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瞿林东:中国古代史学理论发展大势


    在丰富的中国古代史学遗产中,史学理论是一个重要的方面。这里说的史学理论,是指史家对于史学自身的认识,它不同于历史理论,即史家对于历史的认识。简言之,前者是关于史学的理论,后者是关于历史的理论。史家对于历史的认识,是他们对于史学认识的前提之一;而史家对于史学认识的发展,又反过来促进他们对于历史认识的深入。这两个方面的理论本有密切的联系,为了研究上的方便,尤其是为了总结古代史家对于史学自身认识的丰富遗产,推动当前史学理论的建设和历史研究的发展,有必要加强对于古代史学理论的研究。
    中国古代史学理论的发展,大致经历了四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先秦、秦汉时期,这是它的产生阶段。第二个阶段,是魏晋南北朝隋唐时期,这是它的形成阶段。第三个阶段和第四个阶段,分别是宋元时期和明清(公元1840年以前)时期,这是它的发展阶段和终结阶段。
    一、中国古代史学理论的产生:从史学意识到自觉的史学发展意识
    从春秋、战国之际到秦汉时期,中国古代史学理论逐步产生了。其标志是《春秋》《左传》和《史记》等书所反映出来的对于史学的认识。从《春秋》和《左传》来看,它们的作者已经有了明确的史学意识;从《史记》来看,它更是突出地反映了司马迁的自觉的史学发展意识。这可以被看作古代史学理论产生阶段的主要特点。
    《春秋》在史学意识上的突出反映,一是“属辞比事”,二是用例的思想。例如,《礼记·经解》说:“属辞比事,《春秋》教也。”“属辞比事而不乱,则深于《春秋》者也。”“比事”,是按年、时、月、日的顺序排比史事,是编年纪事的概括性说法。“属辞”,是指在表述史事时讲求遣词造句,注重文辞的锤炼。“属辞比事而不乱”,所谓“不乱”,除了编年纪事这种体裁之外,还包含了“属辞”中用例的思想。孔子修《春秋》,记二百四十二年史事,在史事和时间的关系的处理上,是“以事系日,以日系月,以月系时,以时系年”[1],逐年编次。《春秋》以记鲁史为主,而包括周王朝及列国在这一时期的大事,这就要求汇集、编次同一段时间里发生在不同地区的史事。这是“比事”中对史事和空间之关系的处理。“比事”,还有一层含义,是对诸多史事比其大小、轻重而有所取舍、详略,以便用较少的文字表达出较多的历史情况和论断。这就是所谓的“约其文辞而指博”。春秋时期,史事头绪纷繁,《春秋》的比事在对史事处理、史书编撰上做出了开创性的贡献。
    《春秋》的“属辞”,首先也是有一定的体例上的要求。同是记战争,有伐、侵、入、战、围、救、取、执、溃、灭、败等不同的写法。同是记杀人,有杀、弑、尽杀、诱杀、歼等不同的写法。同是记人的死亡,有崩、薨、卒等不同的写法。《春秋》的“属辞”,还有缀辑文辞上的要求,即对于言辞、文采的重视。孔子重视言辞、文采的运用及其在社会实践中的效果,尤其重视对文辞的斟酌,认为:“言之无文,行而不远。”[2]司马迁说,“孔子在位听讼,文辞有可与人共者,弗独有也。至于为《春秋》,笔则笔,削则削,子夏之徒不能赞一辞。”[3]这反映了孔子对历史撰述在文辞要求上的严肃态度。《左传》作者概括《春秋》在这方面的成就,说:“《春秋》之称,微而显,志而晦,婉而成章,尽而不汙。”[4]后来《左传》《史记》都继承发展了《春秋》这方面的成就,取得了更大的成功。
    从流传下来的远古传说里,我们可以看出人们很早就有了历史意识。从历史意识的产生、发展到史学意识的产生,其间经历了漫长的年代。至迟在西周晚年和春秋时期,周王朝和许多诸侯国都已经有了国史,这是当时贵族社会历史意识的反映。不过这些国史后来都失传了,我们很难推断当时人们在史学意识方面的情况。到了春秋末年,孔子修《春秋》,显然已经有了明确的史学意识。这除了上文所说的以外,还有两点是很重要的。第一是孔子对于历史文献的认识。他说:“夏礼,吾能言之,杞不足征也;殷礼,吾能言之,宋不足征也。文献不足故也。足,则吾能征之矣。”[5]从这里可以看出孔子对于历史文献的重视,讲授前朝的制度,不能不以历史文献为根据,这无疑是史学上的一个基本原则。作为史学家和文献整理者,孔子的这个认识和他的学术实践,对后来史学的发展有重大的影响。第二是孔子对于历史撰述在思想上的要求。孟子这样说过:“王者之迹熄而《诗》亡,《诗》亡然后《春秋》作。晋之《乘》,楚之《梼杌》,鲁之《春秋》,一也;其事则齐桓、晋文,其文则史。孔子曰:‘其义则丘窃取之矣’。”[6]这里说的“义”,是褒贬之义,即对于史事的认识和评价。孔子以前,已有一些史官善于指陈历史形势,对历史趋势做出判论,显示出了相当深刻的历史见解。而从历史撰述上,即从史学上明确提出“义”的要求,孔子是最早的,这对后来中国古代史学的发展,产生了极其深刻的影响。可以认为,孔子是中国史学上第一位具有明确的史学意识的人。
    《左传》的史学意识,一方面,表现在上文所引它对《春秋》文辞的称赞;另一方面,表现在它十分关注史官记事的态度。《左传·宣公二年》通过记载晋灵公被杀、太史董狐对此事的记述及其与赵盾的辩论,然后借孔子的话,称赞董狐“古之良史也,书法不隐”,突出了董狐坚持如实记事的原则。《左传·襄公二十五年》记齐国崔杼派人杀死国君庄公之事后,写道:“太史书曰:‘崔杼弑其君。’崔子杀之。其弟嗣书,而死者二人。其弟又书,乃舍之。南史氏闻太史尽死,执简以往。闻既书矣,乃还。”《左传》作者对于这一史事未做评论,但联系宣公二年所记,这是非常鲜明地在称颂齐国太史兄弟和南史氏不惜以死殉职的精神。所谓“董狐精神”“南、董之志”,成为中国史学上秉笔直书优良传统的先声和楷模,同《左传》的史学意识及有关的记载是密切相关的。
