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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城市輿圖研究


    一、中國古代城市輿圖研究綜述
    以往對中國古代城市輿圖的研究主要分爲兩類,一類是對城市輿圖本身的研究,另一類是以城市輿圖爲基本史料對中國古代城市進行的研究,下面分別進行介紹。
    第一,對城市輿圖本身的研究。
    這方面的研究是中國古代城市輿圖研究的主導,主要代表作有汪前進《<平江圖>的地圖學研究》[1]、張益桂《南宋<靜江府城池圖>簡述》[2]、曹婉如《現存最早的一部尚有地圖的圖經──<嚴州圖經>》[3]、汪前進《南宋碑刻平江圖研究》[4]、胡邦波《景定<建康志>中的地圖研究》[5]、楊文衡《<長安志圖>的特點與水平》[6]、胡邦波《至正<金陵新志>中的地圖研究》[7]等。從研究視角來看,這些論文主要是從繪製的技術層面,或者地圖的科學性入手對地圖的分析,因此研究的主要內容除了必須涉及的繪製時間、表現內容之外,主要是對地圖的比例尺、準確程度、方位、圖例等(以上內容在這些論文中有時被稱爲“數理要素”)的分析。
    具體來看,就比例尺而言,雖然中國古代傳統輿圖有計里畫方的方法,但這種方法在以往幷沒有得到充份的研究。此外,在上述中國古代城市輿圖的研究中,所提及的比例尺一般都是研究者測算的,如胡邦波《景定<建康志>中的地圖研究》指出“府城之圖”比例爲1:2萬[8];楊文衡《<長安志圖>的特點與水平》認爲奉元城圖的比例尺爲1:7500[9];胡邦波《至正<金陵新志>中的地圖研究》認爲“府城之圖”比例尺爲1:1萬至1:2萬不等,平均比例尺爲1:1萬;“集慶府城之圖”比例尺爲1:1萬[10]。但整幅圖,甚至是東南西北四個方向的比例尺,幷不能證明地圖中的地理要素是按照比例繪製的。與上述研究不同,汪前進在《<平江圖>的地圖學研究》一文中對《平江圖》某些部分的比例尺進行了測量,提出“城內南北爲1:1500,東西爲1:2300,平均爲1:2000。子城是平江府的政治中心,因而在《平江圖》中按照更大的比例尺繪製:南北爲1:175,東西爲1:167,平均爲1:170”[11]。雖然其測量的內容稍多,但是無論整幅圖的比例尺,還是子城的比例尺,幷不能說明其中的建築,如花園、河流寬度、街道寬度是按照比例尺繪製的,汪前進提供的數字恰恰說明《平江圖》中各個部分的比例尺存在極大的差异。而且正如後文所述,這種突出繪製某些地理要素的現象在中國古代城市輿圖中廣泛存在,因此我們可以考慮中國古代輿圖中的“比例”與現代地圖學的比例是不同的,可能有著更爲廣泛的內涵。
    關于圖例。用抽象符號代替實際地理要素,這種繪製方法甚至在馬王堆和放馬灘地圖中就已經存在,但是用抽象符號代替地理要素幷不等同于使用圖例。現代地圖學中的圖例,其含義幷不是簡單的用符號代替地理要素。任何一套圖例都是在社會上被一定的社會集團所承認和共同遵守的,在某種程度上具有“法定”的意義,這一點在中國古代地圖(包括城市輿圖)中幷不突出。此外,現代地圖的圖例,具有形狀、尺度、顔色三種要素,幷有著一定的規定,如顔色可以反映事物的數量特徵、質量特徵和等級,尺度可以反映事物的重要程度和數量,這一點也是中國古代地圖所不具有的。就中國古代來看,當前所知較早明確使用“圖例”的古地圖就是《廣輿圖》,但是這種製圖方法幷沒有被廣泛接受。
    對上述從定量或者數字的角度來研究中國古代地圖的視角,余定國進行了反駁,幷指出“但這幷不是說中國地圖學是非數學的,而是說它具有比數學概念更廣泛的其他含義。傳統中國知識的概念,跟以前研究中應用于傳統中國地圖的概念是不一樣的。中國傳統地圖是中國傳統學術的産物,在中國所獨有的概念之下,地圖具有知識的價值。在這些概念下,‘好’地圖不一定是要表示兩點之間的距離,它還可以表示權力、責任和感情”[12]。余定國提到的地圖中體現的“權力、責任和感情”是我們今後研究中所應注意的。
    汪前進在《<平江圖>的地圖學研究》一文中提出的一個見解也值得注意,他“通過文獻資料(范成大《吳郡志》和王謇《宋平江城坊考》等)與《平江圖》對比分析,發現繪圖者具有一定的‘製圖綜合’思想。所謂‘製圖綜合’就是對實地的景物,或在把原來比較詳盡的地圖縮小成更小比例尺的地圖時,對原內容所作的取捨和概括的方法。如平江府城在繪圖時期存在著巷、行、市等建置,由于該圖比例尺的關係,繪圖者全部捨去,這對圖本身的清晰度的提高和重點內容的突出都具有積極意義”[13]。汪前進提出的“製圖綜合”是建立在比例尺基礎之上的,這無疑是有道理的,但是爲什麽要捨弃巷、行、市,而突出表現其它內容,不是應該更值得我們考慮嗎?地圖幷不等同于照相,不可能將所有的地理要素繪製出來,因此在地圖繪製時必定要有所取捨,而且隨著繪製範圍的不同,其取捨必定也存在差异。但根本問題在于,繪圖者對繪圖內容取捨的價值標準是什麽?或者說繪圖者要在地圖中表現哪些“權力、責任和感情”。
    總體而言,今後對于中國古代地圖的研究,應該在研究中國古代地圖中的準確性和科學性的基礎上,進一步深入挖掘中國傳統輿圖的內涵。
    第二,以城市輿圖爲基本史料對城市本身進行的研究。
    其中具有代表性的著作有徐蘋芳《馬王堆三號漢墓出土的帛畫“城邑圖”及其有關問題》,該文在分析了七幅漢代城市輿圖之後,提出“漢代地方城市中的官吏府舍爲城市的最重要部分,外圍多用垣墻包繞,形成了城內的另一個小城,即所謂‘子城’”[14]。于鳳軍《明至民國時期方志輿圖中韓城縣境的景觀格局與景觀變遷》[15],以韓城縣方志中的輿圖, 主要是分野圖和縣境圖爲基礎, 結合方志的文字內容及其它文獻資料對明代至民國韓城縣境內的景觀格局作了簡要的概括,幷深入分析了韓城縣境西北山區森林的减少與童山的增多及其原因。李孝聰《清末雲南省城圖與昆明城市建設發展史》[16],以《雲南省城圖》爲綫索勾勒出了昆明城市的發展。此外還有,高泳源《從<姑蘇城圖>看清末蘇州的城市景觀》[17]、鄭錫煌《北京的演進與北京城地圖》[18]、廖志豪、汪前進《從蘇州府城圖看明代蘇州經濟的發展》[19]、楊文衡《太原城市地圖及太原城市發展演變史略》[20]、傅林祥《上海城市化進程的古舊地圖反映》[21]、闕維民《杭州城市發展與杭州城池地圖概述》[22]等。總體看,從這個視角進行的研究數量還不多,大多數仍局限于通過古地圖叙述城市地理景觀的變化,幷沒有對地圖所反映的一些深層次的問題進行發掘和探討,像徐蘋芳那樣以地圖爲史料揭示歷史問題的研究仍是鳳毛麟角。
    總體來看,以往對中國古代城市輿圖的研究雖然取得了衆多研究成果,但也存在著一定的局限。對地圖本身的研究過多的局限于古代輿圖的繪圖技術,而對城市輿圖所反應的內容缺乏深入研究。基于此,本文主要試圖從兩個方面對中國古代城市輿圖進行研究,首先,論述中國古代城市輿圖的發展脉絡;其次,對城市輿圖所反映的某些歷史現象進行分析。下面分別進行論述。
    

    二、宋代之後中國城市輿圖的發展過程
    (一)、概述
    中國古代城市輿圖的發展可以分為三個階段,即萌芽時期的漢代、發展成熟時期的宋代至清中期,以及轉型時期的清末。
    將漢代獨立出來作爲萌芽時期稍顯勉强,因爲這一時期的七幅“城市圖”中有六幅是墓葬壁畫,另外一幅也出自墓葬,因此幷不能確定是否能代表當時的城市輿圖。而且自漢代至宋代的漫長歲月中沒有一幅城市輿圖傳世,其間的發展脉絡,幷不是很清楚,兩者之間是否存在聯繫也難以確定,因此本文對中國城市輿圖的介紹自宋代開始。
    宋代至清中期。這一時期,無論是利瑪竇傳入的西方地圖,還是康乾時期繪製的全國測繪地圖,都沒有對傳統城市輿圖的繪製造成影響。但是,這幷不是說中國古代地圖的繪製不追求準確性,或者說在中國古代沒有相關的技術來繪製準確的地圖。從地圖繪製技術來說,早在西晋,裴秀就已經提出了“製圖六體”,此後宋代的沈括又進一步提出了“七法”[23]。而且,使用計里畫方繪製的《禹迹圖》、《華夷圖》,以及明代羅洪先繪製的《廣輿圖》,在當時來說都是較爲準確的。就具體的測繪技術而言,中國古代的測繪技術已經比較發達,如《淮南子》中就記載了測量太陽高度的方法,最晚到“宋代中國已經發展出測繪地圖的直接和間接測量方法”[24],唐代的一行已經測量了地球的緯度,得出地球子午綫一度長351.27唐里的結論,此後元代的郭守敬也進行過“四海測驗”,在全國設置了27個觀測站。乾隆《京城全圖》更是使用中國傳統測繪技術和繪圖技術繪製的城市輿圖的巔峰之作,其準確程度是讓人驚訝的。但是這些追求準確性的測繪技術似乎幷沒有在地圖上廣泛應用,或者說中國古代地圖在完全有能力繪製的更爲準確的情况下,幷沒有致力于對準確性的追求,在這種情况下,我們就不得不考慮中國古代地圖是否有著另外的價值取向。李孝聰教授提出的一個研究視角非常值得注意,他通過對中國古代地圖方位的研究,認爲“中國古代人的地圖從表面上看,似乎不如西方人的地圖那麽精確,但是中國人的地圖體現了相當明確的務實性。無論造送官府,還是民間存讀,大多數中國人編制的地圖都是爲了使用”[25]。當然,從理論上來講,地圖繪製的根本目的就是爲了使用,但是地圖不等于照相,不可能將所有的地理要素都繪製在地圖上,只能繪製使用者需要的內容。從這一視角來看,宋代至清代中期,中國古代城市輿圖所選擇繪製的內容沒有發生太大的變化,圖中繪製的基本上是與地方治理有關的內容,或者說城市輿圖最初的繪製目的主要是爲各級官方機構服務。當然這一時期也存在基于其它目的繪製的城市輿圖,由于其繪製目的不同,因此圖中所反應的內容也存在一定的多樣性,但總體看來流傳至今的這類城市輿圖幷不多。
    清末,尤其是光緒年間,用西方測繪技術繪製的城市輿圖開始大量出現,與此同時城市輿圖繪製的目的也開始發生變化,不僅僅這一時期的城市輿圖中出現了反映這一時期城市變化的新內容,如天主教堂、火車等等,而且也出現了爲了民間使用而繪製的城市輿圖。
    )、中國古代城市輿圖的成熟發展時期——宋至清中期
    1、宋元時期的城市輿圖
    宋元時期的城市輿圖大致可以分爲兩類:
    1)、保存在碑刻之上的城市輿圖。
    即《平江圖》、《靜江府城圖》和《魯國之圖》。
     《靜江府城圖》,約繪製于南宋咸淳八年(1272),圖中的自然景觀和人文景觀名稱共一百一十二處,其中軍事機構設施六十九處,很明顯這幅地圖重要表現的是城市中的軍事機構。同時圖中上方附有修城記,記載了修城的經過和所修城池的長、寬、高,用工費料以及當時經略安撫使的姓名[26],由此來看顯然這幅地圖是這次修城的結果。而這次修城的目的“是爲了防禦元朝的南侵。當寶祐六年(1258) 李曾伯開始修城時,元兵已從雲南打到邕州(今南寧) 附近,在這種形勢下,鎮守桂林的李曾伯興工動土,修復城池,其目的是十分清楚的”[27]。正是由于這種軍事目的,或者說這幅圖要表達的是這次修城的過程、目的和結果,因此在圖中繪製了大量軍事機構,這也就是這幅地圖的實用性所在。
    (3:宋靜江府城圖
    《魯國之圖》,1985年發現于湖北省陽新縣,原圖繪者不詳,據孫果清考證該圖繪製于北宋政和四年(1114年)之前,南宋紹興二十四年(1154)刻石。圖中主要繪製了孔廟、魯國故都遺址、顔廟、文憲王廟(周公廟)、勝果寺、顔母廟、宣聖廟等寺廟,城北部和東部的孔子墓、伯魚墓等墓葬以及衆多居民點和古城遺址。這幅圖繪製的目的,雖然沒有明確的記載,但是紹興二十四年刻石時的識中記“今幸承乏敢請于郡模刻置大成殿之東廡,庶使朝夕于斯者,得以考聖賢之軌躅,而他日成材之效舉,無愧于從游速肖之例。仰副聖朝化成之文,則此圖亦不爲無補”[28],也就是說這幅地圖繪製目的是爲了教化士子,圖中繪製的基本上都是關于聖迹的內容也體現了這幅圖繪製的目的。
    《平江圖》,繪製于南宋紹定二年(1229),據推測是在平江知府李壽朋主持下完成的。其中所繪人文景觀、自然景觀約六百四十處,其中標注名稱的有六百一十三處。其中人文景觀五百七十二處,包括官廨、營寨等軍政機構九十三處,寺廟庵齋等一百一十一座,坊六十五座,橋梁三百零三座[29]。根據《吳郡圖》卷十的記載:“李壽朋,朝請大夫,直寶謨閣。紹定元年十二月二十八日到任,二年十月二十七日除,依舊直寶謨閣,荊湖北路轉運判官”[30]。李壽朋在短暫的任期期間內,曾經對蘇州的坊進行了調整[31],重修了盤門和城樓, 新建了激賞西庫、激賞南庫和望雲館,幷刊印和增補了《吳郡志》,《平江圖》可能正是這些活動的結果。從繪製內容來看,圖中詳細繪製了城中的道路、橋梁、祠祀建築和坊,這正是宋代城市輿圖的一個特點,在其它方志圖中都有所反映。還需要提及的是圖中對于衙署,尤其是子城的表現,汪前進在《<平江圖>的地圖學研究》一文中指出“城內南北爲1:1500,東西爲1:2300,平均爲1:2000。子城是平江府的政治中心,因而在《平江圖》中按照更大的比例尺繪製:南北爲1:175,東西爲1:167,平均爲1:170”,顯然衙署所在的子城,在繪製時被刻意的放大了,這顯示了《平江圖》所要突出表現的內容。總體來看,從繪製內容上來看,《平江圖》更接近于宋代方志中的城市輿圖,其繪製目的與下文所分析的方志圖應該是類似的。
    2)、宋代方志中的城市輿圖。
    宋代方志中地圖的繪製目的缺乏明確記載,但是方志圖出自于方志,正如《至正金陵新志》“修志本末”所述“古之學者,左圖右書,况郡國輿地之書,非圖何以審訂。至順初,元郡士戚光纂修續志,屏却舊例,幷去其圖,覽者病焉。今志一依舊例,以山川、城邑、官署、古迹、次第爲圖,冠于卷首,而考其沿革大要,各附圖左,以便觀覽”[32],方志圖是爲了便于使用者閱讀方志,由此可以認爲,宋元方志編纂的目的在一定程度上也能代表方志圖繪製的目的。
    宋元方志的編纂目的,在當時的方志中多有記載,如《吳郡圖經續記》序“按《唐六典》職方氏,掌天下之地圖。凡地圖命郡府三年一造,與版籍偕上省,聖朝因之,有閏年之制。蓋城邑有遷改、政事有損益、戶口有登降,不可以不察也”[33];如《新安志》淳熙二年羅願序記:“夫所爲記山川道里者,非以示廣遠也,務知險易,不忘戒也;其錄丁口頃畝,非以覽富厚也,務察息耗,毋繇奪也;其書賦貢物産,非以給嗜欲也,務裁闊陿,同民利也;至于州土沿革、吏治得失、風俗之媺惡,與其人材之衆寡,是皆有微旨,必使涉于學者纂之”[34];《寶慶四明志》羅浚序“圖志之不詳在郡國,且無以自觀,而何有于詔王道哉!欲知政化之先後,必觀學校之廢興;欲知用度之贏縮,必觀財貨之源流;觀風俗之盛衰,則思謹身率先;觀山川之流峙,則思爲民興利。事事觀之,事事有益,所謂不出戶,而知天下者也”[35];《景定建康志》馬光祖序曰“郡有志,即成周職方氏之所掌,豈徒辨其山林、川澤、都鄙之名物而已。天時驗于歲月灾祥之書,地利明于形勢險要之設,人文著于衣冠禮樂風俗之臧否。忠孝節義表人材也,版籍登耗考民力也,甲兵堅瑕討軍實也,政教修廢察吏治也,古今是非得失之迹垂勸鑒也。夫如是,然後有補于世,郡皆然,况陪都乎”[36];《齊乘》蘇天爵續曰“今齊爲山東重鎮,所統郡縣五十有九,宦游于齊者獲是書觀之,寧無益乎?”[37];《至正金陵新志》“修志文移”記“集慶爲江南要郡,自我朝混一,迨今六十八年。中間恩命之所加,風化之所被,台察之設置,州郡之沿革,名宦之政績,人才之賢否,山川之變遷,風俗之移易,與夫忠臣、孝子、義夫、節婦俱有關于政教甚大,茍不廣其見聞,考之事實,裒集成編,以續前志,歲月既久,漸致湮沉如蒙”[38]。由這些叙述來看,宋元志書修撰的一個重要目的就是爲地方的治理,即要“有補于世”、“宦游于齊者獲是書觀之,寧無益乎”。志書中地圖的繪製當也要反映這一目的,而且當時的士人也意識到了地圖在地方治理中的重要作用,如宋代官箴之書《州縣提綱》卷二“詳畫地圖”記“迓吏初至,雖有圖經,粗知大概耳。視事之後,必令詳畫地圖,以載邑井都保之廣狹,人民之居止,道塗之遠近,山林田畝之多寡、高下,各以其圖來上。然後合諸鄉邑所畫總爲一大圖,置之坐隅,故身據廳事之上,而所治之內,人民、地里、山林、川澤俱在目前。凡有爭訟,有賦役,有水旱,有追逮,皆可以一覽而見矣。昔呂惠卿,雖不足言,觀其以居常按視縣圖,究知鄉村、地形、高下爲治縣法,蓋亦有所見也”[39]。
    下面從宋元方志中城市輿圖的繪製內容入手,對這一問題進行論述。下面以列表的形式整理了44幅宋元方志中城市輿圖[40]繪製的地理要素:
    

