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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元廷赐碑之兴与多民族碑志文学的生成(2)


    三、文化的中心化:元中期多民族碑志文学的生成
    元廷对赐碑之礼的关注,虽然是对其政治性的一种发挥,但也从官方意识层面上,促进了汉民族建碑埋铭行为作为一种通行的文化风尚在元代,尤其是元中期以后的多民族文化圈中盛行开来。尽管在元前期,北方文人胡祗遹、南方文人刘辰翁、刘壎笔下已出现蒙古地方官员的碑铭个例,但大规模进入碑志书写却是从仁宗朝开始,而来源于中西亚多个民族的色目族群碑志,仁宗朝之前更是少见,仁宗初期也多为敕赐形式。仁宗初年诏“勅太史传功臣,罔俾湮灭,复下令访索遗逸,家许自陈”(40),更是直接引导了一大批在元朝早期征服战争立有小大功勋的人士,尤其是蒙古色目人士上呈请赐,更多的人则在得到朝廷恤典之后,俾文人撰碑刻石。在此,需要强调的是,作为文化风尚的碑志创作,较之以政治为核心的赐碑行为,其间实则含蕴着重大的转折,即文化中心化的趋向,这实为元中期多民族碑志文学生成的要津。
    赐碑所彰示的政治荣耀促进了少数民族士人对碑志礼仪的积极接受与追求。虞集《马清献公墓亭记》载录了畏吾儿人薛昂夫凭借恩宠,使其父得获赐碑的情况。仁宗年间,时官典瑞监的薛昂夫以恩封赠其父,又得赐碑。当是时,翰墨擅名海内的文学侍臣赵孟书字、元明善撰文、郭贯篆额,“各以能事致褒美”,为其父撰《元故上柱国御史大夫覃国清献公神道碑》(佚)。英宗至治初,昂夫出守江西,其间得游东吴求得美石,舟载而“渡浙江,逾浙岭”“辇以入城,经市井者五里”,“日役百夫,委曲除道”,终达墓下。泰定初,“高丈有七尺”的碑石方得植立。时出官江西平章的畏兀儿人贯只哥、蒙古人唤住“各率其僚佐吏士来会。饮酣,两平章起抚碑曰:‘清献公有子如此,若吾徒其如后事何?’皆极乐增感而去”。这其中直表的不仅是两平章对政治荣耀的欣羡,更揭显二人对中原传统文化中子孙立碑以“光扬先烈”之意的领会。后昂夫又筑亭于其上。碑亭之建,“壮丽奇绝,特出于江湖之间。都人士以为见未曾有,达官贵人与四方之游士宾客,过而览者,咨嗟叹息”(51)。政治促成的文化之礼,自然也强化了其文化内涵的传扬。
    仁宗以后,围绕以述先德功勋、事迹为主要目的,越来越广泛的异族人士,渐趋自主认同与接受这种汉民族礼法的约制,士人间相互托文请铭,成为元代多民族士人圈中一项重要的文化与文学活动。文宗年间,虞集应畏吾儿氏买闾之请为其父月鲁哥作神道碑铭,便言及近古以来“推而树表神道”之礼,在“我国家六合混一,人文具兴,王公大人之家,率是而行之。其盛大有加于昔者矣”(52)的情况。元代的“王公大人之家”无疑是以蒙古、色目权贵阶层为主导,其率是而行“树表神道”“以别等衰”之礼,可见当时立碑埋铭是作为一种礼文化被多民族人士在日常生活中普遍接受。不仅如此,碑志存人“传信”与“不朽”的文化特质亦被认知。后至元三年(1336),蒙古人观音奴请虞集为其述先茔碑则是基于其先人“功业之积”“秘而不传”“外廷莫得而见闻”“四方之所仅知者,亦惟金石之刻,可以传信而不忘”(53)。但不得不说,统治者民族从秘藏的传统方式尊礼先世,到选择“以金石寿永久”的方式传播先世功绩,与其归因为渐趋汉化这种过于笼统的说法,不如说是在包括赐碑在内的朝廷恤典所带来的实际荣耀中,欣然接受了这种最适于表彰家族的方法。因而,这一以“孝子慈孙”行颂美先德之礼的方式也得以深入人心。
