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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志田:以国家说民族:范文澜关于汉民族形成思想的特色


    
    
    编者按:中国何时成为统一的国家、中华民族何时成为一个民族,中国何时进入“封建社会”,既是学术问题,也是涉及民族自信的现实问题。故对范文澜关于“汉民族形成”的论说,既要依循学术探讨的理路去认识,也不妨注意时代语境中那些诗外的功夫。
    摘要:根据斯大林的理论,民族是在资本主义上升时代所形成的一个历史范畴。范文澜在马克思主义史学体系里论证中国自秦汉时起就是中央集权的统一国家、汉族是“在独特的社会条件下形成的独特的民族”,具有相当的难度。然而若在更宽泛的思想语境中理解,一字双关的“nation”在译成中文后因社会实践中的“在地化”而演化为各种具体的内容,不复为一个具有普遍意义的抽象概念。范文澜以重塑的方式唤醒过去,却也让民族国家突破了“现代”的范围。故民族、国家和民族国家概念的在地动态变化,以及中国被侵略和反侵略的时代背景,是理解范文澜“以国家说民族”论述特色的要素。
    关键词:民族;国家;民族国家;范文澜;名相;在地化
    在20世纪50年代中国史学界的“五朵金花”中,有关“汉民族形成”的争论是因范文澜回应叶菲莫夫关于中国民族形成时间的见解而引发的。从更宽广的学术层面来看,当年的争论与近些年国际学界非常关注的族群问题有着密切的联系。大体上,整个20世纪西方关于“民族”的思考,包括其他地方受西方影响的言说,都是以欧洲及其殖民地的历史为基础的,与西方所谓“民族国家”的形成有直接的关联。其共同见解,即民族国家是“现代”现象,民族主义也基本是现代的产物。范文澜关于中国成为统一国家及汉民族形成的见解,直接挑战了所有这些理论,故其意义远不止于“汉民族的形成”。这样一种特别能“与国际接轨”的特色,正能表现其生命力之强。
    范文澜关于“汉民族形成”思路的一个重要特点,即强调民族与国家的关联。本文侧重于范文澜的认知特色,从其思考的轨迹及其关注之所在,反思民族与国家那一体两面的关联,进而从被侵略和反侵略的时代背景以及族群荣誉对民族自信的重要性中去理解范文澜何以凸显中国历史的“光荣”面相。
    范文澜曾明言,秦始皇统一中国,“建立起统一的中央集权的以汉族为基干的民族国家”,这就“可以说是伟大中国和伟大中华民族形成的开始”,即把“统一的国家”作为民族形成的基本背景条件。沿此论证理路,他先说中国自秦汉时起已是“中央集权的统一国家”,随即提出“汉族自秦汉以下,……是在独特的社会条件下形成的独特的民族”。斯大林曾明确指出,民族是在资本主义上升时代所形成的一个历史范畴。这一理论在20世纪50年代已为多数学人熟悉,故范文澜的主张反对者多而赞同者少。根据一般的理解,民族是现代的产物;在当时一般马克思主义学者的语境中,民族是特定的资本主义社会的产物。范文澜的看法,既不同于今天的一般观点,和当时流行的斯大林学说也不尽相同,而他关于中国何时成为统一国家与汉民族何时形成是相辅相成的具体见解,也未曾得到同时代人的认可。
    其实从晚清开始,民族与国家的密切关联虽不一定众皆赞同,却也相对“广为人知”,未必有多特别。然而根据斯大林的民族理论,民族不仅被置于特定的社会形态即资本主义社会中,而且与特定的阶级即资产阶级联系在一起,也就疏离于国家了。范文澜的批评者注意到他的认识特点,以为他“把民族和国家这两个不同的概念混淆起来了”。他们秉持斯大林的民族理论,认为“秦汉以来中国虽出现了中央集权的统一国家,但并不能因此便说汉族已形成为民族”,故不认可范文澜的主张。
    然而范文澜的看法也并非凭空而来。我们现在所说的“民族”和“国家”,都是近代引入的外来新词。若严格就名相论,两者的概念当然是不同的(却也有相通甚或相同之处)。不论在其原产地还是在中国,两者本身又都是在发展中形成的概念,且一直处于变动中(以后还会变)。从清季开始,民族和国家就是中国人广泛思考的议题,并随之出现了众多歧异的看法。对这类意义波动而意思相近的名相,其差异固不能忽视,其相关性可能更须关注。