    《左传》的史学意识在这两个方面的表现,表明中国古代史学此时已开始滋生史学批评的思想。孔子对董狐的评论,《左传》对《春秋》的评论和对史官恪守职责、秉笔直书精神的称道,说明古代史学批评从开始滋生之时起,便具有很高的境界。
    比《左传》成书年代稍晚的《孟子》,在史学方面提出了一些很重要的见解。上文所引的“王者之迹熄而《诗》亡,《诗》亡然后《春秋》作”以及“事”“文”“义”的说法,指出了政治形势和史书编写之间的联系,即涉及历史进程和史学发展的关系;指出了历史编撰所包含的事、文、义三个基本方面,并用孔子的话强调了“义”的重要。孟子关于历史进程和史学发展的关系的思想,包含着史学是一定历史时代的产物的认识,即认为《诗》代表一个时代,这就是“王者之迹”;《春秋》代表另一个时代,这就是齐桓、晋文之世。他概括了史书应当包含事、文、义三个方面,而又不把它们做同等的看待,突出了“义”的地位,这实际上是提出了史学上的三个重要范畴及对其相互关系的认识。他的这些见解,在中国史学上都是很重要的。孟子在史学方面的见解,还突出反映在他明确地提出了有关史学的社会作用的认识。他说:“世衰道微,邪说暴行有作,臣弑其君者有之,子弑其父者有之。孔子惧,作《春秋》。《春秋》,天子之事也;是故孔子曰:‘知我者其惟《春秋》乎!罪我者其惟《春秋》乎’。”[7]还说:“孔子成《春秋》而乱臣贼子惧。”这一段话,包含的思想很丰富,一是指出了史家撰史的社会环境;二是从“孔子惧,作《春秋》”,看出了史家撰史具有明确的社会目的;三是指出了史学的社会作用,即“孔子成《春秋》而乱臣贼子惧”。孟子关于史学和社会关系的认识,在先秦时期的史学上是有代表性的,对以后也有深刻的影响。
    先秦时期,从《春秋》和孔子言论,以及《左传》和孟子言论中,可以看到人们的史学意识具有鲜明的特点和丰富的内涵。我们可以把它归结为以下几个方面:其一,重视史书的结构和文辞;其二,重视史家对于史事的评价;其三,推崇“书法不隐”的秉笔直书精神;其四,提出史学发展同历史发展之间关系的认识;其五,关于历史撰述的社会条件、社会目的和社会作用的认识;其六,提出了事、文、义,史学上的三个范畴,等等。这对于中国古代史学理论的发展,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西汉时期,古代史家的历史意识进一步增强了。司马谈临终前同其子司马迁那一番激动人心的谈话,正是这种强烈的历史意识的生动写照。不仅如此,《史记》一书还洋溢着司马迁的一种自觉的史学发展意识,这是先秦时期的史家、史著中所不曾有的、更高层次的史学意识。所谓史学发展意识,它不只是涉及有关史学的某些方面的认识,而且将史学视为史学家们不应为之中断的、具有连续性的神圣事业。他在《史记·太史公自序》中一字千钧地写道:
    先人有言:“自周公卒五百岁而有孔子。孔子卒后至于今五百岁,有能绍明世,正《易传》,继《春秋》,本《诗》《书》《礼》《乐》之际?”意在斯乎!意在斯乎!小子何敢让焉。
    “小子何敢让焉”,这是把“绍明世”“继《春秋》”的工作同周公、孔子的事业联系起来,认为还有什么比这更重要呢。在司马迁看来,“《春秋》辨是非,故长于治人”;“《春秋》以道义”,“拨乱世反之正,莫近于《春秋》。《春秋》文成数万,其指数千。万物之散聚皆在《春秋》”。可见,所谓“继《春秋》”,确乎神圣的事业。司马迁自觉的史学发展意识,可谓鲜明而又强烈。
    司马迁的这种史学发展意识产生了伟大的成果,即写出了《史记》(他自称为《太史公书》)。他说:《太史公书》“以拾遗补艺,成一家之言,厥协《六经》异传,整齐百家杂语”[8]。这是他的史学发展意识在实践上的要求,即把继承前人成果同自己的“成一家之言”结合起来,作为努力的目标。从广泛的意义上看,司马迁的“成一家之言”,不仅仅是指《史记》说的,而且也是指“史家”说的。战国时期有诸子百家而“史记放绝”,司马迁要改变这种状况,他要使历史撰述也成为一“家”。这在史学发展上,是一件具有划时代意义的事情。
    从孔子到司马迁,古代史家的史学意识不断滋生、发展,提出了许多史学理论上的重要问题,直至提出“成一家之言”的庄严目标。中国史学走完了它的童年时代开始成熟起来,史学理论的产生是这一发展过程的重要标志。
    二、中国古代史学理论的形成:系统的史学批评理论的提出
    魏晋南北朝隋唐时期,在司马迁、班固所奠定的基础上,中国史学有了更大的发展。这时期的史学理论,已不限于提出来一些重要问题进行新的探讨,而且提出了系统的史学批评理论。这是古代史学理论的形成时期。南朝梁人刘勰《文心雕龙·史传》篇、唐初政治家关于史学的言论、《晋书》卷82有关史家的传记、《隋书·经籍志》史部诸序等,都是反映这个时期史学理论发展的重要文献。尤其是刘知幾的《史通》,提出了系统的史学批评的理论和方法论,标志着古代史学理论的形成,是中国古代史学发展的里程碑。
