是游牧文化的终结,相反,可能是一种新的游牧生活的肇始。(29)我们的实地调查也印证了这一点,甘孜藏区的牧民定居工程能够获得农牧民的认可,关键就在于它既不破坏传统的游牧方式,又满足了农牧民享受基本公共服务的需求。牧民传统的生计方式中,“半定居”早已有之,因为牧民每家都有“冬窝子”,冬天一般都过着定居生活。“住上安全实用的房,喝上安全卫生的水,治好折磨人的病,走上宽敞平坦的路,用上方便充足的电”,这是农牧民普遍的需求。(30)牧民定居点基本都是根据牧民的意愿选择的,与牧民所需相契合。(31)政府完善了牧民定居点的基础设施建设和基本公共服务,较之于游牧中电力短缺、手机无信号、饮用水水质无法保证等等,定居者的生活水平大大提高。况且,住在定居点的老人不用跟着转场和奔波,也便于接受医疗卫生服务;青少年就学方便了很多。(32)我们也可以认为,集体居住在安居工程,使得牧民在城镇化的过程中,与外部世界的互动更加紧密,建构了更为广阔的公共性。 三、新增添的集体经济:乡村与政府“合意”治理贫困 在甘孜藏区,新出现的集体经济,应该说依然是乡村和国家需求的交集,它既是乡村脱贫的希望,也是政府协助农牧民脱贫的重要方式。 (一)甘孜藏区新增添的集体经济 甘孜藏区在脱贫攻坚中新增添的在地集体经济和飞地集体经济,既不同于历史上的合作社、人民公社,也不同于已经实施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其一,它们的投资者是“政府+村民”,最主要的是政府,民众投资量极少。其二,运营者既可以是村集体,也可以是受村集体委托的其他市场组织。其三,管理者是基层政府加村组织。其四,最直接的受益者是全体村民,受益最多的是建档立卡贫困户。换言之,甘孜藏区“新增添的集体经济”的“新”是在脱贫攻坚过程中,主要由政府投入、村集体所有、村民参与而形成得更加强调益贫性的集体经济。 (二)新增添的“在地集体经济”:既壮大集体,也具有较强的益贫性 2017年底,甘孜藏区的GZ县整合涉农资金2000多万元,建设了牲畜暖棚、巷道圈3座。与贫困村联合,新建了43个集体牧场,养殖牦牛7997头,出栏1579头,带动2000多贫困户增收。2019年,GZ县建成80个集体牧场,存栏15000头牦牛,到年底,将出栏牦牛4000头。集体牧场的牦牛,绝大部分是由政府给予的扶贫资金购买,有一小部分是村民投入,即每户至少以1头牦牛(或折价)入股。也就是说,以政府给予和农牧民出资的方式来增添新的集体经济,当然,农牧民出资较少。集体牧场的效应是多方面的,首先是全体村民增收,贫困户增收更多;其次是逐步改变惜售的惯习;再次是增强集体的内聚力。GZ县的格上、格下村的集体牧场就是典型案例。(33) 1.乡村与政府共同意愿:大家都赚点,贫困户多赚一点 GZ县的格上村和格下村是两个行政村,两村共有48户204人,其中有建档立卡户11户55人。由于紧紧挨近,千百年来,两个行政村的村民们总是集体劳作,集体开展活动,所以两个村共同建设了一个集体牧场。在成立集体牧场时,一方面村庄利用政府的扶贫帮扶资金33.4万元,于2017年8月购买了牦牛103头;另一方面村中37户非建档立卡户每户入股1头牦牛,没有入股牦牛的按照牦牛均价3243元入股。该集体牧场有集体草场1000多亩。 在集体牧场集体和农户均有收益,建档立卡户得益最多。2018年春天生产小牛12头,购买2~3岁的小牛17头,2019年1月购入小牛28头。2018年7月16日,我们在牧场调研时,牧场存栏115头;2019年5月,牧场存栏牦牛148头。2017年12月出栏牦牛17头,收入66500元;2018-2019年出栏牦牛48头。