    人类学的“地方性知识”取向,提示出在地的情形可能直接影响到名相的指谓,尤其是当名相所指称的事物处于能动状态时。民族和国家固然有其基本特征,却也有所在时空中的特色。德里克曾专门论述过“民主”概念因“在地化”而转变,民族和国家亦然。凡可能进入行动的概念不仅是抽象的,更是可转化的,并经常在实际运动中因当事人的不同理解和活动转化为多种带社会性的概念。由于时空因素的作用,民族在社会实践中便常被“在地化”为各种具体的内容,而不复为一个具有普遍意义的概念。这些在社会实践中获得的引申义,与它原本的含义已有所疏离,需要从当事人的互动中挖掘出来。
    民族和国家都可以视为人类历史上某种生活共同体的表述,尽管各有侧重,但若两者在特定地域的单位时间里表述的是同一共同体,恐怕不宜脱离时空语境而就概念论概念,更不必为了显示严谨,就一定要将其区分看待。实际上,在较长的历史时段里,民族和国家的确关联密切,故在某些语言如英语里,“nation”一词既可以表述“民族”,也可以表述“国家”,还可以表述“民族国家”。要认识范文澜究竟是“把民族和国家这两个不同的概念混淆起来了”,还是注重并强调其在特定时空中的相互关联,或可先从这一外来语的词义进行辨析。
    一、一体两面的“哪逊”
    民族、国家以至民族国家和民族主义,都是20世纪初才开始在中国读书人中逐渐普及的日式汉字词。由于它们自身在日本也多是外来词,尤其“民族”一词本身就是和“族民”竞而后存的产物(我甚至猜测梁启超及其他一些中国人在此竞争过程中起过不小的作用)。这类词语在被引进中国之时,其自身的含义仍在发展之中,歧义不少。有日本学者指出,正因“同样一个‘民族’的用语,其概念明显不一”,可以说时人“将这个词译为‘民族’时,就播下了今天令我们烦恼的意义混乱的种子”。
    这是一个重要的提醒。既然今天的日本人还在为这一名词的多义而烦恼,想想当年那些引用的中国人,有的未曾辨析而混用,有的据一知半解进行未必正确的辨析,不啻在同一空间里隔空辩论,给时人和后人都造成不少的困扰。过去学界偏于落实“民族”一词经何人在何时引进中国,这样的研究当然是必要的。但关于“何人何时”的追溯中那些细节性演变,恰提示出“民族”一词进人中国本带有随机性,并非一个“谋定”而后引进的概念。所以不仅要注意进人中国的“民族”一词在原地的(不同)含义,更要辨析作为受众的中国人何时形成一个众皆认可的认知(也可能是以为众皆认可实则各说各话)。
    近代中国人在相关概念上的歧异认知,与外来名相的翻译直接相关。孙中山就曾说:“英文中民族的名词是‘哪逊'(按:即“nation”)。‘ 哪逊’这一个字有两种解释:一是民族,一是国家。”这个字在外国“虽然有两个意思,但是他的解释非常清楚,不容混乱”。而在中国就不同,由于“自秦汉而后,都是一个民族造成一个国家”,或不如把“哪逊”译为“国族”。换言之,在外国说“民族主义就是国家主义”是不适当的,而在中国这么说就是适当的。话虽如此,由于三民主义中的“民族主义”已经流行广泛,孙中山仍沿用他自己曾经的创造,更多以民族主义而非国家主义说“哪逊”。
    这段话的主旨是“nation”一字双关,兼表民族与国家两义。孙中山在辨析时特意用音译,最能提示这类名词译成中文可能造成的误会。在20世纪20年代中国的实际政治领域里,民族主义者和国家主义者之间曾经有过真正可以说得上“殊死之争”的对抗,但双方奉行的主义在西文中是同一的,故被马君武视为“自相冲突”。然而当事人看重的并非词源,乃是不同的中文字义在实际行动中带来的政治畛域。李璜明确指出,把“nationalisme”译作“民族主义”并不妥当,可能强化人和种族之意,而淡化“一定领土、相当主权的重要意义”,所以必须译作“国家主义”。这种有意的选择性翻译,揭示出社会实践中“在地化”的复杂性。一字双关的名相可以向“单一”发展,则其指谓便很难在纸面界定,而需要从行动中理解。