    《文心雕龙·史传》篇,是《史记·太史公自序》以后较早的评论史学的专篇。它认为史书具有使人们“居今识古”“彰善瘅恶,树之风声”的作用,提出撰史的要求是:“贯乎百氏,被之千载;表征盛衰,殷鉴兴废;使一代之制,共日月而长存;王霸之迹,并天地而久大。”它认为在历史编纂上最难处理的是对于史事的“总会”和“诠配”,并强调“述远”而不致“诬矫”“记近”,应杜绝“回邪”,以存信史为贵。《晋书》卷82记载了陈寿等两晋时期12个史家的传记,实际上是关于史家的类传。本卷后论说:“古之王者咸建史臣,昭法立训,莫近于此。若夫原始要终,纪情括性,其言微而显,其义皎而明,然后可以茵蔼缇油,作程遐世者也。”这不是评论一部史书或一个史家,而是从理论上说明“史臣”的政治作用和社会作用。这反映了唐初史家对于“史臣”群体的历史地位的重视,也反映了他们对于一个朝代的史家活动的历史的重视。这两点都表明:从历史活动来看,史家成为考察和撰述的对象之一,是史学在社会生活中日益为人们所重视的结果;从史学活动来看,对于“史家”群体的研究和评论,正是史学活动主体对于自身历史的反省。《晋书》卷82在这方面是一个开端。其赞语的最后一句话是:“咸被简册,共传遥祀。”这是既涉及历史又涉及史学的、意味深长的一句话。《隋书·经籍志》史部在史学发展上有重大贡献。从史学理论来看,它的贡献在于:第一,它把史书分成13个类别,从而对历史撰述的范围提出了明确的界说。这13类的名称是正史、古史、杂史、霸史、起居注、旧事、职官、仪注、刑法、杂传、地理、谱系、簿录。第二,《隋志》的历史文献分类思想具有力图反映史书之时代特征的自觉意识,这在霸史、杂传、谱系等类尤为突出。第三,它对史官所应具备的知识和所承担的职责做了简明的概括,这就是:“夫史官者,必求博闻强识,疏通知远之士,使居其位,百官众职,咸所贰焉。是故前言往行,无不识也;天文地理,无不察也;人事之纪,无不达也。内掌八柄,以诏王治,外执六典,以逆官政。书美以彰善,记恶以垂戒,范围神化,昭明令德,穷圣人之至赜,详一代之亹亹。”[9]《隋志》还考察了各类史书的源流,并做了简要的评价,这在史学史上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唐高祖、唐太宗、唐高宗、魏徵、令狐德棻、朱敬则等唐初政治家和史学家,关于史学有丰富的言论,也提出了一些理论上的认识。首先,唐高祖、唐太宗都十分重视史学对于政治统治的重要作用。唐高祖《修六代史诏》说:“经典序言,史官纪事,考论得失,究尽变通,所以裁成义类,惩恶劝善,多识前古,贻鉴将来。”唐太宗在《修晋书诏》中讲到他自己阅读史籍的收获和认识,认为:“大矣哉,盖史籍之为用也。”指出,历代史书“莫不彰善瘅恶,激一代之清芬;褒吉惩凶,备百王之令典”[10]。可以认为,“贞观之治”局面的出现,跟当时的史学是有密切关系的。其次,重视对于史官的严格挑选。朱敬则《请择史官表》说:“董狐、南史岂止生于往代,而独无于此时,在乎求与不求、好与不好耳!”[11]根据他的提议,唐高宗有《简择史官诏》,指出:“修撰国史,义在典实。自非操履贞白、业量该通,谠正有闻,方堪此任。”[12]对史官的德行、学识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后来有“史德”的说法,其实这里讲的“操履贞白”“谠正有闻”就包含了对“史德”的要求。这些认识,在政治上和史学上都产生了积极的影响,对推动史学理论的发展也有一定的意义。
    这个时期,史学家在史学理论上提出的问题还有:其一,关于史书体例的认识。杜预的《春秋左氏传序》,对史书体例思想的发展有重要的作用。其二,关于历史评论的认识。范晔提出了“精意深旨”“笔势纵放”的要求,并认为史论可以起到“正一代得失”的作用。其三,批评意识进一步加强,提出了一些史学批评原则。《文心雕龙·史传》篇提出了“详实”“准当”“激抗难征”“疏阔寡要”“文质辨洽”“审正得序”“约举为能”,等等,有肯定的,也有否定的。唐太宗《修晋书诏》批评诸家晋史“才非良史,事亏实录”,或“烦而寡要”,或“滋味同于画饼”,或“其文既野,其事罕有”等。颜师古《汉书叙例》对“近代注史,竞为该博,多引杂说,攻击本文”等弊端,也多有批评,主张注史“翼赞旧书,一遵轨辙,闭绝歧路”的原则。
    这时期,反映在史学方法上主要有:其一,比较的方法。如张辅、范晔之论马、班优劣。[13]其二,连类列举的方法。袁宏《后汉纪序》说:“言行趣舍,各以类书。”这种方法扩大了编年体史书的容量,在历史编纂方法论上是有意义的。其三,考异的方法。裴松之注《三国志》,“务在周悉”,但并非盲目以“博”为目的。他注意到区别补阙、存异、惩妄,论辩等不同情况,较早提出了考异的方法论。[14]
    以上这些史学理论、方法论的新进展,为系统的史学批评理论的提出准备了条件。刘知幾《史通》一书是我国古代史学中第一部以史学作为研究对象的、系统的理论著作。这部史学理论著作贯穿着强烈的批判精神,从这个意义上说,它应当被看作一部史学批评著作。《史通》原为52篇,佚3篇,今存49篇,凡20卷。前10卷为内篇,是全书的主要部分,着重阐述了有关史书的体裁、体例,史料采辑、表述要求和撰史原则,以及史学功用等,其中以评论纪传体史书的各种体例居多。后10卷为外篇,论述史官制度、正史源流,杂评史家、史著得失,并略申作者对于历史的见解。刘知幾撰《史通》的旨趣,是“商榷史篇”,“辨其指归”,又“多讥往哲,喜述前非”[15]。他在继承前人思想成果的基础上,提出了系统的史学批评的理论。其主要内容如下。
    第一,关于史书内容的范围。《书事》篇引用荀悦“立典有五志”的论点,即达道义、彰法式、通古今、著功勋、表贤能为史书内容的范围。又引用干宝对于“五志”的阐释,即体国经野之言、用兵征伐之权、忠臣烈士孝子贞妇之节、文诰专对之辞、才力技艺殊异等。刘知幾认为:“采二家之所议,征五志之所取,盖记言之所网罗,书事之所总括,粗得于兹矣。”同时,他又认为,要使书事没有“遗恨”,还必须增加“三科”,即叙沿革、明罪恶、旌怪异。“五志”加上“三科”,“则史氏所载,庶几无缺”。这里所说的史书内容范围的问题,实质上已触及史家主观意识如何更全面地反映客观历史的问题了。
