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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经注》“乱流”新解

一、问题的提出


    《水经注》在描述河流走向时,常会使用“乱流”一词,其出现频率约有94处[①]。这一用法曾颇令清儒困惑,因为在《水经注》之前的时代,“乱流”作为水文术语,其意义非常明确,即“横渡”。《尚书·禹贡》有“浮于潜,逾于沔,入于渭,乱于河”的表述,伪孔安国《传》解释为“正绝流曰乱”[②]。《诗·大雅·公刘》有“涉渭为乱”的词句,《毛传》解释与伪孔传相同[③],孔颖达引孙焱“直横渡也”的解释,进一步阐发为“然则水以流为顺,横渡则绝其流,故为乱”[④]。这一含义因为出自《尚书》,所以在后代仍有应用,如元人王恽《开平纪行》中就有“乱滦河而北”[⑤]的句子。但《水经注》中大部分“乱流”绝非“横渡”之意,今人注释者干脆解释为“散流”或“失去主河道而注入类沼泽地的水流”形态[⑥],这又无疑是望文生义。
    针对这一问题,鲍善淳和刘景纯先后进行了研究。前者在对《水经注》体例和相关文句进行详细研读的基础上,指出:“《水经注》中的所谓‘乱流’,不过是说两条(或两条以上)水流混合并流”,正是水流的“常道”[⑦]。后者发现“‘合流’,也就是诸水流相合为一的水流状态,这就是郦注所说的‘乱流’”,他进一步推测:“‘乱’只是表示支流注入主河对原有水流‘秩序的破坏’的形态,因而‘乱流’在很大程度上特指水流交汇处及其交汇后有限的一段,它是有一定的特指意义的”[⑧],但刘文并未指出表示“支流注入主河对原有水流‘秩序的破坏’的形态”的具体实例,这就使得他的结论停留在推测的阶段。
    鲍、刘二位先生都注意到了“乱流”实际上是指河流“合流”的状态,但正如刘先生所言,无法解释“乱流”与“会”、“合”、“过”、“入”、“注”、“相得”等用法的区别。而事实上,郦道元对专门术语的使用相当严谨,这些意思相似的词汇在《水经注》中的使用并不混乱,而是各有专指,“乱流”就是其中的一个典型。
    

二、“乱流”在《水经注》中的应用


    根据本文统计,《水经注》中“乱流”共出现94次,其具体用法和在河流经行中的位置不尽相同,下面分别讨论。
    

(一)“直横渡也”


    前文所引,“横渡”是“乱流”的最初含义,在《水经注》中,此一意义的“乱流”只出现一次。
    1.又尝临水求渡,船人不许。(赵)昞乃张盖坐中,长啸呼风,乱流而济。[⑨]
    这一则故事出自《后汉书·方术传》,原文为:“又尝临水求度,船人不和之,(赵)炳乃张盖坐其中,长啸呼风,乱流而济”[⑩]。炳昞之别,属于鲁鱼之讹,文字录自《后汉书》则应无疑问,可见此处“乱流”的用法并非《水经注》常规笔法。
    

