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是从文字上、哲学上、社会生活上广泛寻找根据,证明公羊"三世说"是普遍的、正确的,"变"是普遍适用的真理。刘逢禄著此书是在嘉庆初年,此时清朝统治已经由盛转衰。刘逢禄对于"变"是普遍规律的论述,已经透露出对于封建统治前途的隐忧,所以他带着几分忧惧的心情阐述朴素的辩证法和发展观,实际上已曲折地反映出时代的矛盾。他说: 治不可恃,鸣隼犹获麟也,而商正于是乎建矣。乱不可久,孛于东方螽于十二月,灾于戒社,京师于吴楚犹《匪风》、《下泉》也,而夏正于是建矣。无平不陂,无往不复,以此见天地之心也!刘逢禄这段言论,无愧是清代中叶关于历史必变思想的精彩论述。他讲古老的夏正、商正、周正的改易,讲《易》、《诗》、《书》、《春秋》这些儒家经典中体现出来的阴阳、正反、治乱盛衰的道理,因而总结出"治不可恃"、"乱不可久","无平不陂,无往不复"的原理。在这里,刘逢禄虽然借用传统的语言,却融注了他处于清朝统治由盛转衰时代所得到的新感受。他自信所揭示的变易发展的原理对于国家社会意义重大,所以深沉地强调这是"天地之心",是一切个人、社会和自然都不能例外的普遍法则,这样,他就已经隐约地传达了时代变动的重要信息。 三、"通三统例":论述治国之道"穷则必变" 刘逢禄又大力阐发公羊学另一核心理论--"通三统"。"通三统"与"张三世"是相通的,其共同之处是都强调以"变"的观点来观察事物。"张三世"主要论述历史发展表现出来的阶段性,故具有历史哲学的特色。"通三统"主要论述治理国家的制度、办法应随时代而变化,具有政治哲学的特色。 在《春秋公羊何氏解诂·通三统例第二》中,刘氏突出地论证了"穷则必变"和"《春秋》经世"两个理论问题。为此,他同样连类择举《公羊传》和何休《公羊解诂》中的典型例证,作为论证的有力依据。 《春秋》鲁隐公元年,首书"春王正月"。何休注:"王者受命必徒居处,易服色,殊徽号,变牺牲,异器械。明受命于天,不受命于人。夏以斗建寅之月为正,平旦为朔,法物见,色尚黑。殷以斗建丑之月为正,鸡鸣为朔,法物牙(同芽),色尚白。周以斗建子之月为正,夜半为朔,法物萌,色尚赤。"今按,刘逢禄所引何氏《解诂》此条,是对公羊学"受命改制"这一要旨的集中阐发。古代新建国的国君为证明其统治的合法性,故有迁都邑、改正朔、易服色、换徽帜、改变礼制用物等项举动。如:夏都安邑,汤都毫,周都镐京,新朝常新择地建都筑城。正朔是一个朝代颁行的历法。古代有过夏历、殷历、周历等。"历法用久必差,推步久而愈密",上古时代因思想观念和观测手段的限制,历法的准确性自然更差,故一种历法使用时间长久,产生的误差更大,因而要颁行观测更严密的新历来代替。这本来也是农业生产活动和社会生活所要求的。而古代新取得统治地位的国君,又把颁行新历视为表明自己统治权合法性来自天意所归的依据,称为"受天命,改正朔",遂使新历法的颁行加上神秘色彩,作为王权"奉天而治"的象征。故从夏历建寅、殷历建丑,到周历建子三种历法的变易,引申出表示夏、商、周三王之道不同的"三统"说。既然夏为黑统,殷为白统,周为赤统,那么继周而王者必定要改制,治国的政策制度要加以改变。刘逢禄以这套理论来论证他所主张的"变"的观点,是有进步意义的。但他不能摆脱"三王之道若循环"的旧格局,尽管他对时代的变动已经隐约地有所感受,然而在强大而牢固的封建思想体系和制度面前,他既缺乏叛逆的勇气,更缺乏冲击的力量。 《春秋》隐公三年,"春,王二月"。何休注曰:"二月、三月皆有王者,二月、殷之正月也,三月、夏之正月也。王者存二王之后,地方百里,爵称公,客待之而不臣也。"刘逢禄择举《春秋公羊解诂》这一例证,意在说明在"存二王之后"这一制度变迁上所表现出来的"通三统"的义旨。今按,据《春秋繁露·三代改制质文篇》,古代立国,有"必正号,绌王谓之帝,封其后以小国,使奉祀之"之制。周代立国,追封夏、殷为二王之后,虞因为离得远了,不再称"王",降而为帝,故称:"绌虞而号舜曰帝舜,录五帝以小国。"据孔安国云,这五小国为:少昊、颛顼、高辛、唐、虞。虞在殷时还被称为王,至周代立国,则降而称为"帝"。存二王之后,一为夏之后代"杞",一为殷之后代"宋",以方百里,爵称公,使服其服,行其礼乐,客待之而不臣。现在《春秋》以鲁作新王,则以"殷周为王者之后,绌夏,改号禹称之帝。"这就叫做"绌夏(或称绌杞),存周,以《春秋》作新王"。