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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6年美国《有毒物质控制法》的历史考察


    【摘要】1976年美国国会通过的《有毒物质控制法》是一部管控有毒物质对人体健康和环境的过度危害的专门立法,此法在美国有毒物质管理史上占有重要地位。该法问世的主要背景是战后美国有毒物质大量用于生产和生活,并给人体健康和环境造成严重危害,当时美国社会对这一危害已有充分认识,而在联邦层面又缺乏这样一部专门立法。因涉及化工企业等利益集团的切身利益,该法在立法过程中经历了激烈的辩论,特别是围绕化学品毒性试验和检测、信息披露以及加强对企业内部管理等问题上,分歧较大。但在环保组织和环保主义者的努力下,最终达成了妥协,通过了这部管控有毒物质的专门立法。该法最重要的内容是明确了环保局在管理有毒物质问题上的权责,建立了有毒物质申报和毒性检测试验制度。该法通过以来未作大的修订,充分说明该法具有的重要地位。
    【关键词】美国; 有毒物质控制法; 信息披露; 环保组织;
    【基金】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美国荒野保护政策与立法研究(1924—1980)”(16BSS030)
    【作者】滕海键,辽宁大学历史学院教授,主要研究方向:美国环境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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