(二)“乱流”而受“通称”——《水经注》的重要体例


    从《水经注》编纂体例来看,“乱”是郦道元梳理河流脉络所使用的重要术语,他在序言中提到:“绵古芒昧,华戎代袭,郭邑空倾,川流戕改,殊名异目,世乃不同,川渠隐显,书图自负,或乱流而摄诡号,或直绝而生通称,枉渚交奇,洄湍决澓,躔络枝烦,条贯系伙”[⑪]。在郦道元的凡例中,“乱流”和“直绝”是相反的概念,也就是说,郦道元认为“乱流”应该对应“通称”,而“直绝”应该对应“诡号”。
    杨守敬对“通称”做了进一步阐发:“古书言水,名称错出,源流参差,郦氏以互受通称说之,遂觉涣然冰释。此例实发之《禹贡》。《禹贡》:‘江汉朝宗于海’,盖以二水并大,非一水所得专其名,故并称之。班孟坚识此例,故湖汉水、豫章水同流,而各言入江;西汉水、潜水同流,而各言入江;其它入河、入海之水,如此者尤多。《水经》淇、漳、圣、巨等水并言入海亦此例,皆郦氏所谓互受通称者也,前人引而不发,至郦氏始明言之”[⑫]。
    “互受通称”的情况,郦道元在《水经注》中明确表述之处不是很多,但下面的例子已经很能说明问题:
    2.门水又东北历邑川,烛水注之。左水出于阳华之阴,东北流径盛墙亭西,东北流与右水合,右水出阳华之阳,东北流径盛墙亭东,东北与左水合,即《山海经》所谓𦁎姑之水,出于阳华之阴,东北流注于门水者也。又东北,烛水注之。水有二源,左水南出于衡岭,世谓之石城山。其水东北流,径石城西,东北合右水。右水出石城山,东北径石城东,东北入左水。《地理志》曰:烛水出衙岭下谷。《开山图》曰:衙山在函谷山西南。是水乱流,东注于𦁎姑之水,二水悉得通称矣。[⑬]
    最终注入门水的,是𦁎姑之水而非烛水。之所以说烛水注入门水,是因为烛水注入𦁎姑之水,然后沿𦁎姑之水河道注入门水,这就是两条河流“互受通称”的真实含义,也是我们理解“乱流”的关键窍要所在。
    杨守敬指出了郦道元眼光的敏锐,因为河流脉络极其复杂,所谓“枉渚交奇,洄湍决澓,躔络枝烦,条贯系伙”,以一级河流为主线叙述,不代表那些汇入它的河流在汇入前是不存在的,也不能说那些支流的河水在汇入后就消失了,河流的最后形态应该是合流的结果,是由干流和支流共同缔造的。如甲水汇入乙水,“乱流”,乙水汇入大海,这样这条河流既可以叫甲水,也可以叫乙水,甚至可以起一个新的名字。这一点,鲍善淳阐述得非常明晰[⑭]。正如今天的松花江干流在嫩江汇入后形成,如果只描述松花江自长白山天池发源,最终流入黑龙江,难免有忽略嫩江之憾。所以郦道元以“互受通称”的体例,既能说明“乱流”的各条河流的关系,又能体现每一条河流的轨迹(即使在汇入另一条河流之后)。按照这种体例,我们可以说松花江汇入黑龙江,也可以说嫩江最终汇入黑龙江。
    再如《水经注》中提到的鸡水,“右会肥水而乱流东注,俱入于淮”[⑮]。此处“俱”字,清楚表明虽然两条河流合二为一,但郦道元仍认为同样可以看作分别入淮。
    由于“乱流”而“互受通称”,在《水经注》中还有几处例子:
    3.(桑干水)又东南,右合㶟水,乱流,枝水南分。桑干水又东,左合武周塞水。……其水又东流,右注桑干水。桑干水又东南,径黄瓜阜曲西,又屈径其堆南。……又东右合枝津。枝津上承桑干河,东南流,径桑干郡北,……又东北,右合夏屋山水,……桑干枝水又东流,……又东北注桑干水,自下为㶟水,并受通称矣。[⑯]
    桑干水与㶟水“乱流”而“通称”是非常典型的例子。桑干水即今天桑干河正源,㶟水即今天的黄水河,两条河流在“乱流”后,㶟水干流形成。因为桑干水与㶟水无论在长度还是在水量上都很类似,所以“并受通称”。再如下面几个例子:
    4.《地理志》曰:桥水东至中留入潭。又云:领方县而有桥水。余诊其川流,更无殊津,正是桥、温乱流,故兼通称。[⑰]
    5.济与泗乱,故济纳互称矣。[⑱]
    6.按《地理志》云:绛水发源屯留,下乱漳津,是乃与漳俱得通称。[⑲]
    以上三个例子鲍文中有详实可靠的分析[⑳],此不赘述。
    从“互受通称”入手,我们可以更好地理解郦道元所说的“或乱流而摄诡号,或直绝而生通称”的意思。“直绝”应即相互交叉经行的河流,所以应该各有名称,不能相混。而“乱流”则是不同河流汇合,这一点鲍善淳与刘景纯二先生都已指出。但就上面讨论而言,“乱流”的河流应该是可以“互受通称”的,那么这两条河流对于合流后的干流的影响应该是在一个层面上。
    某些河流不但干流与支流相差不远,甚至很难分出孰为干流孰为支流;而有些河流则是在汇流后形成新的水道,这些情况也被称为“乱流”:
    7.湟水又东,右合葱谷水。水有四源,各出一溪,乱流注于湟水。[21]
    8.(武列水)三川派合。西源右为溪水,亦曰西藏水,东南流出溪,与蟠泉水合。泉发州东十五里,东流九十里,东注西藏水。西藏水又西南流,东藏水注之。水出东溪,一曰东藏水,西南流出谷,与中藏水合。水导中溪,南流出谷,南注东藏水,故目其川曰三藏川,水曰三藏水。东藏水又南,右入西藏水,乱流左会龙泉水。水出东山下,渊深不测。其水西南流注于三藏水,三藏水又西南流,与龙刍水合,西出于龙刍之溪,东流入三藏水,又东南流,径武列溪,谓之武列水。东南历石挺下,……其水东合流入濡。[22]
    葱谷水的源头是四道溪流,武列水的上源为三藏水,系三条河流汇合而成,这里的“乱流”实际上指的是葱谷水和三藏水的多个源头地位相仿,难分主次。
    9.(龙鱼水)又东历泽,乱流为一。[23]
    10.(洛谷水)其水南流,右则灙水注之。水发西溪,东南流合为一水,乱流南出,际其城西,南注汉水。[24]
    11.沶水又东历宜城西山,谓之沶溪。东流合于夷水,谓之沶口也。与夷水乱流东出,谓之淇水。[25]
    以上三个例子中,虽然也梳理了干流和支流的脉络,但从“为一”、“合为一水”的词句来看,干支之分并不明确。而沶水和夷水“乱流”后,干流拥有了一个新的名字——淇水,更是说明两条河流对淇水的意义相差不远。
    