    元廷统治者对赐碑之礼的政治性发挥,刺激了以蒙古、色目勋臣为主导的元代中高级官僚集团对汉族建碑埋铭这一文化礼仪的主动接受与求取。由此,大量少数民族人士以碑志书写的对象或先辈碑志之文的求取者之身分,参与进传统汉民族碑志活动中来。而与此相应的是,一批以馆阁文人为主导的多民族碑志撰制者也随之成长起来。如果说元前期主要文人如胡祗遹、王恽、阎复、姚燧等,少数民族人士碑志在他们的碑志创作中只是少数之例,在后来仁宗时的程钜夫、刘敏中、元明善,文宗朝的虞集、马祖常,以及顺帝时的许有壬、欧阳玄、黄溍等的碑志创作中却可称占有相当比重(54),其中少数民族碑志创作又以敕撰居多。尤其值得注意的是,他们的碑志创作高峰期也往往在其屡揽朝廷碑版之作时达成。如仁宗初年奉敕撰碑之数最多的程钜夫,在皇庆元年(1312)至延祐三年(1316)的五年间所作碑志已超其碑志创作总量的五分之三(55);可称中国碑志文学史上第一位大量写作汉文碑志的西域文人马祖常,《全元文》所收其碑志创作,无论敕、请,基本集中作于天历至元统年间(1329-1335),这段时期也正是其与虞集等人凭借官方赋予的文化权力主持文坛风气的时期(56)。原因不难索解。一方面,官方认证的“传信之太史”与“翰林之重臣”,自然也成为上至“王公大人”,下及地方官民竞相求文的馆阁“大手笔”。而更重要的另一方面是,身处“大元”新时代,兼具官方职责与个体使命的元代馆阁文人,亦积极于利用碑志之撰为其时代存史立人。如虞集“苟有可称者,无钜细,执笔不敢忽”(57),许有壬甚至以铭志为功臣国史“修名伟绩”的底据,因之“用底不泯”,所以“托必其可”(58)。元后期地方性南方文人郑元祐、杨维桢等亦有少数民族墓志创作。另外,值得补充的是,除了撰写碑志的作者,涉及更多民族的篆额、书丹者亦是元代敕赐碑志撰制中不可忽略的重要方面。如长于书法的色目人赵世延在仁宗朝敕赐碑志中多次参与篆额,著名的元代色目书法家康里巙巙是文宗时期及顺帝初期大臣碑志的主要篆额与书丹者,顺帝朝宰相达识帖睦迩亦曾奉敕篆额,而在元中期卓然而起的书法大家赵孟既是元中期馆阁碑志的主要撰文者之一,也是当时享誉中外民族的碑志书写者(59)。可以说,这种以敕赐碑志为主导的多民族文人主体在碑志创制中多层级、深层面、高频次的互动与合作,正昭示了元中期多民族碑志文学的生成。
    据《全元文》统计,元代非汉民族人士碑志约三百篇(60),一半为敕赐碑志。诚然,在西夏、辽、金祚国之时,统治者民族也有若干碑志传世,六朝、隋、唐、宋时期亦偶有他族人士墓志,但未有如元时期,出现如此规模的以蒙古统治者民族为主导,次及畏吾、女真、唐兀、契丹、钦察及康里、雍古、波斯等中西亚民族,甚至少量安南、高丽、日本、印度等国别人士的碑志。并且,元代非汉族人士碑志创作中所显现“南北一统,群材斯兴”(61)的民族观念已全然不同于前。元末文人王礼曾作《义冢记》道出西域民族在卒葬之习的改变中所体现的“混一之盛”:
    义冢者何?西域氏旅茔也。营之者谁?吉安中宪大夫达噜噶齐也。于是可观德矣,于是可知混一之盛矣。何也,西域之于中夏,言语嗜欲殊焉。虽汉唐以来,婚媾有之,然各怀旧族,不能杂处他土,顾安有生西域而葬江南者。惟我皇元肇基龙朔,创业垂统之际,西域与有劳焉。洎于世祖皇帝,四海为家,声教渐被,无此疆彼界。朔南名利之相往来,适千里者如在户庭,之万里者如出邻家。于是西域之仕于中朝,学于南夏,乐江湖而忘乡国者众矣。岁久家成,日暮途远,尚何屑屑首邱之义乎?呜呼!一视同仁,未有盛于今日也。(62)
