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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展与趋势:2015年中国社会史研究扫描(专题讨论)(2)


    二、社会阶层、社会群体及女性史研究
    近代中国社会转型的一个重要表现是阶层、群体与性别关系的变化。其中,商人的崛起打破了传统“四民”社会的结构,尤其引人注目。自1990年代以来,马敏、朱英等学者持续关注近代商会的研究,取得了丰硕成果。以此为基础,马敏主编四卷本《中国近代商会通史》(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5年版)对中国近代商会的发展历程作了系统、全面研究,具体探讨了商会制度的演进、商会与政府关系、商会的政治参与、商会与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等问题,尤其是借鉴和运用政治学、社会学等学科的理论与方法,探讨了商会与近代中国市民社会发展的关系。
    关于近代商会的专题研究也有所进展。王仲《民国苏州商会研究》(上海人民出版社2015年版)以苏州商会为个案,认为1927-1937年间国家与商会的关系是一种控制与反控制的关系;由于在争取政治参与权的过程中屡遭挫折,领导商会的商人们最终无奈地回归到专制时代绅商的地位。这一探讨,从一个侧面揭示了南京国民政府与商人阶层的关系。朱英梳理了1919年日本驻津总领事迫使农商部罢免天津商会会长卞荫昌的来龙去脉,认为天津商会对此事的坚决抗议在维护国权与商权等方面产生了值得肯定的正面社会效应[12]。朱英、夏巨富考察了1937年广州商会与营业税风潮,认为商会为减轻商人税负,采取多种渠道向政府表达意见,发挥了重要的代理与整合作用[13]。
    作为社会精英的知识群体历来受到关注,一些研究集中于学校群体的阶层分化与社会地位问题。梁晨以清华大学为例,系统考察了民国清华从业群体的阶层结构与社会流动状况,认为民国大学不同职业群体间的生活水平差异显著,形成了阶层分化严重的职业与社会阶层体系。由于民国社会过高的教育门槛,这种以教育获得为凭借的阶层间流动变得异常困难,甚至停滞,整个社会处在“断裂”的危机中[14]。姜朝晖、朱汉国考察了民国时期乡村教师的生存现状,认为他们工作条件艰苦,工作繁难,待遇低下;同时还遭受到乡村民众的抵触和乡村士绅的排挤,事实上沦为乡村社会的边缘人,并没有发挥社会所期待的“中心”或“导师”的作用[15]。
    女性社会地位是近代中国社会转型的基本标志之一。与过去学术界依靠制度文本与司法档案研究的路数不同,小田、张帆注重在日常生活世界中对民国时期平民(尤其是女性)的地位进行确认,并将此称为“日常地位”。他们以民国时期苏州轿妇为案例分析称,在影响日常地位的诸多变量中,所谓声望是特定共同体中体现“妇道”的村妇名声;所谓财富是村妇兼任多种劳作而获得的家庭收入;而特权主要是在家庭关系中村妇决定自身权利、义务的主体资格,或称为人格。对村妇的日常地位来说,内在的人格定位是决定性的[16]。
    三、城市与乡村
    近代中国城市与乡村走向二元化的发展格局,并与社会变迁形成了密切的互动关系。与过去讨论单个城市的研究方式不同,有学者开始关注特定区域内两个具有关联的城市之间的相互影响。董丛林从“职缘性”、“地缘性”、“政缘性”三个方面分析了清末直隶“双省会制”及其对天津、保定的影响,认为李鸿章任直隶总督后常驻天津,由此促成了天津日强而保定日衰的局面[17]。
    过去学术界讨论抗日战争对中国城市生活的影响,常侧重于在革命史或现代化的视野下进行宏观叙述,鲜有对沦陷区中城市民众心态的细致分析。卜正民《秩序的沦陷——抗战初期的江南五城》(商务印书馆2015年版)在相当大的程度上推进了该领域的研究。该书以江南五城(嘉定、镇江、南京、上海、崇明)为例,分别从“外观”、“成本”、“共谋”、“竞争”与“抵抗”等五个侧面描述了日军占领城市、试图重建基层机构的过程,借助对民众模糊行为的分析,考察了战争时期城市秩序的维持,揭示出那些被大历史叙述所忽略的小人物的处境、命运与复杂心态,重新审视了普通民众与殖民政权不得不进行的“合作”。作者摒弃道德评判的立场及其以“合作”代替“通敌”的话语运用确实新颖,但也引发了质疑。有评论认为,这种标举价值中立的做法并不能真正做到历史叙事的客观,也无法真正将道德与政治剥离开来,而且这种研究路径并没有充分体贴中国自身的历史脉络与情感记忆[18]。
    学术界对近代乡村社会的研究也有新的进展。李德英、张杨认为,辛亥鼎革前后四川省新津县劫案频发,社会秩序混乱,后经官、绅、民三方共同努力,该地重获安定。然而军阀割据、连年混战,重建后的新津县社会秩序已经很难回到传统时代[19]。 (责任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