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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国史上诸葛亮首出祁山失利:嗣子诸葛乔殒命陇原(3)

传运粮草 嗣子殒命陇原

首出祁山失利,让诸葛亮在军事上受到打击,而负责押运粮草的嗣子诸葛乔(即其兄诸葛瑾之次子)在北伐中离世,更让诸葛亮饱尝了失去亲人的痛苦。

诸葛乔,本字仲慎,建安九年(公元204年)生于曲阿(今江苏丹阳市),小其兄诸葛恪仅一岁,而与《吴书》的作者韦昭同年。诸葛乔年轻时即与其兄诸葛恪俱有名于东吴,论者以为诸葛乔才虽不及其兄,而性业过之。当初,诸葛亮尚未有子,于是便求诸葛乔为嗣。诸葛瑾启告孙权后,遂“遣乔来西”(见《三国志·蜀书·诸葛亮传》)。而诸葛乔一到西蜀,诸葛亮即以之为己嫡子,并易其字曰“伯松”。蜀建兴五年(公元227年),又拜为驸马都尉,随诸葛亮北伐至汉中。诸葛亮使其督五六百兵,与诸将子弟一起传运粮草于谷中。为此,诸葛亮还曾写信与其兄诸葛瑾说:“乔本当还成都,今诸将子弟皆得传运,思惟宜同荣辱。今使乔督五六百兵,与诸子弟传于谷中。”此即“一出祁山”之时也。然而不幸的是,诸葛乔于建兴六年(公元228年)便卒于军中,年仅25岁,过早地结束了自己的一生,以致人们连他的形象也有些模糊不清了。

诸葛亮曾有《诫子书》与《又诫子书》两封书信传于后世。《诫子书》讲修身与为学都要静的道理,诸葛亮临终前以此谆谆告诫自己年仅8岁的儿子,这是可以理解的。而《又诫子书》则专谈饮酒,全文是:“夫酒之设,合礼致情,适体归性,礼终而退,此和之至也。主意未殚,宾有余倦,可以至醉,无致迷乱。”意思是说,设酒宴客,是为了合乎礼节,表达感情,从而使身心舒适,以恢复人的本性。而礼节尽到,客人退席,这便是最大的和谐与快乐了。倘若主人的情意未尽,客人也还没有到疲倦的程度,可以继续饮至酒醉,但不能醉到神志不清的地步。这的确是一篇讲“酒文化”的绝妙好词。但诸葛亮临终前,竟然与一个年仅8岁的小孩子大谈饮酒,则未免有点令人不可思议了。且不说8岁的诸葛瞻可能还未开始饮酒,就是偶与酒宴,也谈不到设酒宴客,更遑论“主意未殚,宾有余倦”的问题。那么,《又诫子书》又会是写给谁的呢?我以为,这当是写给诸葛亮的嗣子即诸葛瑾之次子诸葛乔的。

从诸葛乔在东吴时即已取字“仲慎”,至蜀后又易字“伯松”,并拜为驸马都尉,随即参加北伐的情况来看,诸葛乔入嗣时当已过了“弱冠”(即20岁)之年,应算是一位成年人了。再加上他与蜀中诸将领的子弟一同共事,又时常奔走于山谷之中,所以,无论出于社交应酬,抑或其他需要,饮酒之事都是免不了的。而这便是诸葛亮《又诫子书》写作的缘起。大约其时蜀中的官场上,饮酒之风还是很盛的。所以诸葛亮的这番告诫,既是出于对嗣子的爱护,同时也是有感于蜀中诸将子弟的饮酒之风而发的。诸葛亮当然不愿意看到蜀国的官员们像当年的“殷顽”那样沉湎于酒,以致不能自拔,于是,出于对巩固西蜀政权的考虑,他便向刚入蜀不久的嗣子谈了自己对饮酒的见解,并试图通过诸葛乔以去影响当时的“高干子弟”们。应该说,这才是诸葛亮写作《又诫子书》的深远用意。

可见,《又诫子书》的写作时间实应在《诫子书》之前,而两者的名称也应当互换才是。大约在陈寿所编的《诸葛亮集》散失之后,后人虽得其佚文,然对其写作的背景及文章的先后次序已不甚了然了,故遂依其内容之重要程度,聊为标题区分而已。这便成了我们今天所见到的情况。但令人欣慰的是,由于诸葛乔的参与北伐,穿行于陇原山谷,遂令诸葛亮留下了这篇千古名文,并让后人从中领略了酒文化的最高境界。 (责任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