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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院校对繁荣发展我国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的贡献率研究以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立项为例


    [摘要]本文以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立项为例,采用大数据分析技术,通过建立数学模型,从民族院校个体和整体两个维度系统分析了民族院校对当地和全国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的贡献率。结论表明:民族院校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方面,不管是在当地还是在全国均占据着重要地位,发挥了重要作用,为繁荣和发展我国哲学和社会科学事业作出了突出的贡献,已成为繁荣和发展我国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的一支极为重要的力量。 
    [关键词] 民族院校 哲学 社会科学 贡献率   
    课题注释:本文系全国民族教育委托合作课题《民族院校对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率研究》(课题编号:MJZXHZ15007)、全国民族教育重点课题ZXJD18005、ZXJD18006和西北民族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项目《民族院校学科建设模式研究》(项目编号:31920120142)的最终成果之一。
    引言 
    举办民族院校是中国共产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项伟大创举,是将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和政策与中国是一个多民族国家的国情、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以及全国社会经济发展的具体实践相结合的产物。 
    民族院校近70年的发展历程表明,民族院校的创建和发展始终是围绕解决我国民族问题而展开的。民族问题(这里指广义的)作为哲学、社会科学的一类特殊研究课题,在少数民族地区乃至全国经济社会发展中占有特殊而重要的地位,对少数民族、少数民族地区和全国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大而深远的影响。长期以来,民族院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的繁荣发展与少数民族地区乃至全国的经济社会改革发展形成了相互依赖、相互制约、相互促进、相得益彰的关系。一方面,哲学社会科学具有认识世界、传承文明、创新理论、资政育人、服务社会的重要功能,其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主要体现在解释社会现象,指明发展方向;提供社会知识,揭示发展规律;传播人类文明,推动社会进步;研究社会经济问题,提出对策建议;给予人文关怀,促进社会和谐。因此,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迫切需要民族院校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为其改革与发展服务,失去民族院校哲学社会科学对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历史文化、社会经济、教育科技、民族团结等方面的全面系统深入研究,许多制约改革与发展的现实问题就不会被发现并得到及时解决,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就会受到影响。另一方面,民族院校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也需要和离不开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为其提供研究载体、基地和舞台,为其提供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源泉、资源和动力,离开了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民族院校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就会失去最深厚的土壤和最重要的依托,成为无源之水、无木之本。正是这一关系,决定了民族院校在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以及文化引领等方面拥有不同于普通高等院校的定位、特色、优势和作用。 
     民族院校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经过长期的积淀和发展,产生了一大批有影响力的成果,为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社会稳定、经济发展、教育提质、文化繁荣等做出了巨大的贡献。为准确度量和呈现这一贡献,有必要进一步用事实和数据“说话”,但由于目前全国高校和民族院校的成果分类数量难以采集和统计,因此全面系统准确地研究民族院校对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的贡献率非常困难;其次,鉴于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是大部分重要研究成果(专著、论文、获奖、咨询报告等)产出的重要源头,也能比较客观地反映民族院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的历史积淀、研究方向、研究实力和研究水平等,尤为重要的是可以用数据反映事实,从而比较科学地测算出民族院校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方面的贡献率。为此,本文选择了能比较好地体现民族院校哲学社会科学科学研究实力、水平和贡献率的研究对象---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立项情况,并以此展开分析研究,从一个侧面表征出民族院校对全国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的贡献率,以期比较客观地呈现出民族院校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领域的地位与作用。 
    需要说明的是:为便于统计、比较和分析,本文依据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以下简称国家社科基金)库,选取了2007年---2016年的数据作为研究样本。同时,考虑到30余所民族院校建校和更名时间不一致,为便于大数据挖掘和统计分析,仅选择了建校时间较早、可比性强的传统意义上的13所民族院校作为研究对象,其中国家民委员会直属院校6所,分别是:中央民族大学、中南民族大学、西南民族大学、西北民族大学、北方民族大学、大连民族大学;地方民族院校7所,分别是:广西民族大学、云南民族大学、贵州民族大学、青海民族大学、西藏民族大学、内蒙古民族大学和湖北民族大学。这13所院校分布在4个民族自治区和少数民族较多的云南、贵州、青海、甘肃等省份,除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外,基本涵盖了全国少数民族地区。 
    一、民族院校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立项情况及其对当地的贡献率分析 
    表1为依据数据库进行的大数据挖掘和数学建模并经数据处理后所得的各民族院校2007年至2016年国家社科基金立项情况及其贡献率。其中: 
    “当地”指学校所在的省、市或自治区。特别地,西藏民族大学所在地虽是陕西省,但统计计算时“当地”为西藏自治区。 
    A代表学校当地所有高校的年平均立项数,计算模型为:A=(1/T)*(∑当地高校当年立项数/当地当年高校总数),T为时间周期;B代表学校当地所有本科高校的年平均立项数,计算模型为:B=(1/T)*(∑当地高校当年立项数/当地当年本科高校数),T为时间周期;C代表学校当地所有高校对当地立项的年均贡献率,计算模型为:C=当地高校年均立项总数/所在地年均立项总数;D1代表学校当地每所高校年均对当地立项的贡献率,计算模型为:D1=(1/T)*(∑A/当地立项总数),T为时间周期;D2代表学校当地每所本科高校年均对当地立项的贡献率,计算模型为:D2=(1/T)*(∑B/当地立项总数),T为时间周期;E代表学校对当地立项的年均贡献率,计算模型为:E=学校年均立项数/当地年均立项总数;F代表学校对当地高校立项的年均贡献率,计算模型为:F=学校年均立项数/当地高校年均立项总数。 


