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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专业”到“通业”:当前文明探源的理论、方法与实践

当前的文明与早期国家探源结合了社会科学通则与历史学个案的研究,是一个学科交叉的领域。就总体情况而言,这项探索的关注重点已由“何时”转向“为何”,包括中国在内的一些早期文明、早期国家所处的所谓原史时期虽有古文字记载可供研究,但并不能满足人们了解社会变迁诸多方面的要求,因此需要依赖考古学田野工作和理论方法的不断改善提高对物质现象的解读能力。本文在回顾这项研究的沿革后,拟对文明探源的理论和方法做一简介,并对目前中国学者在这方面取得的进展略予述评,以期我们的这项战略性课题能够在更高水平上与国际学界研究成果比肩。
    一、历史回顾
    
国家和文明起源问题,最初是哲学家探讨的对象。柏拉图认为,国家形成是因为人类没有它就无法满足自己的需要,它的体制是上帝赋予的。①亚里士多德认为,人类是一种政治和社会动物。②卢克莱修揣测了社会的进化,从最早的动物般生活,发展到家庭、氏族和国家的形成。国家由契约而形成,社会的进化得益于技术的变迁。③但是这些哲学思想并没有成为一种持续探究的领域,也没有对事实和想法之间的关系加以进一步论证。只要合乎逻辑和没有矛盾,或不违反常理,各种论点就被认为是正当的。在中世纪,由于《旧约全书》详述了西方文明的起源,因而关于人类和文明起源的独立研究便成为多余,甚至成为对神学的亵渎。根据犹太教年历,创世以来只有5000年的时间,这使得古老的史前史及人类和社会的进化思想没有立锥之地。④
    18世纪的启蒙运动中出现的文化进化观,为人类与文明探源带来新的视野。在考古学领域,进化思想促使斯堪的纳维亚的考古学家从技术发展角度构建人类史前史,最终导致汤姆森(C.Thomsen)石、铜、铁三期论的诞生,标志着有别于古物学的科学考古学的诞生。在社会科学方面,现代含义的“进入开化状态的过程”的“文明”一词,在1752年才出现在杜尔哥(A-R- J.Durgot)的笔下,但是其著作并未发表。1756年,维克托·里凯蒂(Victor Riqueti)也即米拉波侯爵(Marquis of Mirabeau)在《人口论》一书中使用“文明”来形容社会发展的最高层次,这是该词首次在出版物中出现。⑤亚当·弗格森(A.Ferguson)于1792年首次采用蒙昧、野蛮与文明三个递进阶段论述社会制度的变迁,并讨论各种不同国家的特点,包括民主政体、贵族政体、专制政体和共和政体的特点和人类理想的政体。⑥在中国文献中,“文明”一词最初见于《易经·文言》中“天下文明”,原意是“有文章而光明”。现在中文用它来翻译西文中的 civilization,与“野蛮”相对,指人类社会的进步状态。⑦
    19世纪,社会进化思想有了进一步发展。孔德(A.Comte)认为,社会是一种由普遍进步法则主导的有机体,而社会学是由静态观察(社会形态)和动态研究(进化理论)所组成。他认为人类本性是进步的,人类的智慧从神学阶段,经过哲学思辨阶段,最后发展到实证阶段。赫伯特·斯宾塞(H.Spencer)建立的体系被认为是实证进化论的经典,1850年代,他将“进化”(evolution)视为“进步”(progress)的同义词。进步的变迁是世界万物的特点,适用于自然的、生物的和心理社会的领域。他认为社会如同生物有机体,进化如同从简单、同质性的起点向日趋多元的分化。社会的进步表现为其构成部分的多样化和复杂化,以及这些部分之间联系数量的增加。他认为,供养日益增加的人口,会刺激个人的创新精神,并促进经济的发展。较为复杂和整合较好的社会较之简单社会会更加繁荣。他认为,社会成功的关键在于个人自由与产权保护的结合,它使得人们能够享受自己创造的成果。⑧1877年,路易斯·摩尔根(L. H.Morgan)在《古代社会》中构建了经典的直线文化进化论,从亲缘系统进化的研究延伸到对技术、社会机构和知识文化更为全面的研究,将人类社会的发展分为蒙昧、野蛮与文明依次递进的阶段,各个阶段被以不同的创造发明加以区分。他把社会看作是功能整合的系统,并支持一种直线的文化进化观,认为没有文化可以不通过初级阶段而达到高级阶段。⑨
    摩尔根的《古代社会》对马克思和恩格斯产生了很大影响,促使他们探索国家形成的原因以及作为一种压迫机构的真正性质。恩格斯的《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对摩尔根的三阶段进化思想做了进一步和更加集中的阐发,认为某些原始社会生产力的发展,经历了农业与畜牧业及农业与手工业两次劳动大分工、生产与劳动生产率的增长促进了剩余产品的增加和各阶级的重新划分,社会剩余产品被用来进行交换与贸易。当这一过程逐渐扩大,社会的需要就从自给自足经济向日用品生产发展。随着商品生产的形成,产生了农村与城市的对立,不劳而获的私有财产也就产生,寄生阶级就出现了,这是国家起源的经济基础。⑩马克思也试图以进化模式来构建资本主义前的社会发展阶段,他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提出:“大体说来,亚细亚的、古希腊罗马的、封建的和现代资产阶级的生产方式可以看做是经济的社会形态演进的几个时代。”(11)
    根据摩尔根和马恩的这些论述,苏联马克思主义理论家于1928年提出一种人类社会直线进化模式:原始社会被分为前氏族、母系氏族、父系氏族三个阶段;后继为三个形态的阶级社会,分别是奴隶社会、封建社会和资本主义社会;最后为两个无阶级社会,分别是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该社会进化模式被称为“苏联进化论”。(12)在苏联和中国,这一社会进化论长期被认为是人类社会发展的普遍规律,对历史学、考古学和其他社会科学研究的理论阐释产生了重大影响。
    18世纪至20世纪初,从进化论角度关于文明与国家起源的探索基本上是在哲学、人类学、社会学和政治学领域进行的,大体上属于一种规律性或通则性的探究,意在解释文明起源的普世动因和一般进程,而且带有明显的单线进化论特点。到了20世纪上半叶,历史特殊论开始在美国社会人类学界占据主导地位。弗朗兹·博厄斯(F.Boas)反对进化概念,反对摩尔根的文化进化论,强调每一种文化都是独特的实体,必须从其本身来获得了解和评估。博厄斯认为社会文化演变是一种偶然的过程,由传播、传统行事方式出错以及对既有思想的偶然重组所引发。(13)当博厄斯学派处于鼎盛阶段时,其研究导向趋于忽视理论概括,强调事实比理论更重要。当时博厄斯学派中流行一种看法,认为资料收集工作可以脱离理论指导来进行,一旦有了足够的资料,就可能得出清楚的理论解释。总的来说,博厄斯学派否认人类社会的发展存在普遍规律,反对社会进化学说。(14)在历史学领域里,19—20世纪初,兰克学派主导着国际史学潮流。兰克学派提倡秉笔直书,用材料说话,探究历史和社会发展规律因超越材料被看作是带有个人偏见的陈述而遭到冷落。