    地圖名稱
    

    城墻
    

    街道
    

    坊
    

    倉庫
    

    衙署[41]
    

    祭祀地[42]
    

    廟學
    

    其它組成要素
    

    《咸淳毗陵志》武進縣境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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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咸淳毗陵志》晋陵縣境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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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咸淳臨安志》京城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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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府、住宅
    

    《咸淳臨安志》余杭縣境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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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咸淳臨安志》臨安縣境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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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場
    

    《咸淳臨安志》于潜縣境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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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義冢
    

    《咸淳臨安志》富陽縣境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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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丞相府
    

    《咸淳臨安志》新城縣境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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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咸淳臨安志》鹽官縣境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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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鼓樓
    

    《咸淳臨安志》昌化縣境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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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景定建康志》府城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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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景定建康志》江寧縣境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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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景定建康志》上元縣境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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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景定建康志》句容縣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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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景定建康志》溧水縣城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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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景定建康志》溧陽縣城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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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淳熙嚴州圖經》建德府內外城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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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瓦子
    

    《淳熙嚴州圖經》府境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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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淳熙嚴州圖經》建德縣境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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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養院
    

    《淳熙嚴州圖經》淳安縣境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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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淳熙嚴州圖經》桐廬縣境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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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淳熙嚴州圖經》遂安縣境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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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淳熙嚴州圖經》壽昌縣境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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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淳熙嚴州圖經》分水縣境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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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嘉定赤城志》羅城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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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嘉定赤城志》州境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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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塔
    

    《嘉定赤城志》黃岩縣治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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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嘉定赤城志》黃岩縣境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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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嘉定赤城志》臨海縣治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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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鼓樓
    

    《嘉定赤城志》天台縣境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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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嘉定赤城志》仙居縣治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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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嘉定赤城志》寧海縣治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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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嘉定赤城志》寧海縣境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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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臨汀志》郡境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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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臨汀志》郡城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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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臨汀志》長汀縣境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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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寶慶四明志》慈溪縣治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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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寶慶四明志》奉化縣境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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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寶慶四明志》鄞縣縣境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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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寶慶四明志》昌國縣境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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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寶慶四明志》象山縣境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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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場
    

    《潮州城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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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至正金陵新志》集慶府城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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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長安志》奉元城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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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居、市場、勾欄
    

    上表的44幅宋元代地圖中,所有的地圖中都出現了衙署,出現率100%;有34幅地圖中出現了“祭祀地”,出現率77.3%;有33幅地圖中出現了廟學,出現率75%;有31幅地圖中出現了城墻,出現率70.1%;有24張地圖中出現了倉庫,出現率54.5%;有19幅地圖中出現了街道,出現率43.2%;坊只出現在13張地圖中,出現率29.5%。由上表可以看出,宋代方志中的城市輿圖主要表現的是衙署、祭祀、廟學、城墻、倉庫等與“官”有著密切關係的建築,而對其它內容則表現的比較粗略,這也印證了上文提出的方志圖繪製的目的在于爲地方治理服務。
    爲了進一步說明這一問題,下表對比了《嘉定赤城志》中記載的台州城中的建築與繪製于“羅城圖”中的內容:
    