(三)河流的最终状态


    在《水经注》中,提到“互受通称”的情况并不多见,至少与“乱流”的出现频率相差较远,而且多数情况无法确认“乱流”的多条河流对干流的影响是否在同一层面上,所以还应该在具体实例中进行分析。而且,“乱流”与“会”、“合”、“过”、“入”、“注”、“相得”等同样表示“河流汇合”涵义的多个词汇往往会在描述同一条河流中出现,我们可以通过分析具体实例来进行比较,从而分析“乱流”的真正含义。
    12.洮水又西径步和亭东,步和川水注之。……洮水又北出门峡,历求厥川,蕈川水注之,水出桑岚西溪,东流历桑岚川,又东径蕈川北,东入洮水。洮水又北历峡,径偏桥,出夷始梁,右合蕈垲川水。……洮水又东北,径桑城东,又北会蓝川水,……洮水右合二水。左会大夏川水,水出西山,二源合舍而乱流,径金柳城南。……又东北出山,注于洮水。洮水又北,翼带三水,乱流北入河。[26]
    13.定水又东,注于黑水,乱流东南,入于河。[27]
    14.崤水又北,左合西水,乱流注于河。[28]
    15.(东关水)又西北,蒲水入焉。水自东浦西流,与东关水合,而乱流注于汜。[29]
    16.蒋溪又西合涂水,乱流西北,入洞过泽也。[30]
    17.丹水自源东北流,又屈而东注,左会绝水。……绝水出泫氏县西北杨谷,……东南流,左会长平水。水出长平县西北小山,……东南流注绝水。绝水又东南流,径泫氏县故城北。……绝水东南与泫水会,水导源县西北泫谷。东流径一故城南,俗谓之都乡城。又东南,径泫氏县故城南,……而东会绝水,乱流东南入高都县,右入丹水。[31]
    18.铜鞮水又东南,合女谏水。水西北出好松山,东南流,北则苇池水,与公主水合,而右注之,南则榆交水,与皇后水合,而左入焉。乱流东南,注于铜鞮水。[32]
    19.(温汤水)东南流,左会阳沟水,乱流南注沧河。沧河又左,得清夷水口。[33]
    20.鲍邱水又西南历狐奴城东,又西南流注于沽河,乱流而南。又南过潞县西。鲍邱水入潞,通得潞河之称矣。[34]
    21.淮水又东,油水注之。水出县西南油溪,东北流径平春县故城南。……油水又东曲,岸北有一土穴,径尺,泉流下注,沿波三丈,入于油水,乱流南屈,又东北注于淮。[35]
    从上面所举的例子可以发现,“乱流”之后,河流便不再有其它河流汇入。或者说,河流保持“乱流”后形成的形态直至这条河流最终到达河口。以洮水为例,洮水在其发源最终汇入河水的过程中,先后有步和川水、蕈川水、蕈垲川水、蓝川水、打壁水、好水(此二水采杨守敬说)、大夏川水,在“翼带三水”之后,“乱流”,之后并无任何河流汇入,最终汇入河水,终结其作为独立河流的历程。以上其它各例都是如此,在“乱流”之后,郦道元的笔触就重新回到其汇入的上一级河流上。这类情况,在《水经注》中最为多见。
    