    表1  民族院校2007年至2016年国家社科基金立项情况及其对当地的贡献率 


    学校名称 


    学校年均立项数 


    当地年均立项数 


    当地高校年 


    平均立项数 


    当地高校年均贡献率 


    学校年均贡献率 


    总体 


    高校 


    A 


    B 


    C 


    D1 


    D2 


    E 


    F 


    中央民族大学 


    23.00 


    97.20 


    70.63 


    0.78 


    1.07 


    72.66% 


    0.80% 


    1.10% 


    23.66% 


    32.56% 


    中南民族大学 


    18.80 


    224.20 


    200.22 


    1.56 


    2.94 


    89.30% 


    0.70% 


    1.31% 


    8.39% 


    9.39% 


    西南民族大学 


    18.30 


    159.30 


    129.56 


    1.19 


    2.54 


    81.33% 


    0.75% 


    1.59% 


    11.49% 


    14.12% 


    西北民族大学 


    13.60 


    95.20 


    77.44 


    1.58 


    3.52 


    81.34% 


    1.66% 


    3.70% 


    14.29% 


    17.56% 


    北方民族大学 


    9.80 


    34.50 


    26.11 


    1.45 


    3.26 


    75.68% 


    4.20% 


    9.46% 


    28.41% 


    37.53% 


    大连民族大学 


    3.00 


    80.60 


    71.78 


    0.62 


    1.10 


    87.96% 


    0.76% 


    1.35% 


    3.72% 


    4.18% 


    广西民族大学 


    10.10 


    79.40 


    66.22 


    0.91 


    1.84 


    83.40% 


    1.14% 


    2.32% 


    12.72% 


    15.25% 


    云南民族大学 


    15.90 


    104.80 


    89.22 


    1.24 


    2.88 


    85.13% 


    1.18% 


    2.88% 


    15.17% 


    17.82% 


    贵州民族大学 


    8.70 


    71.00 


    58.89 


    0.92 


    2.18 


    82.94% 


    1.30% 


    3.07% 


    12.25% 


    14.77% 


    青海民族大学 


    12.80 


    46.30 


    33.22 


    2.77 


    8.31 


    71.75% 


    5.12% 


    17.94% 


    27.65% 


    38.53% 


    西藏民族大学 


    8.50 


    25.30 


    18.11 


    3.02 


    6.04 


    63.99% 


    10.66% 


    21.33% 


    33.60% 


    46.94% 


    湖北民族大学 


    4.80 


    224.20 


    200.22 


    1.56 


    2.94 


    89.30% 


    0.70% 


    1.31% 


    2.14% 


    2.40% 


    内蒙古民族大学 


    8.40 


    53.33 


    45.00 


    0.85 


    2.65 


    84.38% 


    1.59% 


    4.96% 


    15.75% 


    18.66% 


    注:2008年北京市高校立项数,2013年13所高校当地高校立项数,2014年、2015年、2016年内蒙古总体立项数和高校立项数查询结果均不符合逻辑,怀疑是系统问题,因此不做统计处理。 
      
