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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颖洁:联邦德国的“记忆之场”


    在当代西方的政治文化中,“记忆”与“认同”成为新的关键词。在近年的一些政治行动中,诉诸民族记忆的演说、对纪念碑与雕像的建造或拆毁等,成为不同群体表达立场和目标的常见方式。在历史学中,记忆也引领了新潮流。法国史学家皮埃尔·诺拉在一九八四至一九九二年间主编的七卷本《记忆之场》标志着记忆史的兴起。诺拉本来旨在让《马赛曲》、圣女贞德、埃菲尔铁塔等法兰西的象征去神圣化,剖析它们的意义变迁,但实际上提供了从精神和观念层面书写法国整体史的方法,重燃了公众对法兰西民族的热情。《记忆之场》也因而成为公民历史教育的一部分,并为不少国家竞相模仿。
    值得注意的是,民族国家认同的建构往往要寻求历史上的“高光时刻”,但不少国家面临着集体记忆与历史意识上的重负。“二战”以后,德国、日本等国均需直面法西斯主义政权的罪行。在反思殖民主义的思潮下,野蛮扩张的黑暗历史同样冲击着不少国家的形象建构。历史罪责应该在集体记忆中被铭记还是遗忘,消极的过去会不会阻碍光明的未来,成为国家认同中的难题。例如,日本直至今日仍旧采取回避甚至否认历史罪责的策略,扭曲了民众的历史意识,更有违历史正义。
    与日本形成鲜明对比的,是直面历史罪责的联邦德国。一九七0年维利·勃兰特(Willy Brandt)总理在华沙隔都起义纪念碑前震惊世界的一跪,一九八五年魏茨泽克总统要求德国人直面纳粹过去的“二战”纪念演讲,以及二〇0五年在柏林市中心揭幕的“欧洲被杀害犹太人纪念碑”等,都获得了世界各国的认可和赞许,使得联邦德国成为承担历史责任的正面典范。
    虽然德国采取积极的反思态度,但能否把积极的身份认同建立在罪责记忆基础之上,始终困扰着德国人。在二〇0一年,伦敦德国历史协会主席哈根·舒尔策(Hagen Schul ze)与柏林馬克·布洛赫研究中心主任埃蒂安·弗朗索瓦(?t ienne Fran?oi s)一同主编了三卷本《德意志记忆之场》。这部德国版《记忆之场》致力于回答德国所要面对的特殊问题,并表明在面对罪责记忆的重负时,如何在“历史真相—集体记忆—认同建构”三者间取得平衡,是远比追溯民族象征的意义变迁更为艰难, 也更为重要的问题。
    舒尔策与弗朗索瓦指出,考察德国人在当下的记忆与认同,要同时面临三重交叠的背景。最为根本的是由纳粹德国带来的历史重负。德国的民族国家记忆本身就是相当晚近的产物—直到一八七一年普鲁士统一德国,它才进入现代民族国家之列。并不稳固的民族国家记忆旋即又被第三帝国及其种族灭绝的罪行所摧毁,并且持续地受到其余波的侵袭。其次,东西德四十余年来在意识形态、制度以及文化上的对立,对纳粹过去不同的解释方式,也是造成身份认同割裂的重要原因。再次,随着欧洲的联结愈发紧密,德国获得了在更大的跨国范围内建立认同的可能性,但这也要求它首先整理好过去,并在欧洲范围内承担历史责任。
    诺拉在为《德意志记忆之场》所作的“后记”中指出,德国人对民族的认识“更为沉重、更不确定, 也更容易受到伤害”。如果说法国《记忆之场》是在追寻取代米什莱、拉维斯、布罗代尔等“经典”叙述的新法国史;那么对德国“记忆之场”的检视有着更为艰巨的任务:它需要在缺乏统一的、被广泛认可的历史叙事的前提下,直面历史的重负,探讨德国的社会认同要走向何处。而在关注德国记忆工程在组织和内容上的特点之前,应首先考虑的是:怎样的政治文化与历史文化使得直面历史罪责的记忆史研究成为可能? 在整个二十世纪中后期,德国始终处于“克服过去”的政治文化语境之中,尝试应对纳粹罪责所带来的重负与身份认同凝聚之间的困境。西德政府在战后采取的历史政策,大体可以分为三个阶段。在二十世纪五十、六十年代,康拉德·阿登纳以经济的恢复与发展为主要目标,并将部分前纳粹党重新纳入社会生活,对罪责的沉默和回避居于主流。