    第二,关于撰史原则。《采撰》篇一方面主张要慎于“史文有阙”的问题,一方面也强调“征求异说,采摭群言,然后能成一家”。刘知幾肯定魏晋南北朝以来史籍繁富,皆“寸有所长,实广闻见”,但也产生了“苟出异端,虚益新事”的弊病。他告诫人们:“作者恶道听途说之违理,街谈巷议之损实”,“异辞疑事,学者宜善思之”。《杂述》篇还说:“学者博闻,盖在择之而已。”慎于采撰,根本的问题是要辨别什么是历史事实,这是刘知幾论撰史原则的核心。
    第三,关于史书的体裁、体例。《史通》以精辟地论述史书体裁、体例而享有盛誉。《序例》篇说:“夫史之有例,犹国之有法。国无法,则上下靡定;史无例,则是非莫准。”这是指出史书体例本是史家反映历史见解的一种形式。刘知幾推崇《春秋》《左传》、范晔《后汉书》、萧子显《南齐书》的体例思想;而他的新贡献是提出了“诸史之作,不恒厥体”的理论,并通过《六家》《二体》《杂述》等篇,对史书体裁做了总体上的把握,论述了纪传体史书的各种体例。
    第四,关于史书的文字表述。《叙事》篇较早地从审美意识提出了这个问题,“夫国史之美者,以叙事为工”。他认为“简要”是“美”与“工”的基本要求,主张“用晦”,认为:“夫能略小存大,举重明轻,一言而巨细咸该,片语而洪纤靡漏,此皆用晦之道也。”他还提出史书文字表述应采用“当时口语”,“从实而书”,以不失“天然”。同时,他也反对“虚加练饰,轻事雕彩”和“体兼赋颂,词类俳优”的文风,反对“文非文,史非史”的文字表述。
    第五,关于史家作史态度。《直书》《曲笔》两篇提出了“直书”“曲笔”两个范畴,并做了理论上的说明,认为这是“君子之德”和“小人之道”在史学上的反映。从刘知幾所揭示出来的“直书”与“曲笔”对立的种种情况,说明它们的出现不仅有撰史者个人德行上的迥异,也有社会的原因,如皇朝的更替、政权的对峙、等级的界限、民族的隔阂等。刘知幾认为,直书才有“实录”,曲笔导致“诬书”,它们的对立从根本上决定了史书的价值和命运。
    第六,关于史学的功用。《史通》讲史学功用的地方很多,如《直书》《曲笔》《自叙》《史官建置》等。《辨职》篇尤为集中,提出了史学功用的三种情况:“史之为务,厥途有三焉。何则?彰善贬恶,不避强御,若晋之董狐、齐之南史,此其上也。编次勒成,郁为不朽,若鲁之丘明,汉之子长,此其次也。高才博学,名重一时,若周之史佚、楚之倚相,此其下也。苟三者并阙,复何为者哉!”刘知幾对于这三种情况的划分,明确地显示出他的史学价值观。
    以上这几个方面,是从史学工作的内在逻辑联系分析了《史通》一书所提出来的史学批评理论体系。尽管《史通》本身不是按照这个体系来编次的,但这个体系却包含在全书当中。它标志着古代史学理论的形成,也是古代史学发展的新阶段。同这个理论体系相表里的,是刘知幾的“史才三长”说。他提出了史才、史学、史识,即“史才三长”这三个范畴,阐释了它们各自的内涵和相互间的关系[16],是史学家自我意识的新的发展,精神境界的新的升华。从整体来看,刘知幾在史学理论发展上所达到的高度,的确是前无古人的。《史通》写成于唐中宗景龙四年(710年),这在世界史学史上,大概也是无与伦比的。
    这个时期在史学理论发展上还值得提到的,主要有皇甫湜和柳宗元。皇甫湜的《编年纪传论》一文,是对东晋以来编年、纪传孰优孰劣数百年之争的总结。他指出:“编年,纪传,系于时之所宜、才之所长者耳,何常之有?故是非与众人同辨,善恶得圣人之中,不虚美,不隐恶,则为纪、为传、为编年,是皆良史矣。”[17]这反映了古代史家在理论上对史书体裁认识的成熟。柳宗元的《非国语》和《与韩愈论史官书》,也都是史学理论方面的重要文献。《非国语》67篇,是一部史学批评专书。它主要从历史观点上,批评了《国语》在天人关系、历史进程中的因果关系、历史评价标准以及史家书法等问题上的错误。[18]在这以前,对一部史书从历史观点上做这样严峻的批评,还没有先例。这反映了史学批评的发展。《与韩愈论史官书》指出了史家应具有坚定的信念和崇高的责任感,这就是“道苟直,虽死不可回也”和“孜孜不敢怠”[19]的精神。这是继《隋志》史部总序、朱敬则《请择史官表》、唐高宗《简择史官诏》、刘知幾“史才三长”说关于史家的评论之后,又一个重要的补充,反映了对于史学主体认识上的新进展。
    三、中国古代史学理论的发展:史学批评的繁荣和理论形式的丰富
    五代、辽宋西夏金元时期,尤其是两宋时期,中国古代史学有了更大的发展。通史、民族史、当代史、历史文献学等方面,在这时期都取得了许多新成果。史学批评在相当广泛的范围里进一步展开,史学理论在不少问题的认识上更加深入,在表现形式上亦更加丰富了。这几个方面表明,中国古代史学理论进入了它的发展阶段。
    没有批评就没有发展。史学理论的发展,在很大程度上是通过史学批评来实现的。这个时期的史学批评范围扩大了,不少问题的讨论更加深入了。北宋,如吴缜、曾巩;南宋,如郑樵、朱熹、洪迈、叶适、陈振孙、晁公武;元初,如马端临等,在史学批评方面都各有成就。