    地圖名稱
    

    城墻
    

    坊巷
    

    市場
    

    館驛
    

    橋梁
    

    廟學
    

    校場
    

    衙署
    

    倉庫
    

    寺院
    宮觀
    

    祠廟
    

    《嘉定赤城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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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嘉定赤城志》羅城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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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嘉定赤城志羅城圖
    從上表來看,《嘉定赤城志》中關于台州城內建築的記載大都在“羅城圖”中有所表現,志書中有記載而圖中沒有繪製的只有市場和橋梁。《嘉定赤城志》在每卷之首都說明了所記載內容的意義,如“地理門二”記“自古建郡若邑,倚城以爲命,然必擇勝地焉……今城壘騁目而望,據大固山,介天台括、蒼間,中峰對峙,如入幾席,天台、仙居二水別流,至三江口而合,縈紆演迤,環拱其郛,岩光川容,吞吐掩胦于烟雲縹緲之際,真足以奠城社、表宅里、聚廛市,以雄跨一方矣”[43]。
    卷四“公廨門一”記:“先聖廟、社稷壇,非公廨也,首之者何也?社稷主此土,而先聖主此道,無此道則無此土矣,無此土而欲治此土得乎?先廟次壇,示有本也。若學宮與貢院,則爲國造士;教場則爲國簡兵。士以宣道業善政治,兵以昭威銳讋不軌,文武二柄略具,故不敢混諸官舍而附于廟社之後,庶覽者得詳焉”[44]。
    卷七“公廨門四”:“倉庫財用之所藏也,場務以下,財用之所出也。古者山澤之利,與民共之。後世既專之官,而茶鹽酒稅之禁,日涌月溢,雖明知其朘削,而郡國之百須在焉,欲罷蓋不能也”[45]。
    卷二十七“寺觀門一”:“自佛老氏出,摩蕩掀舞,環一世而趨之,斯道殆薄蝕矣。粗之爲禍福,使愚者懼,精之爲清淨寂滅,使智者惑,蓋其竊吾說之似以爲彼術之真,如據影搏物而熟視之則非也。以故台之爲州,廣不五百里,而爲僧廬、道宇者四百有竒,吁!盛哉!今吾孔子、孟子之像設不増,或屋僕漫不治,而穹堂偉殿獨于彼甘心焉,豈其無禍福以懼人,而無思無爲之旨,反出清淨寂滅之下邪。今備錄之,非以滋惑,亦使觀者知彼之盛,而防吾之衰,庶少輔世教云爾”[46]。
    卷三十一“祠廟門”:“夫以勞定國以死勤事,禦大灾捍大患則祀之,此先王之制也。餘觀州之神祠,錯峙紛出,以其牖一時之民,而廟千里之食,豈曰無之。亦有空山斷蹊踵訛沿謬,而風靡波蕩遂贅疣其間者,豈其樂鬼重巫,越之遺風固爾耶。昔狄仁杰巡撫江南,毀淫祠至千七百,惟存禹太伯以下四人。夫四人者,不可數見,而千七百之淫祠,今未必不爛漫于宇宙間也,猶以土俗傳信,重于鋤剔,姑幷存之,使來者擇焉”[47]。
    通過上述幾段文字來看,之所以在志書中記載上述內容,主要是出于地方治理的目的。在這幾段綜述性的文字中沒有提及,而在志書中又有記載的有衙署、市場、坊巷、館驛和橋梁,其中衙署的意義不用强調也不言自明,館驛屬于驛站系統,剩下市場、坊巷和橋梁似乎與地方治理關係不大,或者說應該幷不是地方官吏主要關心的內容,而正是其中的市場和橋梁在《羅城圖》中沒有繪製出來。因此我們可以認爲,通過對比《嘉定赤城志》記載內容和《羅城圖》繪製內容來看,方志中城市圖繪製的內容是對志書中記載的進一步選擇,進一步擯弃了與地方治理關係不太密切的內容。
    這裏雖然强調城市輿圖,尤其是方志中的城市輿圖中繪製的基本上是與地方治理有關的內容,或者說城市輿圖繪製的最初目的主要是爲各級官方機構服務的,但幷不是說這些城市輿圖只有各級官吏可以使用。雖然還沒有直接證據,但從現有資料可以推測某些城市輿圖在當時應該是公開的,如《平江圖》藏于蘇州的文廟,《靜江府城圖》摹刻于鵓鳩山(今廣西壯族自治區桂林市北鸚鵡山)南麓石崖,都沒有密不示人。方志圖更是如此,宋元時期的方志,民間是可以收藏和閱讀的。如根據《三陽圖志·潮州府志書序》中記載,元代以前志書“其板藏于宣聖廟之萬卷樓,至正末毀于兵。大半雖存,已非完璧。民間所藏全本,僅有一二”[48],因此方志以及方志圖也不是完全隱秘的。但是這幷不能否認方志以及方志圖是各級官吏治理地方的重要參考資料,《三陽圖志·潮州府志書序》所提及僅存的“民間所藏全本”,最終之所以散佚,正是因爲“仕于此者,往往索取而去,其書由是而廢”[49]。而且,雖然方志圖繪製的最初目的在于地方治理,或者是爲各級官吏服務的,但由于這些圖是公開的,因此在具體使用中這種功能有可能會發生變化。在宋元時期,以至于明清時期,類似于“魯國之圖”,其繪製目的不在于爲地方治理服務的城市輿圖是非常少見的。
    通過上述分析可以看出,宋元城市輿圖由于其繪製的主要目的在于地方治理,服務對象主要是地方官吏,因此圖中主要繪製的是衙署、祭祀建築、廟學、城墻、倉庫等建築。出于其它目的繪製的城市輿圖極爲少見。
    2、明清時期的城市輿圖
    明清時期的城市輿圖數量衆多,難以一一叙述,因此按照城市輿圖的種類分類進行描述。
    1)、方志中的城市輿圖
    明代方志中有對方志圖繪製目的的論述,如崇禎《吳縣志》“吳縣志編例”云:“志必有圖,蓋古人左圖右史之爲學尚矣……今山川、險要、城郭、橋梁、道路幷有繪圖, 似可于几案間閱歷四境……方今南北多警,修煉儲備至謹聖懷,故形勝、城池、倉儲、兵防諸類特加詳核,而于圖與說尤相爲表裏,考據無患不確”[50];嘉靖《淄川縣志》“圖考”記“茲據皇朝疆域及歷代圖經,證以諸家紀傳,作爲圖考,俾閱之者披圖則可以知一邑之概。圖其可以已乎? 政之首務莫斯爲要”[51];此外,潘晟在《明代方志地圖編繪意向的初步考察》一文中將明代方志地圖的繪製目的進行了整理,幷將其細分爲四點,其中第四點“明代方志地圖的編繪者認爲, 地圖的編繪不僅有利于直接的地方統治這一有形政治活動, 而且在無形的意識形態方面同樣具有重要的教化作用”[52],由此來看明代方志圖繪製的目的是爲了地方治理的需要,這一點與宋代相比幷無根本性的變化。
    從實際情况來看,宋代城市輿圖對繪圖內容的選擇也被後來的城市輿圖所繼承,明清方志中的城市輿圖所選擇繪製的基本以與地方治理有關的內容爲主。以《天一閣藏明代方志選刊》和《天一閣藏明代方志選刊續編》中的城市輿圖爲例,在304幅城市輿圖中,有298幅繪製了衙署,出現率98%;有273幅繪製了城墻,出現率90%;有271幅繪製了廟學,出現率89%;有253幅繪製了祭祀地,出現率83%;有169幅繪製了街道,出現率56%;有147幅繪製了倉庫,出現率48%;有32幅繪製了坊,出現率11%;此外養濟院出現在65幅圖中,出現率21%。這些統計數字與宋代方志中的城市輿圖相比幷沒有太大變化,繪製的依然是與地方治理有關的內容。
    清代方志中的城市輿圖數量衆多,在這裏不能一一例舉,但上述的價值趣向幷沒有發生改變。一些清代方志在卷首叙述繪圖目的的時候,直接描述了地圖中應該繪製的內容,如康熙《天津衛志》載:“其中大小衙門,及寺觀、宮廟、庵祠、牌坊之麗,洵稱壯觀,巍然一大都會也,因繪爲圖以資披覽”[53];乾隆《諸城縣志》載:“縣號山水之窟,名且大者,盡貌之,而城郭、署廨,亦所弗遺”[54];乾隆《平原縣志》記 “故星野之分,疆里之限,川澤之所經,城池、壇廟、署廨、倉局、郵汛、鎮集之所在,時殊地异,非圖莫顯也”[55];雍正《館陶縣志》:“舊有圖經,畫其城郭、山川、鄉鄙之狀,俾披覽者因地設險,以域吾民,以是知《周禮》設職方掌圖籍之意,湥且遠矣。茲依故式重繪圖如左”[56]等。此外,道光《重修膠州志》在删除舊志中所繪八景圖時認爲“八景所在游眺,無關治理,故皆删之”[57],暗含了方志中地圖繪製的政治目的。
    通過上述分析來看,由于方志地圖繪製目的在于地方治理,因此城市輿圖中繪製的主要是衙署、祭祀建築、廟學、城墻、倉庫等與治理地方有關的建築。
    2)、京城圖
    京城圖屬于單幅城市輿圖的一種,但是北京作爲明清時期的國都,繪製了大量城市輿圖,因此在這裏作爲一個單獨的類型進行分析。
    現存最早的一幅北京城市全圖是繪製于嘉靖十年至四十年(1531-1561),刊行于萬曆年間的《北京城宮殿之圖》[58]。圖中用形象畫法繪製了宮殿建築、衙署、壇廟、城垣和主要街道,但很明顯此圖的比例是嚴重失調的,其中宮殿的比例過于誇張,這種誇張顯然幷不是測繪的問題,而是繪圖者有意爲之,而這正符合該圖的名稱——《北京城宮殿之圖》。根據任金城的分析,圖中所繪宮殿使用的是嘉靖四十一年更改宮殿名稱之前的名稱,因此該圖應該繪製于嘉靖四十一年之前。地圖上端的所記歌謠中最後的年號爲“萬曆”,幷稱爲“今上”,因此該圖刻印于萬曆年間[59]。該圖繪製者不詳,由地圖上端的歌謠來看,這幅地圖應該是民間流傳的;但地圖上端的歌謠在嘉靖時期的原圖中肯定是沒有的,同時值得注意的是在一些建築上,還附有文字注記,主要有以下幾處,午門前注有“此丹墀端門至午門直八十丈長,橫六十四丈”;奉天殿前東西文武樓處注有“十二丈”;在南正宮注有“正統□位□□居此”;南城殿注有“景泰在此養病”;在左右腋門後的建築中分別注有“朝房二十八間”、“朝房二十間”等。這些注記非常正式,與地圖上端通俗的民謠以及奉天殿中繪製的人物相比,顯得格格不入,由此可以推測,這幅地圖原來可能是嘉靖時期官方繪製的,目的是表現北京城內的宮殿和寺廟,到了萬曆時期,這幅地圖通過某些途徑流入民間,民間書商爲了牟利對地圖進行了改繪。
    (5:北京城宮殿之圖
    《清雍正北京城圖》。該圖原無圖名,也不記作者姓名與繪製年代,據侯仁之先生考證該圖繪製于雍正年間,因此定名爲《清雍正北京城圖》。此圖“皆用墨繪,街道胡同的詳細程度,與乾隆五十三年(1788年)初刊吳長元《宸垣識略》一書的木刻分幅附圖相近似……此圖繪製的主要目的,似乎僅在于表示街巷分布,兼及重要官署廟宇以及倉場貢院等項”[60]。雖然侯仁之先生幷沒有解釋爲什麽此圖繪製“似乎僅在于表示街巷分布,兼及重要官署廟宇以及倉場貢院等項”,但是如果僅僅是掃視這幅地圖,這一結論是非常明顯的,因爲圖中重要的官署、廟宇以及倉場貢院等都用立面形式繪製,非常搶眼。
    《北京內外城全圖》,孫果清認爲“從地圖內容、規模、繪製技術等方面看,它絕非出自民間藝人之手,必然是在官府的主持下,組織繪圖人員、利用內務府檔案資料,采用集體合作的方式繪製而成的”。其繪製年代,孫果清認爲繪製于道光年間[61]。該圖采用平面與立面相結合的方法繪製,其中河湖、水渠、街道、街區均采用平面方法繪製,而紫禁城、皇城和內城的城墻、城門、門樓及部分寺觀、塔院則采用立體寫景法描繪,表現的方法與《清雍正北京城圖》非常類似,顯然這幅官方繪製地圖所要體現的內容也就非常明顯了。
    《乾隆京城全圖》繪製于乾隆十五年(1750年),該圖實地測繪而成,圖幅總長14.01米,寬13.03米。據楊乃濟《乾隆京城全圖考略》和侯仁之主編《北京歷史地圖集》所述,該圖是以1:650的比例尺繪製的。可以說這幅地圖是中國古代最爲符合現代標準的“準確”的城市輿圖,“除城門及主要街巷標注名稱外,只有宮殿、苑囿、壇廟、寺觀、官署和王公府第、敕建祠堂標以名稱,其餘皆無文字標識”[62],同時這些標注名稱的建築,均用深墨色粗綫勾畫,由此這幅地圖所要表現的內容與其它城市輿圖沒有本質的區別。
    此後,北京城市地圖大量增加,而且除了官府繪製之外,還出現了大量坊間繪製的北京城市輿圖,但其繪製內容根據朱竟梅的分析“無論官繪還是坊刻私繪,大多把北京城的街道、衙署,府第、祠廟等作爲主要內容加以反映”[63]。之所以這些坊間繪製的北京城市輿圖其繪製內容與官方繪製的城圖幷沒有本質的區別,原因可能有以下兩點:第一,繪製城圖所用的資料,只能來源于官方,甚至只能按照官方繪製的地圖改繪,如在清代中期之後大量北京城圖都繪製了八旗界址,甚至分別繪製了滿洲、蒙古、漢軍八旗以及堆撥房或官所,這些資料是民間難以搜集和得到的;第二,這些坊間繪製的地圖,從用途上來說,幷不是爲了一般百姓使用,一方面圖中的官署、府第、八旗界址甚至堆撥房對于民間來說幷沒有太大的實際用途,另一方面朱竟梅分析的這一時期地圖“繪製的目的,由過去服務于統治者的國家治理和軍事部署爲主,逐漸開始迎合和滿足普通人出外經商、游歷、趕考等活動的需要” [64],但實際上在這些北京城圖中,與“外經商、游歷、趕考等活動”有關的內容基本上是看不到的,而且這些地圖大量流傳于國外,其繪製目的似乎在于收藏,實用性幷不是很强。
    3)、單幅的城市輿圖
    明清時期單幅的城市輿圖數量衆多,雖然其中大部分的繪製者幷不清楚,但從其繪製內容來看,與方志中的城市輿圖相近,因此可以推測這些單幅的城市輿圖其繪製目的主要也是爲了地方治理。只不過由于圖幅往往要大于方志中的城池圖,因此各類要素表現的更爲豐富而已,如:
    《萊州府昌邑縣城垣圖》,繪製于清中葉,官署呈送本,紙本彩繪,未注比例,單幅43×49厘米。其繪製方法類似于方志中的城池圖,只不過是彩繪的。由于是官方的繪本,因此繪製內容基本上于方志中的城池圖類似,主要是重要的官署衙門、文廟、倉場、各種祭祀建築等[65]。
    (6:萊州府昌邑縣城垣圖
    《江西省府縣分圖》中的《九江府圖》[66]中繪製的主要是衙署、廟學、倉庫以及祭祀建築,繪製內容基本與方志中的城池圖類似。此外《江西省府縣分圖》中的《南康府圖》、《高安縣圖》和《鄱陽縣圖》繪製內容也與此類似。
    此外,某些省、府地圖和地圖集中也較爲詳細的繪製了城市。如繪製于明萬曆時期的《泉州府圖說》[67],該圖按照李孝聰教授的判斷,其繪製“目的是提出一些爲加强該地區對潜在威脅的防禦措施,呈請上級官員審核”,因此是官方繪製的地圖。在圖中比較詳細的繪製了泉州府所轄的城市,其中安溪縣城中繪製了安溪縣、儒學、城隍、公館、分司、預備倉、席公祠等;在德化縣城中及周圍繪製了德化縣、城隍廟、文公祠、分司、山川壇、文廟、儒學等;在惠安縣城中繪製了錦田驛、府官、惠安縣、按察司、儒學、城隍廟、布政司等;在泉州府(晋江縣)城中繪製的內容較多,但基本上也都是與官方有關的建築。總體看來,繪製的內容基本上與方志圖繪製的內容一致,這與其爲官府使用的繪圖目的密不可分。
    又如《淮安府圖說》中《海州圖》[68],該圖類似于疆域圖,但圖中較爲詳細的繪製了城市。在城市中繪製的主要是各種衙署,還有儒學和大慈寺,繪製內容基本上與方志中的城市輿圖類似。《淮安府圖說》中的其它幾幅圖,如《鹽城縣圖》、《沭陽縣圖》等繪製內容與《海州圖》基本類似。
    只有一些內容較爲特殊的城市輿圖中,由于使用目的不同,因此在圖中繪製了一些特殊的內容,如:
    《蘇州府城內水道總圖》中除了繪製出重要的衙署之外,主要繪製了城內的河道。內容更爲詳細的“蘇州府城內水道四隅分治圖”,除了繪製衙署、廟學、倉場之外,重點繪製了河道,以及河道上的橋以及河道附近的塔,而中國古代河道附近的塔有時是作爲航行的指示標志,由此這幅地圖中選擇繪製的內容體現了這幅圖的繪製目的,即在于表達蘇州府城中的水道及其相關建築,應該是爲在城內航行所用[69]。
    總體來看,明清時期,方志中的城市輿圖,由于其繪製目的主要是爲各級官吏治理地方服務,因此選擇繪製的基本上都是與地方治理有關的內容;而單幅的城市輿圖,除了少量地圖外,從繪製內容上來看基本上與方志圖類似,其繪製目的同樣與地方治理有關。與宋元時期類似,這一時期只有少量的城市輿圖由于有著特殊的目的,圖中繪製的內容與衆不同。
    )、中國古代城市輿圖的轉型時期——清末
    清末,受到西方思想的衝擊,中國古代傳統輿圖繪製方法開始向現代地圖繪製方法轉型,出現了大量采用現代繪圖技術繪製的地圖,如道光二十二年(1842)六嚴(徳只、承如)摹繪的《皇朝一統輿地全圖》道光二十四年(1844)鄒伯奇繪製的《皇輿全圖》、同治五年的《廣東總圖》、清光緒十三年(1887)的《皇朝直省輿地全圖》等。受到這一衝擊的影響,出現了一些采用現代繪圖技術繪製的城市輿圖,如光緒二十五年(1899)的《山西省城全圖》、光緒三十一年(1905)的《保定府城圖》和光緒末年的《張家口市街圖》等等。但與此同時也存在很多沿用傳統繪製方法繪製的地圖,如光緒二十九年(1903)用計里畫方繪製的《四川省城街道圖》,甚至仍然能看到平立面結合或者鳥瞰式的城市輿圖,如光緒二年(1876)的《湖北漢口鎮街道圖》[70]、光緒二十五年(1899)的《天津城厢保甲全圖》[71]、繪製于清末的《福州城圖》[72]以及繪製于光緒年間的《營口圖式》[73]。
    但是,這一時期無論是用現代測繪技術繪製的城市輿圖,還是用傳統方法繪製的城市輿圖,其中大部分輿圖的繪製內容,幷沒有發生本質的變化。如:
    《山西省城全圖》,該圖由“杜聯瑞繪製于光緒三十一年,圖的下端分別標有比例尺、坐標、圖例,比例尺爲五千分之一”[74],顯然是用現代繪製技術繪製的,但繪製的內容依然是衙署、倉場、廟學、祭祀建築,其它內容則表現的很少[75]。
    《山西省城街道暨附近壇廟村莊圖》,張德潤繪,清光緒年間(1879--1890)浚文書局刻印本,未注比例,裱裝挂軸,56×59厘米。圖中除了繪製自然景觀、街道、鐘鼓樓、牌坊、衙署之外,繪製內容最多的就是太原城內外的各種壇廟,這種對繪製內容的選擇也正符合該圖的標題[76]。李孝聰教授在著錄中提及的“由于沒有比例測算,所以該圖只能表示太原城的大致輪廓與城市內外地物的相對位置,不能體現準確的位置與實際情况,這是中國古代傳統城市地圖典型的表現形式,反映繪製者感興趣或必須上圖的內容”。
    (7:山西省城街道暨附近壇廟村莊圖
    《粵東省城圖》,光緒二十六年(1900)羊城澄天閣點石書局鎸印,雖然該圖是民間繪製的,但除了街道之外,圖中主要表現的依然是衙署、祠祀、廟學等內容;
    《浙江省垣坊巷全圖》,同治年間(1864--1874)繪製[77],“此圖用傳統的平、立面相結合的形象畫法,詳細描繪浙江省城杭州城內的街巷、河渠、橋梁、官署、寺廟等在城內的位置布局”。
    需要注意的是,這一時期由于民間印書局的大量出現,民間印製的地圖也開始增加,城市輿圖流傳的範圍逐漸廣泛,如朱竟梅分析《京城詳細地圖》“是清末發行範圍較廣、發行量較大的一幅北京城市地圖,初印本在光緒三十一年(1905)即繪製完成幷付梓印行,很快在社會上廣泛流布。宣統三年(1911)五月初一日,上海商務印書館發行了第五版,在北京、漢口、天津、長沙、奉天、重慶、開封、成都、海南、廣州、太原、福州各地商務印書館出售”[78]。這些民間印製的地圖,其製圖目的當然不可能僅僅局限于地方治理,而應有著更爲廣泛的用途。如光緒十年的點石齋《上海縣城厢租界全圖》的題記中記錄了繪製該圖的繪製目的“上海一邑爲通商要口,其中外交涉,公私冘聚,轂擊肩摩,軸□相接,洵稱繁盛之區。苐地形之要衝,水道之源委,尤必詳繪以圖,庶商賈往來,潜以地勢者有所率循,而不致倀焉無之也”;如光緒十四年繪製的《廣東省城全圖·陳氏書院地圖》,該圖附記說明了繪圖的目的,即“現擬繪此圖式,系城外十里之遙,相隔省城頗遠,今將城外各街道,分列明晰,以便本姓人熟悉路徑,不至迷途,皆可進入書院之門”,很明顯這幅地圖是爲了陳氏子弟前往陳氏書院學習而繪製的,圖中除了一般的地理事物之外,在城外繪製出了由各城門前往書院的道路。
    (8:點石齋“上海縣城厢租界全圖”局部
    (9:廣東省城圖陳氏書院地圖
    雖然城市輿圖繪製的目的與以前相比出現了鬆動,但是就具體繪製內容上來看,這類民間繪製的地圖與其它城市輿圖差別幷不明顯,主要仍以衙署、寺廟、學校、倉庫、街道等爲主體。當然,其中也出現了一些新的,或者是以前傳統城市輿圖不太重視的內容,如光緒十年的點石齋《上海縣城厢租界全圖》中繪製了“公所”、“書館”、“醫院”;宣統元年的《詳細帝京輿圖》在地圖兩側列有“各省會館基址”,記錄了北京城近四百個會館的具體地址,其目的顯然是爲前往北京的各省人士服務的。這種以一般民衆使用爲目的而繪製的地圖,在內容上當然會反映一些民衆所需要的內容,但是一方面這種地圖在清末剛剛處于起步階段,因此一些民衆的需求還沒有完全反映在地圖上;另一方面,這些地圖在民衆中的使用可能仍不普及,還沒有深入到普通民衆中,因此現代地圖中經常出現的與我們日常生活關係密切的內容,如市場、店鋪、旅店、金融等要素,在這一時期的地圖中還沒有出現,或者還不是繪製的重點。
    而且,這種繪製內容的擴大,在某些官繪的城市輿圖中也有所表現,如光緒二十五年(1899)的《天津城厢保甲全圖》,圖中除了官司機構、寺廟、河道橋梁等建築物外,還繪製了工廠、租界、洋房、店鋪、鐵路等建築等;又如光緒十九年(1893年)輿圖館測繪的《陝西省城圖》[79],其中除了繪製街道、衙署、寺廟之外,也繪製了大大小小的會館,會館雖然也存在于之前的少數城市輿圖中,但像這幅地圖一樣對會館和公所表現的如此詳盡的却是非常少見的;與此類似的還有光緒三年(1877)湖北官書局編制,湖北藩司刻印本的《湖北漢口鎮街道圖》 [80],以及四川總督岑春煊爲瞭解省城街道情况而實地測繪,光緒二十九年付梓的《四川省城街道圖》[81]等。這主要是由于隨著城市中出現的新的因素,政府所關心的內容也有所擴大。
    此外,從方志圖來看,一方面方志中城市輿圖的繪圖技術幷沒有發生變化,用傳統繪圖方法繪製的城市輿圖往往與用開方法繪製的疆域圖等幷列存在[82],如在光緒《德平縣志》中即有用開方法繪製的《開方輿地新圖》,也有用平立面畫法繪製的《城池圖》;在光緒《日照縣志》中即有用開方法繪製的《疆域圖》,也有用平立面畫法繪製的《城池圖》等。另一方面從方志城市輿圖繪製內容來看,由于方志的功能沒有發生變化,因此方志中城市輿圖的繪製內容也沒有太大的變化。
    (10:光緒《德平縣志》開方輿地新圖
    (11:光緒《德平縣志》城池圖
    總體來看,清末單幅城市輿圖的繪製方法發生了重大變化,但是就城市輿圖所表現的內容來看,幷沒有發生根本性的變化。不過這一時期的某些地圖,其繪製目的已經發生了轉化,即開始爲一般民衆的使用而服務。從地圖使用目的來講,這一時期是中國古代城市輿圖的轉型期,此後在民國時期爲普通民衆使用的城市輿圖大量出現。如建設圖書館編繪的《最新北平全市詳圖》,該圖附“北平官署學校、街巷更名、游覽處所、公寓旅館名稱地址、會館以及電車站等一覽表”[83],由這些附表來看,很明顯大部分都是爲普通民衆使用地圖服務的;又如民國三十年(1945年)邵越崇編的《袖珍北京市分區詳圖》,該册“以北平工務局實測圖爲藍本增修編繪……反映了當時各大機關、團體、銀行、郵局、醫院、廟宇、教堂、旅館、飯店、商店的分布情况。末附內外城街巷索引、旅游指南”[84],從其附帶的,與傳統城市輿圖相比,從增加的繪製內容以及旅游指南來看,很明顯其繪製是爲一般民衆服務的。
    (五)、總結
    從上文分析來看,中國古代傳統城市輿圖在有能力追求準確性的情况下,幷沒有一味的追求這種準確性,而是以地圖的使用目的爲基礎,對繪圖內容進行選擇,幷在地圖中將使用者關心的內容突出繪製出來。通過上文分析來看,宋代以來的城市輿圖,無論是方志圖,還是單幅的城池圖,其繪製目的基本上都是爲地方治理服務,因此圖中所繪製的基本上都是與地方治理有關的內容。雖然也存在一些其它目的的專題圖,但數量幷不是很多。清代末年,這一時期的少量地圖,其繪製目的已經發生了轉化,即開始爲一般民衆的使用而服務。雖然這些城市輿圖數量不多,但却標志著中國城市輿圖繪製目的的轉型。
    