    分析表1的数据,可以得出如下结论: 
    1.中央民族大学对当地立项的贡献率分析 
    2016年,中央民族大学所在地北京市拥有91所高校,其中本科院校66所。在2007年至2016年10年里,北京市获得的国家社科基金立项总数为972项,年均立项数为97.2项,其中北京所有高校总体年均立项数为70.63项,高校立项对北京市立项总数的平均贡献率为72.66%;每所高校的年均立项数为0.78项,每所本科高校的年均立项数为1.07项。中央民族大学每年获得的国家社科基金立项数虽然有所波动,但总体呈现递增趋势,10年总立项数230项,年均立项数为23项,是北京每所高校年均立项数的29.60倍,是每所本科高校年均立项数的21.50倍,对北京市总体立项的年均贡献率为23.66%,对北京市高校立项的年均贡献率为32.56%。 
    2.中南民族大学对当地立项的贡献率分析 
    2016年,中南民族大学所在地湖北省拥有128所高校,其中本科院校68所。在2007年至2016年10年里,湖北省获得的国家社科基金立项总数为2242项,年均立项数为224.2项,其中湖北所有高校总体年均立项数为200.22项,高校立项对湖北省立项总数的平均贡献率为89.30%;每所高校的年均立项数为1.56项,每所本科高校的年均立项数为2.94项。中南族大学每年获得的国家社科基金立项数虽然有所波动,但总体呈现递增趋势,10年总立项数188项,年均立项数为18.8项,是湖北每所高校年均立项数的12.05倍,是每所本科高校年均立项数的6.39倍,对湖北省总体立项的年均贡献率为8.39%,对湖北省高校立项的年均贡献率为9.39%。 
    3.西南民族大学对当地立项的贡献率分析 
    2016年,西南民族大学所在地四川省拥有109所高校,其中本科院校51所。在2007年至2016年10年里,四川省获得的国家社科基金立项总数为1593项,年均立项数为159.3项,其中四川所有高校总体年均立项数为129.56项,高校立项对四川省立项总数的平均贡献率为81.33%;每所高校的年均立项数为1.19项,每所本科高校的年均立项数为2.54项。西南民族大学每年获得的国家社科基金立项数虽然有所波动,但总体呈现递增趋势,10年总立项数183项,年均立项数为18.3项,是四川每所高校年均立项数的15.38倍,是每所本科高校年均立项数的7.20倍,对四川省立项的年均贡献率为11.49%,对四川省高校立项的年均贡献率为14.12%。 
    4.西北民族大学对当地立项的贡献率分析 
    2016年,西北民族大学所在地甘肃省拥有49所高校,其中本科院校22所。在2007年至2016年10年里,甘肃省获得的国家社科基金立项总数为952项,年均立项数为95.2项,其中甘肃所有高校总体年均立项数为77.44项,高校立项对甘肃省立项总数的平均贡献率为81.34%;每所高校的年均立项数为1.58项,每所本科高校的年均立项数为3.52项。西北民族大学每年获得的国家社科基金立项数虽然有所波动,但总体呈现递增趋势,10年总立项数136项,年均立项数为13.6项,是甘肃每所高校年均立项数的8.61倍,是每所本科高校年均立项数的3.86倍,对甘肃省立项的年均贡献率为14.29%,对甘肃省高校立项的年均贡献率为17.56%。 
    5.北方民族大学对当地立项的贡献率分析 
    2016年,北方民族大学所在地宁夏回族自治区拥有18所高校,其中本科院校8所。在2007年至2016年10年里,宁夏回族自治区获得的国家社科基金立项总数为345项,年均立项数为34.5项,其中宁夏所有高校总体年均立项数为26.11项,高校立项对宁夏回族自治区立项总数的平均贡献率为75.68%;每所高校的年均立项数为1.45项,每所本科高校的年均立项数为3.26项。北方民族大学每年获得的国家社科基金立项数总体波动不大,且呈现逐年递增趋势,10年总立项数98项,年均立项数为9.8项,是宁夏每所高校年均立项数的6.76倍,是每所本科高校年均立项数的3.01倍,对宁夏回族自治区立项的年均贡献率为28.41%,对宁夏回族自治区高校立项的年均贡献率为37.53%。 
    6.大连民族大学对当地立项的贡献率分析 