    北宋官书《册府元龟·国史部》在编纂思想上有很明确的批评意识,其公正、采撰、论议、记注、疏谬、不实、非才等门的序,以及国史部总序,在史学批评的理论上都提出了一些新问题。《论议》门序说:“至于考正先民之异同,论次一时之类例,断以年纪,裁以体范,深述惩劝之本,极谈书法之事,或列于封疏,或形于奏记。”这是对前人“论议”的问题做了归纳,也反映出作者在史学理论方面所做的思考。其以《公正》《恩奖》等门称赞史学上“执简之余芳,书法之遗懿者”与“鸿硕之志,良直之士”,而以《疏谬》《不实》《非才》诸门批评史家撰述上的种种弊端。《册府元龟·国史部》立《疏谬》门,并增立《不实》《非才》两门,使三者有所区别,是对《史通·纰缪》的继承和发展,在理论上是有价值的。吴缜撰《新唐书纠谬》《五代史纂误》,都是专就一部史书的“谬”“误”进行评论。例如,《新唐书纠谬》按其所擿举之谬误,取其同类,加以整比,厘为20门,即以无为有、似实而虚、书事失实、自相违舛、年月时世差互、官爵姓名谬误、世系乡里无法、尊敬君亲不严、纪志表传不相符合、载述脱误、事状丛复、宜削而反存、当书而反阙、义例不明、先后失序、编次未当、与夺不常、事有可疑、字书非是。它能列举出这么多的批评项目来,虽然未必都很中肯,但人们还是可以从中得到不少启发的。作者指出《新唐书》致误的八条原因,也具有这样的性质。在史学批评理论方面,吴缜提出了两个问题。第一,什么是“信史”?他给“信史”做了这样的理论概括:“必也编次、事实、详略、取舍、褒贬、文采,莫不适当,稽诸前人而不谬,传之后世而无疑,粲然如日星之明,符节之合,使后学观之而莫敢轻议,然后可以号信史。反是,则篇帙愈多,而讥谯愈众,奈天下后世何!”[20]给“信史”做这样的规范、下这样的定义,在史学上以前还没有过。第二,史学批评的标准是什么?他说:“夫为史之要有三:一曰事实,二曰褒贬,三曰文采。有是事而如是书,斯谓事实;因事实而寓惩劝,斯谓褒贬;事实、褒贬既得矣,必资文采以行之,夫然后成史。至于事得其实矣,而褒贬、文采则阙焉,虽未能成书,犹不失为史之意。若乃事实未明,而徒以褒贬、文采为事,则是既不成书,而又失为史之意矣。”[21]把事实、褒贬、文采,尤其是事实作为史学批评标准,在以前也是不曾有过的。《新唐书纠谬》在史学批评的理论和方法上,都有不可忽视的价值。曾巩撰有《南齐书目录序》《梁书目录序》《陈书目录序》等文,反映出他的史学批评思想。曾巩指出:历史上的经验教训要能“传于久”,为后人“法戒”,“则必得其所托”,“此史之所以作也”。这实际上是讲到了历史的鉴戒作用是通过历史撰述作为中介来实现的,其中包含了把客观历史和历史撰述加以区别开来的思想。曾巩还对“良史”提出了明确的标准:“尝试论之,古之所谓良史者,其明必足以周万事之理,其道必足以适天下之用,其智必足以通难知之意,其文必足以发难显之情,然后其任可得而称也。”[22]这里提出了“明”“道”“智”“文”四个概念,同刘知幾提出的才、学、识相参照,前者更强调了“适天下之用”,这一个变化是值得注意的。
    郑樵的“会通”之论、叶适的“史法”之议、朱熹的读史之论,在史学批评上都占有重要的位置。郑樵的《通志·总序》是一篇阐释“会通之义”的宏文。他认为,孔子和司马迁是两位最深谙“会通之义”的史家。孔子“总《诗》《书》《礼》《乐》会于一手,然后能同天下之文;贯二帝、三王通为一家,然后能极古今之变”。司马迁“上稽仲尼之意,会《诗》《书》《左传》《国语》《世本》《战国策》《楚汉春秋》之言,通黄帝、尧、舜至于秦、汉之世,勒成一书”,“使百代而下,史官不能易其法,学者不能舍其书。六经之后,惟有此作”。郑樵说的“同天下之文”,是从空间上同时也是从文献上着眼的;他说的“极古今之变”,是从时间上亦即历史进程上着眼的。郑樵所谓“会通之义”的含义,从对司马迁的称赞和对班固的批评中,可以归结为“重古今之相因”,“极古今之变化”这两句话。他在这方面的理论阐释是有理论价值的,而他对班固“断代为史”的批评,则未免失之过当。叶适有不少关于“史法”的议论,并对自《春秋》以下至《五代史》均有评论。叶适认为,《春秋》以前已有“史法”,但“史有书法而未至乎道,书法有是非而不尽乎义,故孔子修而正之,所以示法戒,垂统纪,存旧章,录世变也”[23]。叶适论“史法”,有一个中心,即反复批评司马迁破坏了“古之史法”,而这些批评大多是不可取的。他的“史法”论,在史学批评史上,只能是是非得失两存之。朱熹有许多史学批评方面的言论,其中不乏精辟论断。他评论史家才、识,说:“司马迁才高,识亦高,但粗率。”他评论史书之通俗、可读,说:“温公之言如桑麻谷粟。且如《稽古录》,极好看,常思量教太子诸王……人家子弟若是先看得此,便是一部古今在肚里了。”他评论史家的史论,说:“《唐鉴》意正有疏处。孙之翰《唐论》精练,说利害如身处亲历之,但理不及《唐鉴》耳。”[24]他论史家经世致用思想,说:“杜佑可谓有意于世务者。”[25]朱熹论读史有一个很重要的见解,就是“读史当观大伦理、大机会、大治乱得失”[26]。这实际上是提出了一条重要的史学批评标准,即以此可以审察历史撰述是否真正把握了有关时代的“大伦理,大机会、大治乱得失”。历史的内容纷繁复杂,并非所有的事件、人物都可以写入史书。关于史家究竟应当着重写什么,朱熹提出的见解是有启发的。南宋时期,还有不少史家在史学批评上也都有所建树,不一一列举。
    元初马端临撰《文献通考》,在史学理论上颇提出一些新问题。他认为《资治通鉴》“详于理乱兴衰,而略于典章经制”,这是因为“著述自有体要,其势不能以两得也”。关于典章经制的著作,他称赞杜佑《通典》“纲领宏大,考订该洽,固无以议为也”。马端临同郑樵一样,也是力主“会通”思想的。他在郑樵的基础上又提出了一个新的认识,就是“理乱兴衰,不相因者也”,“典章经制,实相因者也”[27]。这是说,历代治乱兴衰,在具体史事上不一定相承相因;而历代典章制度,却是相承相因的。换言之,治乱兴衰有种种景象,不以连续性为其特点;典章制度虽有损益,而发展的连续性则是其特点。他把对于史事的记载同对于制度的记载做区别,在理论上还是第一次。
