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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世友率部“逃跑”:被判有期徒刑一年半(2)

不过,参与其中的原第四军副军长王建安改变了主意,并将此事报告给了抗日军政大学党总支委员谢富治。谢马上将此事报告给校党总支部书记邓富连,邓则立刻找到校政治处主任莫文骅。据莫回忆:
     我让邓富连留下继续了解情况,观察动静,自己立即去找刘亚楼、傅钟等领导人。跑了几处,都没有找到,于是,我只好去找校长林彪。他让我先回学校,不动声色,注意了解新情况,待他向毛主席报告后,再作处理。不久,林彪回来了。他马上召集刘亚楼、傅钟、邓富连、谢富治和我,还有保卫科的同志开会,传达党中央、毛主席的决定,立即将策划事变的主要成员逮捕。
     这一事件当时被定性为“许世友反革命集团”案件。中央最初怀疑此事的幕后操纵者是张国焘。但在董必武、李克农等人与被捕的四方面军干部一一谈话之后,否定了这种可能性。
    案件为何宽大处理
     6月6日上午,最高法院公审许世友等人拖枪逃跑一案,各机关团体代表共约150人参加。据判决书显示,审判长是董必武,人民陪审员为倪志良、谢富治、刘长胜、高检成4人,书记员是周景宁。审判的具体情形如何,未见到相关记载,高等法院档案中未见到除判决外的其他案卷材料。判决结果是,6位被告“组织拖枪逃跑”罪名成立(未遂),许世友被判有期徒刑1年半(不过所见判决上未写明),刘世模被判有期徒刑1年,褫夺公权1年;洪学智、朱德崇、詹道奎被判有期徒刑8个月,褫夺公权1年;王建安被判有期徒刑6个月。这个处罚结果,对于“拖枪逃跑”这种在革命时期极其严重的罪名而言,显然是极为宽大的。理由是,许世友等人曾有革命功绩。
     实际上,许案的处罚结果可能在很大程度上与毛泽东的态度和意见有关。毛泽东的“惜才”心理,或许是原因之一,但宽大处理的最重要原因,恐怕还是出于维护党内团结大局的考虑。此案中被判刑的6个人,后来几乎都在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中立下战功,并在新中国成立后荣膺高级军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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