    然而,这一时期也是近东与欧洲考古材料大量积累的时期。考古学家通过努力逐渐构建起这一地区的文化年表,使人们能够从物质文化的发展来思考近东与欧洲史前期的社会变迁及文明与国家起源问题。其中,最具代表性的人物就是澳籍英国考古学家戈登·柴尔德(V.G. Childe)。在1936年出版的《人类创造了自身》一书中,柴尔德以一种累进和定向的发展趋势总结人类社会的进步,提出“新石器时代革命”和“城市革命”的概念。他认为,科学知识的积累使得人类能够更好地控制自然,最后导致复杂和进步社会体制的形成。他用“城市革命”或“第二次革命”来指称文明起源,认为这次革命的实现首先需要以粮食为基本形式的资本积累,并且必须有某种程度的集中,使之有效实现社会目标。这一过程就是财富积累、技术改进、劳动持续专门化和贸易扩展的历史。(15)在1942年出版的《历史发生了什么》一书中,柴尔德采用经济学方法了解社会变迁,探讨最进步社会集团的谋生之道,从中确认那些具有划时代意义的“革命”,每次革命都会以人口的增长为标志。(16)除了明确采用马克思主义的方式阐述文化演变,用蒙昧、野蛮和文明表述社会发展的三个累进阶段,他还将社会、政治和经济机构看作进化的主动力,并关注它们在引起演变中的作用。但是,柴尔德并没有信奉直线进化论,而是将美索不达米亚城市国家和埃及神权政体的形成看作由不同社会和政治手段以控制农业剩余产品所造成的。柴尔德也质疑社会必然持续进步的想法,认为在社会发展的任何层次,特别是早期文明阶段,牢固的等级制和刻板的宗教信仰会阻碍社会和经济的发展。于是,他提出文化进化的两条路线:一条是进步的路线,以技术持续发展和灵活的社会结构与意识形态为特点;一条是保守的路线,以技术停止不前和繁缛的社会结构与意识形态为特点。(17)1950年,柴尔德撰写了一篇题为“城市革命”的专论,探讨早期文明的起源与特征。他指出,在旧石器和新石器时代或蒙昧和野蛮时代,社会没有劳动分工,这种单一和辛勤的劳作方式不需要国家组织来维持。社会结构建立在涂尔干所谓“机械”的生存原则之上。随着社会劳动的专门化和剩余产品的积累,社会结构逐步摆脱血缘关系的凝聚纽带,开始以功能或职业互补而重组,标志着文明进程的开始。于是,大约在5000年前,尼罗河、幼发拉底河、底格里斯河和印度河流域出现第一批城市。柴尔德将城市起源看作文明的标志,并定义它的十项判断标准:(1)集中的人口;(2)除了农民外,城市人口还包括专职工匠、搬运工、商人、官吏和祭司;(3)税收和剩余产品的集中;(4)出现真正的纪念性公共建筑;(5)出现统治阶级;(6)出现文字系统;(7)精确和预测性科学如代数、几何、天文学及历法的进一步发展;(8)出现新的艺术风格;(9)远程贸易十分普遍;(10)出现脱离血缘关系的、职能互补的社会结构。(18)在相当长的时间里,这十条标准为从考古现象来判断文明与国家的起源提供了经典的判断标准。
    二战后,博厄斯历史特殊论失势,美国人类学界在探究社会发展规律和构建文化进化论方面兴趣复炽,以莱斯利·怀特(L.White)和朱利安·斯图尔特(J.Steward)为代表的“新进化论”开始流行。该流派重视生态、技术和人口等因素对促成社会文化在不同环境中多线演进的一般性趋势,并将总结社会进化的通则看作人类学的主要目标。
    莱斯利·怀特自许为路易斯·摩尔根的学术继承人,尽管他承认并非所有文化都会进步,但还是断然摒弃博厄斯派的历史特殊论,提出“一般进化”概念,试图将进步作为文化的一般性特征来了解。怀特并不在意自然环境对文化的影响以及文化之间的相互影响,而是专注于解释文化发展的主线。这条主线是以人类历史相继各阶段最先进的文化为代表,不管这些文化来自何处,也不管早晚阶段的这些最先进文化之间是否存在历史传承关系。因此,怀特的进化序列由一系列累进的代表性文化构成,他把社会文化结构复杂化的逐步升格看作进化研究最重要的途径。(19)怀特还指出,科学不是事实的汇编,而是从普遍性探讨特殊性,使经验成为可以理解的知识。他将文化看作一种热动力系统,认为人类文明史就是借助文化手段控制自然力的历程,而技术便是文化系统整体的决定力量。于是,文化发展是由工具的改进,以及所利用的能量的增长所引起的。史前狩猎采集者和早期农人以血缘关系为基础,是比较单一、未分化的原始社会。农业技术革命引发的社会、政治和经济变迁,导致原始社会制度瓦解,部族和氏族废除,社会分解为各种职业群体,社会分成两大主要阶级。于是,以财产关系为基础的文明社会取代血缘关系为基础的原始社会,国家取代部族与氏族,这是一种具有协调功能和维系机能的特殊社会机构。(20)
    朱利安·斯图尔特提倡一种生态学和经验性的社会文化演变研究,认为社会文化演变具有很大的共性,并相信生态适应在文化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他声称,进化人类学的目的应该是解释处于相同发展阶段的所有或大部分文化共有的那些特点,而不是设法去说明那些由偶然原因产生的独有的、特别的和非重复发生的特殊事件。他强调研究演变的跨文化规律,提倡将“进化”和“历史”看作是相互排斥的概念,只认为研究进化现象才能得出科学的通则。他认为,如果人类学要成为一门科学,那它就必须停止像博厄斯派人类学那样解释特定事件,而应努力去解释跨文化的规律。(21)1949年,斯图尔特重申了人类学的终极目标是寻找文化规律。他认为,尽管不同文化在许多方面是独特的,但是也无异存在许多共性。探究文化的特殊性为各种通则性的阐释提供了必要材料。现在是构建一种文化发展通则的时候了,这需要通过文化差异来看共性,探究文化进程中独立重复发生事件的机制。他强调,收集事实并非一种完美的科学程序,事实只有与理论相联系时才有意义。他指出,虽然美索不达米亚、埃及、中国、印度、秘鲁北部和中美洲的古代文明,在物质文化、农作物、社会等级、神灵表现和祭祀方式上差异很大,但是通过抽象出来的共性进行比较,可以探究其形成的因果关系和内在规律。他定义了五个依次递进的发展阶段来对这六个早期文明的发展共性进行总结,探讨其中具有普遍性的特点,并分析产生这些社会结构的原因。斯图尔特倡导的是一种多线的、生态决定论的文化进化观,相信在相似的环境背景里,不同社会会变得形态相同,并会遵循相似的发展轨迹。(22)
    起初,学界对怀特和斯图尔特的呼声响应者寥寥。直到60年代,社会文化演变研究才渐成气候。美国人类学家萨林斯(M.Sahlins)和塞维斯(E.R.Service)根据同时性民族志材料中所见的社会结构的性质差异,用游群、部落、酋邦和国家概念,建立起一个推测性的和高度一般性的四阶段进化模式,以概括人类社会演进的一种直线和普遍性的发展序列。(23)其中,定义部落和酋邦形态的性质是根据萨林斯和塞维斯对太平洋地区土著社会的详尽知识,特别是美拉尼西亚头人社会(big-men societies)为定义酋邦提供了模型。尽管酋邦概念饱受争议,并不断得以修正,但是它仍被视为对社会进化的准确表述而广泛接受。美国政治人类学家莫顿·弗里德(M.Fried)也提出一个相似的、从平等社会向等级、阶层和阶级社会进化的直线序列。(24)弗里德的模型强调促使社会复杂化发展的政治因素,主要侧重社会如何能从低级向高级阶段发展。新进化论思想因1960年代美国新考古学将考古学主旨定为构建社会发展通则的目标而被广泛采纳,社会复杂化成为考古学对社会进程研究的主要内容。