从六十年代中后期开始,反思与清算纳粹历史成为年轻一代的主导性意见。维利·勃兰特在波兰的下跪忏悔也成为西德直面历史罪责的标志。进入八十年代后,赫尔穆特·科尔则主张“正常化”的历史政策—奥斯维辛不可遗忘,但德国人也应充满信心地走向未来。从这一时期开始,“记忆”成为重要资源,围绕“二战”和大屠杀的纪念活动、博物馆、纪念碑等得到了政府的支持,形成了联邦德国独特的回忆地貌,并旨在塑造反思的、负责任的国家形象。总体上,如史学家汉斯·君特·霍克斯(Hans GüntherHocker t s)所言:纳粹历史已经成为“德国政治话语中的主导话题,如果不加特别注释,人们会自然而然地将‘过去理解为‘纳粹的过去”。而大屠杀也“不是德国历史众多事件中的一件,而是消极的建基神话……是(联邦德国)政治文化的试金石”。
    负面的纳粹过去同样是德国历史学和历史文化无法绕开的痛点,并催生了一系列争论。一九五九至一九六四年间,民族主义的传统史学家和更具批判精神的年轻一代,围绕德意志帝国是否应承担“一战”的全部责任,以及两次世界大战是否具有连续性,展开了“费舍尔之争”。本质上,传统史学家认为纳粹德国只是德意志民族“特殊道路”上的偏差,但年轻一代认为是其必然结果。在一九八六至一九八八年的“历史学家之争”中,恩斯特·诺尔特(Erns t Nol te)等保守主义史学家提出,大屠杀并非不能比较的独一性事件,应该通过历史阐释让它成为真正的过去;但以哈贝马斯为代表的自由主义知识分子则批评其为纳粹过去辩护,是新修正主义。这场争论更具政治性而非学术性,并演化为不同历史观与政治立场的争锋。此外,围绕普通德国人是否普遍反犹的“戈德哈根之争”、如何认识国防军种族灭绝罪行的“国防军展览之争”等,也都相继引发热议。值得注意的是,历史争论不仅由史学家和知识分子主导,也通过报刊、电视进入公共领域,成为德国民众历史意识塑造的重要一环。显然,德国的历史学有着明显的公共性以及政治参与的意愿,学者们的历史阐释本身也成为德国社会“克服过去”的一种方式。
    联邦德国能够直面历史重负,也与其地缘政治格局以及欧洲一体化的趋势密切相关。纳粹德国的侵略与种族灭绝罪行席卷了整个欧洲,是否能够承认历史责任,是联邦德国与整个西方世界友好往来的基础。勃兰特的悔罪行动不仅为他个人赢得了诺贝尔和平奖,也重建了德国与波兰的外交关系。一九八五年科尔总理邀请里根总统访问“二战”牺牲士兵的比特堡公墓,同样是为了重塑西德的国家形象—但因为被曝出公墓里还葬有纳粹党卫军,这场政治秀只得尴尬收场。
    此外,在欧洲一体化的进程之下,欧洲共同的记忆与认同开始成为政治文化中的新命题。纳粹罪责不仅是德国人的重负,同样是欧洲人的记忆之场—主要的灭绝营都设立在波兰,匈牙利和罗马尼亚等纳粹德国的盟国参与到了犹太人的灭绝之中,法国的维希政府也曾是其帮凶……在二〇00年斯德哥尔摩的“纳粹大屠杀政府间会谈”上,各国便提出以大屠杀作为新的欧洲记忆的根基,以对抗种族主义、反犹主义和仇外情绪。对于希望在欧洲重新居于核心地位的联邦德国来说,思考纳粹过去与整个欧洲认同之间的关系,这既是需要承担的历史責任,也不失为重要的机遇。
    联邦德国之所以发展出直面纳粹重负的政治和历史文化,树立起民主国家的形象,一是要在承担历史责任的基础上,实现民族国家的健康发展;二则是希望更好地融入西方社会,并重新成为主导力量。在此政治与社会目标之下,记忆研究为德国提供了一种阐释历史以及当下与历史之关系的新方式。彼得·赫舍尔(Peter Rechel)便称,联邦德国史是纳粹主义的“第二段历史”,是“罪责的和解与压制的历史,是公共记忆与遗忘的历史,是阐释与再阐释的历史……”不少史学家已经开始考察用集中营、纪念碑、第三帝国遗址等记忆之场来“克服过去”的历史政策,这也为探讨罪责记忆与德国人身份认同之间关系的《德意志记忆之场》奠定了基础。
