粗看起来,康有为的《新学伪经考》与《孔子改制考》(以下简称“两考”)是在“办天下古今之案”,辨今古文经之真伪与意义。其实,康有为决不是为经学而治经案。这“两考”的主题正是由他经世致用的立场所决定、依照以经术文饰政论这一求用致向而精心构筑起来的。 “两考”的总体思路是:1.将六经证明为孔子所作,将《春秋》阐发为孔子素王改制之说;2.将秦朝焚书考辨成未尝殃及儒术,六经因而从来无所亡缺;3.至于从孔壁中发现的古文经,乃是西汉的刘歆为了辅助王莽篡汉国,事先赝造古文、并进而伪窜群经而成;4.由此揭明刘歆伪造古文经是为了废公羊学、湮没孔子改制之真义,从而造成了两千年经学习非成是,丹黄乱色,甘辛变味,真伪不明。就这样,康有为计划以《新学伪经考》破古文经之伪,以《孔子改制考》创今文派改制之大义,一破一立,相呼相应,旨在寻端释绪,肃清旧案,进而烘托出孔子托古改制以创大同之说的“万世师”与“大地教主”形象。 然而,正是由于康有为将学术定为经世的工具,将致用视为学术的目的与褒贬的依据,这一致向导致了他的学术研究出现了一系列的失范现象。 首先,康有为的“两考”的上述四个主题,并不是他从大量史实中抉微爬梳而证出的结论,而是因他以布衣倡导变法维新,深感事大骇人,恐遭遇“非圣无法”之罪名,迫切需要掩蔽于孔子素王改制大旗之下。从这一求用的实际需要出发,他的“两考”结论早已成竹在胸,他早在办案之前便已定案,即将孔子改制作为断案之秤星:“天下古今之案,奉孔子为律例,若不通孔子之律例,何以办案?若能通之,则诸子廿四史一切群书皆案情也。……一日抱案而不知律,则无星之秤尺,无为断案之地”(注:康有为:《长兴学记·桂学答问·万木草堂口说》,中华书局1988年版,第32页。)。他从廖平、刘逢禄、魏源、邵懿辰等人论说部分古文经有刘歆篡动迹象中受到启发,集其大成,先行敲定刘歆罪名(并罪加几等),再设计制作了上述一套判案思路。他曾这样坦作夫子自道:“仆之忽能辨古今者,非仆才过于古人,亦非仆能为新奇也,亦以生于道、咸之后,读刘、陈、魏、邵诸儒书,因而推阐之。”(注:《康子内外篇》(外六种),中华书局1988年8月版,第166页。)至于对孔子改制的考证,他也是同样先设计好主题与证词。他曾这样教诲康门弟子:“提出孔子改制为主,字字句句以此求之,自有悟彻之日。若于孔子微言大义有所通入,则把柄在手,天下古今群书皆可破矣。岂非其道至约。其功至宏乎?”(注:《长兴学记·桂学答问·万木草堂口说》,第30-31页。)这两段话,颇为真切地透露了康有为名为考证然而先入为主,颠倒考证学先有事实后有结论之程序的意向。 从学术流变来看,康有为的“两考”力求主题突出而且意义重大,这固然可视为是对清儒治经碎义逃难的一种反拨。然而,他的考证以自己太强的主观先期介入、先行预设,从而置清儒考证重证据在先的必要规范于悍然不顾。 上述这两段自述所概括的精神与方法,在学术史上颇有点类似于胡适的“大胆假设、小心求证”,只不过康有为的假设比起胡适来更为大胆、离谱、主题重要,而求证则逊于其谨慎;康有为的通经致用与胡适的实用主义也颇为接近;而且正像胡适曾将历史比作一位百依百顺任人打扮的听话女孩一样,康有为也同样地“视一切历史为刍狗”(注:《章太炎全集》,上海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第4卷,第61页。)。这里似乎有一种学术史上的困惑:求实用的倾向倘若过于强烈、以至被崇尚为立说之依据的话,学术上的失真是否便自然会相随而至? 康有为在学术规范上的第二种逸犯,是他的“两考”诸主题不仅是先于考辨而立,而且几乎全都是凭胸臆为断的虚构;为了使这些虚构得以成立,康有为不惜曲解一系列史实,致使《新学伪经考》与《孔子改制考》在学术上出现了种种不可思议的问题。如,康有为不顾刘歆主持校定宫廷藏书之职为时仅数月,指控刘歆在此短短期间不但从伪作《左传》开始,株连扩大,遍伪《乐经》、《古文尚书》、《毛诗》、《逸礼》、《周官》、《费文易》、《尔雅》等等群经,甚而还伪作《汉书》,增窜《史记》、《楚辞》数十条;为了辅证此论,康有为甚至捏造证据,指探刘歆伪造古文,私铸钟鼎彝器埋藏于地下。