    酋邦概念自20世纪80年代引入中国之后,学界出现不同态度。有人尝试用它探讨中国史前社会演变,分析前国家社会的特点和性质。有人则认为它不适用于中国,有人甚至认为中国史前不存在酋邦社会。还有人觉得,虽然酋邦概念可以概括中国前国家的复杂社会,但是用中国古代名称如“古国”或“五帝时代”来描述中国文化的发展更加合适。(25)诚如刘莉指出,古国、方国和帝国等术语缺乏概念上的阐释,没有提供合理的判断国家的标准。因此,问题不在于使用外来术语还是传统术语,更重要的是与该术语相关的研究方法。(26)在方法论上,判断古代的社会性质或文明发展层次,必须通过类比。人类学和历史学术语的用法还是存在区别,前者强调一般,而后者注重特殊。首先,酋邦是一个抽象的文化人类学概念,是社会演变一般性趋势中的一个发展阶段,不能与古今中外某个或某种具体社会对号入座。美国科学哲学家内格尔指出,科学陈述需要使用高度抽象的概念,这些概念与具体事物所显示的关系或属性并不明显,甚至相去甚远,但它是探求综合性解释的必然结果。为了说明形形色色事物性质的普遍性,在系统表述其结构特征时,就必须进行抽象。(27)史籍中的古国大体特指某些对象,缺乏人类学术语那种泛指的特征。第二,酋邦是根据人类学和民族志观察提出的概念,现代土著社会在技术、经济、社会结构和意识形态诸方面不同层次的参照蓝图,可以作为与考古材料对比的依据。但是,中国古代文献中的古国却缺乏可供类比的具体参照物,难以为考古学家判断社会发展层次提供具体蓝图。所以,酋邦就像“人类”或“国家”的称呼一样,是个泛指的抽象概念,用来统指部落与国家之间的各种社会形态。其优点是西方人类学家对它有基于民族志研究的一般性总结,并有明确的科学定义,可以作为一种分析工具来对中国考古材料进行比较,便于分辨这种前国家社会的演变。而中国习用术语如“古国”、“王国”和“五帝时代”,无论古籍还是当代学者并没有给予它们任何科学定义,因此难以用它们从考古学中辨别和分析史前社会的形态和变迁。西学东渐的术语在中国语境中“水土不服”,也许还与中西学术方法不同有关。除了面对新的西学术语我们会有自己的好恶和选择外,中国学者传统上习惯用文献考证方法处理和解释考古学涉及的各种社会与文化问题,而西方的文化人类学方法则是采用一套高度抽象概念,通过逻辑推理的解释体系,意在揭示错综复杂材料之间的因果关系和内在规律。李济说,文化人类学最有用的方法之一,是把那复杂的文化内容分成若干较小的单位作比较研究。这种较小的单位就是特征。这些特征、成分及个体的分离或附合的程序,就是文化的演变。(28)虽然在这里李济谈的是物质文化的研究方法,但是对于社会文化的研究显然也同样适用。
    从1970年代开始,随着后过程考古学的兴起,新进化论、文化生态学和文化唯物论都受到批评,这些学说被认为是都强调客观因素,依赖某种形式的决定论,将社会文化变迁的原因当作社会以外的东西对待,将人类看作由外因塑造的被动物体。于是,文明探源出现了一种从注重生计、手工业生产、交换、聚落形态和社会结构等唯物主义探索,转向侧重探究宗教信仰和意识形态等因素在促成文明形成上的作用,弥补了先前对人类能动性和创造性关注的不足。使得文明探源能够更加细致,更加全面。(29)但是,有些后现代主义者走到另一个极端,强调知识的主观性,信奉极端相对主义和观念主义。他们拒绝文化进化理论和进步观念,赞美随机和特殊的文化多样性,坚持局部文化的完整性来捍卫自由。激进的后现代主义者否定权威知识,提倡多种不同声音,重视弱势群体的阐释。结果“真理”不再被视为必然的解放。他们宣传,跨文化规律是毫无意义的学术构建,强调必须从其本身了解每个文化。这鼓励重拾一种对叙述文化多样性、异质性和特殊性的普遍关注。(30)面对后现代主义思潮,特里格指出,社会科学的发展史表明,人文科学远非客观的学科。它们的成果常常被用来支持社会和政治运动。但是从长远看,这些学科还是能够为人类历史提供客观和详细的认识。如果要做到这点,就必须避开当前极端相对主义的陷阱。极端相对主义对社会科学的危害远远超过实证主义的不足。社会科学家不但要有怀疑的精神,同时也要有勇气相信自己和他们所作的工作。(31)
    综上所述,欧美的文明与早期国家探源是社会科学诸多领域共同探索的课题,其发展大致经过从神话传说、哲学思考到科学实证和重视文化与认知因素的轨迹,表现为各种思潮风云变幻、不同流派潮起潮落。它们有各自的长处和短处,在借鉴时需要认真梳理,并了解其社会和学术背景。由于中国有着悠久的史学传统,因此中国的文明探源更擅长从延伸文献记载的历史从事这项工作。对于中西文明探源的区别和接轨问题,也许可以用李济对王国维的两点评论来解决。其一,近代中国考古学之所以能够有若干重要成就,主要原因正是有王先生传承下来的凭藉。其二,中国固有的学术传统并非不能与现代科学思想融合的体系。(32)张光直对中国古代文明研究与西方社会科学相结合的意义也提出自己的见解,认为中国的案例可以为检验和完善西方社会科学理论做出贡献,还能从本质上增进我们对西方文明的了解。他认为要做到这点,首先必须改变闭关自守的学究态度,把西方的社会科学学好。(33)
    二、理论与方法
    
20世纪上半叶,国际文明探源研究受人类学的传播论影响很大。在英国民族学中,传播论取代进化论方法,并被英国人类学家格拉夫顿·埃里奥特·史密斯(G.E.Smith)和威廉·詹姆斯·佩利(W.J.Perry)发挥到极致。他们认为世界上所有早期文明都源于埃及,于是人类被看成是缺乏创造力的,文明发展只能依靠外来思想的影响和进步人群的入侵。传播论对中国学界的影响也很大,比如安特生的彩陶文化西来说,以及20世纪中叶中国学界流行的中原中心论都是国际传播论思潮影响的结果。
    在传播论流行的同时,出现了一些探索文明起源动力的重要理论,柴尔德的自发论和魏特夫的水源论就是其中影响很大的两个。柴尔德采纳摩尔根和马克思的社会发展理论,将技术经济发展导致的剩余产品增长看作文明起源的动力。随着剩余产品的增长,贸易和私有制就会出现。于是社会管理、维护私产和地位的努力就会导致财富、地位和权力的形成。由于技术进步是人类社会的自然趋势,因此,文明和国家起源是自然发生的必然过程。(34)
    魏特夫认为,早期文明起源的一些主要地区都存在大规模灌溉农业,他据此提出一种理论解释早期国家和专制政体形成的原因。他的论点是,水源作为一种重要的自然资源使得大规模的农业灌溉需要集中控制的管理和协调。在缺乏先进技术的情况下,只有投入大量劳力,这就需要进行协调、赋予纪律和加以领导的有效管理,一旦这种组织机构发展起来,它就会承担起监督其他活动的职责,制定其他类型的公共计划,建立社区制度和防务。这种多功能机构的首领就是具有国家水平的专职管理人员。当统治阶层形成,在实施管理的同时他们也会通过操纵权力来维持自己的地位和财富,形成特殊的利益集团。(35)
    在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领域中,理论是对现象产生原因假设的一种逻辑推理和因果机理的阐释或说明。由于理论偏重通则或抽象的规律总结,因此在尊重史实和强调材料客观性的研究中,理论往往被认为是主观见解而受到漠视。比如,兰克学派“让史实说话”的客观主义反对用这样或那样的理论和观点解释历史。博厄斯派人类学也认为历史只能是对事实和现象的经验观察,不应有任何抽象的推理,因此其研究忽视理论,强调事实比理论更重要。于是,在20世纪上半叶的人类学和历史学领域中,对文明和早期国家探源的研究均缺乏理论关照。中国的情况也是如此,张光直指出,中国传统史学本来就缺乏对历史理论的讨论。受史学影响,中国考古学也表现出重材料而轻理论的倾向,在考古活动中根本没有理论的地位。(36)
    考古学理论是随着20世纪60年代欧美新考古学的兴起而蓬勃发展起来的,因为新考古学强调科学的实证方法和社会规律探究的重要性,于是用理论和通则来解释社会演变的原因成为学科发展的主要目标。因此,对理论的重视是随着学科范式的变革而上升到显著地位的。同时,问题导向的研究对方法论的要求也达到新的层次。要回答理论提m的问题,经验和常识已经无法胜任,而必须用严谨的材料分析来检验。
    夏鼐指出,就像世界上大部分早期文明问题一样,中国的文明起源问题也应由考古学研究来解决。因为这一时期正处于文字萌芽和初创的阶段。纵使有文字记载,也不一定能保存下来,所以,只好主要以考古学的实物材料为佐证。(37)不仅如此,当下的文明和国家探源研究也不再局限于何时何地的问题,像20世纪上半叶那样根据柴尔德提出的城市起源的十条标准判断文明与早期国家的形成。相反,现在的文明探源研究,不仅要确定文明形成的时间,而且要探究文明形成的原因和孕育过程。因此,现在的文明探源要用“社会复杂化研究”表述,就是要了解同质性的、彼此独立的原始社会如何逐渐发展到异质性的、相互依存的国家社会。显然,这样的研究不可能单凭材料和文献证据的收集得以完成,原始社会的物质文化和文献记载不会自动告诉我们答案,我们需要通过现象分析和理论阐释解决这些问题。澳大利亚考古学家蒂姆·马瑞指出,考古学家如果没有理论就无法解释事物,而几乎没有考古学理论不是抽象的。(38)因此,理论是帮助我们在静态的考古证据与动态的社会变迁之间做出解释和历史重建的桥梁。
