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时诞生的加拿大编制的关于三峡工程的可行性报告长达310万字,其论证结论认为,三峡工程设计依据的基本材料是充分可靠的,质量符合国际标准,坝址选择合适,三峡工程在技术、经济方面是可行的,效益也是巨大的。这与我国论证报告的结论可谓不谋而合。
1990年7月6—14日,国务院在听取了重新论证的情况汇报和各方面的意见后,决定成立国务院三峡工程审查委员会,对可行性研究报告采取先专题预审,后集中审查的办法全面进行审查。一共成立了10个预审组,聘请了163位专家参加。审查的程序是:各预审组先进行实地考察,召开预审会议,于1991年5月提出审查意见;7月,审查委员会召开会议,听取10个预审组的预审意见,进行认真讨论和审议。审查委员会认为三峡工程前期工作规模之大、时间之长、研究和论证之深,实属中外罕见,在重新论证基础上编制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其研究深度已达到可行性研究的要求,可以作为国家决策的依据。8月3日,审查委员会又一次召开会议,通过了论证领导小组提交的三峡工程可行性报告。
1992年1月17日,经李鹏总理主持国务院第95次常务会议对该可行性报告的审查意见进行认真审议后,“一致原则同意建设三峡工程”。随后,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在审议了拟由李鹏总理代表国务院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交的《关于提请兴建长江三峡工程的议案》后,均表赞成,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全国人大审议。3月20日至4月3日,全国人大七届五次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审议了由国务院提交的兴建长江三峡工程的议案之后,通过了关于三峡工程列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年规划的决议,由国务院根据国民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和国家财力、物力的可能,选择适当的时机组织实施。
如今,建成的三峡工程在工程规模、科学技术和综合利用效益等许多方面都堪为世界级工程的前列。它不仅为我国带来巨大的经济效益,还为世界水利水电技术和有关科技的发展作出有益的贡献。这个跨世纪经济发展战略的宏大工程,其发电、防洪和航运等巨大综合效益,对建设长江经济带,加快我国经济发展的步伐,提高我国的综合国力,均呈现出十分重大的战略意义。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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