(四)、河流上游和中游的“乱流”


    另有一些的河流,其“乱流”并不是发生在河流的最后一次汇合,而是在河流的上游或中游,现举例如下:
    22.(诰升袁河)西南流,径沃阳县,左合中陵川,乱流西南,与一水合,北俗谓之树颓水。水出东山下,西南流,右合诰升袁水,乱流西南注,分为二水。左水枝分南出,北俗谓之太罗河。右水西径故城南,北俗谓之昆新城,其水自城西南流,注于河。[36]
    23.济水又东径原城南,东合北水,乱流东南注,分为二水。一水东南流,俗谓之为衍水,即沇水也。衍、沇声相近,传呼失实也。济水又东南,径絺城北,而出于温矣。其一水,枝津南流,注于湨。湨水出原城西北原山勋掌谷,……南径原城西。……湨水又东南,径阳城东,与南源合。水出阳城南溪,……其水东北流,与漫流水合。……湨水又东合北水,乱流东南,左会济水枝渠。湨水又东径钟繇坞北,世谓之钟公垒。又东南,涂沟水注之,……湨水又东北,径波县故城北,……湨水又东南流,天浆涧水注之。……湨水又东南流,右会同水,……湨水东南,径安国城东,又南,径无辟邑西,……湨水又南注于河。[37]
    以上两例,河流在“乱流”后,都不是注入河口,而是继续前行。但仔细分析,诰升袁河在与中陵川合流后,便与树颓水汇合,然后便分为两条河流。从诰升袁河与树颓水合流后的干流而言,其主要形态在分为二水后便已结束,所以诰升袁河与树颓水的合流属于最后一次,所以这次合流属于“乱流”;而从诰升袁水与树颓水合流前的干流形态着眼,其在与树颓水合流后也已发生根本变化,所以诰升袁河与中陵川水合流也属于“乱流”。
    同理,济水在与北水合流后,便分成两条河流,其干流形态走向终结,所以称为“乱流”;而后面的湨水东合北水“乱流”,实际上是因为济水枝津注入湨水,所以“互受通称”而已。
    从这两个例子我们可以进一步明确:“乱流”虽然出现在河流进入河口前最后一次汇合之处最多,但这几则发生在河流上游、中游的“反例”,实际上与前面的情况共同丰富了“乱流”的含义。“乱流”强调的是对河流固有形态的缔造,由于河流在最后入口前形态最稳定,自然“乱流”出现在入口前最后一次合流就比较多了。
    

三、结语


    通过上面的分析,我们可以得出结论:“乱流”是郦道元在编写《水经注》,梳理河流来龙去脉时所使用的一个重要工具。虽然具体应用到多种情况,但无论是描述多源河流、可“互受通称”的重要支流,还是特定河流在汇入河口前的最后一次河流交汇,其重点都不在描绘河流交汇,而是强调河流的最终形态或主要形态。其意义,并不是原有水道“秩序的破坏”,而是对水道固有秩序的缔造。也就是说,“乱流”的多条河流,是决定汇合之后干流的形态的主要因素,该河流之所以为该河流,就是在这几条河流汇合的结果。这,也就是“乱流”与“会”、“合”、“过”、“入”、“注”、“相得”等同样表达河流交汇的术语的区别。
    值得注意的是,在《水经注》之前的时代,“乱”字除在描述水文现象时被解释为“直横渡也”之外,还有另一重要用法,就是在先秦两汉辞赋中常见的“乱曰”。关于“乱曰”的解释有很多,总结起来大致有三种,一为总括全篇,如东汉的王逸认为,“乱,理也。所以发理词指,总撮其要也。屈原舒肆愤懑,极意陈词,或去或留,文采纷华,然后结括一言,以明所趣之意也”[38]。二为音乐节理,如朱熹认为,“乱者,乐节之名”[39]。黄震云、孙娟详细分析了《诗经》、《楚辞》与汉赋中“乱曰”的各种不同用法,指出先秦诗歌与乐舞关系紧密,所以受到乐舞形式的深刻影响,“乱曰”,“是指音乐歌舞换场时的记录,在文中起到类似于划分提示说明的作用”[40]。在《诗经》中并无固定位置,至《楚辞》则均置于结尾。而第三种情况,是有学者认为“乱曰”为古字通假,如郭沫若以为“乱曰”为“辞曰”[41],易重廉则言“乱曰”为“申曰”[42],但究其用法,仍不脱前两种解释的范畴。
    我们可以看到,无论是“总括全篇”,还是乐舞的转场与辞赋节奏的划分,其含义都带有在前面所叙述的内容基础上进行升华与提炼的意味,并暗示着此部分终结,将进入另一部分。而《水经注》中的“乱流”,则表示在这几条河流汇合后,将形成新的河流或状态,其隐含的意义与辞赋中的“乱”有相通之处。以郦道元的博览群书,绝无不通悉《诗经》、《楚辞》与汉赋的道理,我们可以推测,《水经注》中的“乱流”体例,很有可能是受辞赋中“乱辞”的启发而创立。
    