    罗思曼(M.S.Rothman)将社会复杂化定义为这样一个社会转变过程,一批生活在各处遗址、彼此紧密相关的人群中,产生了经济、管理和宗教上质量有别的相互依存。这种相互依存的核心,就是功能上的分异(segregation)和集中(centralization)。分异是指分工和专门化程度,而集中是指社会各部分和最高控制中心之间的关联程度。分异和集中程度愈高,社会的复杂化程度也就愈高。(39)麦奎尔(R.H.McGuire)将社会“复杂化”分解为“异质性”(heterogeneity)和“不平等”(inequality)两个概念,前者是指社会群体之间人口构成或职业的分化,后者是指一个社会内部获取财富和地位的差异。这两个变量导致社会结构在横向和纵向的特化,使得社会日趋复杂化。(40)
    从20世纪60年代开始,由于新进化论的流行,许多唯物主义理论开始被用来解释社会复杂化的过程,探究从游群、部落向酋邦和国家的演化。其中比较重要的有卡内罗(R.L. Carneiro)和哈斯(J.Hass)的战争或冲突论、拉斯耶(W.L.Rathje)的贸易论、弗兰纳利(K.V.Flannery)和雷德曼(C.L.Redman)的系统论等。这些理论的提出和完善,表明人们的研究从早期比较狭窄的单因论转向多因论的阐释。比如从强调水源、人口、战争、贸易等某单一原因,转向文明起源多种原因互动的探究。这就意味着文明和国家起源受几个主要变量的制约,但是这些变量在不同地区的不同文明起源中发挥的作用可能各有千秋。(41)
    在新考古学的鼎盛阶段,文明探源研究表现出对制定社会变迁通则的强烈兴趣和对历史学研究的漠视,学者认为通则性研究是考古学跻身其他规律性总结学科行列的必由之路,其地位要高于以编年和叙述为己任的历史学。但是,经过几十年的实践,人们发现将通则和理论研究与历史学研究隔裂开来是不对的。任何一门历史学科的目的,不仅要注重描述,而且要对特定事件加以阐释。比如生物学中的达尔文进化论,它虽然能够完美解释生物进化的原因,但是某个生物的进化轨迹问题还是需要古生物学的经验性研究和证据积累来解决,这是通则性的进化原理所无法解决的。(42)在后现代主义语境中,国际学界对文化在塑造人类观念和行为上的重要性予以了越来越大的关注,因此了解文明起源的轨迹,必须了解文化的异质性特点。于是,文明和早期国家比较研究受到青睐,人们希望更加详细地了解不同文明之间的独特性和共性,了解这种独特性和共性的原因,以便更好地了解每个早期文明的特点和产生原因。(43)
    中国的文明和早期国家探源研究主要由历史学家和考古学家开展,而在国际学界,人们更加重视人类学和其他学科在这一领域的参与。关于人类学在重建史前社会的作用,张光直有这样的建议:“文化人类学(或称社会人类学、民族学)研究全世界各种不同文化习俗与社会制度,具备所有种类的蓝图,这些习俗与制度,在考古遗址里面,只有一点物质痕迹残留。不熟知文化人类学的考古工作者,很自然地将这些遗物只当作物质文化处理,熟知各种习俗制度蓝图的考古工作者,便有可能根据残存的部分将全部习俗或制度复原。”(44)因此,在文明探源工作中应该采取历史学(文献研究)、考古学、社会人类学和其他学科相互结合或交叉的途径。
    作为非常珍贵和重要的历史信息的来源,古代文献可以告诉我们具体国家或朝代诞生和更替的年代、地点、国王的名称以及世系。然而,古代文献也有它的缺陷,即研究者需要对其进行科学的梳理,而不能以深信不疑的态度简单加以应用。古代文献的显著缺点包括:(1)世界各地文字的出现大多晚于原初国家的诞生,比如甲骨文出现在晚商,而有的文明和国家如印加帝国甚至没有文字。因此,古代文献的研究并不能直接告诉人们文明与早期国家是如何形成的;(2)早期文献大多与宗教祭祀活动相关,而并非编年史,如殷商的甲骨文及玛雅的象形文字就是这样。在解读这些文字过程中,研究者需要通过逻辑推理重建当时的习俗和社会制度、经济状况和政治关系,根据社会科学理论判断当时社会的结构以及政治和社会制度的性质;(3)诚如李峰所言,几乎所有历史记录都产生较晚,这种晚出的史料已丢失大量重要信息,并会经历文学上的增饰和修改。即使被看作当时政治和生活实录的第一手证据——金文,也仅仅告诉我们其拥有者的荣耀和成就,而难免带有作铭者的偏见和主观性。(45)陈致也指出,传世文献固然重要,但是不能一味信赖,因为大部分文献都经历了不同程度的重新编订和辗转誊录或口耳相传,有些可能已非初意。所有这些文献资料所保存的历史资料,已与后来的增益混为一体,要从后来者的编撰和篡改中筛选出某些事实,并非易事。(46)
    因此,文献虽然非常重要,但在文明探源工作中应该仔细分析,审慎使用,也不能将文献记载作为考古学研究的前提和构建国家历史的蓝图。(47)历史学不宜照搬古代文献对各种社会制度的描述和称谓,比如古代文献中的古国,是否能等同当代社会科学所定义的国家,要靠具体证据来判断;更不宜将文献记载与无案可稽的考古发现直接对号入座。我们还应避免采用单线进化论模式和术语对中国早期国家的社会性质进行简单定性:比如不应仅仅根据随葬品的差异断言贫富差异和阶级分化,推断剥削和阶级的出现;不应仅仅以人殉作为判断奴隶社会形成的标志,一味将奴隶社会推前至新石器时代;也不应仅仅以聚落的围墙作为城市出现的证据,推断的文明起源。古代文献并不告诉我们早期国家的社会性质,后者需要我们根据当时的经济基础、生产关系和政治制度来加以判断。因此,与其说文明探源要仰仗文献与地下之材的互补,不如说它主要是依靠考古学对出土材料的解读解决问题。考古学能够直接研究古代社会遗留下来的物质遗存和痕迹,但是它最大的缺点是材料和证据往往残缺不全,而且并非像文字那样不言自明,这就需要考古学家像侦探一样从中提炼信息,参照人类学的理论模式破解历史谜团。这种重建很像古生物学家利用现代动物的体质特点复原绝灭动物的运动机理和生息,通过观察现生动物的适应和变异来构建物竞天择的进化理论。
    拥有丰富而古老的文献,对于考古学理论方法的发展和创新并非福音。因为考古学理论方法主要是由史前考古学而非原史或历史考古学所取得的。在欧洲,历史材料最为贫乏的北欧成为科学考古学诞生的摇篮。因为无文字可供断代,埃及学家皮特里在法尤姆发掘前王朝墓地时发明了原创和精致的类型学方法。(48)同样,由于北美洲变为殖民地之前根本无文字可考,所以美国考古学一直致力于理论方法的创新来从物质材料中独立提炼信息。自美国考古学家戈登·威利(G.R. Willey)开创聚落考古学的先河以来,聚落形态分析方法被国际学界公认为探究社会复杂化的一种有效方法,被称为“社会考古学”(49)和“对考古学文化做出功能性阐释的战略性起点”。(50)威利的贡献被誉为考古学史上最重要的方法论突破,甚至是自汤姆森建立三期论以来最重要的发明。(51)聚落考古除了可以从生态学的环境适应的角度了解人类的生存之外,它也能被用来了解史前的社会和政治结构。在具体分析中,聚落形态可以从个别建筑、社群布局和区域形态三个层次对史前社会做从微观到宏观的研究。通过个别建筑,可以了解人们对气候环境的适应、建筑技术、家庭结构、财富和等级差异、手工业专门化、宗教活动乃至世俗品味。社群布局与环境、资源相关,也与血缘关系、族群差异、阶级分层、贸易或生产专门化、宗教活动和宇宙观念有密切关系,需要仔细加以分辨。区域形态主要从聚落的区域布局,了解人类生计和经济形态、生产与贸易、政治结构与统治方式、战争与防御、宗教与宇宙观。如果从这三个方面整合研究史前社会各个方面的历时变迁,就能为社会复杂化和文明起源提供非常有价值的洞见。(52)