    三、中國古代城市輿圖在城市研究中的應用
    從本文第一部分“以城市輿圖爲基本史料對城市本身進行的研究”來看,以往以城市輿圖爲史料對中國古代城市進行的研究基本上局限于用地圖來叙述單一城市的發展變化。但是從這些研究來看,城市輿圖所反映的內容,基本上在傳統文獻資料中都有記載,或者說在這些研究中,城市輿圖只是作爲文獻資料的補充或者佐證。從這層意義上講,以往的研究幷沒有充份發揮城市輿圖的史料價值。
    本人認爲地圖的史料價值可以分爲兩方面:
    第一個方面,用地圖來補充文獻資料的缺失。由于中國古代文獻資料,尤其是明清時期的文獻資料極爲豐富,與文獻資料相比,即使是存世地圖較多的清代,其數量也無法與文獻資料相比。在城市方面,基本上清代所有城市都有方志存世,有的城市還不止一部,而城市輿圖相對數量就比較少,而且城市輿圖的繪製在一定程度上以文獻資料爲基礎,因此要從城市輿圖中發現文獻資料缺失的內容,較爲困難。特別是那些城市發展中的重大變化,在文獻資料中基本上是不會缺失的,在這種情况下,從城市輿圖中即使發現了文獻資料缺失的內容,那麽這些內容也基本上不會具有重要意義。
    第二個方面,通過一系列地圖發現一些從文獻資料中不能發現或者難以發現的內容。在這一方面,徐蘋芳《馬王堆三號漢墓出土的帛畫“城邑圖”及其有關問題》一文非常具有啓發性。即由于地圖的直觀性,可以通過對比一組地圖或者幾組地圖來發現中國古代城市發展過程中的一些變化和問題。雖然可能在傳統文獻中也有記載,但由于文獻的零散以及缺乏直觀性,這些問題一般非常難以發現。
    下面,本文將從地圖史料價值的第二個方面入手,以地圖爲史料,來研究中國古代城市發展中的幾個問題。在這裏還需要說明的是,地圖其史料價值在于發現問題,或者在研究中作爲具體論據,但要深入的分析、研究問題則仍然需要從傳統的文獻資料入手。
    (一)、宋代城市輿圖所反映的宋代地方城市城墻的毀廢
    至今爲止,在大多數關于中國古代城市的研究著作中都假設城墻是中國古代城市的必要組成部分,這種“假設”存在于衆多與城市有關的研究論著中[85],但是宋代城市輿圖却對這一“假設”提出了挑戰。宋代流傳至今的城市輿圖爲數不多,主要集中在《宋元方志叢刊》所收錄的方志中,此外還有單獨流傳的《平江府城圖》和《靜江府城圖》等,總數約有35幅[86]。在這35幅地圖中,有24幅地圖中出現了城墻,出現率67%,雖然超過了半數,但是這顯然也與以往的觀點相左。以這一視角入手,在宋代的各種文獻中也能發現類似的記載,如在宋代方志中:
    《嘉定赤城志》記,黃岩縣:“按《舊志》云:周回九里三十步,又云周回四百五十步,唐上元中築。今皆無考”[87];天台縣:“城周回四百步,吳永安中築。按磚刻,宣和三年重修。今稍頽圮,有二門,東曰應台、西曰通越”[88];寧海縣:“城周回六百步,舊在海游,唐永昌元年徙今地,或云唐大曆間。四隅舊各有門,後廢。令陳宗仁于西北驛道立其二,曰望台、曰朝京”[89]。
    《嘉定鎮江志》記,金壇縣:“縣故城周七百步,高一丈五尺,唐長壽改元新築,至萬歲通天中甃以磚甓,後廢”[90]。
    《淳祐玉峰志》記,昆山縣:“按古圖經云,縣故有城在東南三百步,然今縣境無城,以竹木爲栅”[91]。
    《仙溪志》記,仙游縣:“縣負山帶溪,雖無城築,然創縣以來更山寇而安堵如故者,得非溪山形勢之壯歟。縣郭袤二里,舊無城築,紹興十年山寇竊發,知縣陳致一始築城浚濠以禦之,寇退,不克終役。乾道中,知縣趙公綢始作四門,東曰朝京、西曰元台、南曰登俊、北曰拱德”[92]。
    《景定嚴州續志》記,嚴州:“州城,宣和中知州周格重築,歲久頽圮弗治,至爲樊墻,以限逾越”[93]。
    《咸淳臨安志》記,昌化縣:“周三百六十步,濠闊一丈五尺,久廢,惟古木環城基”[94]。
    《嘉泰會稽志》記,山陰縣:“縣墻周一里八十步,高一丈二尺六寸,見《舊經》,今不存”[95];諸暨縣:“縣城周二里四十八步,高一丈六尺,厚一丈(見《舊經》)。唐開元中,令羅元開建東北門。天寶中,令郭密之建西南門。天祐初,吳越武肅王嘗遣裨將王永修之。今廢”[96];蕭山縣:“縣城周一里二百步,高一丈八尺,厚一丈一尺,見《舊經》,今不存”[97];余姚縣:“縣城周一里二百五十步,高一丈,厚二丈。案《會稽記》云,吳將朱然爲令時所築,見《舊經》,今不存”[98];上虞縣:“縣城周一里九十步,高一丈七尺,厚一丈,見《舊經》”[99];新昌縣:“縣城周一十里,高一丈,厚一丈三尺,見《舊經》,今不存”[100]。
    