    以上这些,都在不同的方面反映出古代史学理论处于新的发展阶段。
    四、中国古代史学理论的终结:批判、总结、嬗变
    中国古代史学发展到明清时期,有两个极明显的特点,一是越来越具有更广泛的社会性,二是出现了批判、总结的趋势,同时也萌生着嬗变的迹象。大致说来,史学理论的发展,也不能脱离这两个特点,而在后一个特点上表现得更突出一些。因此,这可以被看作中国古代史学理论的终结阶段,其特征便是批判、总结和嬗变。明后期的王世贞、王圻、李贽,明清之际的顾炎武、黄宗羲、王夫之,清前期的王鸣盛、赵翼、钱大昕、崔述、章学诚、阮元、龚自珍等,在史学理论、方法论方面,都各有不同的成就和贡献。
    在史学的批判总结方面,王世贞对国史、野史、家史的总体性评论,具有方法论的意义。他曾著《史乘考误》11卷。在卷首小引中,他指出了国史、野史、家史的种种弊端,然后写道:“虽然国史人恣而善蔽真,其叙章典、述文献、不可废也;野史人臆而善失真,其征是非,削讳忌,不可废也;家史人谀而善溢真,其赞宗阀、表官绩,不可废也。”他对国史、野史、家史的这种估价,不同于一些史家所持的片面性看法,而带有辩证的因素。同时,他的这个见解,是建立在对于许多文献、史料辨析的基础上提出来的,故尤其具有方法论的价值。李贽在史学理论上的批判精神,比王世贞要突出得多。其主要之点,是针对以往的社会历史观提出来的,而核心又在于历史评价的是非标准。李贽认为:“人之是非,初无定质;人之是非人也,亦无定论。无定质,则此是彼非并育而不相害;无定论,则是此非彼亦并行而不相悖矣。”这是肯定了人们认识事物的“是”与“非”是可以同时存在的,甚至可以“并育”以促进认识的发展。他进而指出:汉、唐、宋三代,“中间千百余年而独无是非者,岂其人无是非哉?咸以孔子之是非为是非,故未尝有是非耳”[28]。这是明确地提出,在历史评价上应当改变“咸以孔子之是非为是非”的传统价值观念。李贽的这一认识,包含有相对主义的因素,但在当时对于突破传统历史思想的束缚方面,是有积极意义的。这反映出史家在史识的理解上已开始提出了新的认识。王圻有丰富的历史撰述,《续文献通考》是他的代表作。《续文献通考》在史学理论上有两点是极为突出的,一是重视历史撰述上的批判继承,二是重视史学的经世致用。他对马端临《文献通考》的批判继承表现在:第一,要改变“详于文而献则略”的情况;第二,增加辽、金典制;第三,增设若干新的门类。从《通典》《通志·略》《文献通考》到《续文献通考》,古代史家尊重前人成果又不囿于前人陈说的学风和思想,表现得十分明显。对前人著述和思想批判继承的理论,无疑是古代史学理论的一部分。
    顾炎武、黄宗羲、王夫之是大思想家,也是史学的大师。他们在史学理论上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即十分强调史学的经世致用,从而把唐宋以来逐渐明确起来的经世致用的史学思想发展到新的阶段。顾炎武认为,重视史学,若干年间,“可得通达政体之士,未必无益于国家也”[29]。黄宗羲在为万斯同所撰《历代史表》写的序言中说:“二十一史所载,凡经世之业,亦无不备矣。”这反映了他对史学社会作用的认识。他和顾炎武一样,深感史学对于人才培养的至关重要。他说:“自科举之学盛,而史学遂废。昔蔡京、蔡卞当国,欲绝灭史学,即《资治通鉴》板亦议毁之,然而不能。今未尝有史学之禁,而读史者顾无其人,由是而叹人才之日下也。”王夫之《读通鉴论》叙论四之二,对“资”“治”“通”“鉴”做了深刻的阐述,通篇是论述了优秀的历史著作何以对政治、社会、人生有极大的关系。他认为,读史,既置身于现实之中,又要设想置身于历史环境之中,做认真的思考、比较,就会认识到历史的借鉴作用。他说:“设身于古之时势,为己之所躬逢;研虑于古之谋为,为己之所身任。取古人宗社之安危,代为之忧患,而己之去危以即安者在矣;取古昔民情之利病,代为之斟酌,而今之兴利以除害者在矣。得可资,失亦可资也;同可资,异亦可资也。故治之所资,惟在一心,而史特其鉴也。”[30]这一段话,把历史和现实,古人和今人,成功和失败,经验和教训,相同和相异这几层关系都讲到了,而且洋溢着辩证的思想。顾炎武、黄宗羲、王夫之三人的经世致用史学思想,把中国古代史学经世致用的优良传统推到了那个时代的最高峰。
    王鸣盛、赵翼、钱大昕、崔述、阮元等,是清代前期在历史文献学的理论和方法论上都各有建树的几位名家。他们在史学理论上的一个共同的重要论点,就是认为由于种种不同的原因,前人的历史撰述以及其他一些历史文献,有不少是可以商榷、考异或考信的,只有经过严格的考证和辨析,人们才可能更清楚地认识到历史的真实。其核心在于求实、求信。钱大昕说:“史非一家之书,实千载之书,祛其疑,乃能坚其信;指其瑕,益以见其美。”[31]王鸣盛认为:“大抵史家所记典制,有得有失。读史者不必横生意见,驰骋议论,以明法戒也。但当考其典制之实,俾数千百年建置沿革,了如指掌,而或宜法,或宜戒,待人之自择焉可矣。其事迹则有美有恶,读史者亦不必强立文法,擅加与夺,以为褒贬也。但当考其事迹之实,俾年经事纬,部居州次,记载之异同,见闻之离合,一一条析无疑,而若者可褒,若者可贬,听之天下之公论焉可矣。”[32]一是“考其典制之实”,二是“考其事迹之实”,这是求实的两个方面。