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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典法律制度的根源 雅典法律的民主性与局限性


      古代雅典城邦实行民主制度时所有法律的总称就是雅典的法律制度。研究雅典城邦的民主制度离不开对雅典法律的研究,那么,雅典的法律制度的根源是什么?雅典民主制度有其民主性,也有其局限性,这是否决定了雅典的法律制度也是民主性和局限性共存。
    雅典城邦的法律的根源
    1、雅典工商业发达,工商业奴隶主与氏族贵族不断斗争并获得胜利,建立起民主政治。
    2、工商业贵族与氏族贵族的斗争得到农民和手工业者的支持,奴隶主阶级不能不考虑他们的要求。
    3、雅典奴隶数为自由人数十几倍的阶级结构。这客观上促使奴隶主阶级力图缓和自由人内部矛盾,加强对奴隶的统治。
    雅典城邦的法律的民主性与局限性
    雅典城邦的法律的民主性

    1、形式上承认公民的平等权利:凡年满18岁的雅典男性公民都有均等机会参与国家政治生活;都能参加民众大会,参与国家各项重要活动;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年满30岁的公民都有资格参加陪审法院的司法审判活动等。
    2、民众大会作为国家最高权力机关,享有广泛职权。
    3、国家公职人员均由选举产生,而且集体职务多于个人职务。凡属重大公务,均由集体决定、集体负责。在雅典,没有总揽执行权力的最高官员,这对消除官僚主义具有重要意义。议事会是国家最高行政机关,陪审法院是国家重要审判机关,它们均由公民选举产生。行使军事权力的是将军委员会,也要通过民众大会的选举。除军职外,任何人不能同时担任两个职务,也不能连续两次担任同一职务。
    4、由公民通过各种制度和措施直接维护民主制度。如在克里斯提尼改革后不久实行了“贝壳放逐法”;阿菲埃尔特执政时期实施“不法申诉制度”。
    雅典城邦的法律的局限性
    1、虽然雅典公民形式上享有平等权利,但享有公民权的人在其人口中只占1/10。所以它的民主政治实质上只是奴隶主阶级内部的民主。
    2、有限的津贴并不能使农民、手工业者经常参加民众大会。
    3、议案要经过复杂的立法程序才能成为法律。虽然形式上任何公民都可以提出议案,并参加讨论表决,但议案难以成为法律。通常是先由500人议会对议案进行审查并作出结论,然后就结论进行讨论,如无异议,议案就被认为按照500人议会的意见通过了。民众大会通过的议案还得送交陪审法院进行审查,经陪审法院认可的议案,才能正式成为法律。所以,民众大会的立法职权得受500人议会和陪审法院的制约,三个机关的任何脱节都将使得立法工作无法进行。
    4、公民担任公职需要具备一定条件。经特别审查,符合条件者才能宣誓就职。 (责任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