另外,宋人文集中一些零星的資料也證實了這一點,如姚勉《庚申封事》記:“一曰,築城壁以衛州郡……敵長于野掠,短于攻城。鄂渚有城則不能攻,長沙有城則不能拔,豫章有城則不能近;衡、全、永以無城而破,興國、壽昌以無城而破,瑞陽、清江又以無城而破……”[101];再如黃幹《安慶與宰相乞築城及邊防利便》中記:“伏自開禧丙寅,往來兵間,親見北兵入冦,棗陽無城,最先破;隨州無城,則又破;复州無城,則又破;信陽、荊門無城,則又皆破。郢州號爲石城,敵人圍之三日而去;襄陽、德安城最堅,攻累月而不破。以是知古人築城鑿池以爲捍禦,此不可易之長策也”[102]。此外,胡三省在《資治通鑒》的注文中也提及南宋末年“浙東諸縣皆無城,獨剡縣有城”[103]。
    需要注意的是,現存宋代城市輿圖和地方志基本上都是南宋時期的,因此上述描述只代表了南宋時期的情况,但實際上北宋也存在類似的情况。如王禹偁記述        :“太祖太宗,削平僭僞,天下一家。當時議者,乃令江淮諸郡毀城隍、收甲兵、徹武備者,二十餘年……名爲郡城,蕩若平地。雖則尊京師而抑郡縣,爲强幹弱枝之術,亦匪得其中道也”[104];魏了翁也有同樣的論述:“臣恭惟藝祖皇帝自大難未平,首創唐末五季之弊,外召藩鎮以還京師,臨遣廷紳以爲牧守,天下莫不仰服威斷之明。然而守邊之臣,則久其考任,假以事權,固不與內郡同也。未幾而初意漸失,幷、汾、閩越之僅平,江淮諸郡已令毀城隍,銷兵甲矣”[105]。也就是說北宋初年,爲了强幹弱枝曾采取了拆毀地方城市城墻的政策。過去的研究認爲,這種現象一直持續到了儂智高之亂[106],但就實際情况來看,在儂智高之亂以後,仍存在大量地方城市城墻廢弃不修的情况。如北宋末年的魏了翁在“簡州見思堂記”中記:“少長從仕郡國間,問所謂城,則凸不滿數尺,足可蹴而過,手可俯而攀,賈牧之所挑撻,犬豕之所躙蹂,曰此城也”[107],這是生活在北宋末年的士大夫對“城”的概念。此時,不僅原來執行毀城政策的江淮地區無城,而且四川、兩廣和福建地區也多無城墻。如四川地區,北宋中期已經是“兩川,惟陵、梓、眉、遂有城可守”[108]。又呂陶在《奉使回奏十事狀》中記:“臣伏見熙寧中,朝旨下俞充,按視成都路接近蠻夷州軍寨。充乞修築雅州城,所計工料萬數浩瀚,續准密院批狀,侯漢、眉州、永康軍修城了日修築”。那麽漢州、眉州和永康軍在熙寧之後才修築了城墻,而雅州由于“近聞本州申轉運司,以爲于事無益,乞行寢罷”,最終“只乞修完木栅,自可防虞,惟朝廷留意幸甚”[109],因此也幷無城墻。由此來看,北宋時期四川地區有城墻的城市可以說是屈指可數。再如兩廣、福建,直到南宋中期,袁說友在《重閩廣奏狀》中仍記:“閩廣諸郡,城壁頽圮,兵器朘削,二廣尤甚。乞行下三路運司,借撥錢本,同各州守臣措置,日下修築城壁,務令堅完”[110]。由此,兩廣、福建地區的城市直至南宋中期也沒有廣泛修築城墻。更有甚者,在靠近邊境的河北路、河東路、永興軍路以及國之重地的京畿附近,部分城市城墻也多損毀,如北宋末年李綱“備邊禦敵八事”中記:“河北、河東州縣城池,類多隤圮堙塞,宜徧行修治;而近京四輔郡、諸畿邑,皆當築城,創置樓櫓之屬。使官吏兵民有所恃而安,萬一有賊騎深入,虜掠無所得,可以坐困”[111]。此外,永興軍路的同官縣也無城郭[112],虢州、解州城墻也多毀損[113]。
    綜上來看,兩宋對于地方城市城墻的修築都不十分積極。其實早在北宋時期一些官員就已經認識到不修城墻的危害,主要就是對內防禦力量的减弱。如王禹偁說:“臣比在滁州,值發兵挽漕,關城無人守禦,止以白直代主開閉,城池頽圮,鎧仗不完。及徙維揚,稱爲重鎮,乃與滁州無异。嘗出鎧甲三十副,與巡警使臣,彀弩張弓,十損四五,蓋不敢擅有修治,上下因循,遂至于此。今黃州城雉器甲,復不及滁、揚。萬一水旱爲灾,盜賊竊發,雖思禦備,何以枝梧” [114],不幸的是,其所憂慮的“盜賊竊發,雖思禦備,何以枝梧”成爲了事實,在宋代中後期的農民起義中,地方城市往往輕易就被攻陷,正如魏了翁所說:“淳化、咸平距建隆,不過四十年耳,盜發兩川,惟陵、梓、眉、遂有城可守;濮盜作于近輔,如入無人之境。王禹偁自黃岡上疏,極陳江淮空虛之害,至謂:名曰長吏,實同旅人;名爲郡城,蕩若平地。富弼論江浙荊淮湖廣諸道,亦謂:處處無兵,城壘不修,或數十夫持鉏耰白梃,便可盡殺守令,開府庫,誰復禦者。至寶元、康定以後,空內以事西邊,則武備之削滋甚。五年間,盜殺巡尉至六十員,入城剽劫者四十州。王倫起沂,幷淮渡江,歷數千里無一人禦之。張海等輩,剽吏禦人于京淮湖陝間,州郡莫敢孰何。金州盜作,速召州兵僅有二十四人……”[115]。
    到了南宋時期,不修城的危害更加嚴重。如果說北宋不積極修城的危害,僅在于對內控制的减弱,不足以導致統治的顛覆。那麽南宋政府對修城持消極態度,對朝廷來說就有滅頂之灾,因爲金、元軍隊在突破邊境防綫深入內地後,由于內地城市沒有城墻,很難組織有效的抵抗。這一點南宋的很多有識之士都有共同的體會,如上文的姚勉《庚申封事》記“一曰,築城壁以衛州郡……敵長于野掠,短于攻城。鄂渚有城則不能攻,長沙有城則不能拔,豫章有城則不能近;衡、全、永以無城而破,興國、壽昌以無城而破,瑞陽、清江又以無城而破……”[116];再如黃幹《安慶與宰相乞築城及邊防利便》中記:“伏自開禧丙寅,往來兵間,親見北兵入冦,棗陽無城,最先破;隨州無城,則又破;复州無城,則又破;信陽、荊門無城,則又皆破。郢州號爲石城,敵人圍之三日而去;襄陽、德安城最堅,攻累月而不破。以是知古人築城鑿池以爲捍禦,此不可易之長策也”[117]。
    既然不修城存在如此嚴重的後果,那麽兩宋政府長期對修城持消極態度,其原因本人認爲主要有以下三點:
    第一、如上文所述,北宋初年毀城的理論基礎是“强幹弱枝”的政策。確實在兩宋時期,我們基本上看不到地方勢力憑城自守對抗中央的現象,從這點來看,這一政策還是非常有效的。而且,受到在“强幹弱枝”理論下形成的對修城持消極態度的影響,宋代政府未將修築城墻列入對地方官員的考課內容。考課往往决定地方官員升遷的速度,如果將某項政績列入考課制度中的話,那麽在這種激勵機制下,地方官員當然就會熱心于建設與這項政績有關的地方設施。宋代確有這種例證,如地方上居養院、安濟坊、漏澤院的興建就一度被列爲考課的內容,《老學庵筆記》記“已而,置居養院、安濟坊、漏澤園,所費尤大,朝廷課以爲殿最”,帶來的後果就是“諺曰:不養健兒,却養乞兒,不管活人,只管死尸,蓋軍糧乏,民力窮,皆不問。若安濟等有不及,則被罪也”。這種不符合常理的結果,就是在考課制度的激勵下産生的。城墻的修建與此有所類似,宋代一般不以修城墻作爲考課的標準,如劉敞在《先考益州府君行狀》中記其父:“還言:河北州郡,多建請築城、鑿河,所役皆數十萬工,冀、貝之間尤甚。百姓失業可哀,而吏以此邀賞,苟不禁止,後將倣效,競事土功,因縁致他變。宜著令,城非陊頓不得擅請增廣,河渠非可通漕省大費者,毋議穿鑿。當修城、浚渠者,雖能省功,亦不加賞,如此自止矣……朝廷以公言頗黜諸土功”[118],這一建議似乎得到認可。李綱在“應詔條陳八事奏狀”中記“城壁守具率皆不治,循習既久,往往以修城壁爲生事,建議官吏反受罪責”。由此來看,宋政府不僅對修城“亦不加賞”,而且還要予以處罰,“連南夫以修泉州城委官體究;裴廩以修衡州城重加貶黜”,造成的後果是“州郡望風畏縮,無敢復議修城者”[119]。在這種考課制度下,北宋甚至南宋的地方官員,當然不敢擅自修城了。不僅如此,據鄧小南先生研究,宋代的考課制度由于逐漸依循“資格”,因此即使地方官的政績再好,其考課大都也只能列入“中中”,但只要一旦有過錯,那麽其考課成績就會列入下等[120]。這種罰過不獎功的考課制度,當然也會限制地方官員修城的積極性,因爲擅自修城“勞民傷財”的罪名可是輕易負擔不起的。
    第二,與宋代官員短暫的任期有關。江天健在《宋代地方官廨的修建》[121]一文中提出宋代官廨長期殘破是受到選官制度的影響:“宋代大多數地方官員對官廨修建態度十分消極,這種心態風氣與地方官員考課升遷制度有關,一方面考課不重視官廨興修與維護的評比,另一方面官員任期三年一任,無法久任,視官署爲傳舍,無心維護”[122]。江天健先生分析宋代考課、選官制度造成官廨長期殘破,對于城墻來說也是適用的。宋代的官員任期“三年一任,無法久任”,在事實上也是如此,李春棠在《坊墻倒塌以後——宋代城市生活長卷》中統計了《景定建康志》中記載的宋太宗時期江寧府歷任長官任期,其結論是“22年之間,升州城裏,換了13位知州,任期最長的3年5個月,最短的3個月,平均每任一年9個月多一點”[123]。由于任期短促,修築城墻時間又比較漫長,那麽這届官員修築城墻,得利的極可能不是他本人,而是下届官員,在這種情况下誰還願意修築城墻呢?
    第三,當時士大夫對築城的爭論影響了地方城市城墻的修建。對于地方城市城墻的修築,宋代士大夫有著不同的觀點,尤其是在南宋初年宋金對峙的時期,對地方城市城墻的修築,士大夫之間爭論紛紛。其中反對修築城墻的意見有以下兩種:
    1、認爲從軍事角度考慮,當時南宋兵少,如果一味修城,無兵守禦也是無用,而且所修城池可能反過來被敵方利用。如韓元吉在《與蔣丞相論淮甸築城別紙》中對江淮修城發表議論時認爲:“日者諸郡往往自請城築,諸將且爲關隘之設,其說甚美,其費亦甚大,使費而有益,不問可也”,然後又引用當時社會上的一種流行觀點來否定修城,即“然采之輿議,謂諸郡之所少者兵爾,非城也,今兵數未之益焉,地將誰守之”[124];又如袁燮在《龍圖閣學士通奉大夫尚書黃公行狀》中記載黃公(度)的觀點:“今若増築江南,珠聯棋布,非十余萬兵不可守,形勢易格,事機難周,一城失利,百城皆聳。昔韓欲弊秦,使鄭國獻鑿涇之策,秦人覺之,國曰渠成亦秦之利,乃卒鑿之。今日之築城,安知不爲他國之利?”[125]再如宋周必大在《龍圖閣學士宣奉大夫贈特進程公神道碑》中記程大昌乾道五年(1169)的奏疏曰:“又言築城太多,緩急何人可守。臣謂設險莫如練卒,練卒則在選將。上深然之”[126]。
    2、認爲在自然灾害或者兵亂之後修城,會給當地百姓帶來沉重的負擔。如江淮地區在南宋初年的戰爭中,受到很大破壞,因此周麟之在《海陵集》卷四“封事”中提出:“然長淮東西延袤千里,兵少則戍不周,民貧則用不給。比者築城壁、修堰壩,皆取辦于兩淮之人,凋郡遺黎不堪其擾,而守未必能固也。設欲固守非經營數年不能就緒,大敵忽至其何以支?”[127]就自然灾害而言,如胡寅在“前知衡州向公生祠記”中記:“歲在乙卯,江南大旱,衡陽焦灼于築城暴政之後”[128],在此處胡寅將築城等同于暴政。
    而支持修城的意見主要認爲築城有利于軍事防禦,可以抵禦金軍的入侵。如上文所舉姚勉《庚申封事》和黃幹《安慶與宰相乞築城及邊防利便》都持這種觀點。其中最具有代表性的就是李綱的觀點,他“乞沿淮漢修築城壘札子”中建議:“楚泗既己修築城壘矣,惟是沿淮如廬、壽,沿漢江如襄、鄧等處,尚未措畫。臣願陛下降詔劉光世、岳飛,乘士卒之暇,以漸修築。如韓世忠之于楚,張俊之于盱眙,楊沂中之于泗。使名城堅壘綿亘相望,以張國勢,以讋敵心。又命朝廷選通知古今臣僚,按行淮漢,深考古迹要害控扼之地,如濡湏塢、牛渚圻之類,築壘屯兵,益務自固,使犬羊無侵突之虞,貔虎有蓄銳之利,以守則固,以戰則勝,此今日之上策也”[129],又在“應詔條陳八事奏狀”中建議“今與僭逆之冦,壌地相接無數百里之遠,而沿江表裏數十州郡,朝廷所恃以爲藩籬者,蕩無城池可恃以守。卒然賊馬驚近邊摩,封疆不知何以禦之,此臣之所不能曉也。臣愚伏望聖慈特加睿察,令朝廷熟議。如捍禦之計非城池不可,即乞降旨,明告中外,以昨來罪責官吏自縁搔擾,非以修城之故。應沿江州郡,侯今冬農隙,許之漸次修築城池,建置樓櫓之類”[130]。
    正是因爲對地方城市城墻修築存在各種不同意見,在一定程度上阻礙了地方城市城墻的修築。如姚勉在《庚申封事》中記:“然則金之渡江不足慮也,但使之不敢再渡,可也……去年冬,臣在瑞陽,嘗勸守臣築城,乃取橋梁寺觀塔廟之石以助之,量功命日,用爲艾獵城沂之法則,三旬而可濟,守臣雖是其說”,也就是說最初當地長官同意了他的意見,但最終“竟爲幕僚沮撓而止。不過曰恐費州縣之財粟也,今財粟果安在哉?孰若以一州之財粟,衛一州之生靈乎?”[131]
    由于以上三點原因,即朝廷“强幹弱枝”政策是不鼓勵、不支持修城,與此相關的考課制度又限制地方官員修城,地方官員短暫的任期又挫傷地方官員修城的積極性,對修城意見的不統一又阻礙了地方城市城墻的修築,因此雖然有外在修城的迫切要求,但兩宋政府內部自上而下都沒有修城的動力,這也就造成了兩宋時期很多地方城市城墻的長期毀廢。
    總體來看,宋代地方城市城墻的毀廢,雖然我們可以通過文獻資料的分析來得出同樣的結論,或者說如果沒有城市輿圖,這一問題可能我們遲早也會意識到,但是城市輿圖將這一問題顯而易見的擺在我們的面前,幷引導我們去思考其中的原因。
    (二)、城市輿圖所反映的中國古代城市中衙署分布的變化
    衙署是中國古代城市中的重要功能建築,以往的研究多從制度史的角度入手,對城內衙署分布的研究幷不多。如果通覽從宋代至明代的城市輿圖,就會發現這一時期中國古代城市的衙署布局發生了根本性的變化。從宋代的城市輿圖,如《景定建康志》“府城之圖”、《淳熙嚴州圖經》“建德府內外城圖”、《嘉定赤城志》“黃岩縣治圖”、“羅城圖”、“寧海縣治圖”、“仙居縣治圖”、《平江圖》來看,宋代無論州級,還是縣級城市,城市中衙署基本上是集中分布,在州級城市中一般都集中于子城之內及其附近,在縣級城市中則都在縣衙附近。
    而在明清的城市輿圖中,衙署基本上沒有集中分布的趨勢,一般都在城內分散布局,如《嘉靖建寧府志》“建寧府城圖”、《嘉靖建陽縣志》“縣城圖”、《隆慶臨江府志》“臨江府城圖”等。
    通過對比宋代和明清的城市輿圖,會非常明顯的發現,城市中的衙署分布有著從集中到分散的演變過程。中國古代地方城市中衙署布局的這種變化主要與中國古代地方行政制度的變化以及子城的衰落有著密切的關係。
    秦代至魏晋南北朝時期,地方佐吏主要由地方長官辟屬,中央不得干涉[132],而就行政系統而言,地方行政機構也極爲簡單,城市中一般只有一套行政體系,就城市中的衙署而言,則只有州治、郡治或者縣治。就位置而言,州治和郡治一般都在子城以內。
    隋代雖然開始收奪地方的權力,如開皇四年(584)“夏四月己亥,敕總管、刺史父母及子年十五已上,不得將之官”[133],這是爲了防止地方長官家屬對地方政務的干涉;接著開皇十二年(592)“八月甲戌,制天下死罪,諸州不得便决,皆令大理覆治”[134],又削减了地方的司法權力;開皇十四年(594)十一月壬戌又規定 “制州縣佐吏,三年一代,不得重任”[135],此外還將地方佐吏的任免權由地方收歸中央。但是自秦漢以來的地方行政結構幷沒有發生變化,城市中衙署的數量依然很少。雖然沒有唐代的城市輿圖存世,但由宋代方志及其所附城市圖可以推斷,在唐代,衙署基本上都集中在子城之內。如從《淳熙嚴州圖經》“建德府內外城圖”來看,位于子城之外的只有東通判廳;由《嘉定赤城志》“羅城圖”來看,位于子城之外的只有司理院、判官廳,而按照《嘉定赤城志》的記載,判官廳“廳在州東七十步,舊在今添差通判廳,紹興十六年徙杜家巷,淳熙三年以舊比較務改建” [136],司理院“廳在州南九十步,司理院在焉,嘉定七年,司理吳焯重建” [137]。雖然此處沒有記載這兩個機構的設置時間,但《宋史·太宗本紀》記“(太平興國四年十二月)丁卯……置諸州司理、判官”,這兩個機構當設于宋初之后。因此如果去除這兩個設立于唐代且位于子城之外的機構的話,那麽可以認爲唐代台州所有的衙署機構都應位于子城之內。
     宋代爲了防止唐末五代割據局面重現,在地方上實行分權,將地方的財權、軍權等分離開來,設立轉運使、安撫使和提點刑獄三個監司機構,在州級城市中還設立通判,作爲知州的佐貳官,以分散地方官員的權力。地方機構的重叠設置,造成了地方衙署數量的增加。不過宋代轉運使、安撫使和提刑按察使只設在少數城市中,因此宋代地方城市主要是在州級城市中增加了通判的衙署。從資料來看,這些新設的通判廳大都位于子城之內或者子城附近,如《淳熙三山志》卷七“通判廳”“州舊通判一員,廳于威武軍門內之西。紹興五年,増一員始居旌隱坊北。十九年,通判葉仁以日趨都廳不便,乃請于朝,以威武軍之東故知錄司戶廳合而爲廨舍。淳熙五年,復置添差厘務通判,寓轉運行司之東偏”[138];又如《吳郡志》卷六“通判東廳在郡治之西,紹興九年通判白彥惇建。介庵舊在郡圃,後入通判廳,今庵亦廢……通判西廳在城隍廟後,依子城東南角” [139];如《新安志》卷一“通判軍州事一員。諸州置通判,自建隆四年始……官廳在州衙東,舊有棣華堂,宣和中吳郡李彌綸兄弟繼踵,故名”[140]。此外,從《淳熙嚴州圖經》“建德府內外城圖”來看,嚴州的通判廳位于子城之內,添差通判廳位于子城東側;從《嘉定赤城志》“羅城圖”來看,台州的通判廳也位于子城之內。但也存在修建于距離子城一段距離的通判廳,如常州通判的衙署位于新擴展的外城中,李孝聰教授認爲這種特殊現象,主要是由于常州在五代十國時期擴城之後,隨著城市經濟的發展,靠近運河的外城逐漸成爲常州商業和手工業的中心,人口逐漸增多,因此“專主戶籍、穀、賦役之責的通判衙署也設在這塊區域內(外城)”[141]。
    通判廳的這種選址可能主要受到子城的影響,當然子城在宋代已經失去了原有的作用,但其實體形式在城市中依然存在,因此新建衙署可能會受到傳統衙署布局的影響,選址于子城之內或者附近。但是在某些較爲特殊的城市中,衙署的布局發生了變化,如上文提及的“臨汀郡城圖”。按照《永樂大典》卷七八九二“廨舍”的記載,汀州在建炎初曾受到楊勍之亂的破壞,“碑瑉焚盡”,大部分衙署自紹興元年之後才陸續創建,而按照“郡治圖”來看,子城之內已經沒有太多的空地,可能重建的衙署在城內分散分布,如判官廳“在州東南門下,淳祐間判官連端慤重創廳堂”;推官廳“在州東登俊坊正街,寶祐建。推官來吉甫重創門廡”[142]。
    元代時期,中國的地方城市中出現了專門的城市管理機構——錄事司。城市中設置錄事司始于忽必烈中統元年,按《元史·地理志》,元代先後建置錄事司的城市達123個。隨著金元時期這一機構的出現,在地方城市中也相應的出現了錄事司的衙署,這在當時的城市輿圖中也有所反映,如在元代《奉元城圖》的西南部就繪有錄事司。新建的錄事司有時建在子城之外,如《中國古代地圖集(戰國——元)》中收錄的元《潮州城圖》,其中錄事司就繪製在子城之外[143]。此外《至元嘉禾志》記嘉興路“錄事司,在郡治西北二百步,舊監倉東廳也”[144],《延祐四明志》記慶元路“錄事司,在西南隅迎鳳坊,宋府院故址”[145]。但總體來看,這一時期地方城市中的衙署圍繞子城集中分布的現象幷沒有發生根本性的變化。
    還要提及的是,唐宋元時期,縣級行政體制沒有發生根本性的變化,地方機構比較單一,基本上圍繞縣衙布局,如《嘉定赤城志》“黃岩縣治圖”、“寧海縣治圖”、“仙居縣治圖”等。
    明代地方行政結構發生了重大的變化,爲了防止地方集權,將一省之權分由都、布、按三司掌握,即承宣布政使司掌一省民政、都指揮使司掌一省軍戶衛所番漢諸軍、提刑按察使司掌一省監察司法。與宋代不同的是,明代布政使和按察使不僅設于省級城市,而且在府州縣城市中大都設有分司,即布政分司和按察分司[146],在某些城市中也設有軍事機構——衛所,與宋代相比,明代地方建制城市中衙署的數量成倍增加。不僅如此,明代省下有道的設置,由布、按二司屬官參政、參議、副使、僉事分司諸道,其中屬于布政使系統的有督糧道、督册道和分守道;屬于按察司系統的有提督學道、清軍道、驛傳道、水利道、兵備道和分巡道等。雖然明朝設置道的主要目的是加强上下級之間的聯繫,不是一級行政區,但在相應的城市中也建有道的衙署。除此之外,明代還設置都察院總領監察事務,其屬官十三道監察御史負責監察地方官員,這樣在地方城市中就出現了相關的衙署“察院”[147]。除此之外,明代在地方還設有負責軍務的總督、糾察地方官員的巡撫等官員,這些官員在某些城市中也設有相應的衙署[148],如都察院[149]。與此同時,明代地方城市中的一大變化就是,由于元初的毀城以及元代中期采取的禁制修城的措施,使得宋代以來已經喪失功能的子城,在明初已經從地方城市中消失。因此,一方面明代官制的改變使得明代地方城市中出現了大量新的衙署機構,另一方面由于子城的消失,在府州城市中衙署的分布就不再受到子城的約束。如《嘉靖建寧府志》“建寧府治之圖”中除了繪製府衙之外,還繪製了行都司、左衛、右衛、布政司(分司)、建寧道、察院、新察院。《隆慶臨江府志》“新刊臨江郡城圖”中除繪製了府衙之外,還繪製了察院、湖西道、布政分司等,從分布來看,這些衙署在城內分散布局。
    在縣級城市中,情况也是如此,新出現的衙署在城市中分散布局。如《嘉靖建寧府志》在各縣圖中,除了繪製縣衙之外,也繪製了建寧道、布政分司;在《嘉靖建陽縣志》“建陽縣郭之圖”除繪製了縣衙之外,還繪製了布政司(分司)、按察司(分司)、東察院、西察院。
    下面通過一些具體實例來說明宋至明代,中國古代地方城市內衙署布局的變化。
    潮州。根據《永樂大典》卷五三四三中收錄的明初《潮州府志》“公署”的記載,州治“韓公刺潮元和十四年也,其去貞元二十一載,則韓公之時,郡治已遷于今矣。謹按今之郡治實基于金山之麓,其狀若屏之隱起,州子城環是山而基之”[150]。也就說在唐代州治位于子城之內,這也是《永樂大典》《潮州府志》記載的城內唯一唐代以及唐代之前的衙署。此後宋代在又先後修建的僉廳、通判廳、判官廳等都位于子城之內,只有少量衙署位于子城之外,如推官廳在“子城外之西中。廢爲郵傳。景定甲子,推官劉(同祖)請于郡,以鳳嘯驛舊地重建”[151];尉廳“在開元寺之後”[152]。元代新建的衙署都位于子城之外,如錄事司和分司(廉訪分司)在道愛坊內。值得注意的是,元軍在占領潮州後曾“散軍平城”,可能子城在這時也被拆毀,此後的志書和城市輿圖中很難見到子城的痕迹就是很好的佐證。明代在占領潮州之後,將元代的總管府(即宋代的州治)改爲潮州衛指揮司,將潮州府治移置城內西南隅,由此城內的衙署更爲分散,如提刑按察分司在“街東澄清坊前三陽驛舊址”;司獄司在“舊澄清坊前海陽縣舊址”;稅課司在“大街西甘露坊南”[153];“行署察院在府治東澄清坊;布政分司在府治後;按察分司在金山前,巡道魏執中重建”等[154]。
    又如台州。關于宋代台州城內衙署分布的情况可以參見《嘉定赤城志》“羅城圖”,從圖中來看,宋代台州的衙署基本上都集中在子城之內。按照文獻記載,建于子城之外的有判官廳“在州東七十步,舊在今添差通判廳,紹興十六年徙杜家巷,淳熙三年以舊比較務改建”;司理廳“在州南九十步,司理院在焉,嘉定七年司理吳焯重建”,但從位置來看都集中于子城附近。且根據《嘉定赤城志》和《民國台州府志》的記載,台州各種衙署中有明確文字記載建于唐代和唐代之前的只有位于子城之內的州治。根據《民國台州府志》的記載,此後修建的衙署基本上位置都較爲分散,如僧綱司“舊在天竺院,後寓天寧寺”;道紀司“舊在玄妙觀,後寓栖霞宮”;都院行台“在觀橋西二十步”;布政分司“在府治東二百步”;按察分司“在府治西” [155]等。
    又如嚴州。從《淳熙嚴州圖經》“建德府內外城圖”來看,除了東通判廳外,基本上所有的衙署都位于子城之內。到了明代,這一情况發生了明顯的變化,按照萬曆《續修嚴州府志》“嚴州府圖”來看,城內衙署不多,但已經較爲分散,其中“察院行台,在府治東南,嘉靖二十八年知府莊壬春建,系舊織染局基;分守道,在府治正街西,洪武二年建爲按察分司,萬曆二年知府陳文煥改爲分守道……;分巡道,在府治東,舊爲雜造局,嘉靖二十八年知府莊壬春改爲分巡杭嚴道;兵備道,在府治前旌善亭後,成化十二年知府朱暟建;分司在府治東,嘉靖初市民地建”[156]。
    (12:《淳熙嚴州圖經》“建德府內外城圖”
    (13:萬曆《續修嚴州府志》“嚴州府圖”
    綜上所述,唐代以後,尤其是在明代,受到地方行政制度的影響,地方衙署的數量逐漸增加,同時隨著子城的消失,衙署在城內的分布逐漸突破了子城的限制,在城內分散分布。
    以往通過文獻對地方行政體系的研究,注意力主要集中于地方官制的演變上,本節所述的內容是以往研究完全忽視的。而通過城市輿圖,這一中國古代城市形態的重要變化就顯現在我們,這也體現了城市輿圖在中國古代城市研究中的特有價值。
    (三)、宋元城市輿圖中所顯現的中國古代子城選址的特點
    宋元時期繪製有子城的城市輿圖有如下幾幅:《嚴州圖經》“建德府內外城圖”、《平江圖》、《嘉定赤城志》“羅城圖”、《靜江府城圖》、《咸淳臨安志》“皇城圖”、《臨汀志》“郡城圖”、“潮州城圖”。從這幾幅宋元城圖來看,子城在很多情况下都修建于城中較高的位置,如《嚴州圖經》“建德府內外城圖”將子城繪製于仁安山之南、《嘉定赤城志》“羅城圖”的子城北側也繪製有山、《咸淳臨安志》“皇城圖”中將子城(南宋改爲皇城)繪製于鳳凰山下,《臨汀志》“郡城圖”的子城也繪製于城北的山旁;“潮州城圖”同樣將子城繪製于山旁。
    而且子城的這種選址也得到了其它資料支持,如揚州的子城位于蜀崗之上;絳州的子城高築于黃土臺地上,至今仍是全城的制高點;唐代撫州的子城,按照“新移撫州子城記”記載其遷移之後的地理形勢是“爾乃决意卜築,應手經始,舍去舊地,推移一區。而勝秀逸得,嚴整鬱備。納溪山復叠之勢,吐原野蟠連之色”[157],也位于城內地勢較高的位置;又如宋代湖州“子城周回四百二十丈,環以水……州治以奉化縣之金峨山爲外案山,而以城中之鎮明嶺爲內案山,後坐慈溪縣之驃騎山”[158];又如宋代台州“子城按舊經周回四里,始築時不可考,或云州治舊在大固山,上有子城故址焉,後隨州治徙今處”,也就是說原來台州的子城也位于山上;又如宋代紹興府,“舊經云子城周十里……西北二面皆因重山以爲城不爲壕塹。嘉祐中刁約守越奏修子城記云,城成高二十尺,北因臥龍山”[159];又如潮州,《永樂大典》卷五三四三記“城池”記“舊有子城,以金山爲固”[160],“公署”條又記“州治基于金山之麓”,州治位于子城之內,因此潮州的子城位于金山山麓無疑;汀州,《永樂大典》卷七八九二“廨舍”記“郡治在子城內正北,臥龍山下,地占高明”,由此來看汀州的子城地勢也是較高的。
    子城在城市中的選址與其功能密布可分。爲了說明這一問題,就需要分析子城産生的原因。
    子城是衙署所在,亦當是城市中官員的住地,其中居民身份當高于一般居民無疑,這也形成了城市內居民身份的差异。不過官員不能完全等同于城市居民,因爲在中國歷史上很多時期,官員的流動性很强,來源龐雜,那麽不同的背景、利益以及流動性會使得他們難以凝聚在一起形成長期穩定的群體,這種條件下子城的興築或者長期維護也難以進行。因此只有當地方官員的構成相對穩定,成員單一,可以形成長期穩定的位于一般百姓之上的群體,那麽才可能在地方城市中興建用于保護這種特殊的城市居民利益,弃一般城市居民于不顧的子城。但是,這仍不足以解釋子城的出現問題。因爲,就中央政府而言,地方官員負有保民的責任,中央政府也斷無允許地方官員在城市中修築子城,在戰爭中可以臨陣後退,弃百姓于不顧的道理。而且,對于中央政府來說,出于中央集權的考慮,地方城市中這種穩定的握有地方權力的特殊群體的出現是難以容忍的,更何况子城在某些情况下可以成爲這些地方群體對抗中央的防守屏障,因此一般而言,統一王朝是不容許子城存在的。那麽,只有在中央權力衰落,地方勢力崛起的時期,地方城市中才可能大規模修築子城。
    總體來看,理論上,子城在地方城市中的産生必須具備三種條件,即軍事防禦的需要、中央集權衰落和地方權力的擴張、城市中地方官員的組成相對穩定。
    根據前人的研究,魏晋南北朝時期是子城的在地方城市中大量增置的時期[161]。而魏晋南北朝,恰恰處于這種狀態。軍事防禦的需要自不待言,關于中央集權的衰落和地方權力的擴張以及地方官員組成的相對穩定,可以參考嚴耕望先生在《中國地方行政制度史·魏晋南北朝地方行政制度》一書中對兩漢至魏晋南北朝時期地方官員、屬吏的籍貫限制、屬吏選任的標準的分析,現總結如下:
    南朝,首先是籍貫限制的變化。“綜上所論,漢世地方官吏籍貫限制之制度,至此時或保存或廢弃。而皆與地方豪族勢力有關。廢弃者,長官不能用本籍人。此時中央政權脆弱,地方豪族勢力龐大。有時地方不安,更藉豪族爲之鎮攝,故常用當地豪族爲地方長官,是以漢制此條勢不能保存。而漢制屬吏必用本籍人,此乃地方豪族之特權,故不致放弃,是以此制亦終南朝不改”[162]。其次是選任條件的變化,“其實西漢極少世族,郡縣掾史與朝廷宿衛尤未嘗盡用世族,而魏晋南朝地方政府之掾史乃轉多世族爲之”[163],“至晋,郡縣綱紀大吏爲世族所把持”[164]。由此來看,魏晋南朝地方官員的一大變化就是,地方政權由世家大族長期把握,成員長期穩定,可以說在地方城市中形成了一種高于一般民衆,獨立于中央的群體。
    北朝,與南朝類似。地方長官,北魏初年以久任爲原則,太和十八年之後才逐漸轉變,但邊疆地區“世襲地方官蓋不少”至北周武帝時爲“加强中央對蠻夷地區之控制”,才下令革除世襲[165]。地方屬吏的籍貫,“北朝惟州郡縣之屬吏用人仍承漢制,而長官以及長官之將軍府佐雖大多用非本籍人,但無限制。故曆觀史傳,州刺史、郡太守、縣令丞用本籍人者亦甚多”[166]。地方屬吏的選任,“魏晋南朝,地方大吏多任世族爲之,北朝亦然”[167]。由此來看,與南朝一樣,北朝的城市中也形成了成員長期穩定,獨立于中央的群體。
    此外,在十六國和北朝時期,北方很多城市中多民族聚居,子城有時起到了分割不同民族的作用,占有統治地位的民族往往居住在子城中,其它民族居住于大城中。這種隔離,有時是爲了加强對統治民族的保護,有時則是防止其它民族發生叛亂。如大通二年,毛普賢、洪業攻定州,魏北道行台楊津守定州,勸毛普賢、洪業的手下倒戈,這些人“復書云:今與諸人密議,欲殺普賢,願公聽之。又賊欲圍城,正爲取北人耳,城中所有北人,必須盡殺,公若置之,恐縱敵爲患矣,願公察之。津以城內北人,雖是惡黨,然掌握中物,未忍便殺,但收內子城防禁而已,將吏無不感其仁恕”[168],這裏北人指的是隨破六韓拔陵起義,後被安置在定州的原六鎮地區的人。從行文來看,這些北人最初安置在定州子城之外,在這次攻城戰中,由于害怕他們與同樣來源于六鎮的杜洛周和鮮于修禮聯絡起來,因此被安置在子城內看守,由此可見子城分割不同民族居民的作用。又如義熙十年,熾盤攻南凉的都城樂都,南凉的撫軍從事中郎尉肅向負責防守的武台建議“今外城廣大,難以固守,宜聚國人于內城,肅等率諸晋人距戰于外,如或不捷,猶有萬全”[169],其中按照胡三省的解釋“國人謂鮮卑禿髪之種落”,“夷人謂華人爲晋人”,那麽肅向的建議就是將占統治地位的鮮卑人聚集于子城內,而漢人居于子城外,將不同民族的人分割開來。
    這些地方城市中的群體,在魏晋南北朝長期戰亂中,爲了保護自身的利益,就需要修築子城。因此,在這一時期的戰爭中,大城有的時候不是防守的重點,防守的重點在于子城。如義熙五年,劉裕攻慕容超于廣固城,“明日,大軍進廣固,即屠大城,超退保小城,于是設長圍守之,圍髙三丈,外穿三重塹”[170],大城輕易放弃,小城才是堅守的重點。又如建德四年,北周武帝攻北齊河陰,“丁未,上親率諸軍攻河陰大城,拔之。進攻子城,未克”[171],同樣大城輕易被攻占,而子城才是防守方堅持的重點。
    而正是這種軍事防禦目的,使得子城在城市中往往選擇地勢較高,利于防禦的位置。如“郢州子城,三面墉基皆天造,正西絕壁,下臨漢江,石城之名本此”[172]等。
    此外,魏晋南北朝至隋代地方行政建制曾經過多次調整和省幷,很多新建的地方行政城市往往是出于控禦的需要,可能只有官署和軍隊,幷無太多的居民,其性質類似于子城。這種以軍事控禦爲目的修築的子城往往修建在地勢較高的位置。其中某些城市在隋唐時期隨著經濟的發展,城外逐漸形成居民區,到唐代後期才圍繞居民區修築羅城。如北朝時期,設立在今天山西一帶的州郡城池多選址在黃土高原陡峭的崖壁之上,其中最爲典型的就是絳州,原先設在柏壁,建德六年又遷往稽山縣西南的玉壁,《元和郡縣圖志》中對這兩處城址的形勢作了簡要的描述,柏壁“按柏璧高二丈五尺”,玉壁“四面幷臨深谷”。雖然,開皇三年將絳州遷往今處,但仍位于一個相對高平的黃土臺地上。可以想見,絳州的這幾次的選址明顯帶有軍事防禦的特色,而且確實在當時圍繞這幾個地點展開過一系列的戰爭,如北魏大統四年築玉壁之後,高歡就于東魏興和四年、武定四年兩次發動玉壁之戰,戰爭都十分慘烈;如《元和郡縣圖志》記唐初“義師將西入關,大將軍進次古堆,去絳郡十餘里。通守陳叔達堅守不下,高祖命厨人曰‘明日早下絳城,然後食’。乃引兵攻城,自旦及辰,破之。仍置絳郡”。這種險要的選址形勢和强烈的軍事色彩,注定在設置之初,不可能有太多的居民,只能有衙署和軍隊,城墻也只能圍繞這二者修築,明顯帶有子城的性質。絳州于開皇三年遷到今址之後,由于瀕臨汾水,不僅便于防守,而且交通便利,因此穩定了下來,這樣城市才圍繞高築于黃土臺地上的子城逐漸發展,雖然文獻中沒有記載絳州的羅城修築于何時,但是我們推測其應該修築于唐代後期的戰亂年代。
    總體看來,雖然子城産生的原因較爲複雜,但由于具有軍事防禦的功能,子城在城市中往往選擇地勢較高,便于防守的位置。以往對于子城的研究主要集中于子城在中國古代城市中的演變,很少考慮到其地理位置,中國古代城市輿圖賦予了我們思考這一問題的新視角。
    《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学刊》第六集
    