    2016年,大连民族大学所在地辽宁省拥有116所高校,其中本科院校65所。在2007年至2016年10年里,辽宁省获得的国家社科基金立项总数为806项,年均立项数为80.6项,其中辽宁所有高校总体年均立项数为71.78项,高校立项对辽宁省立项总数的平均贡献率为87.96%;每所高校的年均立项数为0.62项,每所本科高校的年均立项数为1.10项。大连民族大学每年获得的国家社科基金立项数波动不大、总体平稳,10年总立项数30项,年均立项数为3项,是每所高校年均立项数的4.84倍,是每所本科高校年均立项数的2.73倍,对辽宁省立项的年均贡献率为3.72%,对辽宁省高校立项的年均贡献率为4.18%。 
    7.广西民族大学对当地立项的贡献率分析 
    2016年,广西民族大学所在地广西壮族自治区拥有73所高校,其中本科院校36所。在2007年至2016年10年里,广西壮族自治区获得的国家社科基金立项总数为794项,年均立项数为79.4项,其中广西所有高校总体年均立项数为66.22项,高校立项对广西壮族自治区立项总数的平均贡献率为83.40%;每所高校的年均立项数为0.91项,每所本科高校的年均立项数为1.84项。广西民族大学每年获得的国家社科基金立项数虽然有所波动,但总体呈现增长趋势,10年总立项数101项,年均立项数为10.1项,是广西每所高校年均立项数的11.01倍,是每所本科高校年均立项数的5.49倍,对广西壮族自治区立项的年均贡献率为12.72%,对广西壮族自治区高校立项的年均贡献率为15.25%。 
    8.云南民族大学对当地立项的贡献率分析 
    2016年,云南民族大学所在地云南省拥有72所高校,其中本科院校31所。在2007年至2016年10年里,云南省获得的国家社科基金立项总数为1048项,年均立项数为104.8项,其中云南所有高校总体年均立项数为89.22项,高校立项对云南省立项总数的平均贡献率为85.13%;每所高校的年均立项数为1.24项,每所本科高校的年均立项数为2.88项。云南民族大学每年获得的全国社科基金立项数虽然有所波动,但总体呈现递增趋势,10年总立项数159项,年均立项数为15.9项,是云南每所高校年均立项数的12.82倍,是每所本科高校年均立项数的5.52倍,对云南省立项的年均贡献率为15.17%,对云南省高校立项的年均贡献率为17.82%。 
    9.贵州民族大学对当地立项的贡献率分析 
    2016年,贵州民族大学所在地贵州省拥有64所高校,其中本科院校27所。在2007年至2016年10年里,贵州省获得的国家社科基金立项总数为710项,年均立项数为71.0项,其中贵州所有高校总体年均立项数为58.89项,高校立项对贵州立项总数的平均贡献率为82.94%;每所高校的年均立项数为0.92项,每所本科高校的年均立项数为2.18项。贵州民族大学每年获得的国家社科基金立项数虽然有所波动,但总体呈现递增趋势,10年总立项数87项,年均立项数为8.7项,是贵州每所高校年均立项数的9.46倍,是每所本科高校年均立项数的3.99倍,对贵州省立项的年均贡献率为12.25%,对贵州省高校立项的年均贡献率为14.77%。 
    10.青海民族大学对当地立项的贡献率分析 
    2016年,青海民族大学所在地青海省拥有12所高校,其中本科院校4所。在2007年至2016年10年里,青海省获得的国家社科基金立项总数为463项,年均立项数为46.3项,其中青海所有高校总体年均立项数为33.22项,高校立项对青海省立项总数的平均贡献率为71.75%;每所高校的年均立项数为2.77项,每所本科高校的年均立项数为8.31项。青海民族大学每年获得的国家社科基金立项数虽然有所波动,但总体呈现递增趋势,10年总立项数128项,年均立项数为12.8项,是青海每所高校年均立项数的4.62倍,是每所本科高校年均立项数的1.54倍,对青海省立项的年均贡献率为27.65%,对青海省高校立项的年均贡献率为38.53%。 
    11.西藏民族大学对当地立项的贡献率分析 
    2016年,西藏民族大学归属地西藏自治区拥有6所高校,其中本科院校3所。在2007年至2016年10年里,西藏自治区获得的国家社科基金立项总数为253项,年均立项数为25.3项,其中西藏所有高校总体年均立项数为18.11项,高校立项对西藏自治区立项总数的平均贡献率为71.58%;每所高校的年均立项数为3.02项,每所本科高校的年均立项数为6.04项。西藏民族大学每年获得的全国社科基金立项数虽然有所波动,但总体呈现递增趋势,10年总立项数85项,年均立项数为8.5项,是每所高校年均立项数的2.81倍,是每所本科高校年均立项数的1.41倍,对西藏自治区立项的年均贡献率为33.60%,对西藏自治区高校立项的年均贡献率为46.94%。 
