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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南海诸岛与钓鱼岛研究中的历史与国际法问题


    一、研究程序
    (1)史料收编。如南海诸岛问题方面有厦门大学韩振华教授主编的《我国南海诸岛史料汇编》,可在此书基础上进一步挖掘新史料,特别是研究此问题最需要的科学调查报告,包括水文地理、海拔高度、地下资源的分布、地质和地理构造等,这些科学调查报告对我国在国际法庭上打官司或诉诸国际舆论十分重要,可为我国领有南海诸岛提供有力证据。
    至于钓鱼岛研究方面,上世纪七十年代香港明报出版社出版有《钓鱼台群岛资料》;友联研究所出版有《钓鱼台问题资料选辑》,但都大过简略,不大理想,希望今后通过两岸三地及海内外同仁的共同努力,编出一部较完整的资料汇编。目前最重要的是要编一部钓鱼台列屿史料汇编,但要具备体例结构新颖、史实考证严谨、法理诠释周详之功力。
    (2)史实叙述。如南海诸岛方面有李国强先生的《南中国海研究:历史与现状》;钓鱼岛方面有井上清《尖阁列岛———钓鱼台群岛的历史剖析》等,这些著作以事实陈述为主,辅于史实考证和国际法的法理诠释,对读者了解历史真相很有帮助,这方面的工作也是很有意义和必要的,特别有利于宣传和普及。
    (3)史实考证。如南海诸岛方面,前辈学人伯希和、沙畹、冯承钧、向达、张星?、郑鹤声、张维华、徐玉虎、韩振华、朱杰勤等都做了大量的工作,其中特别是对郑和下西洋中《郑和航海图》的考释研究,向达、郑鹤声、徐玉虎做得特别深入仔细,因南海诸岛中的许多岛屿都与郑和下西洋的船队有关,许多岛屿就是郑和船队发现、命名的,它证明中国人对这些岛屿拥有无可争议的原始权利(Inchoatetitle),我们可在前人的基础上作进一步的考证,比如郑和下西洋中著名的《郑和航海图》、内中涉及由南京太仓出海至东非沿途共计500多个岛屿,向达先生考证出300多个岛屿,还有200多个岛屿无法考证,就有据可考的300多个岛屿,向达先生认为也不一定完全准确,这些问题还有待我们作进一步努力。不过,史实考证是一项极为艰巨困难的工作,但意义非常重大,如胡适之先生说过,考证出一个岛屿或解决一个历史疑难问题,有如发现一个行星。
    在钓鱼岛研究方面,主要是考证福建到琉球的航海针路所记诸岛屿,这点向达先生做了一些基础性工作,如向达校注的《两种海道针经》,但由于向达先生不懂日文和不十分熟悉东海这条航线,在史实考证方面的成果不尽如人意。我在向达先生和徐玉虎先生等前辈学人的基础上作了进一步的努力,订证了向达先生等人的一些错误(比如对小琉球头、琉球屿、小琉球仔、木山等岛屿的考证;又比如对久场岛、古巴山、鱼钓岛等岛屿的辩证考释等),基本上将福建至琉球沿途各岛屿的地理位置、名称及其演变、海拔高度等都搞清楚了,这对我们了解钓鱼台列屿的主权归属十分重要。为中国人最早发现、命名和使用钓鱼台列屿提供了可靠证据。同时,也揭穿了日本人用移花接木、偷梁换柱的方法将久场岛说成是黄尾岛、鱼钓岛即钓鱼岛,赤岛(阿嘉岛或あか岛)即赤尾屿等的图谋和诡辩。在南海诸岛和钓鱼岛的史实考证方面,史地考证的工作应该说是最为艰巨复杂、意义也特别重大。
    个人认为,一本好的学术著作应该在体例结构、史实考证、法理诠释等三方面都要有所突破和创新,才能适合史家强调的“才、学、识”三方面兼具的要求。
    二、研究方法
