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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传奇大法官梅汝璈简介 梅汝璈与东京审判


    
    梅汝璈(1904——1973年),字亚轩,江西南昌人,是我国著名的外交家、国际法学家。他早年留学美国,获法学博士学位,回国后从事数学、写作、编辑、翻译工作多年,并曾参与立法。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以后,梅汝璈代表中国担任了远东国际军事法庭的法官。在审判日本战争罪犯的过程中,梅汝璈坚毅果敢,机智灵活,同试图包庇日本战犯的某些势力进行了坚决的斗争,为维护民族尊严、伸张国际正义作出了可贵的贡献。
    远东国际军事法庭的工作结束以后,梅汝璈拒绝了国民党政府对他的任命,公开表示决不出任“司法部长”,并辗转来到北京,投身新中国的外交和法制建设事业。在此后的岁月里,梅汝璈虽然遭受了一些不公正的待遇,但他始终怀着热爱祖国、无私奉献的坚定信念,不计个人得失,多次撰文批评日本某些势力企图复活军国主义、为侵略战争翻案的行径,并承担了《远东国际军事法庭》一书的写作任务(因故只完成了一半)。1973年4月23日,梅汝璈病逝于北京,终年69岁。
    梅汝璈清华大学留美预备班毕业后,于美国先后获经济学硕士、法学博士学位。1929年回国,长期从事英美法学的教研工作。1946年,受国民政府任命,作为中国法官全程参与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对日本战犯的审判,在国际舞台上运用法律武器捍卫了国人的尊严。梅汝璈有一句话流传甚广:“我不是复仇主义者,我无意于把日本军国主义欠下我们的血债写在日本人民的账上。但是我相信,忘记过去的苦难可能招致未来的灾祸。”
    初到东京的思考
    1946年3月20日,梅汝璈飞抵日本,作为中国法官正式在军事法庭履行新职。在当天的日记里,梅汝璈写道:“我注视公路两旁的景象和路上日本男女的表情。我的总印象是横滨和东京的工厂都炸光烧光了……这是不能不叫我们要审判的那些战犯负责的。他们搅乱了世界,荼毒了中国,而且断送了他们自己国家的前途。”
    梅汝璈细心地观察日本社会,并如实记录。随着了解的深入,梅汝璈发现日本人的精神面貌和百姓生活并不像报纸上宣传的那样差。梅汝璈在日记中写道:“我发现《日本时报》又一篇转载拉铁摩尔先生的论文……他这篇文章主要是警告美国:管制若不得法,日本不出几年在工业上经济上又可东山再起,操纵或独霸远东,而使中国、朝鲜、菲律宾等工业幼稚的国家没有兴起和竞争的可能。他相信日本是在装穷装苦,实际他们并不匮乏:否则何以公民营养得那样壮健,体格依然比上海、北平或朝鲜一般人民好得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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