    “nation”这个双关字的选择性翻译可能更多是随意的,如恩格斯在论及“雅典人在创立他们国家的同时,也创立了警察”时说,“警察是和国家一样古老的,所以十八世纪的质朴的法国人才不讲文明民族而讲警察民族(nations polices)”。那个法语词完全可以译为“警察国家”。而恩格斯这话提示出,民族不仅和国家一样古老,它们在很多时候是可以“合而为一”的。
    同时,在地的情形也可以影响到名相的指谓。在说民族和国家方面,中国和外国的情形并不一样。如果外国的说法被视为“普遍”,则中国便是一种“特殊”。而这样一种大范围普遍、本国特殊的例子,并不仅限于中国。钱永祥注意到,历史上德国崛起时便“带有强烈的‘文化特殊主义’倾向”,以“对抗西欧的‘文明普遍主义’”。同样,近代日本崛起时也“用‘超克现代性’奋力对抗西方世界的普遍主义现代性”。在某种程度上,甚至不妨说凡是民族的也是特殊的。因为从文化层面而言,言民族便带有对独立的强调,似乎不能不有所特殊,而这里的民族,当然与国家相关。
    韦伯(Max Weber)就特别看重二者的关联,以为对民族的定义不应只考虑“建立了民族共同体”这一“共同品质”,而更应考虑是否建立了“独立的国家”这一目标。对于曾沦为殖民地和半殖民地的国家和地区而言,国家的第一要义正是在统一基础上的民族独立。在这些地方,独立的含义远比在欧洲更重要。所以在东亚和东南亚的共产主义革命中,民族解放就比在欧洲更具正当性。高举民族解放的旗帜,正是东亚和东南亚共产主义革命的显著特征。范文澜关于汉民族形成的基本观点确立于抗日战争时期,也带有类似的特点。或因此,他一直把国家和民族关联起来认识。
    如果说把国家和民族这样关联认识与斯大林界定严格的民族理论有些距离,使20世纪50年代一些执着于斯大林民族理论的人不那么容易理解,但这样的认知却与马克思和恩格斯的取向相近,与恩格斯尤为契合。毕竟国家和民族都是发展中的历史范畴,而它们的发展往往是相互伴随甚或相辅相成的。
    马克思和恩格斯很早就说到,“城市和乡村的分离”是人类“物质劳动和精神劳动的最大的一次分工”,而城乡的对立是“随着野蛮向文明的过渡、部落制度向国家的过渡、地方局限性向民族的过渡而开始的"。后来恩格斯又加上商业、手工业和艺术、科学的作用来概括“从部落发展成了民族和国家”的演化。可知国家和民族虽代表着不同“过渡”的结果,却是关联密切的共生物。
    而民族和国家因关联而成为一体,也是一个历时不短的发展进程。欧洲的民族国家大体是在帝国(特别是查理曼帝国)崩溃后逐渐形成的。在中世纪后期的民族国家发展进程中,王权曾是(反封建的)民族统一之保障,民族国家“只有在君主制形式中才有可能存在”。然而“nation”义本近于“people",作为一个统一的共同体,人民横向对应着其他国家的人民,纵向则对应着在上的君主,于是王权又渐成民族国家的反面。伯伦知理(J.K.Bluntschli)就指出,1814—1815年的维也纳会议,将拿破仑一世所灭之各国旧王朝基本恢复。要到19世纪中叶,政治风气才转向注重民族精神。
    梁启超曾用孟子的话来表述伯伦知理眼中欧洲国家思想的变迁:“十八世纪以前,君为贵,社稷次之,民为轻;十八世纪末至十九世纪,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十九世纪末至二十世纪,社稷为贵,民次之,君为轻。”最后一段可能增添了一些梁启超自己的憧憬,未必是伯伦知理的原意,然他大体领悟到伯氏把“君主制”(monarchy)和民族精神视为对立物的意旨,
    
    
    故以为“世界之有完全国家也,自近世始”。此所谓“完全国家”,大体便是近代民族国家。