《中国典籍与文化》2010年第1期
    



    [①] 统计根据《水经注疏》,[北魏]郦道元注,[民国]杨守敬、熊会贞疏,段熙仲点校,陈桥驿复校,南京:江苏古籍出版社,1989年。
    [②] 《尚书正义》卷六,[清]阮元校刻《十三经注疏》,北京:中华书局影印,1980年,第150页。
    [③] 《毛诗正义》卷十七,《十三经注疏》,第543页。
    [④] 《毛诗正义》卷十七,《十三经注疏》,第543页。
    [⑤] 贾敬颜《王恽〈开平纪行〉疏证稿》,氏著《五代宋金元人边疆行纪十三种疏证稿》,北京:中华书局,2004年,第322页。
    [⑥] 转引自刘景纯《〈水经注〉“乱流”浅释》,《中国历史地理论丛》2004年第1期,第151页。
    [⑦] 《〈水经注〉“乱流”考释》,第54页。
    [⑧] 《〈水经注〉“乱流”浅释》,第152页。
    [⑨] 《水经注疏》卷四十,第3295页。
    [⑩] 《后汉书》卷八十二下,第2742页。
    [⑪] 《水经注疏》卷首《郦道元自序》,第1页。
    [⑫] 《水经注疏》卷首《凡例》,第1页。
    [⑬] 《水经注疏》卷四,第331-332页。
    [⑭] 《〈水经注〉“乱流”考释》,第54-55页。
    [⑮] 《水经注疏》卷三十,第2525页。
    [⑯] 《水经注疏》卷十三,第1131-1133页。
    [⑰] 《水经注疏》卷三十六,第2988-2989页。
    [⑱] 《水经注疏》卷八,第784页。
    [⑲] 《水经注疏》卷十,第958页。
    [⑳] 《〈水经注〉“乱流”考释》,第55页。
    [21] 《水经注疏》卷二,第170页。
    [22] 《水经注疏》卷十四,第1246-1248页。
    [23] 《水经注疏》卷十七,第1512页。
    [24] 《水经注疏》卷二十七,第2322-2323页。
    [25] 《水经注疏》卷二十八,第2394-2395页。
    [26] 《水经注疏》卷二,第153-160页。
    [27] 《水经注疏》卷三,第273页。
    [28] 《水经注疏》卷四,第357页。
    [29] 《水经注疏》卷五,第400页。
    [30] 《水经注疏》卷六,第606页。
    [31] 《水经注疏》卷九,第834-836页。
    [32] 《水经注疏》卷十,第920-921页。
    [33] 《水经注疏》卷十三,第1189页。
    [34] 《水经注疏》卷十四,第1222页。
    [35] 《水经注疏》卷三十,第2497-2498页。
    [36] 《水经注疏》卷三,第245页。
    [37] 《水经注疏》卷七,第630-635页。
    [38] [汉]刘向集,[东汉]王逸章句,[宋]洪兴祖补注《楚辞补注》,北京:中华书局,1957年,第76页。
    [39] [宋]朱熹《楚辞集注》,北京:中华书局,1991年,第20页。
    [40] 黄震云、孙娟《“乱曰”的乐舞功能与诗文艺术特征》,《文艺研究》2006年第7期,第65页。
    [41] 参见郭沫若《郭沫若古典文学论文集》,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5年,第278页。
    [42] 易重廉《楚辞“乱曰”义释》,《学术月刊》1983年第5期,第57-6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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