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艳荣:民族团结“微行动”:大局着眼,小处入手
http://www.newdu.com 2024/11/27 04:11:54 中国民族报 李艳荣 参加讨论
民族团结是多民族聚居地区永恒的主题。2014年4月,习近平总书记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考察时强调:“民族团结是发展进步的基石。”2015年9月30日,习近平总书记会见基层民族团结优秀代表时又强调:“民族团结就是各族人民的生命线。”在新疆这片祖国西部的热土上,生活着55个民族、2300万人口,民族团结与每一个新疆人都密不可分。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有关民族团结的讲话精神,2016年9月,在深入贯彻落实习总书记关于新疆工作总目标再动员会议上,自治区党委书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第一书记、第一政委陈全国提出,要贯穿“一条生命线”:“高举民族团结的旗帜,全面贯彻党的民族政策,将民族团结作为各族人民的生命线,像爱护眼睛一样爱护民族团结、像珍视生命一样珍视民族团结,促进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在推动新疆各项事业全面开展、奋力实现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新疆工作总目标的过程中,要高举各民族大团结的旗帜、贯穿“一条生命线”,不仅需要党和政府不断巩固和发展民族团结进步事业,还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需要每一个公民努力践行民族团结,“从我做起、从一点一滴做起、从身边做起”,汇聚起一个个“微行动”,共同营造团结、稳定、繁荣的美好家园,全面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发展。 一、党和政府要用好“指挥棒”,指引民族团结前进的方向 引导新疆各族人民自觉践行维护民族团结的“微行动”,需要各级党委、政府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开展好“民族团结从我做起”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在各族干部群众中深入开展“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在青少年学生中开展多种形式的民族团结教育活动,在服务窗口开展“学双语、用双语”活动,在宗教场所开展“五好宗教场所”和“五好宗教人士”活动,在村、社区、单位开展民族团结模范村、模范社区、模范单位创建活动,在军地之间开展“军民共建美好精神家园”活动,在兵地之间开展“兵地共融促团结”活动。通过主题实践活动,促进各族干部群众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活化民族团结的“社会细胞”,打牢民族团结的感情基础、社会基础。让各族青少年从小玩在一起、学在一起、成长在一起,手拉手、心贴心、交朋友,从小建立水乳交融的民族关系,具有重要和长远的意义。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新疆阿勒泰地区青河县青河镇的维吾尔族老人阿尼帕·阿力玛洪,一共收养了汉、维吾尔、回、哈萨克四个民族的10个孩子,加上自己生养的9个孩子,19个孩子长期生活在一起,组成了亲密无间的一家人。后来这些孩子们长大成人,各自组成了自己新的小家庭,这个民族大家庭的规模也随之扩大到6个民族、180余人。逢年过节,这个民族大家庭的成员们聚集到一起,其乐融融。在这样的民族大家庭里,彼此之间不会强调是哪个民族,相互之间也不会闹民族矛盾。 民族团结重在平时、重在交心、重在行动、重在基层。要把民族工作作为关系社会稳定、经济发展的基础性工作,注重在工作、学习和生活中一点一滴地培育各民族间的深厚感情,使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新型民族关系不断巩固和发展,让真挚情谊在互帮互助、互学互进中不断加深,让各民族像石榴籽那样紧紧地抱在一起。尤其是基层党员干部,要与不同民族群众结语言学习对子、结困难帮扶对子,在频繁的走动和真诚的帮扶过程中,与各族群众交朋友,自觉做民族团结的表率。要引导新疆各民族的每一个成员不传谣、不信谣,不参与违法犯罪活动,说有利于民族团结的话、做有利于民族团结的事,共同筑起一道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的铜墙铁壁。 要针对各族青少年做好宣传教育工作。青少年是新疆的未来和希望。新疆各级党委、政府和各级各类学校要加强对各族青少年的思想教育,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国家观、民族观、宗教观、历史观、文化观,不断增强他们的现代法治观念和辨别是非的能力,引导他们自觉抵制宗教极端思想的渗透,教育引导他们不上“三股势力”的当,不说损害民族团结的话,不做损害民族团结的事。一个人的成长、发展和变化,往往是家庭、学校和社会三方面合力教育的结果。