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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1949年前的蒙藏委员会


    作为专职全国特别是蒙古、西藏地方事务的中央机构,1949年前的蒙藏委员会为维护国家领土和主权完整,抵御帝国主义侵略作出了积极贡献,也为新中国处理边疆事务和民族问题提供了宝贵借鉴。
    从蒙藏事务处到蒙藏院:在边疆危机中诞生
    中华民国初年,由于政权更迭、政局动荡,蒙古和西藏地方形势混乱,中国出现了严重的边疆危机。对此,无论是时任中华民国临时大总统的孙中山,还是后来的袁世凯都有着清醒的认识。
    1912年1月,中华民国成立伊始,孙中山即在任职宣言书中指出:“国家之本,在于人民,合汉、满、蒙、回、藏诸地为一国,即合汉、满、蒙、回、藏诸族为一人,是曰民族之统一。武昌首义,十余行省先后‘独立’。所谓‘独立’,对于清廷为脱离,对于各省为联合。蒙古、西藏,意亦同此,行动既一,绝无歧趋,枢机成于中央,斯经纬周于四至,是曰领土之统一。”当时定为国旗的五色旗,即象征五族为一体。
    同时,《中华民国临时约法》指出:“中华民国领土,为二十二行省,内外蒙古,西藏,青海。……参议员,每行省、内蒙古、外蒙古、西藏,各选派五人,青海选派一人,其选派方法,由各地自行定之。参议院会议时,每参议员有一表决权。”《中华民国临时约法》还强调:“中华民国之领土,依从前帝国所有之疆域”,明确表明了民国政府坚持五族共和、维护国家统一和领土完整的政治立场。
    1912年3月,袁世凯以大总统的名义发布了《劝谕蒙藏令》,令曰:“达赖喇嘛、班禅额尔德尼、哲布尊丹巴呼图克图,分驻蒙藏,为黄教宗主。后辈相传,咸深信仰。凡我蒙藏人民,率循旧俗,作西北屏藩,安心内向。近年,边疆大吏措施未善,每多压制,甚至有一任官吏敲诈剥削,以致恶感丛生,人心涣散。言念及此,不禁慨然。现在,政体改建共和,五大民族,均归平等。……兹据驻京扎萨克喇嘛等,公恳组织蒙藏统一政治改良会。核其宗旨,系为宣布五族平等,伸我蒙藏人权起见,应准其先行立会。……务使蒙藏人民,一切公权私权,均于内地平等,以期大同而享幸福。”正式就任大总统后,袁世凯又宣布:“现在五族共和,凡蒙、藏、回疆各地方,同为我中华民国领土,则蒙、藏、回疆各民族,即同为我中华民国国民。”
    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1912年5月,蒙藏事务处宣告成立,隶属内务部。考虑到当时蒙藏地方政务繁巨,同年7月,蒙藏事务处改为蒙藏事务局,直隶于国务总理,凡涉及蒙藏地方事务,均由该局办理或转呈国务总理定夺。1914年,蒙藏事务局更名为蒙藏院,地位与各部相同,设总裁、副总裁各一名。首任总裁是蒙古族著名爱国人士贡桑诺尔布,副总裁是熙彦。
    从设立之日起,蒙藏局便在蒙古、西藏、新疆等地区做了大量工作,为维护祖国统一、边疆稳定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蒙藏局的主要活动有:先后任命钟颖、陆兴祺为驻藏办事长官,虽然由于帝国主义和西藏亲英势力的百般阻挠,未能成行,但显示了民国政府治理西藏地方的决心;1912年10月,建议袁世凯下令恢复中央对第十三世达赖喇嘛的封号;编印《蒙文白话报》、《藏文白话报》和《回文白话报》,以宣传五族共和、共建民国为宗旨;1913年在北平创办国立蒙藏学校,为蒙古、西藏等地培养少数民族人才。蒙藏学校不仅是民国政府培养少数民族人才的摇篮,也是中国共产党在北平的秘密活动中心之一。
    蒙藏委员会成立:国民政府对蒙藏事务的高度重视
    1927年4月18日,蒋介石在南京宣布另组中华民国国民政府。1928年2月3日,国民党召开二届四中全会,重新议定了国民政府组织法,正式成立新的国民政府。
    国民政府成立后,即对边疆问题给予了高度重视。1931年《中华民国训政时期约法》“总纲”第一条指出:“中华民国领土为各省及蒙古、西藏。”第六条强调:“中华民国国民,无男女、种族、宗教、阶级之区别,在法律上一律平等。”
    1929年9月,蒋介石分别致电第十三世达赖喇嘛和西藏地方政府噶伦,再一次重申中央政府对西藏地方的态度。他在致噶伦书中说:“政府秉承遗教,一视同仁,藏卫虽遥,其地为中华民国之领土,其人为中华民国之国民,无不尽力扶植地方自治之基,以争存于世界。”
    1928年7月,国民政府在南京设蒙藏委员会筹备处。1928年12月27日,国民政府任命恩克巴图、第九世班禅额尔德尼、李培天、诺那呼图克图等为国民政府蒙藏委员会委员,阎锡山为国民政府蒙藏委员会委员长。1929年2月1日,蒙藏委员会正式成立。2月17日,国民政府公布了《蒙藏委员会组织法》(1933年12月2日修正公布),该组织法共28条,明确规定了蒙藏委员会的人事、机构设置和主要职能等。