    在《德意志记忆之场》推出后,曾有史学家批评它是法国记忆工程的失败翻版,因为后者要建立在高度同质化的国家历史基础上,但德国命途多舛的历史注定使得中心化的“记忆教育”难以实现。然而,舒尔策与富朗索瓦恰恰不希望这项计划成为规训民族国家记忆的工具。他们强调这项研究首先应当以“对德国历史的反思”为出发点,是以中立与解构为特征的历史书写,并希望让读者个性化的解读赋予德国的回忆场更为丰富的意义和生命,而不是制造一部僵化的新民族史。
    在反思德国历史的目标之下,《德意志记忆之场》强调民主多元的组织方式。在筹备期间,项目组收到了逾五百项研究,最终选择了其中的一百二十一项,形成了超过两千两百页的成果。参与到德国记忆工程中的研究者有五分之一并非德国人,有三分之一并非历史学家,有五分之一为女性,这些比例都远远高于法国的《记忆之场》。此外,研究者中有三分之二都是出生于“二战”以后的中青年学者,也更具反思和批判精神。在对“记忆之场”的选择与分类上,编者们首先表现出对于十九至二十世纪的偏好。以德意志民族国家意识发生巨变、遭逢挫折的时期为中心,显然表明了这项工程直面历史重负的雄心。在内容分类上,与法国《记忆之场》简单地分为“共和国”“民族”“复数的法兰西”三大单元不同,编者“按记忆的逻辑”将一百二十一项研究成果细分为十八个单元。有趣的是,其中不乏消极意义的概念,如“罪责”“分裂”“宿敌”“规训”等,这也充分体现出德国当前回忆文化独特的反思性。
    当然,研究者们如何检视具体的“记忆之场”,才是这项记忆工程的核心要旨。总体来看,它主要采取了两种方式来处理对第三帝国及其罪行的集体记忆,这也是纳粹罪责影响德国人认同的两种方式:最具有标志性的做法,是直接将纳粹罪行“制造”出来的“记忆之场”作为专门的考察对象,如集中营或大屠杀纪念碑等。编者们在第一卷中专门设置了“罪责”单元,可以视为其中范例。“罪责”概念下的中心主题无疑是直接将种族灭绝罪行作为回忆场所的《奥斯维辛》。以“奥斯维辛”来代表大屠杀自然符合期待,但作者彼得·赫舍尔却表现出更深刻的反思性。他一方面回溯了波兰小镇奥斯维辛(Oswie?im)以及奥斯维辛- 比克瑙集中营本身的历史;另一方面,则考察了成为“野蛮世界”隐喻的“奥斯维辛”(Auschwitz)的历史。赫舍尔指出,“用纪念来宽慰”成为德国八十年代以后主导性的历史政策,犹太人灾难则是其中的中心主题:大屠杀的具体事实没有纪念重要,奥斯维辛更成为人权、与犹太人的关系甚至审美文化之中的象征,也成为“没有地点的地点”。
    “罪责”单元还从地方性、区域性、日常生活等不同角度来考察联邦德国对第三帝国的回应。《纪念碑》有意避开集中营、柏林的大屠杀纪念碑等中心性纪念物,而是关注散布的地方性纪念实践,以反映出不同历史意识和观念之间的互动,也提醒人们不要因“典型”的记忆之场而得出轻率的结论。勃兰特的忏悔无疑同样是纳粹罪责记忆的凝结点。《华沙之跪》则把这一事件放在区域性的语境之中,讨论了它对德国— 波兰外交关系的影响。此外,曾经参与纳粹体制和犯罪行动的普通人在战后被称为“随大流者”,这个消极的身份概念也成为记忆之场。而它在战后德国社会中的使用情形也表明,德国人还无法完全摆脱“随大流”的倾向,因为与之相反的特性—个人主义、政治异见、公民信念、自决等,还没有成为可以马上让人联想到德国的特质。
    《德意志记忆之场》处理罪责记忆的第二种方式,是意识到纳粹罪责对于民族国家记忆无孔不入的渗透性影响。第三帝国大量利用德意志的传统与象征来建构自己的神话与认同,如历史学家于尔根·达尼埃尔所言:“许多代表着德国及其历史的物质与理念上的地点,在经过了一九三三至一九四五年的历史之后,都被染上了一层冰霜。”而战后德国每一种摆脱过去重负的尝试—无论是东德将象征着军国主义的柏林城市宫炸毁,还是西德将经济现代化和文化西方化作为大众文化的新特征—也都以对纳粹罪责记忆的处置为底色与出发点。