    西域之人融于中原“无此疆彼界”,也揭示了与其对应的是中原汉民族人士接受西域人士的“一视同仁”。这其中彰显的超脱夷夏之防的双向的多民族群体认同,也正是元中期多民族碑志文学生成的民族思想基底,也是区别于此前亦存在少数民族碑志创作的汉、唐大一统国家的重要不同所在。像马祖常以色目人作汉人碑志,亦完全无一丝民族隔阂之感。因此,在“未有盛于今日”的“一视同仁”的时代语境中,这些多民族人士碑志不仅是以量夺人眼球,更以它们丰富的内容彰显珍贵。这首先表现在占据元代多民族人士碑志多数的“佐收混一之绩”的功勋武将碑志上,这些碑志大多以详瞻的语言叙录了多个民族在南北分裂的12-13世纪时期何以走向“大元混一”。如《脱脱公先茔碑》《答禄乃蛮氏先茔碑》《皇元高昌忠惠王神道碑铭》分别述及蔑儿乞、乃蛮、克烈等蒙古语系诸部的统一,《驸马高唐忠献王碑》《敕赐康里氏先茔碑》《句容郡王世绩碑》《高昌王世勋碑》叙汪古、康里、钦察、畏吾等突厥语系诸部的归附,《李爱噜神道碑》《瓜尔佳公神道碑》等道夏、金诸国的臣服,以东平史氏、藁城董氏两大家族碑志为代表的汉将碑志,更可见汉民族人士在宋元鼎革、南北一统进程中的助力。这些碑志是《元史》列传,尤其是其中非汉民族人士传记的主要乃至唯一的文献倚赖(63)。也正因此,不仅是风云际会的历史,以传人为中心的碑志更形塑了曾切实活动于中原的一群多民族人士风貌:“不间万里,来归于庭”,“以成一代之伟观”(64)的泥波罗匠师阿尼哥,“受任劳勋,夙夜不遑”(65)建修大都的大食匠师也黑迭儿,以译、历、医之才“致位丞弼”(66)的西域拂林人爱薛,以生命抗争强权的唐兀氏大臣杨朵儿只,以“才武易文”而卖药钱塘市肆(67)的畏兀儿文人贯云石,“夙慕中土,因挈家行”(68)的西域阿儿浑部使者哈只哈心等。这些带着异族异域风情的新鲜面孔的注入,必然也带来元代文人碑志创作于题材内容上诸如民族起源、风俗习尚等异族质素的描写与叙述。可以说,以敕赐碑志为主导,统摄于“一天下而国,环四海而家”(69)这种极具开放性与世界性意识形态下的多民族碑志文学的生成,是元代政治与文化下的独特产物,也是元代碑志文学的独有时貌。而相较于生者指向所凸显之政治核心化趋向,多民族碑志文学的生成实则是文化中心化的体现。
    元廷赐碑,经历了一段由偏于被动地接受其文化属性到积极发挥其政治功能的过程。一方面,赐碑作为一种政治文化形式在元中期走向大盛,文宗之时更正式成为国家礼典之一项,至元末亦无衰歇之势。另一方面,在赐碑的政治荣光的刺激与引导下,碑志文化也得以迅速地为多民族人士,尤其是中上层蒙古色目人士所接受与求取,由此也促成了元中期以来,在创作主体上以大规模多民族士人参与互动为基础、思想上以“混一海宇”“一视同仁”为底色的多民族碑志文学的生成。
    而元廷赐碑之兴与多民族碑志文学的生成这一重要现象,实可启发对于碑志文学的结构形态的思考。长久以来,碑志研究一直面临着尴尬的境地,即除却史学价值之外,如何确认其作为“文学”的地位,而不是局限于探讨其“文学性”。而本文所揭显的参与主体的扩大、民族思想的混同,乃至未及详言的题材内容的拓展等,在“文学性”的常规视域中,并不能妥帖地加以解释,这实则是要求在文学视野下对其进行文学意义的定位。质言之,碑志并非仅是“文学性的”,而是“文学的”。因而,在此际,一个需有所回应的重要问题便凸显出来,即碑志作为文学,其结构形态是怎样的?