    * 此文系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重點研究基地北京大學中古史研究中心重大項目“中國古代舆圖調查、整理與研究”成果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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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胡邦波:《至正<金陵新志>中的地圖研究》,《中國古代地圖集(戰國——元)》,第98頁。
    [8]《景定<建康志>中的地圖研究》,第76頁。
    [9]《<長安志圖>的特點與水平》,第9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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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0] (宋)范大成纂修:《吳郡志》卷十一《題名》, 《宋元方志叢刊》第一册,北京:中華書局,1990年,第776頁。
    [31] (宋)范大成纂修:《吳郡志》卷六《坊市》:“右六十五坊,紹定二年春,郡守李壽朋幷新作之,壯觀視昔有加”,《宋元方志叢刊》第一册,北京:中華書局,1990年,第735頁,
    [32] (元)張鉉撰:《至正金陵新志·修志本末》,《宋元方志叢刊》第六册,北京:中華書局,1990年,第5285頁。
    [33] (宋)朱長文:《吳郡圖經續記·序》,《宋元方志叢刊》第一册,北京:中華書局,1990年,第639頁。
    [34] 《新安志》,《宋元方志叢刊》第八册,北京:中華書局,1990年,第7599頁。
    [35] (宋)胡矩,羅浚纂修:《寶慶四明志·序》,《宋元方志叢刊》第五册,北京:中華書局,1990年,第4989頁。
    [36] (宋)周應合:《景定建康志》,《宋元方志叢刊》第二册,北京:中華書局,1990年,第131頁。
    [37] (元)于欽:《齊乘》,《宋元方志叢刊》第一册,北京:中華書局,1990年,第509頁。
    [38] (元)張鉉撰:《至正金陵新志·修志文移》,《宋元方志叢刊》第六册,北京:中華書局,1990年,第5280頁
    [39] 《州縣提綱》卷二,四庫全書本。
    [40] 此處還包含了一些轄境圖。中國古代的轄境圖按照對城市表現方式的不同,可以分爲兩類,一類用符號代表治所城市,另一類則繪製了治所城市中的一些建築。其中後一類轄境圖繪製城市時所選擇的內容是值得注意的,因此將這類轄境圖列入城市輿圖的範疇。
    [41] 主要指府治、州治、縣治等地方行政機構的官署。
    [42] 包括各類民間、官府修建的壇廟。
    [43] (宋)黃㽦、齊碩修,陳耆卿纂:《嘉定赤城志》卷一《地理門二》,《宋元方志叢刊》第七册,北京:中華書局,1990年,第7290頁。
    [44]《嘉定赤城志》卷四《公廨門一》,第7310頁。
    [45]《嘉定赤城志》卷七《公廨門四》,第7329頁。
    [46]《嘉定赤城志》卷二十七《寺觀門一》,第7477頁。
    [47]《嘉定赤城志》卷三十一《祠廟門一》,第7516頁。
    [48] 《永樂大典》卷五三五四“城池”,北京:中華書局,1986年,第2452頁。
    [49] 同上。
    [50] (崇禎)《吳縣志·吳縣志編例》,《天一閣藏明代方志選刊續編》第十五册,上海:上海書店,1990年,第165頁。
    [51] (嘉靖)《淄川縣志》卷一《圖考》,《天一閣藏明代方志選刊》第四十三册,上海:上海古籍書店,1982年。
    [52] 潘晟:《明代方志地圖編繪意向的初步考察》,《中國歷史地理論叢》,2005年第4期,第119頁。
    [53] (康熙)《天津衛志》,臺北:成文出版社有限公司,1968年,第18頁。
    [54] (乾隆)《諸城縣志》,臺北:成文出版社有限公司,1976年,第63頁。
    [55] (乾隆)《平原縣志·平遠縣志圖考》,臺北:成文出版社有限公司,1976年,第23頁。
    [56] (雍正)《館陶縣志》卷一《圖考》,臺北:成文出版社有限公司,1968年,第43頁。
    [57] (道光)《重修膠州志·重修膠州志姓氏》,臺北:成文出版社有限公司,1976年,第31頁。
    [58] 任金城:《明刻<北京城宮殿之圖>——介紹日本珍藏的一幅北京古地圖》,《北京史苑》第三輯,北京:北京出版社,1985年,第423頁。
    [59] 同上。
    [60] 侯仁之:《記英國國家圖書館所藏<清雍正北京城圖>》,《歷史地理》第九輯,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第38頁。
    [61] 孫果清:《現存最早的一幅絹地彩繪<北京內外城全圖>》,www.nlc.gov.cn/service/wjls/pdf/09/09_07_a4b13c3.pdf。
    [62] 楊乃濟《〈乾隆京城全圖〉考略》,《故宮博物院院刊》,1984 年第3 期,第24頁。
    [63] 朱竟梅:《清代北京城市地圖的繪製與演進》,《侯仁之師九十壽辰紀念文集》,北京:學苑出版社,2003年,第332頁。
    [64] 朱竟梅:《清代北京城市地圖的繪製與演進》,《侯仁之師九十壽辰紀念文集》,北京:學苑出版社,2003年,第345頁。
    [65] 李孝聰《美國國會圖書館藏中文古地圖叙錄》中對此圖的著錄爲“萊州府昌邑縣城垣圖,清中葉,官署呈送本,紙本彩繪,未注比例,單幅43×49厘米。
    