    在德意志民族的记忆之场中,第三帝国幽暗的身影几乎无处不在。例如,与对祖国(Heimat)的认识紧密相连的“血与土地”本来代表着扎根于泥土的、健康的德国农民形象,但其中对民族与种族、领土疆域的强调,与纳粹德国种族主义的意识形态和扩张侵略密切地联系起来,成为阴郁且悲剧性的民族神话。源远流长的神话故事也常被国家社会主义染上污点,比如在斯大林格勒战役失败的前夕,戈林还在宣扬“尼伯龙根人的忠诚”。
    最容易被国家社会主义所利用的当属第一卷中的“宿敌”形象。它聚焦于十九世纪以来能在德国唤起民族仇恨的记忆之场,如将耻辱强加给德国的《凡尔赛条约》、布尔什维克主义、代表犹太人的“苏西”(Jud Sü?)等。实际上,通过与他者的对比、赋予他者以陌生且敌对的形象,来巩固本民族和国家的认同,在“一战”以后的欧洲国家并不罕见。然而纳粹德国的催化作用却不可小觑:利用现代宣传手段,如海报(布尔什维克的魔鬼化)、电影(戈培尔监制的《犹太人苏西》)等,纳粹党以相当危险的方式凝聚德国人的集体记忆,而被强化的民族仇恨所带来的是侵略扩张以及灭绝性的屠杀。
    誠然,研究者们没有回避纳粹德国所制造的负面遗产,但如何在一部思考民族认同走向何方的著作中妥当处理历史的黑暗面,的确是桩“费力不讨好”的差事。《德意志记忆之场》也在学界引发了两极化的批评意见。其中一种意见认为,两位编者对纳粹罪责的关注不够集中,且缺少一些必要的主题。不少历史学家指出,第三帝国或纳粹主义、反犹主义是德国记忆图景中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应该成为独立的单元。虽然纳粹德国的身影几乎无处不在,但现在读者们无法得到对于第三帝国的整体印象,它的中心地位似乎反而被这种安排方式有意弱化了。此外,“希特勒”无疑是全书被提及最多的名词,但元首本人并没有成为独立的回忆场所。尽管编者指出,“希特勒”“国家社会主义”在许多篇目中都是实际上的主角,因此没有必要再做单独的考察, 但它们不正是人们长久以来的“德意志记忆”的中心?
    另一方面,也有学者认为对纳粹罪责的谈论已经太多,而忽视了其他德国记忆和认同上的重负。汉斯-乌尔里希·维勒( Hans-UlrichWehler)便质疑,为何整部德意志记忆史没有为民主德国的回忆文化留下专门的位置。民主德国如何认识民族国家、纳粹罪责、两德分裂等重大历史问题,也应该是德国集体记忆变迁的一部分。另一些可能引发民族情感刺痛的记忆凝结点也多有忽略,如象征德意志帝国殖民主义政策的“失去空间的民族”“第二次摩洛哥危机”等,以及六十至七十年代间大量进入联邦德国的“外籍劳工”。这是否意味着,只要反复表达对纳粹罪责的悔罪,就可以将其他历史重负遮蔽掉,而灾难和历史责任之间也有竞争的可能?
    此外,需要看到的是,尽管编者强调这项研究不应该追求特定的认同方式,但这样的集体工程似乎必然会带来对建构性效果的追寻和偏好。不少在一九四五年以后出现的有着积极意义的记忆之场均聚焦于联邦德国的成就,如“德国马克”“德甲联赛”“流行歌曲”。而两位编者希望“按记忆的逻辑”将全书分为可以相互勾连的十八个单元,并且希望对读者的解读保持开放性,也暗合了对民主、自由价值的肯定。德国记忆工程的另一重建构性目的则在于,把德国的民族记忆植根于更为广阔的欧洲空间之中。无论是强调德国与欧洲共同过去的“卡尔大帝”、用战争仇恨把欧洲联系起来的《凡尔赛条约》,还是收束全书的欧洲友谊之歌《贝多芬第九交响曲》,一个欧洲的德意志显然是这部著作隐含的目标。
    总体来看,尽管这部以历史反思为宗旨的《德意志记忆之场》并没有完全打破民族国家“记忆之场”研究认同建构的倾向,但联邦德国史学家的工作依旧表明,正视历史责任不仅是必须的,也是可能的。当然,德国记忆工程所引发的批评,以及不同批评意见之间的对立也说明,如何将对历史罪责的反思纳入集体认同之中,是一个需要被持续关注,并且没有唯一解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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