    从19世纪中叶起,这种新的民族国家形式如迅风之扫秋叶,所向披靡,逐渐遍及全球。如列宁所说:“民族国家对于整个西欧,甚至对于整个文明世界,都是资本主义时期典型的正常的国家形式。”不仅民族国家的形成是一个发展的进程,它的表述亦然。或因“哪逊”的一语双关,在后来的英文写作中,民族国家的称谓也渐由“nation"转为“Nation”,以及更精确的“nation-state”,以彰显其既民族又国家的指谓。近代引人中国的“国家”观念,就是这样一个以“民族"为“国家’要素的认知。刻意把“民族”和“国家”区隔而分别界定之,应是更细密的西学分科植入中国后相当一段时间的事了。
    从上面的简单梳理中可以看到,“哪逊”本就一字双关,更常在社会实践中被“在地化”为并不一致的具体内容,其实很难视为一个具有普遍意义的抽象概念。而民族和国家经过一个历时不短的发展进程,因关联而成一体,逐渐成为一定时段里“典型的正常的”国家形式。更因“适者生存”观念与现代性挂钩,民族国家乃成为“现代性的终极载体”,能现代化者生,不能者亡(或成殖民地)。在这样的语境下,从概念上将二者区隔辨析,虽不失为一种“纯学理”的认知,却也容易忽略民族国家形成的复杂和多元性。
    然而如上所述,到20世纪50年代,斯大林的民族理论已经较为普及,由于民族与资产阶级联系在一起,与国家的关联就明显弱化。这不仅是所谓时代背景,很多追赶新时代的学者的确也是这样思考的。故范文澜要在中国的封建时代(甚或奴隶时代)说民族,还要强调其与国家的相互关联,确难获认同。说他把“两个不同的概念混淆起来”的人,多半出于真心(尽管他们在多大程度上对这两个概念了然于心,也还可以斟酌)。
    进而言之,对于参与到社会实践中的概念,在尊重其普遍意义的同时,更要关注其在应用中的“在地化”发展。范文澜是在马克思主义史学体系中诠释中国古代民族与国家的关联的,他既要尊重马克思主义社会形态和民族理论的基本观念,又要让中国的在地因素能够表述自己,而不是被人表述。在此努力中,民族、国家和民族国家的概念也从抽象转化为多少带有特殊意味的具体内容。从范文澜对这个问题的论证来看,他并未混淆不同的概念,而是在中国语境中重建了两者之间的关联。
    二、民族与国家:从范文澜的论述看名相在地化
    傅斯年很早就曾说,“历史一物,不过种族与土地相乘之积”,而“种族一经变化,历史必顿然改观”,故“研究一国历史,不得不先辨其种族”。他明确了“种族”是“race”,不过所表达的更多是我们现在所说民族的意思。或可以说,把民族和国家关联起来认识和理解历史,是20世纪中国“新史学”的一个特色。而范文澜是在马克思主义史学体系里进行相应的处理,情形又不甚同。下面的探讨,要适当兼述马恩列斯的相关论述(特别是范文澜引用过或与其观点相关的论述),也尝试在更宽泛的思想语境中理解范文澜的“民族”论述。
    林耀华曾详细比对了马恩列斯著作中涉及“民族”的原用词,大体得出列宁特别是斯大林所说的“民族”主要是现代民族的结论。列宁和斯大林在把民族形成与资本主义上升时期联系起来的同时,也更多就民族说民族,而较少把民族与国家关联并论。但他们也不时并言民族与国家,如列宁就曾区分世界上“已经完全是资本主义”的国家和“封建关系或宗法关系、宗法农民关系占优势的比较落后的国家和民族”。斯大林也说过,“凡民族的形成和中央集权国家的建立在时间上大体一致的地方,那里的民族自然就具有国家的外貌,发展成独立的资产阶级民族国家”。
    列宁和斯大林的相关言说都在20世纪多少反映出民族认识本身的“现代化”。他们的表述似乎提示出,在非资本主义或前资本主义时空中,民族与国家常自然关联;而在资本主义比较“完全”时,民族就表现出与国家脱钩而“独立”的趋向(这与此前梁启超把近代民族国家视为“完全国家”,颇显异趣)。
    范文澜的论述理路,与他论证这一问题的整体取向相类,仍是先引用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相关论述,然后以实例证明这些现象在中国早已存在。他的批评者指责他是在封建中“找”资本主义,大致看到了其论证特色。范文澜正是要说明,在“封建”的中国存在着西方“资本主义”时代的现象。他以《礼记.中庸》中的“车同轨,书同文,行同伦”来印证斯大林所说的共同语言、共同地域共同文化和共同经济等民族四要素在秦汉时已大体具备,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