    12.湖北民族大学对当地立项的贡献率分析 
    2016年,湖北民族大学所在地湖北省拥有128所高校,其中本科院校68所。在2007年至2016年10年里,湖北省获得的国家社科基金立项总数为2242项,年均立项数为224.2项,其中所有高校总体年均立项数为200.22项,高校立项对湖北省立项总数的平均贡献率为89.30%;每所高校的年均立项数为1.56项,每所本科高校的年均立项数为2.94项。湖北民族大学每年获得的国家社科基金立项数虽然有所波动,但总体呈现平稳增长趋势,10年总立项数48项,年均立项数为4.8项,是每所高校年均立项数的3.08倍,是每所本科高校年均立项数的1.63倍,对湖北省立项的年均贡献率为2.14%,对湖北省高校立项的年均贡献率为2.40%。 
    13.内蒙古民族大学对当地立项的贡献率分析 
    2016年,内蒙古民族大学所在地内蒙古自治区拥有53所高校,其中本科院校17所。在2007年至2012年6年里(由于系统中无法查询到2013-2016年内蒙古自治区立项数和内蒙古高校立项数,因此只统计6年数据),内蒙古自治区获得的国家社科基金立项总数为320项,年均立项数为53.33项,其中内蒙所有高校总体年均立项数为45项,高校立项对内蒙古自治区立项总数的平均贡献率为84.38%;每所高校的年均立项数为0.85项,每所本科高校的年均立项数为2.65项。内蒙古民族大学每年获得的国家社科基金立项数虽然有所波动,但总体平稳,10年总立项数84项,年均立项数为8.4项,是每所高校年均立项数的9.88倍,是每所本科高校年均立项数的3.17倍,对内蒙古自治区立项的年均贡献率为15.75%,对内蒙古自治区高校立项的年均贡献率为18.66%。 
    综上分析:从立项总数来看,各民族院校的排名为:1、中央民族大学230项,年均立项23项;2、中南民族大学188项,年均立项18.8项;3、西南民族大学183项,年均立项18.3项;4、云南民族大学159项,年均立项15.9项;5、西北民族大学136项,年均立项13.6项;6、青海民族大学128项,年均立项12.8项;7、广西民族大学101项,年均立项10.1项;8、北方民族大学98项,年均立项9.8项;9、贵州民族大学87项,年均立项8.7项;10、西藏民族大学85项,年均立项8.5项;11、内蒙古民族大学84项,年均立项8.4项;12、湖北民族大学48项,年均立项4.8项;13、大连民族大学30项,年均立项3项。 
    从立项总数对当地立项总数的贡献率来看,各民族院校的排名如下:1、西藏民族大学33.60%;2、北方民族大学28.41%;3、青海民族大学27.65%;4、中央民族大学23.66%;5、云南民族大学15.17%;6、西北民族大学14.29%;7、广西民族大学12.72%;8、贵州民族大学12.25%;9、西南民族大学11.49%;10、中南民族大学8.39%;11、大连民族大学3.72%;12、湖北民族大学2.14%;内蒙古民族大学由于数据缺失和缺乏可比性,故未列入总体排名。 
    从民族院校整体来分析,国家民委委属6所高校对当地立项的年均贡献率为12.52%;6所地方民族院校(内蒙古民族大学因数据缺失,未列入)对当地立项的年均贡献率为11.03%。6所委属院校所在地高校总量为511所,本科院校总量为263所;6所地方院校所在地高校总量为355所,本科院校总量为169所;6所委属院校占当地立项高校和本科高校总数的比例分别为:1.17%和2.28%,6所地方高校占当地立项高校和本科高校的比例分别为1.69%和3.55%。据此分析,6所委属院校对当地立项的贡献率分别为当地立项高校和本科高校平均贡献率的10.70倍和5.49倍;6所地方高校对当地立项的贡献率分别为当地立项高校和本科高校平均贡献率的6.53倍和3.10倍。 
    这几组数据充分表明了民族院校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方面,在当地所占据的重要地位和发挥的重要作用。 
    二、民族院校国家社科基金立项对全国和全国高校的贡献率分析 
    综合表1的数据,可以得出表2,其中:G=高校立项总数/高校当地立项总数; H=高校立项总数/全国立项总数; I=高校立项总数/全国高校立项总数。 