诸如此类违悖常理与逻辑的诡谲之论,几如天方夜谭,不仅被章太炎斥为怪迂之说,连康门亲炙弟子梁启超也认为“于事理之万不可通”(注:参见梁启超:《清代学术概论》,东方出版社1996年3月版,第70页。),然而却在“凡古文经均刘歆一人伪篡”的预设前提之下递相出现,制造出被朱一新认为是“凿空武断,使古人衔冤地下”的冤假错案。又如,为了助证“孔壁既虚、古文自赝”的逻辑需要,康有为蔑视史实,发明出“秦焚六经未尝亡缺”的论断,不惜为秦火翻案。为了定《春秋》是孔子微言大义的改制之作,康有为称“文字不过其符号,如电报之密码,如乐谱之音符,非口授不能明”(注:参见梁启超:《清代学术概论》,东方出版社1996年3月版,第71页。);又如将孔子学说牵强附会成与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议院、选举、民主等同出一辙。凡此种种“不轨于典籍”而驰聘的议论,在学术上不仅被章太炎目为“大言欺世”的“恣肆”之论,即使是梁启超亦不得不批评其师“枝词强辩”、“不惜抹杀证据或曲解证据,以犯科学家之大忌”(注:参见梁启超:《清代学术概论》,东方出版社1996年3月版,第70页。)。令人深思的是,在康有为身上出现的种种这些“逆乎常纬”的失范,深究其背后的动因,固然一方面是因其主观创作欲太强的个性所致,另一方面不能不看到实在是由于他的经世之心过于浓烈:因为他必须得到这些结论。他必得借助这些惊世骇论,才能扬起“公羊”之帆,以“驶自己的维新变法之舟”。 康有为在学术规范方面的第三种逸失,是他虽然擎举公羊今文学之旗,却不守今文学之家法。今文经学的治学法如康有为自己所概括的,是“微言大义”法,及以经术直接治理国家。然而在“两考”中,康有为使用的却是自己痛诋“无用”的清儒考辨法。这种杂糅古今的作法在壁垒森严、门户水火的今古文之争中自然招来非议。章太炎评论康有为是“立说不纯”,自乱家法,并因此告诫自己的弟子:“以经治经,则宜守家法,不可自乱途辙”(注:转引自荣孟源、章伯锋主编:《近代稗海》(第二辑),四川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第102页。)。而当时的保守势力指责康有为“杂乱抄撮”,则更多地是对他把西方资本主义民主那一套糅进孔子学说的做法十分不满,惊呼康是“阳尊孔子,阴主耶稣”;“其貌则孔,其心则夷”(注:《翼教丛编》卷1,第11页。)。 康有为在今文家规方面的逸犯,从一定角度看,其实倒是他能兼采众说、不拘一家的表现,而这也和他的经世求用的治学意向有相当联系。他正是在早年途径香港与上海,目睹欧风美雨东渐的新气象、并接触了一些由制造局译出的西洋科学书而自以为得“枕中鸿秘”后,思想才为之初变的。他的经世求用的志愿也因而一开始就带上了“中学为体、西学为用”的流行色,并在甲午之后,更有所突进,“冥思枯索,欲以构成一种‘不中不西即中即西’之新学派”。他之所以在方法上杂糅古今,则可能是因为当时古文经派仍据正统派位置,考证法尚风行于天下而未衰,要在学界崛起,假途于考证似亦不失为一条能扩大影响之捷径。总之,只要能从中考出自己所需要的结论、达成自己的经世意图,今文公羊学也好,古文考辨法也好,西洋科学也好,基督教也好:一切只不过是手段。 综上所述,康有为在经世致用宗旨的驱动下,孤心苦诣,欲以《新学伪经考》与《孔子改制考》托出石破天惊之论,为自己的维新变法的荆棘之途开出一条路来。他的“两考”在思想界震古铄今,真的掀起了飓风,喷发了火山,使人心起了大惊愕,得到了一次思想解放。然而在学界,因他求用之心太切,这“两考”在学术史上,在开启疑古思潮之先河的同时,却留下了不惜动辄越规失范的种种荒唐:他的“两考”无法经得起学术上真伪之考验。而康有为本人,只因其学说诡入诡出,失于求是求真,流于怪迂奇袤,以致被时人绰为“野狐”(注:翁同酥曾指责康有为是:“说经家一野狐也。惊诧不已”。《翁文恭公日记》,第34卷,台北商务印书馆1963年版,第43页。)。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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