該圖背面用黃紙封裱,貼紅簽圖題:‘署萊州府昌邑縣城垣圖’,表明這是一幅由山東省萊州府所屬昌邑縣官署繪製的官方收藏或呈送給上級官府的縣城圖。
    圖的方位以上方爲北,用簡單扼要的形象畫法,表現昌邑縣城的建築布局。描繪出縣城的城墻、三座城門與東南角的文昌閣,城內的主要街道、水塘(注記‘灣’),重要的官署衙門、文廟、縣倉、書院,以及祠、廟、殿、堂等祭祀場所。還畫出了城門外的驛路、鋪站和軍隊駐地(注記‘墩’)。所有圖上地物均采用形象化的符號標志,幷很誇張,只表示昌邑縣城的大致輪廓和城市內外建築的相對位置,不體現精確的位置。圖上內容也僅僅是官方地圖必須要表現的規定的要素,這是中國古代傳統城市地圖典型的表現形式。
    恒慕義(A.W.Hummel)1930年購入美國國會圖書館,第28號。
    地圖部原系列號:gm7100505”,北京:文物出版社,2004年,第109頁。
    [66] 《中國古代地圖集(清代)》對《江西省府縣分圖》著錄如下:“此圖是清康熙年間省級地圖集之一,作者不詳。內容包括:九江、南康、饒州、廣信、建昌、撫州、臨江、吉安、瑞州、袁州、贛州等府圖十一幅和分縣圖七十三幅。各圖皆絹底彩繪,用傳統的地形地物形象畫法,精細地繪出了江西省各府、縣的地理概况……從所選以上四幅府、縣地圖中可以看出,本圖有以下特點:……突出縣城,忽視村鎮。各圖都以縣城爲重點,對縣城及其衙署、學校、倉廩和名勝古迹等皆有較詳的反應,但對縣城以外的村鎮則有所忽略”,北京:文物出版社,1997年,第3頁。
    [67] 李孝聰《美國國會圖書館藏中文古地圖叙錄》中對此圖的著錄爲:“明萬曆三十年(1602),絹本色繪,29幅輿圖附圖說,册裝,每頁27×37厘米。
    錦緞封面,圖題貼簽,字迹漫漶,圖題據總圖圖文題目而推定;國會圖書館舊目錄定圖題名“福建省海防圖”,與圖集內容不符。該地圖集一圖一說,不注比例和方位。地圖表現福建省泉州府統轄的陸境、海疆,按各縣、衛所、巡檢司分幅,描繪所屬地域內的山嶺、河川、海岸、島嶼等地理環境,以及城鎮和軍事守禦處所的分布。山嶺繪立面形象,水面加繪波紋,凡城鎮衛所汛司皆繪有城墻,關隘繪寨門符號,其餘聚落僅標注地名而無符號。
    圖說描述該縣、衛、所或巡司的地理位置、兵要、商貿形勢,城池最初修築的歷史,以及倭寇入侵的情况。
    根據地圖的色彩和表現手法,結合圖說中提到的年代,最遲者爲明萬曆三十年(1602)泉州知府籌劃海上汛地事;又厦門未見標注,仍標作‘中左千戶所’,永春縣亦未升州。故推斷此圖集應繪于明朝明萬曆三十年(1602)或稍後時期。目的是提出一些爲加强該地區對潜在威脅的防禦措施,呈請上級官員審核。
    地圖部原系列號:2002626790”,北京:文物出版社,2004年,第91頁。
    [68] 按《中國古代地圖集(明代)》的著錄,該圖說大約撰成于萬曆十一年(1589)或者稍後,作者不詳,北京:文物出版社,1994年,第2頁。
    [69] 按照《中國古代地圖集(明代)》的著錄,這兩幅地圖出自明崇禎年間的《吳中水利全書》,其中“蘇州府城內水道總圖”“圖中以三橫四直爲骨幹,將近百條經緯交織的長短水道盡行繪出……橋梁共三百四十座”,北京:文物出版社,1994年,第19頁。
    [70] 李孝聰《美國國會圖書館藏中文古地圖叙錄》中對此圖的著錄爲:“(清)湖北官書局編制,清光緒三年(1877)湖北藩司刻印本,未注比例,二印張拼合,整幅63×165厘米。
    以鳥瞰式形象畫法展現漢口鎮的街道建築布局,鎮內外的河湖環境。用立面形象畫出湖北鎮的城墻、城門、橋梁,無論主要街道或小巷皆用雙綫表示,官署、寺廟、公共建築均用立體形象化符號表示。著重描繪了兩個街區,一個是正街、黃陂街、萬年街一帶的會館、廟宇;另一個是長江堤岸街新開闢的商埠地,江漢關、輪船招商局、英、美、俄、法領事署、跑馬場、天主教禮拜堂等均畫出洋樓形象。地圖內容已經有了新的因素,而地圖的繪製仍然是傳統的表示法。
    與清同治三年(1864)湖北官書局編制的《武漢城鎮合圖》的漢口鎮相比,前者多描繪清朝的官司衙門,此圖則增加了很多外國機構的內容,反映從1862年漢口開埠以後至1877年十多年間漢口鎮的新商埠用地有了很迅速的發展。
    1959年12月3日入藏。原東方收藏品第42號。
    地圖部原系列號:gm71005145”,北京:文物出版社,2004年,第112頁。
    [71] 李孝聰《美國國會圖書館藏中文古地圖叙錄》對此圖的著錄爲“(清)馮啓鷬繪,清光緒二十五年(1899)彩繪本,55´111厘米。
    總理天津城厢保甲事宜延津李蔭梧敬題,由此來看,該圖可能即爲李氏需要所繪。此圖爲鳥瞰畫的形式,不注比例;受圖幅尺寸所限,方位也不準確,基本上以上方爲北。描繪天津舊城內外,及海河、南北大運河沿岸的街巷、建築景致。突出表現官司機構、寺廟、工廠、租界、洋房、店鋪、河道橋梁等建築物,津盧、津榆鐵路也畫得很形象。反映天津開埠後城市的發展變化。
    天津城厢保甲全圖是19世紀末葉中國城市景觀地圖的典型。
    1952年3月,作爲贈品入東方特藏,第75號。
    地圖部原系列號:gm71005155”,北京:文物出版社,2004年,第106頁。
    [72] 《中國古地圖精選》對該圖的著錄爲“此圖未標作者和成圖時間。圖中出現‘領事府’,據文獻載,福州是在l 842年《中英南京條約》後開放商埠,次年英國在此設立領事。由此可知此固當繪于該年之後。又光緒二十年(1904年)各省實行新軍制,圖中仍用舊制,可知此圖繪于該年以前。此圖以北爲上,圖中以立體的形式繪製官署、街道、寺廟、工廠、書院、山丘、水道和橋梁等”,香港:中國世界語出版社,1995年,第85頁。
    [73] 《中國古地圖精選》對該圖的著錄爲“此圖未際繪者和成圖時間。從‘海務關’、‘洋海關’、‘洋務局’等地名分析,此圖當繪于光緒年間。此固所繪地域是今遼寧營口市。圖以上方爲南,下方爲北。圖中主要以城區內容爲主,繪有官署、民居、寺廟、營房、城墻等。城北繪有遼河,河中有兵艦‘天津’號和‘大沽’號,另有未標名的兵船、民船數隻。此圖無比例尺,地物大多以立面形式繪製,寫實性較强”,香港:中國世界語出版社,1995年,第85頁。
    [74] 《中國古代地圖集(清代)》,第16頁。
    [75] 《中國古地圖精選》對該圖的著錄爲“此圖由沐思人杜聯瑞繪于光緒三十一年(1905年),比例尺爲1:5000。圖下還繪有方位圖、圖例。此圖是今山西省太原市城區地圖,圖中繪有街道、衙署、學堂、會館、寺廟、戲樓、牌坊和軍營等”,香港:中國世界語出版社,1995年,第85頁。
    [76] 李孝聰《美國國會圖書館藏中文古地圖叙錄》中對此圖的著錄爲“此圖描繪山西省城太原城內的街道、建築布局和附近的村莊壇廟。太原城內的大街小巷、水塘、鐘鼓樓、牌坊、各級官署、倉儲、書院、寺廟宮觀均詳細上圖,城墻與建築物用立體形象化符號表示,滿城標志于城西南角;城市周圍的壇廟、村莊、教場也用透視圖畫形象表現,用雙綫條繪出城西的汾水。由于沒有比例測算,所以該圖只能表示太原城的大致輪廓與城市內外地物的相對位置,不能體現準確的位置與實際情况,這是中國古代傳統城市地圖典型的表現形式,反映繪製者感興趣或必須上圖的內容。
    浚文書局,因山西巡撫曾國荃奏請成立書局,于清光緒五年(1879年)創辦于山西省太原府,二十四年(1898年)開始采用機器印書,系專門從事刻書事業的機構。作者張德潤是清末浚文書局委員。
    恒慕義(A.W.Hummel)1930年購入美國國會圖書館,第36號。
    地圖部原系列號:gm71005056”,北京:文物出版社,2004年,第108頁。
    [77] 李孝聰:《美國國會圖書館藏中文古地圖叙錄》中對此圖的著錄爲:“清同治年間(1864--1874),不具撰人,彩繪本,未注比例,裱裝63×94厘米。
    該圖卷從右向左展開,方位墨書于圖的四緣,圖內注記書寫以上方(西方)爲視圖正方向。
    此圖用傳統的平、立面相結合的形象畫法,詳細描繪浙江省城杭州城內的街巷、河渠、橋梁、官署、寺廟等在城內的位置布局。杭州城和滿城的城墻、城門都用立體形象表示,雙綫灰色表示河渠,點綫表示街巷,用房屋形式表示各類建築,鳳凰山及山上的建築也畫的很細緻。這幅地圖使用的形象化地物標志,反映中國古代輿圖通常采用的傳統固定式符號。
    清咸豐九年(1859),署名坦坦居主人者曾刻印《浙江省垣坊巷全圖》描繪浙江省城杭州城的布局,同治三年(1864)浙江官書局刊印尺寸略大的《浙江省垣城厢全圖》,此後坊間競相摹刻。本圖可能即摹繪自上述二圖,而時間稍晚。
    朱毓文,字鹿賓,號坦坦居,浙江海鹽人。嘉慶庚辰進士,授安徽舒城縣知縣,貴州仁懷縣知縣署安平縣事,年六十二辭官歸邑,家居八年卒。著有《坦坦居詩文稿》。
    恒慕義(A.W.Hummel)1930年購入美國國會圖書館,第32號。
    地圖部原系列號:gm71005032”,北京:文物出版社,2004年,第107頁
    [78]《清代北京城市地圖的繪製與演進》,第350頁。
    [79] 該圖參見《中國古代地圖集(清)》,第201-202頁。
    [80] 李孝聰《美國國會圖書館藏中文古地圖叙錄》中對此圖的著錄爲“(清)湖北官書局編制,清光緒三年(1877)湖北藩司刻印本,未注比例,二印張拼合,整幅63×165厘米。
    以鳥瞰式形象畫法展現漢口鎮的街道建築布局,鎮內外的河湖環境。用立面形象畫出湖北鎮的城墻、城門、橋梁,無論主要街道或小巷皆用雙綫表示,官署、寺廟、公共建築均用立體形象化符號表示。著重描繪了兩個街區,一個是正街、黃陂街、萬年街一帶的會館、廟宇;另一個是長江堤岸街新開闢的商埠地,江漢關、輪船招商局、英、美、俄、法領事署、跑馬場、天主教禮拜堂等均畫出洋樓形象。地圖內容已經有了新的因素,而地圖的繪製仍然是傳統的表示法。
    與清同治三年(1864)湖北官書局編制的《武漢城鎮合圖》的漢口鎮相比,前者多描繪清朝的官司衙門,此圖則增加了很多外國機構的內容,反映從1862年漢口開埠以後至1877年十多年間漢口鎮的新商埠用地有了很迅速的發展。
    1959年12月3日入藏。原東方收藏品第42號。
    地圖部原系列號:gm71005145”,北京:文物出版社,2004年,第112頁。
    [81] 該圖參見《中國古代地圖集(清)》,北京:文物出版社,1997年,第201-202頁。
    [82] 在光緒之前的地方志中,用開方法繪製的疆域圖幷不多見。參見邱新立:《民國以前方志地圖的發展階段及成就概說》:“但直到清代, 一般官繪地圖還是山水畫式技法和標注四至道里,絕少畫方。可見舊志地圖的繪製以畫方爲個例, 不畫方爲主流”,《中國地方志》,2002年第2期,第74頁。
    [83] 北京圖書館善本特藏部輿圖組編:《輿圖要錄》,北京:北京圖書館出版社,1997年,第100頁。
    [84]《輿圖要錄》,第102頁。
    [85] 如馬正林在《中國城市歷史地理》一書中認爲“從以上事例可以說明,明清兩代,城市向郊區擴展已成爲必然之勢,城墻已完成了它的歷史使命,已不再成爲城市的主要標志,終于要與城市脫離關係”,馬正林:《中國城市歷史地理·中國城市的城墻》,濟南:山東教育出版社,1998年,第75頁;又如施堅雅在論述“中世紀城市革命”的時候提出“發展最快的城市,是那些蓬勃興起、成爲地區重要經濟中心地的城市,也正是這些城市的城門外面——不必說,特別是那些可達通商要道的城門外面——發展了更爲興盛的商業郊區” ,這種論述很明顯暗含著一個前提,就是唐宋的城市都是有城墻的,施堅雅:《導言:中華帝國的城市發展》,施堅雅主編:《中華帝國晚期的城市》,葉光庭等譯,北京:中華書局,2000年,第25頁。
    [86] 在統計中也包含了縣境圖。
    [87] 《嘉定赤城志》卷二《城郭》,第7292頁。
    [88] 《嘉定赤城志》 卷二《城郭》, 第7292頁。
    [89] 《嘉定赤城志》卷二《城郭》,第7292頁。
    [90] (宋)史彌堅修,盧憲纂:《嘉定鎮江志》卷二《城池》,《宋元方志叢刊》第三册,北京:中華書局,1990年,第2336頁。
    [91] (宋)項公澤修,淩萬頃、邊實纂:《淳祐玉峰志》卷上《城社》,《宋元方志叢刊》第一册,北京:中華書局,1990年,第1054頁。
    [92] (宋)趙與泌修,黃岩孫纂:《仙溪志》卷一《縣郭》,《宋元方志叢刊》第八册,北京:中華書局,1990年,第8273頁。
    [93] (宋)錢可則修,鄭瑤、方仁榮纂:《景定嚴州續志》卷一《城關》,《宋元方志叢刊》第五册,北京:中華書局,1990年,第4354頁。
    [94] (宋)潜說友纂修:《咸淳臨安志》卷十八《城郭》,《宋元方志叢刊》第四册,北京:中華書局,1990年,第3537頁。
    [95] (宋)沈作賓修,施宿等纂:《嘉泰會稽志》卷十二《縣》,《宋元方志叢刊》第七册,北京:中華書局,1990年,第6925頁。
    [96]《嘉泰會稽志》卷十二《縣》,第6932頁。
    11《嘉泰會稽志》卷十二《縣》,第6935頁。
    [98] 《嘉泰會稽志》卷十二《縣》,第6937頁。
    [99] 《嘉泰會稽志》卷十二《縣》,第6939頁。
    [100] 《嘉泰會稽志》卷十二《縣》,第6940頁。
    [101] (宋)姚勉撰:《雪坡集》卷二《庚申封事》,四庫全書本。
    [102] (宋)黃幹:《勉齋集》卷二十八《安慶與宰相乞築城及邊防利便》,四庫全書本。
    [103] 《資治通鑒》卷二百五十《咸通元年》,北京:中華書局,1965年,第8087頁。
    [104] 《宋史》卷二九三《王禹偁傳》。
    [105] (宋)魏了翁:《鶴山先生大全文集》卷十五《論州郡削弱之弊》,四部叢刊本。
    [106] 黃寬重:《宋代城郭的防禦設施及材料》,《大陸雜志》,第八十一卷第二期,第50頁。
    [107] 《鶴山先生大全文集》卷四十二《簡州見思堂記》,四部叢刊本。
    [108] 《鶴山先生大全文集》卷十五《論州郡削弱之弊》,四部叢刊本。
    [109] (宋)呂陶:《淨德集》卷四《奉使回奏十事狀》,四庫全書本。
    [110] (宋)袁說友:《東塘集》卷十二《重閩廣奏狀》,四庫全書本。
    [111] (宋)李綱:《梁溪集》卷四十六《備邊禦敵八事》,四庫全書本。
    [112] (宋)宋敏求:《長安志》卷二十《同官縣》:“縣城周一里,無城郭”,《宋元方志叢刊》第一册,北京:中華書局,1990年,第202頁。
    [113] (宋)司馬光:《溫國文正司馬公文集》卷四十三《乞罷修腹內城壁樓櫓及器械狀》:“今來觧、虢兩州城壁皆稱闊處只及四五尺”,四部叢刊本。
    [114] 《宋史》卷二九三《王禹偁傳》。
    [115] 《鶴山先生大全文集》卷十五《論州郡削弱之弊》,四部叢刊本。
    [116] (宋)姚勉撰:《雪坡集》卷二《庚申封事》,四庫全書本。
    [117] (宋)黃幹:《勉齋集》卷二十八《安慶與宰相乞築城及邊防利便》,四庫全書本。
    [118] (宋)劉敞:《公是集》卷五十一《先考益州府君行狀》,四庫全書本。
    [119] 《梁溪集》卷八十九《應詔條陳八事奏狀》,四庫全書本。
    