    在聚落形态研究中,考古学家发现聚落的等级规模或层级是判断社会发展或复杂化层次的有效标志,比如由区域聚落形态出现了三个到四个层级的分化,也即寨子、村落、镇和城的出现,便可推断国家的形成。但是,这只是一种判断依据。除了聚落层级分化之外,还需要从其他方面了解管辖体制的复杂化。单凭聚落的层级有时并不能确认国家体制的形成,比如在古典玛雅和殷墟,只有两个层级的聚落形态:一般村落和政治或祭祀中心。相反地,有的新石器时代聚落虽然在规模上出现了三到四级的区域形态,但是最大聚落内部居民并没有职业分工的明显迹象,或者这类聚落在政治上尚未起到管辖其他次级聚落作用,在经济上并未发挥维系各级聚落交换和再分配的功能,因此它也不能被看作是一个城市。布鲁斯·特里格(B.G.Trigger)列举了判断管辖体制或政府机制形成的几种多学科方法,将其结合到聚落形态的分析中,能帮助我们有效地判断社会制度的发展层次和历时过程。
    第一种是人口学方法。根据民族学研究,人口总数是社会结构发展的重要因素。一般来说,村落的人口超过500人就会分裂,人口超过1000—1500人时,这个社会就需要行政机构或头人实施管辖功能。人口越多,管辖机制就越复杂。一般而言,简单部落人口的上限为5000—6000人。酋邦为10000—12000人。小国在10000—100000人。国家在100000人以上。当然,依据单一因素和标准不能确定国家的存在,单凭人口密度的增长也不一定导致城市和国家的形成。还有,虽然考古研究很难直接观察史前人口,但是现在已经有古人口学方法从房屋结构、村落大小和墓葬来约略判断史前人口规模。第二种是物质文化分析方法,这是考古学较擅长的工作。在复杂社会中,贵族群体会拥有奢侈品、豪宅、墓葬和标志地位身份的物品,从而与平民有别,标示社会的等级差异。但是,就和其他标准一样,单凭文化特征也无法得出肯定结论,它必须与其他标准一起为社会复杂化提供更多信息。第三种是社会学方法。特里格认为有些证据肯定能够推断国家的存在,这些证据包括:(1)强化劳力投入的建筑物,如显示高贵地位和炫耀国家权力的宫殿、庙宇和墓葬;(2)存在全职的专业人士,如工匠、官吏、士兵和侍从,他们的存在导致贵族文化的产生;(3)与高等级墓葬相伴的人殉和人牲。但是,这些特征在较简单的早期国家中可能并不明显。第四种是地理学方法。与政治活动密切相关的建筑,如宫殿、庙宇、仓储、军营、会议大厅等的分布研究,能够提供社会政治结构的信息,考古学家用点位理论确定聚落等级和它们的地理分布。在某些情况下,政治统一会导致巨大的国家项目如灌溉、运输和防卫系统的营造,如罗马和印加帝国的道路系统、中国的长城和大运河、罗马的界墙和英国的奥法墙等。第五种是肖像学方法。在许多早期文明如古埃及和古典玛雅中,统治阶层的艺术会表现为一种高度程式化的“权力肖像”。这些肖像的主题、尺寸、位置、服饰,与被象征对象的等级密切相关。这种肖像学研究,能够提供关于社会政治结构以及统治者政治心理的非常有用的信息。虽然中国早期文明中没有类似古埃及和古玛雅统治者那样的肖像题材和艺术表现,但是青铜器和玉器也是衡量权力和地位的符号。再如三星堆的青铜人像、良渚玉琮上的人形神徽等,也能提供类似信息。特里格指出,在考古分析中,仅凭单一证据的推测不能得出结论,国家和文明起源研究需要建立在不同方法合力探究的基础之上。(53)
    近来,国际考古学界文明探源和社会变迁研究流行一种“世界系统理论”,也即研究一个区域中周边对核心的依存和互动。该方法借鉴由安德烈·冈德·弗兰克(A.G.Frank)1966年提出,(54)后由伊曼纽尔·沃勒斯坦(I.Wallerstein)于1974年完善的世界系统理论。(55)该理论起初被用来分析16世纪西印度群岛与欧洲之间的宗主国关系,当时西印度群岛作为欧洲的殖民地在经济上与后者紧密相连。需要指出的是,这里所谓的世界系统并非指整个世界,而是想象有不同“世界系统”的共存,每个系统是一个独立的实体,比如西印度群岛与欧洲是一个系统单位,中国与周边国家是另一个系统单位。(56)世界系统理论,是基于当代第三世界国家与发达国家之间存在的系统依附和结构性联系而建立的一种核心周边辐射状模式。该理论认为,第三世界因国际劳动分工、原料开采与出口及依赖第一世界高端产品之故,而被锁定在与第一世界的剥削性关系之中。第三世界无法遵循西方国家的发展轨迹,因为这些国家已经为满足西方利益而重组了其政治经济。世界系统理论对考古学家产生巨大吸引力,因为用它能够通过考古学的直观方式将政治、经济和地理联系起来以分析区域聚落和社会群体之间的关系和互动。世界系统理论在20世纪80和90年代在西方考古学中日趋流行,被广泛用于分析不同程度和规模的社会变迁:小到美国加州一处河谷内某群体与其他群体之间的互动,大到罗马帝国与北欧、中东和北非之间的关系。将现代世界的国家关系模式用于解释古代社会,自然会产生许多问题。于是,考古学家设法对其加以调整,以符合史前社会或早期国家的区域关系。考古学家采取缩小系统,降低核心的主导作用,让周边扮演更为积极和多样的角色,使两个区域之间的联系类型更加多样化的措施,使该理论模式更加适用于早期国家的情况。考古学家也围绕世界系统模式对早期国家研究的优点进行了争论,其中包括核心主导的强度、系统的规模、流向系统不同部分的物品类型以及周边依存和独立的相对程度。(57)总的来说,世界系统确实为考古学家提供了一种比传播迁移论更能说明问题和解释社会变迁的途径,它的优点是可以帮助我们超越社会的界线思考史前经济系统的规模,有助于考古学家结合聚落形态和各种器物分布来观察和说明社会内部和社会之间的动态关系,值得借鉴。
    三、实践的进展
    
美国的聚落考古学方法于20世纪80年代由张光直介绍到国内。在1984年为陕西省考古所做的报告中,张光直指出聚落考古是欧美考古学的主流,它可以把考古发现当作人类社会和文化活动研究的具体框架来操作,报告人还鼓励中国的早期文明研究也要探究人类社会发展规律,为世界做出贡献。(58)同年,在为北大考古系师生开设的专题讲座中,张光直详细介绍了聚落考古的概念、方法、操作与阐释。(59)在张光直的启发下,中国文明探源逐渐从关注礼器、墓葬、城址和宫殿转向聚落形态。
    自1999年起,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二里头工作队将聚落形态问题作为田野工作的重点,进行了四年的踏勘、钻探和重点发掘,对遗址的规模、结构、布局以及环境问题有了深入了解,并由此深入探索二里头遗址与自然环境的关系、遗址在聚落网络中的地位,及其所在聚落群的社会结构。(60)与此同时,自1997年至2002年,一支由中国、美国、英国和澳大利亚专家组成的国际合作团队对二里头所在的伊洛河流域进行了拉网式的聚落形态调查,结合地质考古调查、植物学研究和陶器分析,以探索区域聚落形态和社会复杂化进程、人口波动、集团冲突、环境变迁、土地利用、农业生产力水平、手工业专门化、区域间互动和政治的集中等重大课题。调查面积达219平方公里,时段纵跨六个考古学时期,即从公元前6500—前5000年的裴李岗时期一直到约公元前1600—前221年的商周时期。该项调查发现,早在裴李岗时期,中国文明起源的腹地的聚落形态已经出现某种程度的等级分化,但是这些社会基本处于相对平等的阶段,并延续于整个仰韶时期。到了龙山文化晚期,聚落遗址开始激增,聚落规模明显增大,小米和水稻作为主要经济作物对人口的增长意义重大。到了二里头文化时期,聚落出现第一次集中,形成三级聚落形态,出现灰咀和稍柴两个地区次级中心,其形成动力应该是为二里头提供资源和手工业制品。到了二里岗文化早期,聚落数量有所下降,但是该文化晚期的人口密度和遗址数量又有明显上升。之后,这一地区的聚落形态表现出衰落趋势,这可能与当时早期国家为控制和调动资源而进行的人口外迁有关。这次调查表明,伊洛河地区的聚落形态所体现的社会复杂化程度可以与世界其他地区的早期国家比肩。(61)
