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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论吴玉章在中国马克思主义史学中的地位

吴玉章是中国马克思主义新史学的开拓者之一。他撰写的《太平革命以前中国经济、社会、政治的分析》(1928年)、《中国历史教程》(1934年)以及《中国最近五十年民族与民主革命运动简史》(1949年)等论著,将马克思主义理论与方法运用于相应的中国史学研究领域,无不具有开拓之功。
    吴玉章是中国共产党杰出的革命家、教育家,也是著名的马克思主义史学家。他在史学理论、中国通史、历史教育特别是中国近现代革命史等诸多领域都有突出贡献。然而直到今天,吴玉章在中国马克思主义史学发展中的地位仍未得到学术界的充分肯定[(1)],对他的史学论著和活动也未进行深入系统的研究。本文拟对此作一简略探讨,望能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
    一、吴玉章历史学论著的价值及地位
    吴玉章是中国马克思主义新史学开拓者之一,在新中国成立前,他就撰写了三部具有重要意义的史学论著。
    (一)《太平革命以前中国经济、社会、政治的分析》。
    这是吴玉章和林柏渠于1928年12月在苏联莫斯科中山大学研究院中国问题研究室工作时写成的一篇研究中国历史和中国土地问题的约三万字的论文,经《吴玉章传》写作组整理后,1984年才公开发表。该文紧紧围绕中国自秦以来的社会未进入欧洲式的大工业资本主义社会这个重大课题,从中国封建地主土地私有制经济的特点及宗法家族制度、封建中央政权及农民战争对中国封建社会的影响等多方面综合分析问题。文章以《资本论》、《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及列宁的《中国的民主主义和民粹主义》等著作的理论方法为基础,结合中国历史实际,批驳了在中国不能进入到现代资本主义工业时代问题上的各种谬论,指出:财产资本的土地私有制阻碍了经济的发展;家族封建社会使中国商业资本不能进步到工业资本;地主阶级政治成为封建残余的保障和社会循环变乱的根源。[(2)]无庸讳言,这篇早期的马克思主义史学作品也表现出明显的不足,如认为秦王朝建立的政权具有代表商业资产阶级利益的性质,绅士、自耕农在特定条件下将转化为中国资产阶级的特权阶层等论点,今天看来尚有明显错误。作者虽坚持认为秦以后中国社会为封建地主阶级社会,但对西周分封制度与马克思所说的封建社会形态尚未能认真区分,对秦以后中国的手工业和商业经济的封建性质也认识不清。[(3)]吴玉章1933年重新审阅该文时,曾认为有许多错误,不能发表,也许指的正是这些缺陷。
    《太平革命以前中国经济、社会、政治的分析》(以下称《太平革命》)虽是一篇有缺陷未及时发表的著述,但它在中国马克思主义史学发展史上仍占有不可忽视的地位,甚至可以说,它对中国马克思主义新史学的开拓作用不亚于郭沫若的《中国古代社会研究》。首先,该文产生于30年代中国社会性质大论战的前夜,以论战的姿态出现,反映了革命史学家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其次,《太平革命》是中国马克思主义史学家中最早以马列主义唯物史观分析中国封建土地制度、家族制度和政权性质的史学论著。如果说郭沫若的《中国古代社会研究》捍卫了马克思主义社会发展阶段的基本理论,证明了马克思所说的人类社会发展的几个基本阶段同样适应于中国实际,那么,吴玉章和林伯渠这篇著述则阐明了中国封建社会的基本特征,批驳了周秦以后中国封建制度已经瓦解,进入到商业资本主义或前资本主义的亚细亚社会形态的谬论。在他们之前的中国史学家尚未拿出这样份量的史学论著。当然由于这篇文章未及时公开发表,因而并不像郭沫若著作那样,在社会史大论战中引起广泛争论,但这无损它的史学价值。再次,该文涉及到中国封建社会长期延续这个重大问题,为这一问题的研讨提供了可贵的思路。中国封建社会长期延续问题是本世纪以来中外学者关注和讨论的重大学术问题,也是迄今尚未完全解决的问题,吴玉章从封建土地制度、家族制度和封建政权的阻碍作用分析问题,已被建国后学术界证实是正确的认识。综上所述,我们认为《太平革命》是一篇在中国马克思主义新史学发展过程中具有开山作用的史学论著,它的出现同样标志着中国马克思主义新史学的诞生。
    (二)《中国历史教程》和《中国最近五十年民族与民主革命运动简史》。
    《中国历史教程》讲义(以下称《教程》)是吴玉章1930年至1936年在苏联从事历史教学过程中写成的讲稿。经他亲自编定的《历史文集》书前附有该讲义的影印件,注明是“作者1934年写的手稿”[(4)]。讲义最终成为油印教材,改称《中国史教程》是在1936年7月(在苏联期间,吴玉章还应国际教育处要求写有一本《中国历史大纲》)[(5)]。《教程》绪论在解放前曾多次公开发表出版[(6)]。
    《教程》(以及《大纲》)是中国马克思主义史学建设过程中的重要著作。其基本特点可概括为以下几个方面:首先,综合中国传统的历史分期方法和马克思主义社会发展形态理论,将一部中国历史划分为太古、上古、中古、近古和近代五个阶段。太古时期的下限是夏朝末,为神话传说时期,适应这一时代的生产方式为原始公社制度;商朝末年到秦统一,为奴隶制形成和发生变化的时期;中古史由秦统一到五代末年;近古史由北宋统一至鸦片战争,为中国特殊的封建制度时期;近代史从鸦片战争一直到作者编写讲义的前一年,即1935年,又以五四运动为界,划分为前后两个阶段,即帝国主义侵略阶段与中国人民民族民主革命阶段。其次,以唯物辩证法为武器,分析说明中国历史。如以《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一书的理论和方法作为上古史研究的指南,结合中国古史文献,全面描绘了这一时代的生产力、生产关系和婚姻文化形态,用发展的眼光分析了大禹治水和禹传子的社会意义,明确指出:秦虽废除了封建诸侯形式,土地可以自由买卖,但封建制度的改革不过是造成了特殊的封建形式。秦末到太平天国历史上的农民大起义最根本的原因在于土地集中于地主之手,农民受到残酷的剥削。再次,历史学为现实政治服务的作用在书中时有体现。通过对秦汉以后土地私有制的分析,驳斥了托派在中国社会性质问题上的谬论;讲“南宋和战”之争时,批驳了日本帝国主义和国民党反动派御用学者在岳飞和秦桧问题上颠倒黑白的险恶用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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