    [120]  鄧小南:《課績·資格·考察——唐宋文官考核制度側談》,鄭州:大象出版社,1997年。
    
    [121] 江天健:《宋代地方官廨的修建》,《轉變與定型:宋代社會文化史學術研討會論文集》,臺灣大學歷史系,2000年,第445頁。
    
    [122] 同上,第469頁。
    
    [123] 李春棠:《坊墻倒塌以後——宋代城市生活長卷》,長沙:湖南出版社,1993年,第102頁。
    
    [124] (宋)韓元吉:《南澗甲乙稿》卷十三《與蔣丞相論淮甸築城別紙》,四庫全書本。
    
    [125] (宋)袁燮:《絜齋集》卷十三《龍圖閣學士通奉大夫尚書黃公行狀》,四庫全書本。
    
    [126] (宋)周必大:《文忠集》卷六十二《龍圖閣學士宣奉大夫贈特進程公神道碑》,四庫全書本。
    
    [127] (宋)周麟之:《海陵集》卷四《封事》,四庫全書本。
    
    [128] (宋)胡寅:《斐然集》卷二十,四庫全書本。
    
    [129] 《梁溪集》卷九十三《乞沿淮漢修築城壘札子》,四庫全書本。
    [130] 《梁溪集》卷八十九《應詔條陳八事奏狀》,四庫全書本。
    [131] (宋)姚勉撰《雪坡集》卷二,四庫全書本。
    [132] 參見嚴耕望:《中國地方行政制度史·魏晋南北朝地方行政制度》,臺灣:學生書局,1997年。
    [133]《隋書》卷一《高祖本紀》。
    [134]《隋書》卷二《高祖本紀》。
    [135]《隋書》卷二《高祖本紀》。
    [136]《嘉定赤城志》卷五《公廨門》,《宋元方志叢刊》第七册,北京:中華書局,1990年,第7322頁。
    [137]《嘉定赤城志》卷五《公廨門》,第7323頁。
    [138] (宋)梁克家纂修:《淳熙三山志》卷七,《宋元方志叢刊》第八册,北京:中華書局,1990年,7848頁。
    [139] (宋)范大成纂修:《吳郡志》卷六, 《宋元方志叢刊》第一册,北京:中華書局,1990年,第732頁。
    
    [140] 《新安志》卷一,《宋元方志叢刊》第八册,北京:中華書局,1990年,第7611頁。
    
    [141] 李孝聰:《唐宋運河城市選址與城市形態研究》,《環境變遷研究》,北京:北京古籍出版社,1993年,第172頁。
    
    [142] 《永樂大典》卷七八九二《廨舍》,北京:中華書局,1986年,第3641頁。
    
    [143] 《中國古代地圖集(戰國——元)》,北京:文物出版社,1990年。
    
    [144](元)單慶修、徐碩纂:《至元嘉禾志》卷七《廨舍》,《宋元方志叢刊》第五册,中華書局,1990年,第4462頁。 
    
    [145](元)馬澤修、袁桷纂:《延祐四明志》卷八《公宇》,《宋元方志叢刊》第六册,中華書局,1990年,第6261頁。
    
    [146] 《明史》卷七十五《職官四》“(洪武)十四年……幷置各道按察分司;十五年,又置天下府州縣按察分司。”地方城市中布政分司、按察分司的衙署,爲省級兩司官員巡曆所至駐扎之所,參見何朝輝:《明代縣政研究》,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2006年,第24頁。
    
    [147] 地方城市中的察院爲巡按至縣駐扎之所,參見《明代縣政研究》,第24頁。
    
    [148] 王天有:《明代國家機構研究》,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1992年。
    
    [149] 地方城市中的都察院爲巡撫至縣駐扎之所,參見《明代縣政研究》,第24頁。
    [150] 《永樂大典》卷五三五四《公署》,北京:中華書局,1986年,第2459頁。
    [151] 《永樂大典》卷五三五四《公署》,北京:中華書局,1986年,第2460頁。
    [152] 《永樂大典》卷五三五四《公署》,北京:中華書局,1986年,第2459頁。
    [153] (嘉靖)《潮州府志》卷二《建置志》,《日本藏中國罕見地方志叢刊》,北京:書目文獻出版社,1991年,第187頁。
    [154]  (順治)《潮州府志》卷一,《北京圖書館古籍珍本叢刊》第四十册,北京:書目文獻出版社,1998年,第1339頁。
    [155] (民國)《台州府志》卷五十《建置略》,臺北:成文出版社有限公司,1970年,第792頁
    [156] (萬曆)《續修嚴州府志》卷三《公署》,《日本藏中國罕見地方志叢刊》,北京:書目文獻出版社,1991年,第59頁。
    [157] 《全唐文》卷八一九“新移撫州子城記”,中華書局,1983年,8625頁。
    [158] (宋)張津等纂修:《乾道四明圖經》卷一《城池》,《宋元方志叢刊》第五册,北京:中華書局,1990年,第4878頁。
    [159] (宋)沈作賓修,施宿等纂:《嘉泰會稽志》卷一“子城”,《宋元方志叢刊》第七册,北京:中華書局,1990年,第6724頁。
    
    [160] 《永樂大典》卷五三四三,北京:中華書局,1986年,第2451頁。
    
    [161] 郭湖生:《子城制度——中國城市史專題研究之一》,(京都)《東方學報》五十七册,1985年,第671頁。朱大渭:《魏晋南北朝時期的套城》,《齊魯學刊》,1987年第4期,第54頁。
    
    [162] 嚴耕望:《中國地方行政制度史·魏晋南北朝地方行政制度》,臺北:學生書局,1997年,第358頁。
    
    [163] 同上,第398頁。
    
    [164] 同上,第401頁。
    
    [165] 同上,第862頁。
    
    [166] 同上,第863頁。
    
    [167] 同上,第878頁。
    
    [168] 《魏書》卷五十八《楊津傳》。
    
    [169] 《晋書》卷一百二十六《禿髪傉檀傳》。
    [170] 《宋書》卷一《武帝本紀》。
    [171] 《周書》卷六《武帝紀》。
    [172] 《通鑒地理通釋》卷十三《晋宋齊梁陳形勢考·石城》,叢書集成初編本,第197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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