    范文澜两次引用列宁《论国家》中关于“剥削形式的变换,把奴隶制度的国家转化为封建制度的国家”,以论证商朝是“奴隶制国家”,而周朝是“初期封建制度的”国家。沿此取向发展下去,“秦始皇统一中国以后,中国从此成为统一的封建国家”。而“中国和欧洲不同处,在于使分裂的国家成为统一国家的经济联系,欧洲是由资产阶级实现的,而中国则是封建时代就实现了”。
    斯大林关于“凡是民族的形成和中央集权国家的建立在时间上大体一致的地方,那里的民族自然就具有国家的外貌"一段话,范文澜也曾引用。他本可借以论证“民族的形成”和“中央集权国家的建立”在特定条件下可能有密切的关联,而当此关联存在时,“民族自然就具有国家的外貌”;并以此为理论依据,论证中国很早就发展成中央集权的封建民族国家。不过他当时并未这样立论,或许没有料到很多同时代人会质疑民族和国家的关联性。
    在范文澜看来,汉民族的形成和发展都得到统一国家的支撑,他总结说:
    汉族有高度的经济发展和文化发展,即:早在西周时期,就已开始了封建制度社会,从而有可能变化出一种不同于其他封建制度的独特形态;又从而有可能很早就形成民族。这种经济和文化发展的民族的很早形成,不仅使它本身因国家统一而得到继续的成长,也使它有可能得到长远的时间,去融合四周的许多落后部落或部族到本族里面来。
    也就是说,中国自秦汉起就成为统一国家,是因为西周封建社会变化出一种不同于其他封建制度的独特形态,因此可能很早就形成民族,而国家统一乃是这种很早形成的民族得以继续成长的基础。所以,中国自秦汉起,“已经是一个相当稳定的人们的共同体”,并且随着北宋后国内经济联系的强化而更趋稳定。
    就全世界而言,不仅民族的形成是一个历史发展进程,形成后的民族也仍处于不断的变化发展之中。恩格斯就注意到,从中世纪开始的各族混合发展过程中,“在一个地方发生了融合,而在另一个地方却发生了分离”。而中华民族却有着长期融合而不分离的特色,这与中国这个国家“能够保持长期的正常的统一状态”是分不开的。范文澜这里说的“长期”和“正常”,针对的是东汉末年后的“三国”和唐末以后的“五代十国”这两次“短期的、变态的”封建割据,而因应的则是斯大林所说的“消灭各该族人民经济的分散状态和把各该族人民历来彼此隔绝的各个部分结合为一个民族整体”这一论断。
    如恩格斯所说,国家的出现,“造成了一种已不再直截了当同武装起来的全体人民相符合的公共权力”,同时也“第一次不依亲属集团而依共同居住地区为了公共目的来划分人民”。这样一个超出血缘关系和地方局限性的共同体,大致就是斯大林说的“民族整体”,彰显出民族和国家的关联,所以范文澜把斯大林所说的“民族整体”理解为“民族国家”,强调秦汉以后的中国“是一个持久的相当巩固的整体”。
    在民族和国家的长期关联方面,反驳范文澜最有力的魏明经其实和他思路相近(只是不说汉民族而说汉部族)。魏明经认为,如果说“汉族最初乃是在封建的汉帝国型铸下所形成的共同体”,这样的汉部族,“在当时确只具有国家领土的特征”;同时,“中国原来是说的统治部族的本部”,其后在悠久的共同生活中逐步同化其他共同体而形成一个“近于稳定的共同体”,则“以中国说汉族恰好说明这一部族在同化中的扩展情况”。历代地主阶级统治者对异族实行强力镇压和同化政策两种手段,在后者奏效时,就会以“同种同文号召全民”,而“这时地主阶级口中的汉族就也和国家没有区别”。
    魏明经进而以孙中山曾提出“驱除挞〔鞑〕虏,恢复中华”的口号为例,指出孙中山那时还存在着“大汉族主义的思想”,故“把赶走满族当成恢复中华的条件”,他说的中华“不含有满族的成分”而“中华在这里既是指的汉族,也指的是国家”。孙中山实际是“以国家说汉族”,与他后来提出民族主义,“把民和族联系起来,以民说族”不同。在孙中山的思想里,有一个“从和挞〔鞑〕虏相对的汉族进到汉民族,或从封建的国家整体进到民族整体”的观念进展,这“表示着客观历史的进展”。