跟王鸣盛、赵翼、钱大昕有所不同的是,崔述是从社会历史的变迁和学风的变化发现了历代经师所说古史的可疑之处,即他说的“二帝、三王、孔门之事于是大失其实”[33],从而提出了古史考信的理论和方法。阮元是古代最后一位历史文献学大师,他“论学宗旨在实事求是,自经史、小学、历算、舆地、金石、辞章,巨细无所不包,尤以发明大义为主”。他的不少著作,“推阐古圣贤训世之意,务在切于日用,使人人可以身体力行”[34]。他们在考证、校勘、汇刻历史文献的方法上,各具特色。王鸣盛是搜罗正史以外群书,“尽取以供佐证,参伍错综,比物连类,以互相检照,所谓考其典制、事迹之实也”。他不主张“以议论求法戒”,“以褒贬为与夺”[35]。赵翼则认为:“盖一代修史时,此等记载无不搜入史局,其所弃而不取者,必有难以征信之处,今或反据以驳正史之讹,不免贻讥有识。”所以他的考证工作,主要是就正史纪、传、表、志中“参互勘校”。同时,他对于“古今风会之递变,政事之屡更,有关治乱兴衰之故者,亦随所见附著之”[36]。王、赵在考证的方法论上,各有长短,而历史见识上则赵胜于王。钱大昕在方法论上更有一种近于历史主义的认识,他反对“空疏措大,辄以褒贬自任,强作聪明,妄生疻痏,不卟年代,不揆时势,强人以所难行,责人以所难受,陈义甚高,居心过刻”的治学态度,而持“惟有实事求是,护惜古人之苦心,可与海内共白”[37]的治学态度。钱大昕作为考史学派的最主要的代表人物,跟他的这种治学态度是密切相关的。崔述的方法是“取经传之文,类而辑之,比而察之,久之而后晓然知传记、注疏之失”[38]。阮元整理、校勘、阐释历史文献的方法则是“汇汉、宋之全”[39],即“持汉学、宋学之平”,把考证和义理结合起来。而王、赵、钱、崔、阮在方法论上有一个共同的地方,即他们都强调“实事求是”。他们从历史文献学方面提出的理论和方法论,正是古代史学理论和方法论在这个领域里的批判性总结。
    从理论上全面总结中国古代史学的史家,还是章学诚。他的成就主要在理论方面,所著《文史通义》《校雠通义》在史学理论上有重大建树,其中也有论及历史理论的名篇(如《文史通义》中的《原道》三篇)。章学诚在史学理论方面的新贡献主要有以下几点。第一,在继承、发展前人认识的基础上,提出了“六经皆史”的论点,这是继《隋书·经籍志》确立史学从经学中分离出来的经史分途格局之后,进而以史学来说明经书的新认识,这就进一步扩大和丰富了史学的内涵。第二,提出了“史法”和“史意”的区别,而重于“史意”的探索。他说:“吾于史学,盖有天授,自信发凡起例,多为后世开山,而人乃拟吾于刘知幾。不知刘言史法,吾言史意,刘议馆局纂修,吾议一家著述,截然两途,不相入也。”[40]简要地说,“史法”是探讨历史撰述的形式和内容,“史意”是探讨历史撰述中的思想。刘、章的联系和区别,继承和发展,即在于此。第三,提出了“撰述”与“记注”的区别,以“圆神”“方智”为史学的两大宗门。他说:“记注欲往事之不忘,撰述欲来者之兴起,故记注藏往似智,而撰述知来拟神也。”[41]“记注”与“撰述”,亦可从“史法”与“史意”中得到说明。第四,提出了历史编撰上“神奇”与“臭腐”互相转化、发展的辩证法则。他认为:“事屡变而复初,文饰穷而反质,天下自然之理也。”他从“《尚书》圆而神”一直讲到袁枢《通鉴纪事本末》的出现,并说:“神奇化臭腐,而臭腐复化为神奇,本一理耳。”[42]第五,总结了通史撰述的品类及其所具有的六便、二长、三弊,建立了古代通史学理论。[43]第六,提出了“史德—心术”论,发展了刘知幾的“史才三长”说,把关于史家自身修养的理论提高到一个新的阶段。[44]第七,提出了“临文必敬”“论古必恕”的文史批评的方法论原则。他说:“不知古人之世,不可妄论古人文辞也。知其世矣,不知古人之身处,亦不可以遽论其文也。”[45]这是关于知人论世的精辟见解。第八,总结了关于历史文学的理论,提出了“闳中肆外,言以声其心之所得[46]”和“传人适如其人,述事适如其事”[47]等文字表述的原则。第九,提倡“别识心裁”“独断之学”的继承创新精神,强调在认识前人“著述之源,而知作者之旨”的基础上进行新的创造,此谓之“心裁别识,家学具存”[48]。
    章学诚的《校雠通义》是一部系统的历史文献学的理论著作,其中《原道》篇结合社会发展总结了历史文献发展的规律,《宗刘》以下诸篇从理论和历史两个方面总结了古代历史文献学的成就。
    龚自珍所处的时代,中国社会正处于历史大变动的前夜。随着这个历史大变动的到来,史学和史学理论的发展都逐渐开始发生新的变化。
    [1] 严可均:《全上古三代秦汉三国六朝文》之《全晋文》卷四十三《春秋左氏传序》,杜预撰,北京:中华书局,1958年,第1702页。
    [2] 《左传·襄公二十五年》,杨伯峻译注,北京:中华书局,1981年,第1106页。
    [3] 司马迁:《史记》卷四十七《孔子世家》,北京:中华书局,1959年,第1944页。
    [4] 《左传·成公十四年》,杨伯峻译注,北京:中华书局,1981年,第870页。
    [5] 《论语·八佾》,杨伯峻译注,北京:中华书局,1980年,第26页。按:“文献”,历来有一种解释,即“文”指文字记录,“献”指贤者言论。
    [6] 《孟子》卷八《离娄下》,杨伯峻译注,北京:中华书局,1960年,第192页。
    [7] 《孟子》卷六《滕文公下》,杨伯峻译注,北京:中华书局,1960年,第155页。
    [8] 司马迁:《史记》卷一百三十《太史公自序》,北京:中华书局,1959年,第3319~3320页。