    表2  民族院校2007年至2016年国家社科基金立项情况及其对国家的贡献率 


    属性 


    学校 


    学校立项 


    总数 


    贡献率 


    G 


    H 


    I 


    委属院校 


    中央民族大学 


    230 


    23.66% 


    0.57% 


    0.87% 


    西北民族大学 


    136 


    14.29% 


    0.34% 


    0.48% 


    西南民族大学 


    183 


    11.49% 


    0.45% 


    0.65% 


    中南民族大学 


    188 


    8.39% 


    0.47% 


    0.67% 


    北方民族大学 


    98 


    28.41% 


    0.24% 


    0.35% 


    大连民族大学 


    30 


    3.72% 


    0.07% 


    0.11% 


    合计 


      


    865 


    12.52% 


    2.15% 


    3.07% 


    地方院校 


    湖北民族学院 


    48 


    2.14% 


    0.12% 


    0.17% 


    青海民族大学 


    128 


    27.65% 


    0.32% 


    0.45% 


    西藏民族大学 


    85 


    33.60% 


    0.21% 


    0.30% 


    贵州民族大学 


    87 


    12.25% 


    0.22% 


    0.31% 


    广西民族大学 


    101 


    12.72% 


    0.25% 


    0.36% 


    云南民族大学 


    159 


    15.17% 


    0.39% 


    0.56% 


    合计 


      