    传统意义上,文学被视作文化、政治等等的行为及其产物。然而,如若从文学这一本体及其结构形态的角度重新考量,可知作为行为的文学固然是文化或政治驱动下的结果,但作为本体的文学却是涵容文化、政治以及其他诸多维度的立体结构。而囊括文化、政治在内等诸多要素之间的动态变化,尤其是其交互核心化的历程,恰可反映作为本体的文学,其内在结构形态及其外在文学特征的变迁是如何展开的。而这恰是元廷赐碑之兴与多民族碑志文学的生成这一现象所关涉的重要学术意义。
    事实上,就文学这一本体而言,须在主体与客体,亦即作者与文本的互动中方能生发其具体意义。而碑志文学,正是藉由构成其意义生发场域的主客体二端的核心化与边缘化的历程,确认其功能指向与文学特征。自主体角度而言,体现为作者的主观能动性的在场与隐匿。简言之,如若发挥政治功能,则文人作为操刀的作者,实则只是君主的代言者,是一种边缘化的存在,而君主及其目的则被核心化;如若彰显文化意涵,则君主的政治目的被边缘化,文人及其意图得以核心化。自客体角度而言,政治与文化作为碑志文学内在结构形态的要素,二者之间也会有囚禁与释放的现象。简言之,政治因素被释放,亦即政治功能占据主导,会呈现出相应的文学特征,这对应着作为主体之君主的核心化;文化因素被释放,亦即文化意涵占据中心,同样会呈现出相应的文学特征,这对应着作为主体的文人及多民族士人的核心化。
    而主客体之间的这种联动关系,构成了碑志文学的运作方式、功能指向与文学特征。基于此,不惟碑志文学的特性可得到文学视域下的切当解释,而且其所关涉的政治、文化与文学之关系的问题亦可得到深入理解。仅就本文所论而言,在文本中所呈现的生者指向,实则是政治功能占据主导地位,亦即君主及其目的核心化的表现;与之相对的,无论是主体的扩大、思想的混同,抑或题材的拓展,均是文化中心化,也即文人及其意图占据主导的表现。上述种种外在的文学特征,其实因应于政治与文化这两种内在结构要素的互动与张力,而这恰是碑志文学的特性所在。而作为内在于碑志文学,且交互为用的政治与文化二者,可摆脱非此即彼的对立论以及对文学的单向决定论,而与外在文学特征建立更为多元的关联。由此,碑志文学所关涉的政治、文化与文学之关系,无疑呈现出更为立体与动态的图景。
    注释:
    ①本文所论“赐碑”为“敕赐碑志”之简括,指涉君主奖赐人臣之碑与志两大类,不囊及敕赐于神话传说人物及前代人物的碑志,及以记物为主的山碑、寺碑、宫碑等。
    ②对于赐碑的考察,目前所见相关论文主要有田宇《唐代奉敕碑志研究》(吉林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4年),以及肖红兵关于宋代御赐碑额所发表的3篇论文:《宋代御赐碑额神道碑额考述——以文献所见六十余人碑额为中心》,《中原文化研究》2013年第5期;《御赐神道碑额所见北宋中后期的君臣关系》,《历史教学问题》2013年第6期;《试论宋代御赐神道碑额制度之演变》,《历史文献研究》2014年第2期。
    ③任昉撰、陈懋仁注《文章缘起注》,北京:中华书局,1985年,第10-11页。
    ④此取明人陈燧所著《千百年眼》卷四《四皓赐碑》中之观点(见《四库禁毁书丛刊》子部第11册,北京:北京出版社,第238页)。元人潘昂霄著《金石例》以唐代敕赐碑例为“赐碑名号之始”,当受所阅文献所拘,也可证此前赐碑之罕见(参见淮建利点校《金石三例·金石例》卷二,郑州:中州古籍出版社,2015年,第27页)。