    在伊洛河聚落形态调查的基础上,乔雪根据聚落面积来估算各时期人口的变迁,借助地理信息系统技术重建各时期聚落领地的生产力和土地利用率,进一步探讨人口与社会复杂化之间的关系。在文明与国家起源研究过程中,人口被认为是一个重要的变量,其增长和集中可以反映社会、经济和政治的复杂化程度。乔雪借鉴西方人口考古学的方法,利用十平方米以上房屋数量和面积,以及与人口数量密切相关的陶器数量来估算人口,并根据区域可耕地范围及每个遗址的领地范围估算领地生产力,然后根据每个人粟的年平均消耗量和粟的单位面积产量,估算维持聚落人口必需的可耕地面积及土地利用率。研究发现,伊洛河流域自裴李岗时期经仰韶到龙山文化早期,先民都有足够的领地生产力养活聚落的人口,基本不存在人口压力。到了龙山文化晚期,聚落数量激增,聚落等级形态出现,一些中心遗址出现农业用地严重短缺的情况。到了二里头文化一期,遗址数量有所减少,除少数中心遗址外,所有聚落基本上能够养活自己的人口。二里头二期聚落增加,总土地利用率又达到高峰,人口接近土地载能。二里头文化三期到四期,这一区域保持着三级聚落形态,除两个大型遗址外,其他聚落基本能够保证足够的领地生产力,但是总人口数量呈下降趋势。研究发现,聚落等级分化与人口增长同步,在伊洛河流域有两次人口增长高峰,第一次高峰是在仰韶文化中晚期,伴随二级聚落形态的出现。第二次高峰是在龙山文化晚期并持续到二里头时期,伴随有三级聚落形态的出现。分析发现,即使在人口最多的时期,总土地利用率平均为46%。作者认为,伊洛河流域的聚落形态和社会复杂化的发展并非人口压力所致。因此,二里头文化时期社会复杂化的动力需要到其他方面,比如对区域资源的获取和控制上去寻找。(62)
    另一项值得称道的研究,是戴向明从聚落形态和陶器生产专门化的发展轨迹来探索社会复杂化的进程。他的研究案例是晋南的垣曲盆地,这里距离文明腹地的伊洛河流域不到100公里。聚落形态调查表明,从裴李岗到仰韶文化早期,垣曲盆地内遗址数量少,规模小,社会结构应处于部落阶段。到仰韶文化中期,盆地内出现大型聚落中心和三级聚落形态,显示早期复杂社会的出现,社会结构进入酋邦阶段。从仰韶晚期到庙底沟文化二期,聚落和人口规模有所减少,但是仍处于酋邦阶段。龙山时期盆地内的社会规模没有扩大,但是聚落等级再次增加,社会系统控制更加集中,竞争和冲突进一步加剧。到二里头和二里岗文化时期,垣曲盆地先后被整合到河南偃师地区早期国家的进程中去,南关二里岗时期的考古材料明确显示贵族与平民的差别。在聚落形态的基础上,戴向明又考察了陶器生产的专门化,以作为社会复杂化进程的另一佐证。他借鉴美国考古学家赖斯对手工业专门化发展的判断标准——家庭生产、家庭工业、个体作坊和核心作坊——分析垣曲盆地聚落系统内的陶器生产。根据陶窑分布、陶器特点,作者认为仰韶文化早期的陶器生产基本上以家庭手工业为主,制陶基本为一种兼职性活动。到庙底沟文化二期,陶器生产仍呈分散形势,个体作坊为当时主要的生产方式,专业化作坊可能已经出现,但其规模较小、强度较低。到二里头文化时期,垣曲盆地成为二里头晚期的一处次级中心,在二里岗文化时期成为一处首要的中心聚落。陶器生产从低级的专业化,发展到集中的专业化生产。南关成为主要生产中心,在贵族的控制下由全职的工匠在专业作坊和作坊群中进行生产。研究证明,陶器生产的专业化过程与区域社会复杂化进程基本同步,聚落形态和手工业专门化方法在中国的实例研究中,可以检验社会复杂化理论的普遍性,并为了解中原地区文明与早期国家的起源做出贡献。(63)
    1993年,中美洹河流域考古队对以殷墟中心、总面积达800平方公里的区域进行调查和地质钻探,以了解殷墟及外围地区的遗址聚落形态、地貌环境及遗址形成过程。调查发现,仰韶文化时期聚落较为稀疏且结构匀一,龙山文化时期聚落数量大增,并向西扩展,出现二级聚落形态。早商时期的下七垣遗址和中商阶段的花园庄遗址成为区域聚落中心。到殷墟时期,花园庄遗址消失,洹河下游居民点密集,小屯成为一处大型政治中心,但洹河流域仍表现为两级聚落形态的等级结构。(64)虽然洹河流域显示为二级聚落形态,但是两级聚落之间的规模和复杂程度极不相称、反差极大,表明殷墟的存在主要依赖于广大区域内的赋税、劳役和进贡。在对美索不达米亚南部都市化进程的研究中,罗伯特·亚当斯也注意到都城对直接毗邻的聚落发展有直接抑制作用。(65)所以,殷墟作为国家政体的社会结构与聚落等级需要从更大的地理范围来考察。
    刘莉从更大范围考察中原地区聚落形态的变迁,发现从龙山文化向二里头文化发展时出现了几个显著变化:(1)遗址数量骤降;(2)聚落规模剧增,表明人口的向心集中;(3)聚落从三级转变为四级;(4)多个竞争的实体变为单一中心支配多聚落的局面;(5)出现青铜礼器;(6)多个陶器类型变为二里头的两个类型。因此,二里头文化的扩张和二里头遗址在二、三期处于支配地位,暗示这一地区早期国家政体的形成。然而考古学证据表明,二里头文化分布范围内早期国家的形成和传统认为的夏王朝存在于公元前2100—前1600年间的观点不合。(66)这一时期包括龙山文化晚期和大部分二里头文化,而龙山和二里头文化早期仍显示为酋邦社会。二里头文化二期国家结构的出现似乎是一个相对突然的事件,如果夏朝确实存在的话,其初期仍是一个酋邦,到后期才发展为一个地域国家。(67)
    张光直提出,由于青铜器对于早期国家具有非同一般的政治意义,因此三代都制及其迁徙可能都与控制战略资源相关。(68)受这一观点启发,刘莉和陈星灿在聚落形态、陶器及其他考古材料分析的基础上,用“世界系统理论”讨论中国早期国家形成的政治经济关系。当二里头文化三期成为人口集中的都市中心时,形成了四级聚落等级。在二里头遗址半径25公里区域内出现几处中等规模的聚落,它们是巩义的稍柴、偃师的灰咀和伊川的南寨。作为次级中心,稍柴可能为二里头提供丰富的自然资源及农产品,并是一处重要交通枢纽。灰咀附近有丰富的石灰岩,发现有大量石铲等工具和半成品及废料,是一处以石器生产为主的手工业制造中心。南寨位于接近铜、铅、锡等资源的交通要道。从二里头核心再向外辐射,北面有晋南靠近中条山丰富铜矿资源的东下冯和南关,它们是制造陶器和青铜器手工业中心。东下冯在盐湖北面30公里处,并处于向北和向南的运输通道上,战略地位非常突出。南关似乎处于铜和盐运输的枢纽上,很可能是为二里头核心开采和提供铜和盐的区域中心。二里头向西辐射达陕西东部,这里发现了八处二里头文化遗址。其中商州的东龙山遗址靠近丰富的铜、铅和锡矿,是历代开采铜矿和铸造钱币、铜镜和铜器的要地,不远的蓝田还盛产宝石。更重要的是,东龙山还处于连接黄河与长江的西部水路上。二里头核心向南辐射抵达长江流域的湖北和江西一带。盘龙城位于长江、汉水等江河交汇处,是水路交通要道。考古学家在盘龙城发现了从二里头二期到二里岗晚期的文化堆积,在其周边还发现十几处二里头文化遗址,似乎表明二里头政体在长江流域获取铜矿资源的努力。上述这些周边区域的遗址中,二里头文化和先前当地新石器时代文化之间的物质文化存在的明显区别,表明存在着从二里头核心地区向外的人口迁徙、文化同化及扩张。由于这些周边地区的二里头文化遗址都处于战略资源产地和交通要道,因此二里头政体的扩展很可能是出于政治经济战略的原因。