    [9] 魏徵等:《隋书》卷三十三《经籍志二》史部大序,北京:中华书局,1973年,第992页。
    [10] 宋敏求编:《唐大诏令集》卷八十一《修晋书诏》,北京:商务印书馆,1959年,第467页。
    [11] 王溥:《唐会要》卷六十三“修史官”,北京:中华书局,1955年,第1101页。
    [12] 宋敏求编:《唐大诏令集》卷八十一《简择史官诏》,北京:商务印书馆,1959年,第467页。
    [13] 参见房玄龄等:《晋书》卷六十《张辅传》,北京:中华书局,1974年;范晔:《后汉书》卷四十《班彪列传下》后论,北京:中华书局,1965年。
    [14] 参见裴松之:《三国志》书后《上〈三国志注〉表》,北京:中华书局,1959年。
    [15] 刘知幾:《史通》卷十《自叙》,浦起龙释,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78年,第292页。
    [16] 参见刘昫等:《旧唐书》卷一百二《刘子玄传》,北京:中华书局,1975年。
    [17] 李昉等编:《文苑英华》卷七百四十二《编年纪传论》,北京:中华书局,1966年,第3876页。
    [18] 参见柳宗元:《柳河东集》卷四十四《非国语上》、卷四十五《非国语下》,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74年。
    [19] 柳宗元:《柳河东集》卷三十一《与韩愈论史官书》,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74年,第499页。
    [20] 吴缜:《新唐书纠谬》序,北京:中华书局,1985年,第1页。
    [21] 吴缜:《新唐书纠谬》序,北京:中华书局,1985年,第3页。
    [22] 曾巩:《曾巩集》卷十一《南齐书目录序》,北京:中华书局,1984年,第187页。
    [23] 叶适:《习学记言序目》卷九《春秋》,北京:中华书局,1977年,第117页。
    [24] 黎靖德编:《朱子语类》卷一百三十四《历代一》,北京:中华书局,1988年,第3208页。
    [25] 黎靖德编:《朱子语类》卷一百三十六《历代三》,北京:中华书局,1988年,第3250页。
    [26] 黎靖德编:《朱子语类》卷十一《读书法下》,北京:中华书局,1988年,第196页。
    [27] 马端临:《文献通考》自序,北京:中华书局,1986年,第3页。
    [28] 均见李贽:《藏书》第1册《藏书世纪列传总目前论》,北京:中华书局,1974年,第17~18页。
    [29] 顾炎武:《日知录》卷十六“史学”,黄汝成集释,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6年,第958页。
    [30] 王夫之:《读通鉴论》卷末《叙论四》,北京:中华书局,1974年,第2553页。
    [31] 钱大昕:《廿二史考异》序,北京:商务印书馆,1958年,第1页。
    [32] 王鸣盛:《十七史商榷》序,北京:中国书店,1987年,第1页。
    [33] 崔述:《考信录提要》卷上,《丛书集成初编》本,北京:中华书局,1985年,第1页。
    [34] 徐世昌等:《清儒学案》卷一百二十一《仪征学案上》,北京:中华书局,2008年,第4798页。
    [35] 王鸣盛:《十七史商榷》序,北京:中国书店,1987年,第2页。
    [36] 赵翼:《廿二史札记》(上)小引,王树民校证,北京:中华书局,1984年,第1页。
    [37] 钱大昕:《廿二史考异》序,北京:商务印书馆,1958年,第1页。
    [38] 崔述:《考信录提要》卷上,《丛书集成初编》本,北京:中华书局,1985年,第1页。
    [39] 龚自珍:《龚自珍全集》第三辑《阮尚书年谱第一序》,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75年,第227页。
    [40] 章学诚:《章学诚遗书》卷九《家书二》,北京:文物出版社,1985年,第92页。
    [41] 章学诚:《文史通义》卷一《书教下》,叶瑛校注,北京:中华书局,1985年,第49页。
    [42] 章学诚:《文史通义》卷一《书教下》,叶瑛校注,北京,中华书局,1985年,第52页。
    [43] 参见章学诚:《文史通义》卷四《释通》,叶瑛校注,北京:中华书局,1985年,第375页。
    [44] 参见章学诚:《文史通义》卷二《言公》、卷三《史德》、卷四《质性》等篇,叶瑛校注,北京:中华书局,1985年。
    [45] 章学诚:《文史通义》卷三《文德》,叶瑛校注,北京:中华书局,1985年,第278~279页。
    [46] 章学诚:《文史通义》卷三《文理》,叶瑛校注,北京:中华书局,1985年,第286页。
    [47] 章学诚:《文史通义》卷五《古文十弊》,叶瑛校注,北京:中华书局,1985年,第508页。
    [48] 章学诚:《文史通义》卷五《答客问上》,叶瑛校注,北京:中华书局,1985年,第47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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