    ⑤沈约:《宋书》卷十五,北京:中华书局,1974年,第407页。
    ⑥孙宝瑄:《忘山庐日记》,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15年,第1055页。
    ⑦据田宇《唐代奉敕碑志研究》附表一“唐代奉敕碑志表”(第121-131页)统计。
    ⑧据曾枣庄主编《宋代传状碑志集成》(成都:四川大学出版社,2012年)统计。
    ⑨据阎凤梧主编《全辽金文》(太原:山西古籍出版社,2002年)统计。
    ⑩尽管以今之文献视昔,有失于整全之可能,然统合目前的材料来看,还是足够反映元廷赐碑之规模及其在历史链条上的发展变化。
    (11)《太师广平贞宪王碑》为赐蒙古人阿尔刺氏月吕鲁,《景义公不阿里神道碑铭》为赐西域商人不阿里,受赐世德碑的贾脱里不花虽为汉人出身(《贾氏世德之碑》),但自幼被赐同蒙古人,为元廷内臣。
    (12)分别为蒙古人钦察氏土土哈(《枢密句容武毅王碑》)、土别燕氏完泽(《丞相兴元忠宪王碑》)、高昌畏吾儿答失蛮(《皇元高昌忠惠王神道碑铭》)、西夏唐兀氏李阿鲁(《忠节李公神道碑》)与乞台普济《中书右丞相史公先德碑》)
    (13)宋濂等:《元史》卷二十二,北京:中华书局,1976年,第531页。
    (14)白寿彝总主编、陈得芝主编《中国通史》第八卷,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15年,第376-377页。
    (15)宋濂等:《元史》卷二十六,第594页。
    (16)宋濂等:《元史》卷二十四,第542页。
    (17)程钜夫:《拂林忠献王神道碑》,张文澍校点《程钜夫集》卷五,长春:吉林文史出版社,2012年,第57页。
    (18)刘敏中:《敕赐将作院使哈飒不华昭先碑铭》,邓瑞全、谢辉校点《刘敏中集》第四卷,长春:吉林文史出版社,2008年,第48页。
    (19)宋濂等:《元史》卷八十七,第2190页。
    (20)陈颢是仁宗朝最受优宠的文臣之一,皇庆、延祐年间为其师安藏请赐《秦国文靖公神道碑》,为表彰忠孝贞节之家奏赐《匡氏褒德之碑》,为“父子忠荩,未及大用”的平阳人靳和、为捐资以供朝廷建修佛寺的大都商人姚仲实请赐墓碑(分别见程钜夫《靳同知墓碑》《姚长者碑》)等。此外,又与翰林学士承旨忽都鲁儿迷失、集贤大学士王约、郭贯同奏,为江西儒师揭来成请谥赐碑,是以元朝“以处士得赐碑者,盖自先生始”(《程钜夫集》卷九《贞文先生揭君之碑》,第96页)。其中的忽都鲁儿迷失,是元朝精通汉文化的回纥文臣,在其后的文宗朝亦多有请奏赐碑之例。顺帝朝的畏兀儿氏沙剌班亦是屡为汉臣奏请赐碑的典例。
    (21)欧阳玄:《清河郡公张公神道碑》,汤锐校点《欧阳玄全集》,成都:四川大学出版社,2010年,第656页。
    (22)宋濂等:《元史》卷八十四,第2114页。
    (23)仁宗初年定封赠之制的情况,《元史》与《元典章》皆未有记载,此据程钜夫《彭城郡献穆侯刘府君神道碑铭》所述“上初即位,定封赠之制”知当时已确有所议行。见《程钜夫集》卷二十,第239页。