    换言之,中国从汉代到清末,国家和民族长期处于一体两面的态势。述说汉民族的形成和发展,自然离不开国家。斯大林曾说:“民族不是种族的共同体,也不是部落的共同体,而是历史上形成的人们的共同体。”中国这种国家和民族一体两面的现象,也可以说是“历史上形成的”一个共同体的两种不同表述。从秦汉到20世纪50年代,不论是民族的形成还是维护,都与国家休戚相关,需要与国家关联起来认识。“以国家说民族”不失为一种适当的甚或必要的论证方式,不能说是混淆了“两个不同的概念”。
    尽管这种取向从清末就有人提倡,但在很长时间里似不占上风。许之衡曾明确提出中国史当以展现“民族变迁之迹”的“断世”(如上古、中古、近古)来取代历代史书那种类似帝王家谱的“断代”。入民国后“断世”主张颇见延续,但更多人有意无意间又回归到“断代”的取向。张东荪就曾指责当时的整理国故者未能以“民族国家主义为标准来估量一切”,而新史学的重要代表傅斯年更明确主张治断代史,不主张讲通史。到20世纪50年代,遂又提出“打破王朝体系”的要求。这口号是双向的,一方面是针对帝王将相,欲以劳动人民为历史主体;另一方面就是对民族国家的重新强调,要以中华民族代替历代王朝而为历史的中心。
    我们前些年习惯了“从民族国家拯救历史”的说法,但杜赞奇(Prasenjit Duara)的著作主要是针对西方特别是美国汉学作品立论,对受了几千年“天下”文化熏陶的中国学人而言,民族、国家和民族国家都是新生事物,据以治史,多半也是“摸着石头过河”式的尝试。从“王朝体系”在史学中的持续生命力看,以“民族国家”这一观念来处理历史问题,在中国似未形成控制性的束缚。
    无论如何,近代中国发生的意识“大变革”是非常重要的,它让人们一下子要“把历史上的一切都和‘中国’这个名字联系在一起”,整个历史叙述也因而有所不同。范文澜的做法或有些像以重塑的方式唤醒过去,甚至可能是现代性眼光下“传统的发明”,却又让民族国家突破了“现代”的范围。一个在历史上长期维系的共同体,用范文澜的话说,本是一个“正常”的实际存在,不以名相及其代表的认知方式为转移。且即使以民族国家为目的来建构历史,仍然可以说出不限于民族国家的历史,何况这民族国家本身确有其历史。
    按照魏明经的分析,清末是一个转折点,“以国家说民族”的时代终结于此,以后进入一个“以民说族”的时代,国家亦随之淡出。然而进人民国之后,“以国家说民族”的态势并未表现出多大变化,反因日本的大规模入侵而强化了民族与国家的关联。故被侵略和反侵略的时代背景,是理解范文澜观念的一个要素。
    三、现实中学术:民族自豪与文化自信
    范文澜在1942年出版的《中国通史简编》中把秦统——作为“中央集权民族国家”的起点。那是对日抗战的战略“相持阶段”,也是近代中国被侵略史中的低谷,任何可以增进民族自信的学术见解,都不仅是学理的研求,也是现实的需要。故中国何时成为一个民族国家,
    
    
    既是一个学术问题,也是一个涉及民族自信的现实问题。尤其是在大量领土被侵略者攻占的背景下,强调中国是统一的民族国家,有着鲜明的针对性。
    《中国通史简编》一书的写作是毛泽东提议的,该书的出版也受到毛泽东的高度赞扬,被视为中国共产党在延安做的一件大事,表明中国共产党对于自己国家几千年的历史有了发言权,也就是把这本书视为中国共产党取得对传统历史文化发言权的象征。可知范文澜关于民族国家基本观念的提出,有特定的现实意义。而从毛泽东此前强调中华民族“有自立于世界民族之林的能力”看,这一发言权恐怕不仅是对内的。
    那时范文澜也确实想要借写历史为现实服务。在后来关于《中国通史简编》的自我批评中,他承认书中“有些地方因‘借古说今’而损害了实事求是的历史观点”,如“借吴蜀联合拒魏来类比抗日民族统一战线”,这一自白最能揭示他写作时的心态,正可看出他强调“长期”和“正常”的用意所在。范文澜具体点出的“借古说今”固然是有意为之,而战时树立民族自信的更大需要,恐怕有意无意间也会影响到他论述的倾向性。