    608 


    11.03% 


    1.51% 


    2.16% 


    总计 


      


    1473 


    11.86% 


    3.66% 


    5.23% 


    注:1. 2013年全国高校立项总数查询结果为611项,这项数据与逻辑不符,怀疑是系统问题,因此不做统计处理。 
    2. 内蒙古民族大学2013—2016年数据与逻辑不符,怀疑是系统问题,因此内蒙古民族大学数据不做统计处理。 
      
    综合分析表1和表2,可以得出如下结论: 
     从立项总数占全国立项总数的比例来看,各民族院校对全国立项的贡献率排名为:1、中央民族大学0.57%;2、中南民族大学0.47%;3、西南民族大学0.45%;4、云南民族大学0.39%;5、西北民族大学0.34%;6、青海民族大学0.32%;7、广西民族大学0.25%;8、北方民族大学0.24%;9、贵州民族大学0.22%;10、西藏民族大学0.21%;11、湖北民族大学0.12%;12、大连民族大学0.07%。内蒙古民族大学因数据缺失原因,不纳入计算和排名。 
    从立项总数占全国高校立项总数的比例来看,各民族院校对全国高校立项的贡献率排名为:1、中央民族大学0.87%;2、中南民族大学0.67%;3、西南民族大学0.65%;4、云南民族大学0.56%;5、西北民族大学0.48%;6、青海民族大学0.45%;7、广西民族大学0.36%;8、北方民族大学0.35%;9、贵州民族大学0.31%;10、西藏民族大学0.30%;11、湖北民族大学0.17%;12、大连民族大学0.11%。内蒙古民族大学因数据缺失原因,不纳入计算和排名。 
    从民族院校整体来分析,国家民委委属6所高校对全国的贡献率为2.15%,地方6所(不含内蒙古民族大学)民族院校对全国的贡献率为1.51%,12所民族院校对全国的贡献率为3.66%。在全国2595所高校,1236所本科院校中,委属院校总数(6所)、地方高校总数(6所)分别占比各为0.23%、0.23%,0.49%、0.49%的情况下,其贡献率分别达到2.15%和1.51%,贡献率为全国高校平均贡献率的9.35倍和6.57倍,为全国本科院校平均贡献率的4.39倍和3.08倍;12所民族院校的整体贡献率为全国高校平均贡献率的7.96倍,为全国本科院校平均贡献率的3.73倍。这两组数据也足以说明12所民族院校在全国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中的重要地位和发挥的重要作用。 
        为进一步直观反映民族院校在全国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利用大数据方法统计了2007年-2016年国家社科基金立项总量前200强的情况(其中此立项总数不含后期立项项目数)。为节约篇幅和便于比较,表中仅列出了200强前两名和最后两名的高校名称和数据,见表3。 
    表3  2007年-2016年民族院校在国家社科基金立项200强中的排名情况 


