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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龙: “国家治理文明”与中华民族现代文明建构


     
    国家治理文明是历代国家治理的实践结果和智慧结晶,集中反映了历代国家治理基本理念、制度要素、能力水平的演进历程和进步状态,是中华文明中最具统筹性、根本性和全局性的文明形态,一定程度上决定了中华文明的性质、方向和地位,是中华文明得以传承发展的根本政治前提、制度基础和体制保障。新时代扎实推进中华民族现代文明建构,就要充分结合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正确认识历代国家治理的文明程度,深刻把握历代国家治理的发展规律。唯有这样,现代国家治理体系才能与历代国家治理文明交相辉映,并在生生不息的传承发展中赋予中国式现代化以深厚底蕴,为人类治理文明注入中国智慧,贡献中国力量。
    “国家治理文明”的认识维度及核心问题
    中国国家治理文明源远流长、博大精深,包含着历史时期国家治理生成起源、传承发展、转型转化的理论逻辑、历史经验和实践路径,体系完整、特色鲜明,包含着历史时期国家治理的制度设计、运作机制和治理模式。中国国家治理文明的实践和实现,需要通过历史视角,从治理属性、治理主体、治理客体、治理思想、治理政策、治理效果等维度加以理解。
    一是治理属性。阶级性、社会性和政治性是历代国家治理的本质属性,代表统治阶级的根本利益,体现统治阶级的共同意志,维护统治阶级的核心权利。只有认清国家治理的本质属性,才能更加客观地认识历代国家治理体系的设计原则和运作机制,也才能更加准确地判断历代国家治理的实际效益和经验教训。历史时期的国家治理属性,取决于治理主体的身份特性、价值取向和政治立场,也即治理主体的属性决定了国家治理的属性。据此,历史时期的国家治理可分为政府治理、社会治理以及由官方、社会互动合作、协同参与的综合治理。
    二是治理主体。治理主体既指能够参与治理的个体或群体,也指由治理个体构成的机构、组织等。在中国古代,治理主体虽有不同,但大体不出“官—士—民”这一总体结构,角色包括皇帝、官员、士人、庶民及其组成的政府或组织。在一般性国家治理中,治理主体角色各异,其中,处于主导地位的是君官及官方机构,而处于基础地位却又缺乏主体地位的,则是最具社会广泛性的士民,他们的治理行为除了有限的“自治”外,更多的是在官方引导下参与的国家治理。这一点正与现代国家以人民为中心、以人民为主体的治理模式有所区别。 三是治理客体。国家治理客体是指国家治理的对象及其范围,它受制于实际的治理需要,也决定于客观的社会存在。国家治理客体实际是构成“国家”的各个要素,涵盖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生态等多个领域。中国古代国家治理客体也涵盖了这些领域,但因其治理属性、治理宗旨缺乏现代意义上的民主性和公众性,因而作为治理主体的官员、士民,也同时成为国家治理的客体。换言之,历史时期国家对各个领域的治理,实际上是通过治理官员、士民而实现的,因而在古代话语体系中,才会出现治国、治官、治民,以及“治国即治官”“治国先富民”等独特表述。
    四是治理思想。在中国古代,那些超前性、批判性、建设性治理思想的生产者、主导者和传播者,往往具有修齐治平、笃信道统、无畏权势、崇尚民意的精神气质、人文气节和思想气度。作为国家治理的主体,他们所发出的治理呼声,提出的治理见解,总结的治理经验,时常蕴含着匡世辅政、依经立义、知人论世、直言敢谏、重儒明道、改革创新的济世情怀、忧患意识和批评精神。因而,判断一个时代、一个王朝的国家治理能力和水平,不仅要观察其治理过程、策略和效果,还要观察其治理观念、思想和认识。
    五是治理策略。治理策略本质上是阶级利益观念化、主体化和实践化的反映。在中国古代,国家治理策略因时而异,因地制宜,可分为面向“朝廷”、面向“民众”及介于二者之间的“中间”治理策略。其中,面向“朝廷”的治理策略一般是对涉及官方利益的国家、社会的综合治理,凸显君臣及官方的权力结构、制度运作和政治秩序。面向“民众”的治理策略一般是对涉及民众利益的土地、赋税、户籍、教育、灾荒等社会问题的治理,凸显国家治理的“问题”意识和“向下”原则。“中间”治理策略主要表现为官方引导民众参与国家治理,凸显以实现共同目标为导向的国家“共治”模式。
    六是治理效能。判断历代国家治理的程度和效能,需要紧扣王朝的盛衰周期、时代的治乱轨迹,并采取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分析路径。如此,历代国家治理的效能大体有两种截然相反的结论:一是国家治理推进了国家发展,实现了治理目标,这种“正向”治理效能留给后世的多是值得借鉴的治理经验;二是国家治理阻碍了国家发展,破坏了治理目标,这种“负向”治理效能留给后世的大多是需要反思的治理教训。两种治理效能的发展方向不同,最终结局不同,但治理启示却如出一辙,即要提升国家治理效能,实现国家治理目标,就须坚持革新治理理念,优化治理机制,创新治理策略,整合治理资源,提升治理能力,这是古往今来确保国家治理效能的普遍路径。