    按中国共产党人的基本看法,抗日战争时期是一个民族矛盾重于阶级矛盾的时期。到20世纪50年代,社会主要矛盾已经有所改变。不过根据毛泽东和刘少奇在1949年的论述,在此后的一段时期里,外部矛盾即中国人民“与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官僚资本主义及与国民党残余势力的矛盾”,仍然是“主要的矛盾”。当时中国虽实行了“一边倒”的外交政策,面临的整体国际局势却不能说特别有利,所以仍有确立民族自信的需要。
    到1950年,范文澜发展了自己的观点,提出秦始皇统一中国是“建立起统一的中央集权的以汉族为基干的民族国家”,不仅明确了那时建立的是“民族国家”,而且把过去主要说统一的集权国家发展到与汉民族形成相关的思路,进一步把国家和民族联结起来。他在论证中国历史上统一力量总是战胜割据力量时,说到“在帝国主义侵入以后,帝国主义列强用暴力和阴谋企图分裂中国,但并不能真正达到它们的目的”,这不仅揭示出在当时反侵略需要的存在,可能也是他坚持“以国家说民族”的一个原因。
    在某种程度上,共同的受难本身就是民族凝聚力的重要支撑点。一个共同体能够长期维系,离不开英雄记忆和共享情感铸成的民族文化自觉。在中国这样重视“向化”远超过征服的文化里,历史记忆中的英雄故事往往和民族的受难相关。而被侵略和反侵略,则直接指向国家这一政治共同体,彰显出民族和国家的关联,也强化了民族自豪这一情感要素在民族自信中的地位。
    勒南(Ernest Renan)便强调“民族国家”(nation)是一个“历史上形成的”共同体,是种族、语言、宗教、共同利益、领土等许多因素沿同一方向融汇而成的结果。其中情感因素尤为重要,因为“一个民族国家是灵魂,是精神原则”。有着伟人和荣耀的共有“丰富记忆的遗产”和“当下的同心同德”一起构成了这一灵魂。简言之,“一个民族国家是一个由过去做出的牺牲和仍愿做出牺牲的情感凝聚而成的伟大共同体”。
    在民族形成和变化的历史进程中,出现前引恩格斯所说的有些融合有些分离的现象,揭示出族群间存在激烈的生存竞争。在韦伯看来,关于防卫抵御或掠夺迁徙这类“政治共同命运”的群体记忆,是构成部族或民族这类政治共同体的要素。不论是“外来的战争威胁”还是“发动对外战争”的诱因,都因为政治共同体的行动而促成“部族意识”。“民族意识”亦然。“隐藏于‘部族’与‘民族’等意涵模糊的概念背后”的,正是“想要采取政治行动的潜在激昂火苗”。这类政治的临机行动,“特别容易发展成一种‘习俗的’规范”,成为“民族或部族伙伴在面临战争攻击时的团结义务”,最终促成“持久性的政治共同体”。
    过往的共同经历,特别是历史记忆中过去共同的牺牲,不仅“使民族成为民族”,也使一个民族对抗其他民族的作为正当化。而民族对抗中最为正当的作为,就是保卫自己的家园。斯大林曾说及东欧“中央集权国家的形成,由于自卫(防御土耳其人、蒙古人等的侵犯)的需要而加速”。范文澜在引用这段话后指出,“在中国也有需要自卫的情形”,这种需要“可以成为促进国家统一的因素”,尽管“不是重要的因素”。“自卫”一词提示出“我们”与“他们”的人我之别已然存在,而身当“自卫”之时,强化心同族同的认同感更成为一种必需。
    如前所述,范文澜是在对日抗战的战略“相持阶段”提出其基本观点的,那时中国人民抱持“仍愿做出牺牲”的壮志,正在“做出牺牲”。在大量领土被侵略者侵占的背景下,当牺牲就在眼前且可以预期未来仍有牺牲的时候,强调中国是统一的民族国家,有着鲜明的时代针对性和特定的现实意义。
    “我们”这一政治共同体的形成及维护,是民族或民族国家不可或缺的要素。同心然后能戮力,战时需要捍卫的不仅是国土,还有与认同相关的荣誉。几千年来以文化自豪的中国人,在近代遭逢“数千年未有之变局”,从自居“天下”之中滑落到“世界"的边缘,历史记忆中的荣耀伟绩,更须钩沉抉隐。而中国传统的一个重要特点是,英雄故事不必皆系于事功,却常表现在文化上。