         排名 


    研究单位 


    立项总数 


    排名 


    研究单位 


    立项总数 


    1 


    中国人民大学 


    677 


    2 


    北京大学 


    532 


    26 


    中央民族大学 


    228 


    43 


    中南民族大学 


    185 


    47 


    西南民族大学 


    180 


    64 


    云南民族大学 


    156 


    80 


    西北民族大学 


    132 


    84 


      青海民族大学 


    128 


    112 


      北方民族大学 


    96 


    113 


    广西民族大学 


    96 


      123 


    贵州民族大学 


    85 


    132 


    西藏民族大学 


    81 


    134 


    内蒙古民族大学 


    79 


    176 


    湖北民族大学 


    48 


    199 


    广西师范学院 


    40 


    200 


    成都理工大学 


    40 


        从表3中可以发现,13所民族院校中除大连民族大学因办学时间较短、学科偏重于理工科外,其余12所均进入200强。 
    如果把排位数进行平均计算,则得到如下数据:1、国家民委委属5所高校的平均排名为:61.6名,在200强中的位次比为30.8%;2、地方7所民族院校的平均排名为:118名,在200强中的位次比为59%;3、12所民族院校的平均排名为:94.5名,在200强中的位次比为47.25%。这三组数据说明,不考虑民族院校的差异,用整体实力衡量的话,国家民委委属院校整体实力在全国高校60强左右,13所院校整体实力进入全国100强。 
    如果用全国2595所高校和1236所本科院校为基数来判断,则可以得出如下结论:国家民委委属5所高校的整体实力位于全国高校和全国本科院校总数的位次比分别为:2.37%和4.98%,即就是说,5所委属院校的哲学社会科学的整体研究实力处于全国高校和全国本科高校的顶级行列(5%以内);地方7所族院校位于全国高校和全国本科院校总数的位次比分别为4.54%和9.55%,7所地方民族院校的哲学社会科学的整体研究实力处于全国高校和全国本科高校的优秀行列;全国12所民族院校位于全国高校和全国本科院校总数的位次比分别为3.64%和7.65%,哲学社会科学的整体研究实力仍处于全国高校和全国本科高校的优秀行列。 
    用全国2595所高校和1236所本科院校为基数进一步计算和分析:国家民委委属5所高校分别占全国高校和全国本科院校的比例为0.19%和0.41%,在200强中占比2.5%,则其整体的相对贡献率则是全国高校和全国本科院校的13.16倍和6.10倍;7所方民族院校分别占全国高校和全国本科院校的比例为0.27%和0.57%,在200强中占比3.5%,其整体的相对贡献率则是全国高校和全国本科院校的12.96倍和6.14倍;13所民族院校分别占全国高校和全国本科院校的比例为0.50%和1.05%,在200强中占比6.5%,其整体的相对贡献率则是全国高校和全国本科院校的13倍和6.19倍。 
    综合上述分析,可以毫不夸张地得出结论:民族院校在全国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中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为繁荣和发展我国哲学和社会科学事业作出了突出的贡献,已成为繁荣和发展我国哲学社会科学事业的一支极为重要的力量。    
    当前,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市场化、国际化进程日益加速,一方面,有力地促进了少数民族和少数民族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提升了发展水平和质量;另一方面,对各民族传统文化传承和发展、各民族“交流、交往、交融”等方面带来了巨大机遇和挑战;其次,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深入推进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完善,我国的社会主要矛盾和经济结构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各种利益关系更为复杂,各种思想文化相互激荡,这一切必然会对我国国家统一、社会和谐、民族团结以及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产生深刻影响;再次,随着“一带一路”建设的深入推进以及人类命运共同体构建的全面展开,我国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步入了新时代,发展的环境、发展的定位、发展的动力、发展的方式等都将发生变革,势必会出现大量的新情况、新问题、新矛盾、新动向,这一切不仅为民族院校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提供了更为广阔的空间和用武之地,而且迫切需要民族院校不断加强和充分发挥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的优势和特长,以全新的视角、全新的理念、全新的方法、集成多学科去研究,不断提升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水平,才能肩负起实现促进构建中华民族命运共同体和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新的历史使命。   
    参考文献: 
    [1]马德山.少数民族事业中长期发展的战略选择、主要思路和基本原则[J].西北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2(2). 
    [2]马德山 马青.“一带一路”建设背景下的民族院校使命变革[J].中国民族教育,2020(3). 
    [3]金雅声 赵德安 马德山(T).民族高等教育发展面临的挑战及其应对[J].国家教育行政学院学报,2011(5). 
    [4]国家民委教科司,教育部民族教育司.蓬勃发展的中国民族院校[M].北京: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2006年. 
    [5]金雅声 马德山.民族院校建设现代大学制度的理念和原则[J].民族教育研究,200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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