    千百年来,中华民族创造了灿烂的国家治理文明,形成了丰富的国家治理思想,构成现代中国国家治理体系的思想基础和文化基因。如“要在中央”的治国体制,强调大国之治,集中领导;“民为邦本”的治国之基,强调为治之本,务在安民;“六合同风”的一统格局,强调多元一体,大势使然;“革故鼎新”的改良精神,强调穷变通久,变法自强;“德法合治”的治国要道,强调以德为本,以法为辅;“无为而治”的治国良策,强调顺其自然,顺势而为;“大同世界”的治国目标,强调众生平等,人民安居……这些治国思想和智慧,为当今中国国家治理体系提供了丰富的思想资源。
    “国家治理文明”的突出特性及深层意义
    中国现代国家治理体系,生长于中国现代社会土壤,植根于中华文化传统,形成于中国治理实践,是中华民族现代文明的核心主体,也是中国国家治理文明的现代转化。中国国家治理现代化是中华文明发展的历史必然和最终选择。国家治理体系的形成发展,由特定历史、文化等因素所决定,赋予中华民族现代文明以深厚底蕴,彰显出属于中华文明的突出特性。
    一是连续性。历代王朝在治国实践中,逐步建立了一套运行缜密、行之有效的国家治理体系,展现出独具特色、赓续不绝的国家制度体系。周代创设的礼乐制度,保证了周朝八百载绵长国运。秦汉建立的封建制度,奠定了“海内为郡县,法令由一统”的制度体系。此后,无论王朝如何更替,国家治理体系的“超稳定”结构长期延续。如以王权为核心的集权制度,以三公九卿、三省六部为架构的中枢机构,以郡县为主流的行政区划,以血缘为纽带的宗族制度,以羁縻为主调的民族政策,以文官为主体的官僚制度,以五刑为核心的法律制度等。这些制度因时而设,因势而变,但主旨相承,要义未改,持续保障了国家权力的有效运转,长期维系了国家统治的基本秩序,逐渐形成国家治理的“制度文明”。
    二是创新性。中国国家治理文明的连续性,是通过不断创新、应时变革而实现的,并呈现出从原创到实践,从实践到革新,从革新到发展的生成逻辑。春秋战国时期百家争鸣的繁荣局面,造就了中华文化的“轴心时代”,催生了内圣外王、仁政待民、天下大同、无为而治、德刑并举、人定胜天、重农抑商、因俗而治等一系列原创性治理思想。从此,历代王朝的治国思想迭代日新,因时而变,经历了从黄老无为到独尊儒术,从玄理名教到扬儒抑佛,从三教合流到理学大成,从尊崇理学到独述程朱,从民主启蒙到理学复兴,最终在长期的传承创新中,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国家治理思想。
    三是统一性。千百年来,“大一统”是贯穿国家治理和思想文化的一条主线。从尧舜时的天下咸服,到商周时的封邦建国,从孔子恢复王道的理想追求,到始皇统一寰宇的成功实践。统一的历史进程和一统的政治格局,逐渐衍生出政治、文化、疆域、民族等方面的统一观念。一统思想传衍不绝,成为中华民族高于一切的政治理想和精神追求。从此,统一王朝的大国之治成为中国历史的主流,历史亦一再证明,统一是维护国家完整、凝聚民族团结的现实动力,一统是增强中华民族文化认同、国家认同的精神纽带。
    四是包容性。中华文明的突出包容性,从根本上决定了历代国家治理的包容取向和道路方向。一方面,历代王朝“包容性”的治理机制,长期维系了国家治理的政治秩序。如在国家议政决策过程中,古代王朝建立了君臣集议、朝臣廷议、百官众议等多重议政决策制度,同时鼓励民众上书言事,甚至诣阙奏事。这种包容不同政见的治国模式,一定程度上保证了国家政治决策的客观性、有效性,从而实现了君臣共治、官民共治的治理生态。另一方面,历代王朝推行的“包容性”民族政策和文化政策,促进了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促进了外来文化的中国化进程,最终促成中华民族多元一体的民族格局和文化格局。
    五是和平性。中国国家治理文明中蕴含着和平、和睦、和谐的价值追求。从“和而不同”的处世原则到“天下太平”的社会理想,从“强不执弱”的担当到“化干戈为玉帛”的智慧……中国“和”文化意蕴深长。一方面是坚持和平外交政策。如汉代张骞出使西域,用“驼队”谱写了互利合作的篇章;明代郑和七下西洋,用“宝船”留下了和平友好的佳话。另一方面是坚持和平军事政策。中华民族倡导非攻止戈的军事思想,坚持和平防御的军事政策。如秦朝修筑长城,汉代征伐匈奴,明代防御蒙古、援朝抗倭、击败西寇,清代平定边乱、收复台湾、抗击沙俄,皆为维护地区和平和边疆安宁做出了重要贡献。历代王朝的和平治国理念,从历史传统、文化基因上决定了当今中国依然是世界和平的建设者、全球发展的贡献者和国际秩序的维护者。
