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用唯物辩证法编纂中华人民共和国史 研究和编纂中华人民共和国史,必须运用唯物辩证法。就拿1949-1979年这30年来说,要分析的矛盾就很多。诸如:社会矛盾的新变化,阶级关系的状况,生产关系与生产力、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适应与不适应,生产与生活、积累与消费、国民经济各个部门的比例关系,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的关系,人与自然的关系等等。毛泽东的《论十大关系》和《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就是运用唯物辩证法分析事物矛盾的典范,又是探索符合中国国情的社会主义建设道路的重大成果。 唯物辩证法告诉我们,要全面地、发展地看问题,而不是把问题孤立起来和静止化。要是非分明,对于什么是对的,什么是错的,都作出明确的判定。但又不是主次不分,而是如实地肯定成就是第一位的,由失误造成的损失是第二位的。要避免绝对化。对于对的,也指出它有不足之处;对于错的,不仅要指出错在哪里,是怎么错的,而且要进一步指出错中也不是一点可取之处也没有,至少还可以使之成为正确的先导。 新建立的社会制度是优越的,但还有缺陷;走过的建设道路总体来说是正确的,但不正确的做法也不少。对于有缺陷、不正确的,我们当然不能去学;就是好的和正确的,也不能照搬,因为国情不同。这就产生了探索适合中国国情的社会主义建设道路的客观要求。以毛泽东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正是适应这种要求,进行艰辛探索的。以毛泽东为代表的我们的党,在探索中获得了丰硕的实际和理论成果,但由于对于建设社会主义的长期性、阶段性和艰巨性认识不够,并没有能从根本上总结经验,找出失误的真正原因。 中国共产党在1978年12月召开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上,重新恢复了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开始纠正“文化大革命”及以前“左”的错误,逐步认识到中国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确立了“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基本路线。这是中国历史的伟大转折,是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和方法深入认识中国国情的重大成果。 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是统一的整体,是历史唯物主义的组成部分。工人阶级政党在领导本阶级及广大人民进行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中,必须把三者作为一个统一体,运用于实践中,而决不能把它们割裂开来。“割裂”有两种情况,一种情况是孤立地强调牢牢地站在工人阶级和广大人民的立场上,而不顾其他,结果常常是违反工人阶级和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和长远利益,立场也站不稳。另一种情况是离开阶级立场,空谈观点和方法,结果使观点和方法变成无本之木,很难说是真正马克思主义的观点和方法。因为马克思主义的观点和方法都属于无产阶级的思想体系,是无产阶级历史观的表现。丢开阶级区分,属于什么性质的观点和方法,是说不清楚的。今天我们面临的情况非常复杂,这就需要我们认真学习和全面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观察和处理新情况和新问题,推进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分析的过程,就是总结经验的过程。毛泽东在中国共产党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开幕词中说:“我们各方面的工作都有很大的成绩。我们的工作是做得正确的,但是也犯过一些错误。在这次大会上,需要把我们工作中的主要经验,包括成功的经验和错误的经验,加以总结,使那些有益的经验得到推广,而从那些错误的经验中取得教训。”这也就是我们研究和编纂国史最重要的目的。不仅如此,同时还要教育干部和群众特别是青少年,培养和提高他们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的思想感情,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心和决心。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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