于此进一步证明,随着朝代更改,不仅服色、正朔、治国办法都改变,"存二王之后"的礼制也随之改变。"变"是普遍的原则。 刘逢禄值得称道之处,是在他发挥了公羊学家的论点,并从春秋时期再放大到自有古史以来的历史时期来观察,强调朝代的变化就意味着正朔、服色、礼制和治国措施的变化,因而得出"穷则必变"这一具有现实意义的论点。他在《通三统例第二》中说:"昔者颜子问为邦,子曰:'行夏之时,乘殷之辂,服周之冕。'终之曰:'乐则韶舞。'盖以王者必通三统,而治道乃无偏而不举之处。自后儒言之,则曰'法后王'。"刘逢禄讲"法后王",讲"天下无久而不敝之道,穷则必变",是强调面向现实,找出有效的办法。故在《诗古微序》中,他又明确提出:"因革损益之道,三王五帝不相袭。"(《刘礼部集》卷九)这些,对于后来龚自珍、魏源这样的更加敏锐感受时代变动的青年公羊学者,更是有力的触动。 刘逢禄又进一步阐释公羊学"经世"的宗旨,强调"易"(即"变")和"权"的观念。他认为,掌握了春秋公羊学"张三世"、"变文从质"的大旨,对于理解《周易》变的哲学是极其重要的,故说:"明《春秋》然后可与言《易》。《易》观会通以行典礼,而示人以易;《春秋》通三代之典礼而示人以权。经世之志,非二圣其孰能明之?"这里,明显地把古代两部重要的儒家经典中所包含的两套变易学说放在同样重要的地位。刘逢禄所讲的"《易》观会通",指《周易》的变易哲学是从自然和社会的普遍现象中总结出来的;"《春秋》通三代",指春秋公羊学的"三统说"历史变易观点,是根据三代正朔不同、治国的制度办法不同而总结出来的。前者告诉人们事物的"变",后者告诉人们应该对治国政策、措施进行变革(即"权")来适应社会历史的变迁。只有把《周易》的"变"和《春秋》的"权"这两套变易的哲学观点付诸实行,才能体现了儒家圣人"经世之志"。在乾嘉时代,朴学盛行的时代氛围使人们长久遗忘了儒家"经世"的主张,遗忘了公羊学的变易观点,刘逢禄则明确地强调它们是圣人的学说的根本宗旨,这在当时对于扩大公羊学说的影响实具不可忽视的巨大作用。 基于同样的认识,刘逢禄还用"通三统"的观点来解释《诗》的编排:"《诗》之言三正者多矣,而尤莫著于三颂。夫子既降王为'风',言商、周之既亡,终之以三颂,非新周、故宋、以鲁颂当夏而为新王之明征乎?夫既以鲁颂当新王,而次周之后,复以商颂次鲁,而明继夏者殷,非所谓三王之道若循环乎?故不明《春秋》,不可与言五经。《春秋》者,五经之管钥也。"用历史变易的观点对儒家经典作灵活的解释,是公羊学的特点,刘逢禄解释《诗经》的编排正是这样。诚然,他的说法有不少牵强之处,这些地方不必深究。重要的是,他由此而引申出来的论点:《公羊春秋》的"变"的观点是理解全部儒家经典的钥匙,不懂春秋公羊学就无法领会儒家学说的真谛。刘逢禄把问题提高到如此的高度,对于后来继起的公羊学者尤其具有警醒的意义。 刘逢禄为清代公羊学"大张其军"的贡献,还在于他进一步阐发了公羊"大一统"思想,并大力奖掖青年学者龚自珍、魏源,他们继承了刘逢禄所指明的公羊学正轨,大力加以弘扬,日后成为嘉道年间今文学的健将。这些内容笔者已另撰有专文,这里不再赘述。 注释: 〔1〕武进在清代属常州。因清代公羊学开创者庄存与、刘逢禄,以及受影响者庄述祖、宋翔凤(也是庄存与之外孙)等都是常州人,故清代公羊学派称为"常州学派"。 〔2〕刘承宽:《先府君行状》,见《刘礼部集》。 〔3〕见张舜徽:《清人文集别录》引。 〔4〕梁启超:《近代学风的地理分布》, 《饮冰室合集》文集之四。 〔5〕见《刘礼部集》卷三。按,1976 年中华书局编校出版《魏源集》中,有《公羊春秋论》上下篇,内容与这篇《春秋论》完全相同,而篇末注云:"据《古微堂文稿》"。这样一来,刘、魏两人文集中重复收入了同一篇文章。笔者有一段时间也觉得难以判定此文作者究竟何属。然作进一步考究,《刘礼部集》编成于道光十年,魏源为之撰序,他直接参加了其师这一文集的编定,诚无将本人文章羼入之理。而收入《魏源集》中的《公羊春秋》,则先不见于《古微堂集》,据以录入的《古微堂文稿》更非魏源本人手定之篇。实不足为据。故此文作者仍应认为是刘逢禄。 〔6〕《公羊春秋何氏释例·朝聘会盟例第十五》。 〔7〕《皇清经解》卷一二八○至卷一二九八。以下引文均据此。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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