    蒙藏委员会专门负责处理蒙古、西藏地区行政事务,隶属行政院,地位与各部相同。委员会设正、副委员长各一人,委员初为9至15人,后增至20至27人。委员们每年轮流赴蒙古、西藏各地巡视,凡议决案之执行及处理会内事务,以委员长名义行之。蒙藏委员会下设总务处、蒙事处、藏事处、参事室秘书室、编译室,后又增设蒙藏教育委员会及附属机构,如蒙藏学校、蒙藏招待所、蒙藏政治训练班、蒙藏旬报社(后改为蒙藏月报社)、驻印通讯处及张家口等地的台站管理局。1940年4月,蒙藏委员会还在拉萨设立了驻藏办事处。此外,蒙藏委员会还设立过一些临时性机构,如为主持第十四世达赖喇嘛坐床典礼而专门设置的蒙藏委员会委员长行辕、为第九世班禅回藏设置的西陲宣化使公署等。
    蒙藏委员会历届委员长都由国民党要员担任,如阎锡山、黄慕松、吴忠信、关吉玉等,委员会内也不乏蒙古族、藏族著名人士,从中可以看出国民政府对蒙藏事务的重视。
    蒙藏委员会作用:维护祖国统一,促进边疆稳定
    蒙藏委员会成立后,对蒙古、西藏地方的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等事务给予了极大关注,并在可能的情况下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1929年,蒙藏委员会拟定了《开发建设康藏交通计划》,提出从修建公路入手,发展邮电,改善康藏地区交通状况的建议。
    1929年6月,国民党第三届二中全会通过了《关于蒙藏之决议案》,决定召开蒙藏会议,讨论蒙古、西藏地方的改革事宜,振兴蒙古、西藏地方的经济、文化,发展教育事业。为贯彻这一决议案,蒙藏委员会即筹备分别召开蒙、藏会议,并拟定了《西藏会议代表推选办法》。后来蒙古会议如期举行,西藏会议却因故搁延。
    从1929年到1949年,在短短20年中,蒙藏委员会为护卫边疆稳定、抵制帝国主义势力入侵我国边疆地区发挥了积极作用。
    为了加强对少数民族地方,尤其是蒙古、西藏地方的全面管理,蒙藏委员会先后颁布了《边疆宗教领袖来京展觐办法》、《蒙藏人员参政考试及受勋各种办法》、《管理喇嘛寺庙条例》、《喇嘛转世办法》、《修正喇嘛登记办法》等一系列法律条规。尤其是1936年2月颁布的《喇嘛转世办法》,对达赖喇嘛、班禅额尔德尼等高僧的转世作了较为明确的规定。
    为了维护国家统一,边疆稳定,蒙古、西藏地方凡遇重要事务,都要由蒙藏委员会报请政府首脑,选派大员亲临解决。如1934年第十三世达赖喇嘛圆寂,国民政府任命蒙藏委员会委员长黄慕松为致祭专使赴藏吊唁。1940年初,国民政府命当时的蒙藏委员会委员长吴忠信赴藏,会同西藏地方摄政热振呼图克图主持第十四世达赖喇嘛转世事宜。1940年2月,根据吴忠信的汇报,国民政府发布命令:“青海灵童拉木登珠,慧性湛深,灵异特著,查系第十三辈达赖喇嘛转世,应即免予抽签,特准继认为第十四辈达赖喇嘛。”同时拨40万元作为其坐床经费。拉木登珠就是当今的第十四世达赖喇嘛。吴忠信在留藏期间主持成立了蒙藏委员会驻藏办事处,这是国民政府治藏所采取的重大措施之一,第一任处长由蒙藏委员会藏事处处长孔庆宗担任。以后,蒋介石侍从室官员沈宗濂(后出任上海市秘书长)也担任过此职。1949年,蒙藏委员会委员长关吉玉曾赴青海主持第十世班禅额尔德尼确吉坚赞的坐床典礼。
    为了给国民政府制定政策提供可靠依据,蒙藏委员会成立后还派调查组深入蒙古和藏族聚居地区调查研究,搜集了大量有关蒙古、西藏地方的资料信息,并撰写了内容相当丰富的调查报告,这些成果在今天看来,仍有很高的史料价值。
    为了密切中央政府与西藏地方之间的关系,调解第十三世达赖喇嘛与第九世班禅额尔德尼之间的矛盾,蒙藏委员会做了许多工作。1923年,因帝国主义势力的挑唆,第九世班禅额尔德尼和第十三世达赖喇嘛之间的矛盾激化,第九世班禅额尔德尼逃往内地,从此开始了长达将近14年的流浪生活。为促成第九世班禅额尔德尼早日返回他的母寺扎什伦布,蒙藏委员会做了大量工作,比如允许第十三世达赖喇嘛和第九世班禅额尔德尼在北京、南京、成都等地设立办事处,推进内地和西藏地方的关系,改善第十三世达赖喇嘛和第九世班禅额尔德尼之间的关系等。
    此外,蒙藏委员会还与教育部蒙藏教育司共同拟就蒙藏教育实施方案,在西藏设立了国立拉萨小学,在南京、北平设立蒙藏特别班或蒙藏学校,内地一些著名大学也招收藏族学生。 (责任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