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戒指的作用:在古代戒指不止是爱情的信物(4)


    当然,戒指的这种功能,或者还有佛教的影响在内。实际上,佛教也是一种传自西域的宗教,其佛传故事中保留了大量胡俗也是自然而然的事情。现存敦煌文书中有一种被称为《太子成道经》的变文,内容为净饭王太子的成佛经过。文中说太子长大,净饭王想为他娶妻以使他依恋人间,“太子闻说,遂奏大王,若(与)儿取其新妇,令巧匠造一金指环,(儿)手上带之,父母及儿三人知,余人不知。若与儿有缘,知儿手上金指环者,则为夫妇”。后来摩诃那摩女耶输陀罗说了出来,于是“太子当时脱指环”,娶耶输为妻。《太子成道经》系根据《佛本行集经》演绎而成,在敦煌文书中有八个卷子,可见在当时广为流传。加上变文那种连说带唱的讲经方式,相信这一故事在大众中一定比较普及,或许对时风会有一定影响。在明代梁庄王墓中的“法器匣”内,便发现有一枚金法戒。
    但是《佛本行集经》原文只是间接和婚姻发生关系。据佛经原文,太子准备的“杂宝无忧器”都让其他女子拿走了。耶输陀罗最后一个来,来后又向太子要杂宝,“是时太子指边有一所著印环,价直百千,从指脱与耶输陀罗”。但是耶输陀罗仍不高兴。后来净饭王向耶输陀罗的父亲提婚,经过比武等,耶输陀罗的父亲才同意将女儿嫁给太子。这里太子实际上并没有以戒指为信物,与女子定婚的意思。但是中国唐代西北地区的僧侣(或还有文人)对佛经作了改编,删掉了其他杂宝无忧器,只以金戒指来判定婚姻,这里显然是受沿丝绸之路东传的西方文化的影响。
    
    戒指真正在中国作为婚姻的聘礼之一,其风俗起源于宋代民间。宋代吴自牧《梦粱录》卷二十“嫁娶”条载:“且论聘礼,富贵之家当备三金送之,则金钏、金鋜、金帔坠者是也。若铺席宅舍,或无金器,以银镀代之。”这里的“金鋜”便指的是金戒指。但戒指在中国传统的汉文化圈中,并没有被纳入宫廷嫁娶聘礼典制。明代尽管戒指出土数量很多,但在《大明会典》的“皇帝纳后仪”礼单中,头饰、镯钏、耳环、面花、玉佩玎珰、霞帔坠头等首饰一应俱全,却并无戒指踪影。到了清代,由于是满族这个游牧民族执政,戒指才出现在官方的聘礼清单中。《清实录》“世祖章皇帝实录”记载顺治九年八月,更定婚娶之制。“和硕亲王、及和硕亲王未分家之子。婚娶,行纳币礼,用……金项圈一、合包一、大簪三枝、小簪三枝、耳坠一副、戒指十枚。”“世子、多罗郡王、及世子、多罗郡王未分家之子。婚娶,行纳币礼……(项圈、合包、簪、耳坠数量同上)戒指八枚。”“多罗贝勒,及多罗贝勒未分家之子。婚娶,行纳币礼……(项圈、合包、簪、耳坠数量同上)戒指六枚。”“固山贝子未分家之子。婚娶,行纳币礼……(项圈、耳坠数量同上,簪为各二枝)戒指四枚。”及至异姓公、及异姓公未分家之子及以下品级者婚娶,纳币礼则再无戒指。可见,戒指在满族的聘礼中,是金银首饰中体现身份等级最鲜明的标志,且其数量一般为双数。到清末民初,随着西风东渐,戒指在民间作为订婚之纪念物的风俗才开始风行。徐珂编著的《清稗类钞》中对此有明确记载:“大宛娶妇先以同心指环为聘,今乃以为订婚之纪念品,则欧风所渐也。”
    6、结论
    通过以上分析,我们可以看到戒指在中国传统汉文化中,其最早是宫廷中妃嫔戴在手上用来起区分、辨识作用的一种标记。同时,由于“环”与“还”谐音,戒指作为馈赠,还有期待“早日还乡”之意,也因其“循环无终极”的属性,寄托了情人之间相思无绝期的情愫。随着魏晋南北朝时期南北民族大融合,对外交流异常频繁,佩戴戒指作为一种胡俗,逐渐被汉族人所熟悉,但因其染有浓重的异域气息,因此戒指在魏晋至隋唐期间,往往和鬼魅及灵异事件相关,充满着一种异族的神秘色彩。当然,戒指毕竟大多以金银或其它名贵宝石制作而成,本身具有很高的财富价值,因此,戒指也往往被作为礼物或赏赐使用。到了宋代,戒指开始在民间被作为婚姻聘礼的三金之一,但在中国传统的汉文化圈中,戒指并没有被纳入宫廷嫁娶聘礼典制。直到清代满族婚娶纳币礼中,戒指才正式隆重登场。并在清末民初再次西风东渐之时,被汉族人所接受,成为大众订婚之纪念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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