    (24)参见宋濂等《元史》卷八十四,第2114页;陈高华等点校《元典章》,天津:天津古籍出版社,2011年,第447页。
    (25)《经世大典序录·礼典总序》,苏天爵《元文类》卷四一,北京:商务印书馆,1936年,第545、553页。
    (26)黄溍:《江浙行中书省平章政事赠太傅安庆武襄王神道碑》,王珽校注《黄溍全集》,天津:天津古籍出版社,2008年,第644页。
    (27)宋濂等:《元史》卷四十一,第880页。
    (28)欧阳玄:《敕赐滕李氏先茔碑》,《欧阳玄全集》,第718页。
    (29)欧阳玄:《清河郡公张公神道碑》,《欧阳玄全集》,第656页。
    (30)这其中强调了赐碑行为的时间及时性与赐碑对象的死者指向性。唐、宋、辽、金之朝赐碑大多于勋戚大臣卒后即赐,时间一般不超过两年,即使在宋代开始出现“年久赐碑”之例(赐碑时间距大臣卒葬时间超过十年以上者),但也仅限少数几例,赐碑诉求也主要是以立石刻碑完成卒葬之礼。如北宋宰相王旦受赐神道碑是在其卒葬后之48年,以其“墓碑未立”而诏史臣欧阳修撰之(《太尉文正王公神道碑铭》)。
    (31)彭大雅撰,徐霆疏证《黑鞑事略》,北京:中华书局,1985年,第19页。
    (32)阎复:《太师广平贞宪王碑》,李修生主编《全元文》第9册,南京:江苏古籍出版社,1999年,第260页。
    (33)元明善:《太师淇阳忠武王碑》,李修生主编《全元文》第24册,第338页。
    (34)黄溍:《中书右丞相赠孚道志仁清忠一德功臣太师开府仪同三司上柱国追封郓王谥文忠神道碑铭》,《黄溍全集》,第640页。
    (35)柯劭忞、屠寄:《元史二种·新元史》卷一八六,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2年,第754页。
    (36)许衡神道碑赐于元统三年(1335),碑文明言“以赐其子师敬,使刻之”。许师敬时拜御史中丞,进阶一品光禄大夫。参见《欧阳玄全集·许衡神道碑》,第178、184页。
    (37)揭傒斯:《大元敕赐故翰林学士资善大夫知制诰同修国史赠江西等处行中书省左丞上护军追封临川郡公谥文正吴公神道碑》,李修生主编《全元文》第28册,第505页。
    (38)欧阳玄:《清河郡公张公神道碑》,《欧阳玄全集》,第656页。
    (39)黄溍:《宣徽使太保定国忠亮公神道第二碑》,《黄溍全集》,第651页。
    (40)马祖常:《皇元敕赐翰林学士杜文献公神道碑》,李修生主编《全元文》第32册,第357页。
    (41)宋濂等:《元史》卷二百二十,第4520页。
    (42)代表如《海云印简和尚塔碑》《嵩山少林寺裕和尚碑》《行满禅师道行碑》等。
    (43)赵孟:《敕赐玄真妙应渊德慈济元君之碑》,李修生主编《全元文》第19册,第276页。
    (44)虞集:《句容郡王世绩碑》,王珽点校《虞集全集》,天津:天津古籍出版社,2007年,第1018页。
    (45)宋濂等:《元史》卷一百三十八,第3332页。
    (46)《元史·帖木儿补化传》载:“文宗召至京师,佐平大难”(见宋濂等《元史》卷一百二十二,第3002页);《太宗诸子·只必帖木儿传》载:“天历二年,只必帖木儿王荐五十人备宿卫,以其婿建班都为第一,而只必帖木儿曾于“泰定帝崩,文宗自立于大都,陕西诸王及行台官起兵勤王”。(见柯劭忞、屠寄《元史二种·新元史》卷一一一,第512页)。