    中国国家治理文明,是一种王朝更替而道路不绝的文明,是一种思想争鸣而理论渐熟的文明,是一种体制多变而制度日新的文明,是一种文化多元而格局趋同的文明。道路是方向,理论是指导,制度是保障,文化是力量,中国国家治理文明的突出特性,积淀着中华民族最深沉的精神底色,代表着中华民族独特的精神标识,构成了中华民族现代文明的深厚历史底蕴。
    “国家治理文明”的架构体系及现代转化可能
    国家治理文明是国家治理体系的文化传统,国家治理体系是国家治理文明的历史传承。源远流长的中华文明,赋予国家治理文明以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生态的特殊架构体系;光明宏远的中国式现代化道路,赋予中华民族现代文明以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生态的特定建设体系。两个体系彼此融通,是历史与现实的创造性耦合,并为国家治理文明提供了系统完整的体系架构和创新转化的现代力量。
    一是政治治理。在中国历史上,政治治理以政治权力为基础,以君主专制为先导,约肇始于殷周,争鸣于春秋战国,建制于秦汉,发展于隋唐,成熟于宋明,式微于晚清。其中,集权、郡县、宰相、三省、六部、行省、铨选、考察、法律等制度,德、礼、法相互补充的治理模式,权力制衡、民为邦本、得人为先、穷则思变、共享大同等治理理念,都是政治治理“文明”的集中体现和支撑要素。
    二是经济治理。经济治理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关键体现,也是国家治理文明中最为“物质”的文明。历史上,中国长期是世界经济大国,古代经济的治理政策、治理理念、制度设计,不仅深契中国国情,且有自身独特优势。历代王朝在治理经济过程中,逐渐总结出公共公正、节约节制、共利共赢、富国福民等经济治理思想;逐渐建立了较为完善的经济管理制度;逐渐摸索出重农抑商、奖励耕战、轻徭薄赋、劝课农桑等经济调控措施。然而,相对于政治治理,历代王朝的经济治理能力略显脆弱,经济治理过程略显粗放,经济治理效果略显滞后,以致未能解决好财政赤字、通货膨胀、土地兼并等经济问题。
    三是社会治理。社会治理是国家治理中最具广泛性、基础性的治理,时刻考验着一个国家的治理能力和水平。中国古代在社会治理实践中,逐渐形成较为成熟、完备的治理体系。一是社会治理对象既有社会结构、社会关系、社会变迁、社会组织等“常规性”社会问题,也有社会变革、社会危机、社会动乱等“问题式”社会问题。二是通过户籍制度、基层组织、民间力量、传统习俗等治理路径,形成上下结合、官民共治的社会治理模式。三是坚持以“治民”为中心的社会治理目标,旨在规范社会行为,协调社会关系,解决社会问题,维持社会秩序等。
    四是文化治理。国家治理如何实现“文明”,需要以文化治理来支撑和体现。中国古代倡导以文立国,重视文化建设,并围绕文化主体、文化教育、文化传播、文化产品、文化资源、文化活动等,实施了一系列利用“先进”文化压制“异端”文化的政策,编纂了浩如烟海、绵延不绝的文化典籍,造就了大批立心立命、治国安民的文化精英。历代王朝赓续不断的文化治理实践及其取得的丰富文化成果,是历代“精神文明”建设的集中反映,构成了中华民族的文化根脉。
    五是生态治理。中华民族向来尊重自然、热爱自然,追求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并积淀了丰富的生态智慧和生态文化,如“天人合一”“道法自然”的哲理思想,“节用水火材物”的节能观念,“斧斤不入山林”的护林意识,“钓而不纲,弋不射宿”的渔猎主张,“顺天时,量地利”的农耕经验等。同时,为了保护生态环境,古代采取了一系列生态治理措施。一是设置环保部门,如虞衡、都水司、街道司、农师等,负责川泽、山林、陂池、桥道、园囿、猎捕、水利等事;二是颁布环保法令,如夏代“禹之令”、周代“伐崇令”、秦代“田律”、汉代“贼律”,皆是中国早期的环保法令;三是建立自然特区,如汉唐时,山林川泽、苑囿打猎、污水排放、郊祠神坛等都有专门官员管理。
    总之,国家治理的历史形态,就是国家治理文明;中国国家治理体系的历史形态,就是中国国家治理文明。新时代,只有客观、辩证地认识、理解国家治理文明,才能从不同角度窥知国家治理文明的历史本真,才能从不同维度审视国家治理文明的现代意义。只有从博大精深的国家治理文明中汲取历史智慧,总结历史经验,揭示历史规律,才能更加有效地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更加有力地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建设,在中国式现代化的伟大实践中建设中华民族现代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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