在新疆这样一个典型的多民族、多宗教地区,开展民族团结教育同样离不开家庭教育、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的相互衔接、相互配合、相互促进。因此,要把家庭教育作为民族团结教育的基础,建立健全学校和学生家庭沟通联系的常态机制,在教育系统领导干部和教师中,扎实开展“三进两联一交友”活动(进班级、进宿舍、进食堂,联系学生、联系家长,与学生交朋友);要把学校教育作为民族团结教育的主体,学校既要对青少年进行知识、技能方面的系统教育,同时还要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地对青少年进行素质教育,帮助学生培养良好的思想品质,树立正确的政治方向,形成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要把社会教育作为民族团结教育的继续延伸,把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有机地结合起来,积极引导学生对不同的社会信息进行反馈,不断提高学生在复杂多变的社会环境中的分析能力、判断能力和应变能力。 二、各族干部群众要汇聚“微行动”,努力践行民族团结 民族团结的生命力,在于各民族成员出于真情实感的实践,在于每一个社会成员对民族团结的自觉践行。出于真情实感的实践,就是将心比心、以心换心,真心诚意地去对待身边的每一个人,而不用考虑他是什么民族。正如歌曲《一家人》中所唱:“家是一个家,国是大中国,都是一家人,不分你和我。”在农村,各族农民之间需要团结;在工厂,各族工人之间需要团结;在学校,各族师生之间需要团结;在城市,各族市民之间需要团结。党员干部要自觉做到带头强化“三个离不开”思想,带头批评不利于民族团结的言行,切实发挥表率作用;青少年要自觉把个人理想和追求同国家前途、中华民族命运紧紧联系在一起,把爱国主义和民族团结思想扎根于心灵深处;广大农牧民、城市居民和流动人口,要增强感恩意识,心向祖国、心向党;宗教人士要增强法律意识,依法开展各类宗教活动,带头爱国爱疆爱教,带头抵制宗教极端思想渗透,提高辨别是非的能力;广大妇女群体要树立现代观念,融入现代生活,摆脱愚昧思想的束缚,远离宗教极端思想的毒害。只有新疆各族人民都行动起来,才会在无形之中消除因族别造成的人与人之间的界限感、距离感,才会消除民族成员之间的冷漠、猜忌,汇聚起推动民族团结和宗教和谐的巨大正能量,共同促进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新疆工作总目标的实现。 在我们的生活中,有一批民族团结模范个人,他们都用自己的行动践行着民族团结,他们是伟大的,又是平凡的。他们的伟大在于他们在自己的岗位上用自己的“微行动”传播了超越民族的情感和大爱,让我们深切感受到温暖、感受到力量;说他们平凡,是因为他们就是我们生活中的一员,他们并不比我们特殊,他们可以做到的,我们每个人都可以去做。关键是要让民族团结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而不是把民族团结当作口号来喊,也不是把民族团结当作高深莫测的思想理论。各行各业的各族群众,需要立足自身实际、发挥自身优势,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和日常生活中为民族团结作出贡献。 三、各族干部群众要敢于发声亮剑,维护民族团结 践行民族团结、维护民族团结,不仅仅需要在日常生产生活中努力实践,还需要在关键时刻勇敢地站出来发声亮剑,坚决反对破坏民族团结进步的言行。 新疆目前存在的“三股势力”、特别是一些暴力恐怖分子,绝不代表某一种宗教,更不能代表某一个民族。“三股势力”是新疆各族人民的敌人。当有人破坏新疆的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破坏各族人民团结幸福的生活时,生活在新疆这片热土上的各族人民,谁都不可能独善其身、置身事外。为了维护新疆的民族团结和各族人民的幸福生活,每个人都必须勇敢地站出来发声亮剑,与各族人民的共同敌人作坚决斗争,深刻揭露境内外“三股势力”反人类反社会反人民反民族的本质,以及他们打着所谓“民族”“宗教”的旗号欺骗群众、煽动分裂和制造暴恐的险恶用心,帮助人们进一步认清是与非、美与丑、善与恶、真与假。这从本质上讲,既是一种社会良知,更是一种社会责任和社会担当。事实证明,面对“三股势力”对新疆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破怀,新疆各族干部群众是勇于发声亮剑的。如少数民族领导干部公开发表署名文章对宗教极端主义、暴恐活动进行声讨,广大少数民族精英反击宗教极端主义、保护民族传统文化,少数民族企业家联名发表致维吾尔族同胞公开信、坚决向暴力恐怖活动说“不”,爱国宗教人士大胆批驳宗教极端主义歪理邪说、谴责暴恐分子罪行,对宗教极端分子、暴恐分子的罪恶行径进行声讨和谴责,在社会上形成了强大的声势。阿尼帕·阿力玛洪说:“我很不喜欢别人把我的孩子们说成是这个民族或那个民族。”一位维吾尔族农民说:“我们现在的生活就像天堂一样美好,而那些贼娃子却不让我们过好日子,要把我们拉入地狱。”这些充满正义感的声音告诉我们:稳定、团结、进步、发展早已成为各族人民群众的共同心愿和最大心愿,新疆各族人民正在用自己的行动践行着民族团结。全社会要汇聚起更多敢于发声亮剑的时代强音,形成强大的阵势,坚决把“三股势力”的嚣张气焰打下去。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