    (47)虞集:《曹南王勋德碑》,《虞集全集》,第1027页。
    (48)宋濂等:《元史》卷四十,第3册,第856页。
    (49)王懋德(《琅琊郡王氏先德之碑》)、耿焕(《耿公先世墓碑》)、傅岩起(《傅公神道碑铭》)皆为伯颜当政时的中书宰臣,张住童(《张公先德碑》《蓟国公张氏先茔碑》)、撒而吉思监(《大元敕赐故中顺大夫诸色人匠都总管府达鲁花赤竹君之碑》)皆为太后家臣,《马合马沙碑》是由文宗朝宰臣撒迪等请赐。
    (50)许有壬:《云中郡成毅公神道碑铭并序》,李修生主编《全元文》第38册,第374页。
    (51)虞集:《马清献公墓亭记》,《虞集全集》,第665-666页。
    (52)虞集:《高昌王神道碑铭》,《虞集全集》,第1066页。
    (53)虞集:《蒙古拓拔公先茔碑铭》,《虞集全集》,第1144页。
    (54)据统计,程钜夫为少数民族人士撰有碑志之文15篇,约占其碑志创作总量的14%;刘敏中10篇,约占17%;元明善8篇,约占36%;虞集37篇,约占21%;马祖常9篇,约占39%;许有壬19篇,约占27%;欧阳玄6篇,约占11%;黄溍22篇,约占11%。另袁桷、赵孟、张养浩、吴澄、揭傒斯、苏天爵、孛术鲁翀、危素等亦皆有一定数量的多民族碑志创作。
    (55)《程钜夫集》收程钜夫碑志之文110篇,作于皇庆元年(1312)至延祐三年(1316)间的碑志之文约为70篇。
    (56)永瑢:《四库全书总目》卷一六七,北京:中华书局,1965年,第1440页。
    (57)虞集:《天水郡伯赵公神道碑》,《虞集全集》,第1090页。
    (58)许有壬:《刘平章神道碑》,李修生主编《全元文》第38册,第348页。
    (59)杨载:《赵孟行状》,李修生主编《全元文》第25册,第587页。
    (60)不含及去思、遗爱等生碑。事实上,以颂政为主题的生碑之建在元代多民族士人圈中亦大为繁兴。
    (61)苏天爵:《元故承德郎寿福院判官林公墓碑铭》,李修生主编《全元文》第40册,第260页。
    (62)王礼:《义冢记》,李修生主编《全元文》第60册,第654-655页。
    (63)王慎荣主编《元史探源》第五章对《元史·列传》的史源作有详尽探析,观其探源结果,可知汉文碑志是《元史·列传》最为主要的文献来源,甚至存在多例内容直接为《元史》照搬、袭取、节录的情况,尤以非汉族人士传记最为明显(长春:吉林出版社,1991年,第155-275页)。
    (64)程钜夫:《凉国敏慧公神道碑》,《程钜夫集》卷七,第80页。
    (65)欧阳玄:《马合马沙碑》,《欧阳玄全集》,第256页。
    (66)程钜夫:《拂林忠献王神道碑》,《程钜夫集》卷五,第58页。
    (67)欧阳玄:《元故翰林侍读学士中奉大夫知制诰同修国史贯公神道碑》,《欧阳玄全集》,第214页。
    (68)许有壬:《西域使者哈只哈心碑》,李修生主编《全元文》第38册,第389页。
    (69)元明善:《平章政事廉文正王神道碑》,李修生主编《全元文》第16册,第352页。 (责任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