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网-中国历史之家、历史上的今天、历史朝代顺序表、历史人物故事、看历史、新都网、历史春秋网移动版

首页 > 文史百科 > 传统文化 >

戒指的作用:在古代戒指不止是爱情的信物(3)


    4、作为财富,用于赏赐、朝贡或馈赠
    由于戒指在宋代以前,往往与灵异、鬼魅事件有关,因此,中国汉族人至少在宋以前并不流行佩戴戒指。尽管各时期中原墓葬中也时有戒指出土,有的套在手指上,有的是和其他随葬品一起集中埋葬,还有握于手掌中的,但其应多是作为象征财富或功绩的随葬品使用,而非日常首饰品。前述《集灵记》和《述异记》所述故事便有此意。
    汉代繁钦的《定情诗》中,关于约指的吟咏,经常被用来解释为爱情的信物,实际上,我们看看上下文便能体会到,戒指在这里的意义和其它首饰配件相比并无特别之处,只是用于馈赠的诸多礼品之一:“我既媚君姿,君亦悦我颜。何以致拳拳?绾臂双金环。何以道殷勤?约指一双银。何以致区区?耳中双明珠。何以致叩叩?香囊系肘后。何以致契阔?绕腕双跳脱。何以结恩情?美玉缀罗缨。何以结中心?素缕连双针。何以结相于?金薄画搔头。何以慰别离?耳后玳瑁钗……”再联系到隋代丁六娘的《十索诗》,戒指作为诸多馈赠礼物之一的意义便更加明显:“粗细君自知,从郎索衣带。欢情不耐眠,从郎索花烛。欲作胜花妆,从郎索红粉。欲呈纤纤手,从郎索指环。欲防人眼多,从郎索锦障。欲共作缠绵,从郎索花枕……”如果我们把这里的戒指解释为定情的信物,那么也就没有什么东西是不可以作为定情的信物了。
    作为财富,戒指也可用作上下级之间的赏赐之物。如前述《西京杂记》载:“汉戚姬以百炼金为彄环,照见指骨,上恶之,以赐侍儿鸣玉、耀光等各四枚。”明代梅鼎祚《西汉文纪》卷五,赵合德进献给赵飞燕的贺礼中便也有“精金彄环四指”。宋代《太平御览》引《后汉书》云:“孙程等十九人立顺帝有功,各赐金钏指环”。《新唐书》载:“定安公主,始封太和。下嫁回鹘崇德可汗。会昌三年来归,……诏使劳问系涂,以黠戞斯所献白貂皮、玉指环往赐。”《重修扬州府志》卷之五十六:“监生田士英妻周氏,康熙四十六年,仁庙奉,皇太后南巡,道经柳巷,田士英之妻周孺人,年九十,率子妇孙,曾跪接赏金玉戒指二枚。”
    
    戒指作为财富和信物使用时,并不一定需要戴在手指上。南朝宋戴祚撰《甄异记》载有这样一则故事:“秦树至曲阿,日暮失道,遥望火光往投之宿,乃女子独居室者,为树设食,遂与寝,止向晨树去,女泣曰:‘与君一覩后面无期。’以指环一双赠之,结置衣带,相送出门,树行数十步,顾其宿处,乃是冢墓,居数日亡,其指环结带如故。”在这里,女子没有将戒指戴在男子的手指上,而是结置于其衣带之上。河南偃师市杏园村YD1902号唐墓出土有金戒指一件,据发掘报告称,墓主人是“右手握一金戒指”,也没有戴在手指上。这枚金戒指是作为印章来使用的,青金石戒面上刻的文字是反字,文字为中古时期的巴列维语(中古波斯语)。⑥这种将戒指作为印章的习俗是来自西方,明代張夑《東西洋考》载:“旧港,古三佛齐国也。初名干陀利,又名渤淋,在东南海中……民散居城外……以国王指环为印。”据布兰奇•佩尼著的《世界服装史》一书所述:戒指在古希腊时期最早便是作为印鉴或徽章使用的,后来还有过表示等级身份的作用。在罗马帝国时期,金戒指“一变而为国家荣誉的象征,作为献给作战有功的官员的一种奖赏”将戒指作为赏物的用法很可能随着南北朝时的东西文化交融而逐渐被北方朝廷所沿袭。北周李贤墓中的金戒指,有学者就认为“可能是北周皇室对李贤的赏物”。
    ⑥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河南二队.河南堰师市杏园村唐墓的发掘[J].考古,1996(12).戒面所刻文字自右至左缀列为“pd”,其意思是“好极啦!”、“奇妙无比!”等,到了后来的伊斯兰时代,又增加了“值得称赞!”的意思。
    此外,戒指也是外国朝贡时常见的贡品之一。如清代辑成《宋会要辑稿》载:“唯宋文帝元嘉五年,天竺伽毗黎国王月爱又遣使奉表,献金刚指环、摩勒金环、宝物、赤白鹦鹉各一。”同书“蕃夷七•历代朝贡”章引《山堂考索》:“是年正月,三佛齐贡……猫儿眼指环、青玛瑙指环、大真珠指环共一十三事。”
    5、作为婚姻的聘礼或爱情的信物
    在中国古代,将戒指与婚姻和爱情联系在一起,是仿自胡俗,即西北少数民族或西方人的习俗。相关记载始于魏晋时期,如《晋书》“西戎传”载:“大宛娶妇,先以同心指镮为聘。”这里的“同心”指环是指一种“铜芯”指环,外镀金或银,取其谐音。再如《太平御览》引《外国杂俗》云:“诸问妇许婚,下全⑨同心指环,保同志不改。”又引《胡俗传》云:“诸胡,始结婚姻,相然许,便下金同心指环。”《奁史》引《番境补遗》云:“牛骂番婚姻,男以银锡约指赠女为定。”等。我们知道,西方至迟在罗马共和国时期,戒指已经和婚姻有了固定的关系。前述《世界服装史》就指出,当时金戒指已代替了铁戒指,成为婚礼上新婚夫妇佩戴的装饰。这一习俗或经中亚(大宛国等)作为“胡俗”传入中国,逐渐被国人所了解。前述《酉阳杂俎》、《云溪友议》、《北梦琐言》等所述灵异故事便都是将戒指作为爱情信物的例证。明代话本《闲云庵阮三偿冤债》中的一场男欢女爱,也是以一对“金镶宝石戒指儿”为信物,几番推波助澜。
    ⑨这里的“全”当为“金”,参下引《胡俗传》。
     (责任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