    从梁启超开始,中国人不仅注意追赶西方,改善中国在世界的地位,同时也一直在思考中国怎样能对世界文化做出贡献。当年整理国故流行的时候,很多人都认为把中国的国故整理好,就是对世界文化的贡献,何炳松更将其视为中国应负的责任。而胡适一度认为,中国能对世界新文明做出的贡献,就在帮助西人认识他们未看到的社会主义的价值。到抗战快结束时,梁漱溟仍在思考这个问题。
    范文澜延续了这样的思绪,他认为只要把中国历史发展过程中丰富的特点发掘出来,就可以“成为中国史学工作者对人类历史的重大贡献”。这是一句笔锋带有感情的话。在马克思主义理论与中国革命具体实践相结合的大框架下,中国的历史研究不仅是整体“中国实践”的一部分,更是中国可能对人类历史做出的贡献。
    依我外行的猜想,范文澜坚持西周封建制而反对西周奴隶制的观点,除对史料本身的认识外,也不排除带有树立民族自信的隐意。如他在1951年说:“承认西周初年已开始了封建社会。我觉得这是中国历史的极大光荣事件。远在纪元前十一世纪,中国社会已进化到封建社会,为什么不引以自豪呢?”他强调,“我们反对虚妄的‘自豪’,但证据既确实存在,弃而不用,就未免可惜了”。
    就五种社会形态的区分来说,中国在何时进入“封建社会”,直接牵涉到中国在世界历史上的地位。他对秦汉中央集权的凸显,正是要区别于此前已存在的封建国家。可知像五种社会形态这样的重要理论,也并不总是抽象的,有时就与当下的现实发生关联。范文澜强调“自豪”要有证据,体现了学术的分寸感,但这仍是一种对中国历史“光荣”的“自豪”。像他这样的史家,身处明显沦落的近代中国,心存对世界文化做贡献的责任,任何能够让“我人”自豪的证据,恐怕都是很难舍弃的吧。
    吴大琨就看出了范文澜的意态,他高调提出历史科学的任务是追求客观真理,中国“在何时算是‘奴隶社会’何时算是‘封建社会’,这是一个科学上的客观真理问题,与民族的‘光荣’与否,可说毫不相干”。然而荣誉感和尊严感乃是形成和维护民族国家的要素,史家即使有意追求客观真理,下意识中那种荣誉感也难免不起点作用,何况身处一个国道中落的时代。
    列宁在《论大俄罗斯人的民族自豪感》中曾说,“我们满怀着民族自豪感,因为大俄罗斯民族也产生了革命阶级,也证明了它能给人类做出为自由和社会主义而斗争的伟大榜样”。这是一种对曾经落后现在赶上的肯定。范文澜引用此语后说,“是的,中国人民也有权充满民族自豪感,因为三百五十年前,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驱者为反抗封建统治而作出了斗争的伟大模范”。他说的是明朝的织工斗争,似乎中国也有“领先”的事例。且不论他具体所说为何,“有权”自豪一语,使那种于失落中有所得的心态,溢于言表。
    霍布斯鲍姆(Eric J. Hobsbawm)曾说,“没有过去的民族不成其为民族”,而“历史学家就是过去的制作者”。他这样说当然有所指,不过,就算历史学家是在“制作”历史,也只能是在“直接碰到的、既定的、从过去承继下来的条件下”制作。当事人固可能穿着“久受崇敬的服装”,用“借来的语言”,演出“历史的新的一幕”;研究者也受到其生活语境的影响,即使有意把研究对象客体化,怕也会在有意无意间说出一些为时代风云所熏染的话。故立言者和立言时的时空背景,都是必须考虑的因素。
    范文澜提出他的基本观念时是在写通史,不一定是有意选择这样的问题进行研究;但写作《试论中国秦汉时成为统一国家的原因》一文,则显然是有意为之。他个人的自信也在文章定型中增强,稍后便去掉了最初发表时的“试论”二字,改为《自秦汉起中国成为统一国家的原因》。这不仅更具自信,也是一种表态。毕竟中国何时成为统一的国家、中华民族何时成为一个民族,中国何时进入“封建社会”,既是学术问题,也是涉及民族自信的现实问题。故对范文澜关于“汉民族形成”的论说,既要依循学术探讨的理路去认识,也不妨注意时代语境中那些诗外的功夫。
    来源:《南京大学学报》(哲学·人文科学·社会科学)2021年第6期 (责任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