2017年建档立卡户人均分红9.5元,非建档立卡户人均7.5元;2018年,建档立卡户人均分红96.3元,非建档立卡户人均分红50.3元,集体牧场收益的20%(3171元)作为牧场公积金。2019年5月,建档立卡户人均分红286.5元,非建档立卡户人均分红133.5元;集体留存公积金9180元。 为了建设该集体牧场,GZ县农牧局投资100多万元修建了1间暖房、1间材料库房、1个值班房。这基本可以满足养殖130多头牲畜的所需,如果畜群增大,暖房便不够用。集体牧场在集体土地上种植了200多亩红豆草和紫苜蓿,用于补充草料。 集体牧场由村民自己养殖,雇1名建档立卡人员天天照料畜群,工资是800元/月;每天两户轮流放牧,很多家庭都是安排男性。早上四五点钟放牛上山,下午五六点钟让畜群回到暖房。每家每户参与轮流放牧,毫无怨言。问及为什么没有实行托养等方式,村第一书记告诉我们:“这是村两委商量决定的。他们认为承包太复杂,例如牛死了,如果承包人不承认,会很麻烦。” 集体牧场货比三家,销售给康巴拉公司。村第一书记告诉我们:“我们的集体牧场按照县里的要求,按时按数量出栏,牦牛卖给哪一家,由村两委和牧场协商决定。2017年12月,他们在价比三家之后,卖了17头牦牛给康巴拉公司。他们分成几拨,到处了解情况。对比后,认为康巴拉公司价格公道,服务也比较好。”牧场负责人在接受访谈时说:“我们卖给康巴拉公司了,因为简单方便啊。我们自己去找了很多老板,觉得康巴拉的价钱还可以,手续啥的特别简单。我们谈了好多家,有本地的,也有外地的,有公司的,也有私人牛贩子的。” 2.政府出资并规范管理,旨在助力脱贫 2017年8月,购买牦牛的钱来自政府,而且政府管理牦牛的养殖和销售。例如打耳标等,村第一书记告诉我们打耳标的过程及好处:“打耳标是我们乡镇干部去打的,打耳标肯定好噻。牛如果丢了,也好找,而且牛也好认。我们的牦牛出栏了,上级部门来检查,耳标就是证明。”政府为牲畜购买了商业保险。集体牧场负责人说:“我们的牛有保险的哦,如果牛死了,保险公司赔2000元。保险是政府买的,牛如果非正常死亡,我们拍上照片,牛有耳标,根据耳标等,保险公司就赔钱。”此外,政府的相关机构还负责完成卫生防疫工作。 3.集体牧场建构起共享、合作经济组织,也有利于改变一些文化习惯 集体牧场建立起共有—共享的经济基础。集体牧场成立时,非建档立卡户出牛或出资入股,因为利益关联,这可促进村民的集体行动。就此问题,村第一书记认为:“牧户入股好哦,如果他的牦牛不在里面,他肯定不得关心牛的问题噻。他自己的财产在里面,肯定就会关心。不然的话,跟自己没关系,也就不会关心了。大家关心的,不光是经营,最关心的是分红,比如说究竟分得多还是分得少?分得公不公平?这些大家都会一起摆龙门阵的呀。当然哈,在集体牧场,建档立卡贫困户得到的收益多于其他村民,其他村民也不得说啥子的。”村民共同参与牧场与村庄的集体事务。村民参与养殖和分红之后,更乐于参与村庄所有的集体事务,用村第一书记的话来说,就是“现在,你喊他整个啥子的话,很快就来了。以前噻,不那么喊得动的哦。” 用公共的方式,通过集体出栏,逐渐改变农牧民惜售的习惯。当地人跟我们讲:“以前是偷偷摸摸卖牛,半夜两三点把牛牵出来卖。现在噻,完全大大方方卖牛,庙子里头也不得说啥子。这样子,买牛的就没得机会压低价格,养牛的就可以多挣一点了噻。”我们访谈了与GZ县很多集体牧场签订了销售协议的康巴拉绿色食品有限公司的代总。 以前我在GZ县卖卤牛肉的时候,买不到甘孜本地的牛肉,甘孜州很少有牛肉卖,我们只好从阿坝州的红原县那边批发过来。去年因为集体牧场,政府对集体牧场有要求,每年的出栏率是15%,这样子噻,集体牧场不得不卖牛,我们就可以在GZ县买到牛了。以前牧民不卖牛,现在要卖了哦。