    二里头遗址的社会文化发展到四期让位于早商的二里岗文化,该衰落进程与其东部偃师商城和郑州商城崛起同步,这两处遗址的年代已进入早商阶段。导致偃师商城兴起的可能是军事因素,而郑州商城则是二里岗时期最大的中心。这一时期晋南的东下冯和南关已成为筑墙聚落,并继续是陶器和青铜器的生产中心,成为著名的垣曲商城。到二里岗后期,东下冯和垣曲商城衰落,区域聚落系统瓦解,其原因可能与中条山铜矿资源枯竭有关。二里岗文化向周边区域的辐射比二里头文化更广,向西抵达陕西中部,向西北辐射至鄂尔多斯和内蒙古南部,向东到达山东西部的济、泗河流域以及济南的大辛庄,向南抵达长江中下游的江西、湖北、安徽与苏北。盘龙城在二里岗晚期扩展到100公顷,并在遗址中心建立起一座占地7.5公顷的筑墙城池,其筑城工具、技术与风格与偃师和郑州商城相同,表明它与北方政体存在紧密的依附关系。同时,陶器起先为本地风格与二里岗风格的混合,但后者日趋主导地位,暗示二里岗晚期中原核心地区向盘龙城移民的加速。江西赣江是受二里岗文化影响的南部边陲,明显带有中原文化因素的吴城文化,是一支与本地万年文化有别的二里岗文化变体。吴城遗址大约在其中期迅速变为大型区域中心,筑起城墙,内有宫殿遗址、祭祀中心、冶铜作坊、烧制印纹陶和白陶的炉窑群,并在遗址东面20公里处发现了新干大洋洲遗址,出土480余件晚商青铜器。二里岗文化也抵达长江下游的安徽与江苏,铜陵和连云港附近出土二里岗的青铜器,如斝、爵、觚和甗。这里丰富的铜矿和森林资源以及便捷的水路运输条件,反映了中原核心对周边区域的直接或间接控制。“世界系统”可以用来了解中国早期国家的青铜器生产和分布,追踪它们采矿、冶炼、铸造到产品分配的全过程。因此刘莉和陈星灿认为,中国早期国家形成以核心区获取和控制周边关键资源为特点。二里头和郑州商城等初级中心社会复杂化程度的迅速增强及其影响力的扩张,表明在二里头和二里岗时期出现了集中的地域国家,其势力范围并不固定,对周边区域的控制可能运用了军事征服、移民、殖民、结盟、交换显赫物品和联姻等各种直接和间接手段。他们的研究也支持了张光直的论断,即为获取权力而生产青铜礼器和武器是中国早期国家形成主要因素之一。虽然考古证据仍无法证明二里头就是夏王朝的都城,但是对二里头复杂政治经济系统的研究证明,该政体已超越酋邦社会的管辖规模。(69)
    在有文献可稽的原史阶段,早期国家研究仍然需要学科交叉的方法。李峰运用考古、金文和文献与地理学相结合的方法,对西周的兴衰过程进行了详尽的历史重建,为我们提供了耳目一新的范式和印象深刻的阐述。李峰从西周国家的地理环境人入手考察其政治空间的特点,确定渭河流域是周人的家园,而豫西的洛阳平原是西周东部所在地,连接两地的地形和崎岖交通使得国家管理非常不便。于是西周地缘政治的一项重大策略就是建立地方封国,以分配土地资源换取诸侯的支持和实施行政管理,于是众多封国沿一条权力中轴线呈放射状分布,与地表形态融为一体。西周在短时间里的过度扩张,使它不得不将其有限的人力物力分散到各地,以维持庞大的地缘政治体系。但是,随着时间的流逝,封地诸侯日强的离心和周边外族的侵扰,使周王室不得不兼顾平叛和征伐,以消除内外危机。到西周中期,国家已明显出现混乱和衰落迹象,并伴随重大社会与文化变迁。西周晚期,国家已积弱难返,内有贵族对抗,外则背腹受敌,需要面对东西两侧频繁的外族入侵。前771年,西戎攻入渭河谷地,劫掠丰镐二京,杀死幽王,西周灭亡。《西周的灭亡》中,李峰掌握了西方史学的长处,以事实为基础、以理论探讨为途径,使整体框架和局部有机结合,并与其他学科进行融会贯通。
    以上这种历史的重建,不仅是对文献记载的完善,而且是对整个历史场景和事件过程的复原,既有详尽的细节陈述,也有鞭辟入里的因果阐释。如有文献作为证据,历史重建的过程和图像则会更加具体和精确。上述成果也基本印证了张光直的看法,即中国文明起源的动力是政治和财富的结合。(70)这与埃及、玛雅、印度等早期国家起源中环境、人口、灌溉、贸易等因素所起的主导作用有别。这应该是中国文明探源研究对世界社会科学所做的重要贡献之一。
    四、小结
    
从文明与早期国家这项战略性课题的发展来看,中国与西方存在相当大的差异。从希腊哲学家对国家起源的思考到现代考古学的全方位实证探究,经历了思潮和范式不断更新的过程。由于欧美缺乏悠久的成文史,考古学家更注重从考古材料中独立地提炼信息,重建社会的复杂化过程、完善社会变迁通则,考古学也一直与自然科学及其他社会科学保持持续与密切的关系,通过学科交叉吸收和借鉴有用的理论方法,表现出研究成果的不断精进。中国国家起源研究长期囿于“二重证据法”对古史的补证价值,对文明探源课题的多学科探究只是近十来年的事情,但其进展令人鼓舞,并正逐渐融入全球化的文明探源中。在古老文献的帮助下,用现代科学方法对中国古史的重建可以提供其他国家文明探源所无法企及的、更加具体和更为详细的历史图像和规律阐释。
    学术全球化是当下学界讨论的热点,从本文介绍的成果来看,中国文明与早期国家探源的一些新进展便得益于中外学术的密切交流。在西方获得博士学位的中国学者对这项工作起到了重要推动作用,中国学者从过去被动地了解信息,变为主动地创造信息,这种独立创造的经验也能修正和完善基于西方经验基础上的社会科学理论。(71)
    中国的文明探源与古史研究应该像张光直所言,从专业向通业转变。如果按照材料性质区分专业,有人专搞古文字,有人专搞历史,有人专搞美术,有人专搞考古,中国古史研究就会变得四分五裂。如果搞通业,我们不但要将各种专业融会贯通,还得把中国的研究成果与世界各地的情况作比较。对于研究中国问题的学者来说,没有中国学术的训练就难以深入,但缺乏世界眼光的话也如坐井观天,讲不彻底。(72)因此,打通各学科之间的隔阂,破除与国际学科范式之间的藩篱,应该是中国文明探源研究努力的方向。
    附识:两位匿名审稿专家为本文提出宝贵修改意见,谨此表示衷心感谢。
    注释:
    
①参见柏拉图:《柏拉图理想国》,侯健译,台北:联经出版事业公司,1980年,第321—315页。
    ②参见高柏园译著:《古典理性的殿堂——亚里士多德》,台北:时报文化出版事业有限公司,1983年,第218页。
    ③参见卢克莱修:《物性论》第5卷,方书春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1年,第320—350页。
    ④参见Jaroslav Malina and Zdenek Vaek,Archaeology Yesterday and Today,Cambridge: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1990,p.4.
    ⑤参见费南尔·布罗代尔:《文明史纲》,肖昶等译,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3年,第23页。
    ⑥参见弗格森:《文明社会史论》,林本椿、王绍祥译,沈阳:辽宁教育出版社,1999年。
    ⑦参见夏鼐:《中国文明的起源》,《考古学论文集》(下),石家庄:河北教育出版社,2001年,第659—660页。
    ⑧参见Bruce G.Trigger,Sociocultural Evolution:Calculation and Contingency,Oxford&Malden, Mass:Blackwell Publishers,1998,pp.53-58.
    ⑨参见路易斯·亨利·摩尔根:《古代社会》,杨东莼等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77年,第3—11页。
    ⑩参见恩格斯:《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20—26、164—176页。
    (11)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592页。
    (12)参见Bruce G.Trigger,Sociocultural Evolution:Calculation and Contingency,pp.93-94.
