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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志体勃兴影响近代史学转型


    近代是典志体史书大放异彩的时期,典章制度种类日趋繁复,官员和学者对典志体史书的认知范围不断扩大。梳理近代典志体编纂的特点,解读典志体史书的勃兴,对研究近代历史编纂学具有重要价值。
    种类日趋细致繁复
    典志体史书,《四库全书》称之为政书,分门别类地汇辑、缀合各方面的典章制度,是中国历史编纂学的重要史书体裁。《四库全书总目》依据政书反映的社会内容,把政书分为通制、典礼、邦计、军政、法令、考工六小类。近代,典志体史书日益浩繁,随着中央和地方对典志的需求日益增多、学者对典志体史书的认识逐渐深化,典志体的分类更加细致丰富。张之洞的《书目答问》在接续四库馆臣分类的基础上,将晚清典志体史书进一步细分:“今日官书,如品级、处分、赋役、漕运、盐法、税则、学政、科场、枢政、军需、刑案、工程、物料、台规、仪象志、各部则例之属,各有专书,所司掌之,《四库》皆不著录。”这种分类扩大了典志体史书的范围,以满足晚清典章制度细分的需要。范希曾根据民国政治的新特点,对典志体史书种类做了进一步补充:“此所云今制,已成古制,民国以来之政制,当于法令、议案、报章、年鉴等种求之。”这反映出,典志体史书必须因应时代的变化。
    民国时期,典志的分类更为详细,有通制,典礼(通礼、祭礼、万寿、大婚、临幸、谥讳、纪元、科举、宫闱、杂仪),职官(官制、官箴),邦计(理财、全国财政、各省财政、关榷、漕赋、海运、盐法、捐税、货币、荒政、杂录),邦交(总录、中俄、中日、各国、租界及领事裁判权、商约、国联),军政,律例,诏令,章则,奏议,议案,实业,交通,教育,党务,公报(中央、省府、市县),杂录等。
    及至当代,学者对典志体的类目设置又有了新的思考。比如,在重修《清史》的过程中,修史专家提出《清史·典志》有必要新设《思想文化志》,从当代历史观和历史视野重新梳理、解读清代思想文化。可见,随着时代的发展和人们认识的深化,典志体史书的分类越来越细密、完善。
    近代是典志体史书辉耀史坛的时期,典志体史书因其与社会政治和制度运作密切相关,又与中国向西方学习的时代思潮相契合,故在官修和私撰两个层面都受到极大关注,出现了一批价值较高、影响较大的典志体史书。官方层面,主要有《大清光绪会典》、中央各部则例、翰林院开馆编纂的《各国政艺通考》等。私修层面,主要有刘锦藻的《清朝续文献通考》、各朝会要,以及魏源的《海国图志》、徐继畲的《瀛寰志略》、黄遵宪的《日本国志》、王先谦的《五洲地理志略》等。
    具有鲜明时代特点
    近代典志体史书体现了鲜明的时代特点,在典志体例、类目和编纂方法方面进行了进一步探索和实践,取得了较丰硕的成果。
    首先,体现为通制类典志体编纂的保守与开新。近代通制类典志体史书处于中西汇通的转折年代,故其编纂既有传统典志体史书的类目设置、志书内容,又密切结合近代社会变动、思潮迭起的时代潮流,在体例和内容设置上有所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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