(34) (三)新增添的“飞地集体经济”:突破村庄地界,县域内均衡地益贫 从概念来看,甘孜藏区新增添的“飞地集体经济”的载体不在本村或本乡,这就突破了村庄所在的地理位置及环境的限制,可以分享优越区位空间(城镇等)给产业发展可能带来的好处。不过,就目前来看,所“飞”的空间距离有限,飞跃了本村到达本乡或本县。新增添的“飞地集体经济”不仅可以促进当地新的产业发展来脱贫攻坚,而且可以建构起超越本村、本乡的更大范围的“集体”,从而促生区域内“共有—共享—共治”的贫困治理格局。 1.飞出本村在本乡:全乡共享,而非单一村庄所独享 GZ县孔萨农庄(35)实现了收益的全乡共享。GZ县孔萨农庄占地1100亩,建于TB乡4村。孔萨农庄的集体经济收益包括每年确定的49万元土地流转金以及40%股份的分红。TB乡的8个村庄都参与分红,村民都可前来务工。对于4村之外的其他7个村来说,孔萨农庄就是新增添的“飞地集体经济”。2016-2018年,政府整合相关资金7000万元,为孔萨庄园修建了道路、灌溉设施、房屋等15个基础设施。粤旺公司投资1000万元装修孔萨庄园宾馆。孔萨农庄一个田园旅游区,修建有阳光花房、孔萨庄园宾馆、蔬菜大棚等。2018年夏天开始营业的阳光花房种植了很多植物,温暖舒适,人们可以在此休闲,多吸一点氧气,这对于高寒缺氧地区是很难得的。孔萨庄园宾馆已于2019年春开始入住游客。孔萨农庄有9个温室大棚,2017年起就开始种植草莓。 孔萨农庄以多种方式惠及村民。第一,租金和股份分红。每年49万元的土地流转租金,按每亩600元支付给村民,剩余的5万多元作为村公益金。孔萨庄园40%的股份归TB乡,这40%中的一半收益分配给4村,另一半分配给其它7个村。第二,劳务收入。2017-2018年支付农民的劳务费有130多万。2018年7月,长期雇用了当地的4位村民,另有30多人(主要是建档立卡户,分成3组)在有适宜的活儿时就会被雇用。2019年孔萨农庄宾馆开业后,这30多位村民就长期在庄园务工,当保安修理工、服务员等。此外,旅游旺季还会有临时雇工。TB乡党委书记告诉我们:“孔萨农庄的建设,对4村的老乡的增收起到决定性作用,真正脱贫了。2017年验收,我们的账全部做出来,少的达到5000多,多的有2万多,还有3万的。”第三,农民在这里可以学种植技术以及其他技能。第四,孔萨农庄可以惠及GZ县。农庄与粤旺集团合作,后者在珠三角有200多个门店,县里的东西可以直接运过去在它的店铺销售,全县的产品都可以。 2.飞出本村本乡在县内:全县共享 飞出本村本乡,在县内其他地方发展的新增添集体经济,主要是在县政府统一规划、协调、建设的产业园区。GZ县的格萨尔王城是总投资3亿元的旅游扶贫基地。该县的129个贫困村土地贫瘠,交通不便,在这些村发展产业的难度大、成本高,扶贫效果不理想。建设格萨尔王城是将没有产业支撑的贫困村集中起来,努力实现旅游扶贫。在格萨尔王城内,129个贫困村可无偿使用土地并无偿拥有一间店铺,因为建设每间店铺的100万资金,有50万来自财政扶贫资金,还有50万来自对口援助资金。也就是说,每个贫困村不需要掏一分钱就可以拥有一间店铺。店铺可出租,也可自己经营。 贫困村与格萨尔王城有多重利益联结方式:其一是免费使用土地和店铺;其二是收取租金或经营收入;其三是获得劳务收入;最后是分红,格萨尔王城内的部分项目由公司经营,贫困村可得到分红。总体说来,格萨尔王城采用“政府+企业+贫困村”的运营方式,实现了“以企带村”,将扶贫的责任捆绑到运营企业,因为政府要求经营的企业必须优先吸纳贫困村劳动力就业,收购贫困村生产的农副产品;门票或其他经营性收入提成用于贫困村的扶危济困、社保扶贫补助等。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