    (13)参见Bruce G.Trigger,Sociocultural Evolution:Calculation and Contingency,p.98.
    (14)参见黄淑娉、龚佩华:《文化人类学理论方法研究》,广州:广东高等教育出版社,1998年,第153—157页。
    (15)参见戈登·柴尔德:《人类创造了自身》,安家瑗、余敬东译,上海:上海三联书店,2008年,第101—147页。
    (16)参见戈登·柴尔德:《历史发生了什么》,李宁利译,上海:上海三联书店,2008年,第17页。
    (17)参见布鲁斯·特里格:《考古学思想史》,陈淳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0年,第262—263页。
    (18)参见戈登·柴尔德:《城市革命》,陈洪波译,《考古学导论》,上海:上海三联书店,2008年,第96—99页。
    (19)参见Bruce G.Trigger,Sociocultural Evolution:Calculation and Contingency,p.126.
    (20)参见莱斯利·怀特:《文化的科学——人类与文明研究》,沈原等译,济南:山东人民出版社,1988年,第3、349—365页。
    (21)参见Bruce G. Trigger, Sociocultural Evolution: Calculation and Contingency, pp. 128-129.
    (22)参见Julian H. Steward, “Cultural Causality and Law: A Trial Formulation of the Development of Early Civilizations,”American Anthropologist, vol.51, no. 1, 1949, pp. 2-28.
    (23)参见Marshall D. Sahlins and Elman R. Service, eds., Evolution and Culture, Ann Arbor, MI, University of Michigan Press, 1960.
    (24)参见Morton H. Fried, The Evolution of Political Society: An Essay in Political Anthropology, New York: Randon House, 1967.
    (25)采用者如谢维扬:《中国国家形成中的酋邦》,《华东师范大学学报》1987年第5期;叶文宪:《部族冲突与征服战争:酋邦演化为国家的契机》,《史学月刊》1993年第1期。认为不适用者如王震中:《中国文明起源的比较研究》,西安:陕西人民出版社,1994年,第169—170页。认为不存在者如张学海:《聚落群再研究——兼说中国有无酋邦时期》,《华夏考古》2006年第2期。赞同用本土术语者如严文明:《黄河流域文明的发祥与发展》,《华夏考古》1997年第1期。
    (26)参见刘莉:《中国新石器时代——迈向早期国家之路》,陈星灿等译,北京:文物出版社,2007年,第10—11页。
    (27)参见欧内斯特·内格尔:《科学的结构》,徐向东译,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2005年,第11—12页。
    (28)参见李济:《从人类学看文化》,李广漠、李宁编:《李济学术随笔》,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8年,第100页。
    (29)参见Bruce G. Trigger, Early Civilizations: Ancient Egypt in Context, Cairo: The American University in Cairo Press, 1993, p.23.
    (30)参见布鲁斯·特里格:《考古学思想史》,第337—339页。
    (31)参见Bruce G.Trigger,“Hyperrelativism,Responsibility,and the Social Sciences,”in Artifacts and Ideas:Essays in Archaeology,London&New Brunswick:Transaction Publishers,2003,p.131.
    (32)参见李济:《关于王国维的两点评论》,李广漠、李宁编:《李济学术随笔》,第207页。
    (33)参见张光直:《从中国古史谈社会科学与现代化》,《考古人类学随笔》,北京:三联书店,1999年,第55—56页。
    (34)参见戈登·柴尔德:《历史发生了什么》,第17—19页。
    (35)参见卡尔·魏特夫:《东方专制主义》,徐式谷等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9年,第9—18页。
    (36)参见布鲁斯·特里格:《时间与传统》,陈淳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1年,张光直:“序”,第1页。
    (37)参见夏鼐:《中国文明的起源》,《考古学论文集》(下),第661页。
    (38)参见蒂姆·马瑞:《当代考古学理论的多样性及其问题》,马萧林译,《华夏考古》2002年第3期。
    (39)参见Mitchell S. Rothman, “Studying the Development of Complex Society: Mesopotamia in the Late Fifth and Fourth Millennia B. C. ,”Journal of Archaeological Research, vol. 12, no. 1, 2004, p. 76.
    (40)参见Randall H.McGuire, “Breaking down Cultural Complexity: Lnequality and Heterogeneity, ” Advances in Archaeological Method and Theory, vol. 6, 1983, pp. 100-105.
    (41)参见陈淳:《文明与早期国家探源》,上海:上海书店出版社,2007年,第116—159页。
    (42)参见布鲁斯·特里格:《史前考古学的目的》,《时间与传统》,第30—32页。
    (43)参见Bruce G.Trigger,Understanding Early Civilizations,Cambridge: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2003.
    (44)参见张光直:《建议文物考古工作者熟读民族学》,《考古人类学随笔》,第124—125页。
    (45)参见李峰:《西周的灭亡》,徐峰译,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7年,第14—23页。
    (46)参见陈致:《从礼仪化到世俗化》,吴仰湘等译,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9年,第13—14页。
    (47)参见刘莉:《中国新石器时代——迈向早期国家之路》,第11页。
    (48)参见贾洛斯拉夫·马里纳、泽德奈克·瓦希塞克:《考古学概念的考古》,陈淳译,《南方文物》2011年第2期。
    (49)Bruce G.Trigger,“Settlement Archaeology,Its Goal and Promise,”American Antiquity,vol.32,no.2,1967, p.149.
    (50)Gordon R.Willey,Prehistoric Settlement Patterns in the Virú Valley Peru,Washington:Bureau of American Ethnology,Bulletin 155,1953,p.1.
    (51)参见布鲁斯·特里格:《考古学思想史》,第287页。
    (52)参见布鲁斯·特里格:《聚落形态的决定因素》,《时间与传统》,第154—178页。
    (53)参见布鲁斯·特里格:《管辖体制的考古》,《时间与传统》,第143—152页。
    (54)参见André G.Frank,“The Development of Underdevelopment,”Monthly Review,vol.18,1966,pp.17-31.
    (55)参见Immanuel Wallerstein,The Modern World System I,San Diego:Academic Press,1974.
    (56)参见科林·伦福儒、保罗·巴恩:《考古学理论、方法与实践》,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译,北京:文物出版社,2004年,第256页。
    (57)参见Justin Jennings,“Core,Peripheries,and Regional Realities in Middle Horizon Peru,”Journal of Anthropological Archaeology,vol.25,2006,pp.346-370.
    (58)参见张光直:《当前美国和英国考古概况》,《考古与文物》1985年第3期。
    (59)参见张光直:《谈聚落考古学》,《考古学专题六讲》,北京:三联书店,20lO年,第72—90页。
    (60)参见许宏、陈国梁、赵海涛:《二里头遗址聚落形态的初步考察》,杜金鹏、许宏主编:《偃师二里头遗址研究》,北京:科学出版社,2005年,第484—493页。
    (61)参见陈星灿、刘莉、李润权、华翰维、艾琳:《中国文明腹地的社会复杂化进程——伊洛河地区的聚落形态研究》,《考古学报》2003年第2期。
    (62)参见乔雪:《伊洛地区裴李岗至二里头文化时期复杂社会的演变》,《考古学报》2010年第4期。
    (63)参见戴向明:《陶器生产、聚落形态与社会变迁》,北京:文物出版社,2010年。
    (64)参见中美洹河考古队:《洹河流域区域考古调查初步报告》,《考古》1998年第10期。
    (65)参见Robert McC.Adams,“Patterns of Urbanization in Early Southern Mesopotamia,”in P.J.Ucko,R. Tringham and G.W.Dimbleby,eds.,Man,Settlement and Urbanism,London:Duckworth,1972,pp.735-750.
    (66)参见刘莉:《中国新石器时代——一迈向早期国家之路》,第175、216页。
    (67)参见Liu Li and Chen Xingcan,State Formation in Early China,London:Duckworth,2003,p.84.
    (68)参见张光直:《夏商周三代都制与三代文化异同》,《中国青铜时代》,北京:三联书店,1999年,第52—57页。
    (69)参见Liu Li and Chen Xingcan,State Formation in Early China,pp.57-148.
    (70)张光直:《论“中国文明的起源”》,《考古学专题六讲》,第133—156页。
    (71)刘宏:《海外中国研究的三大变化》,《社会科学报》2011年12月1日,第5版。
    (72)张光直:《中国青铜时代》,“前言”,第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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