    关于南海诸岛和钓鱼岛列岛的史地考证即史实考证方法,我在此郑重推介陈寅恪先生的“考据三法”,即“一曰取地下之实物与纸上之遗文互相释证”;“二曰取异族之故书与吾国之旧籍互相补正”;“三曰取外来之观念与固有之材料互相参正”。陈寅恪先生的“考据三法”应该说是我们研究文史之学的一种“范式”,它对我们研究南海问题、东海问题极具指导意义。陈先生的“考据三法”为我国的文史研究建立了一种“范式”,这个“范式”最起码可管数百年,恐怕数百年内难于超越,我们只要按这一“范式”去做,一定能取得成果,且能避免许多不必要的错误,少走弯路。比如南海诸岛研究,可取地下挖掘的和海下(水下)打捞的实物来证明我国先民早就在该岛屿休养生息,这是对我国拥有南海诸岛的历史主权的最有力的证明。又如研究南海诸岛争议岛屿部分,一定要取历史资料与所涉及相关国家的史料互相参正或补正。我在研究钓鱼岛问题时,就引用了大量的日本、琉球史料和西洋人的图志来证明钓鱼岛自明代起便被日本、琉球和国际社会视为中国领土,如日本、琉球的古地图用的是中国语命名,而十八、十九世纪的西洋人地图则大部分用的是中国的福建方言命名,可证钓鱼岛向来是闽南语系的中国人的活动场所。日本、琉球、西洋各国的“异族故书”可为我国提供拥有钓鱼岛历史主权的强有力的证据,这方面仍需进一步加强。再如“取外来之观念与固有材料互相参证”方面;所谓“外来之观念”,今天落实到南海和东海问题研究,意谓我们要用适合“国际法”的史料和考证成果来加强我国对这些岛屿的历史主权的论证,很多不适合国际法的史料一定不能用,以免节外生枝,授人以柄,这是应该特别小心留意的。比如有些学者将《山海经》搬出来,说《山海经》中便提到钓鱼岛列屿,这非但无助,反而不利,因《山海经》属传闻,毫无国际法效力;又如有人将《隋书•琉球国传》中所记载的“高华屿”比定(说成)是钓鱼岛,但又拿不出确凿的证据来证明这一推论,这也是不可取的,且《隋书•琉球国传》中所记的“琉球国”学界较一致的看法乃指台湾而非琉球列岛即冲绳岛。用这些不确不实的史料来论证中国自古拥有钓鱼岛主权,不但国际法庭和国际舆论无法接受,反而会被对手作为攻击的口实。因此,我在这里要着重强调,在论证南海诸岛和钓鱼岛主权归属中国时,一定要用适合国际法的史料来佐证,也即是“取外来之观念与固有之材料互相参证”,得出的结果方能令人信服,赢得国际舆论的支持。因此,我认为陈寅恪先生的“考据三法”对我们研究南海诸岛和钓鱼岛的历史主权极具指导意义。本人认为,必须将历史研究还原到数学的精确度,得出的结论方能令人信服。因此,数学的训练对培养学者驾驭复杂史料的逻辑思维十分重要。
    三、研究层面
    关于南海诸岛和钓鱼岛问题的研究,可分为“动态、对策、理论”三个层面,但三个层面的研究又是相互关联的,故可并行研究,但必须有所侧重。比如2010年9月7日中日发生撞船事件,动态研究和对策研究被放在首位,但当你提出对钓鱼岛主权声明时,必须有强有力的理论研究成果作基础,否则你的对策便有可能出偏差,甚至出现决策错误。因此,理论研究(包括史地考证等)始终是最基础的,同时也是最重要的,理论研究之目的就是为决策当局提供可靠依据。
    四、研究目的
    (1)求真求是。史料一定要真实,要将学术研究建立在可靠的、真实的资料基础上,只有将学问建立在可靠资料基础之上,才有可能达到求是之目的,也即是达到追求真理、探索规律、最终达到总结出具有普遍意义的历史结论之目的。在学术研究过程中,往往会碰到一些吊诡的现象,有些问题看起来和听起来很有道理,因为问题的制造者往往也会引经据典,即所谓持之有故、言之成理,讲得头头是道。但我们细究其故,往往会发现他所持之故并不可靠,或者不合乎法理,即他讲的道理与法理有冲突,比如日本人将钓鱼台说成是无主地,其前提是将无人岛视为无主地,表面上似乎有点道理,但并不合乎法理;又比如关于钓鱼岛是否为台湾附属岛屿问题,日方的道理也似是而非。我们要用可靠的史料证明其所持之故的不可靠,然后用法理去批驳他。因此,在求真求是过程中要注意道理和法理的区别,只有合乎道理又合乎法理,才能达到学术上求真求是之目的。
    (2)经世传世。研究钓鱼岛、南海诸岛问题,其最高目的是为了民族国家的利益、维护国家的领土和主权完整、维护民族的尊严。从历史上看,真正对民族有利、能服务国家的经世之传,必能传世。如魏源的《海国图志》、黄遵宪的《日本国志》、陈寅恪的隋唐史研究和西域史地考证、陈垣的宗教史研究、韩振华的南海史地考证、向达的西域、南海史地考证等等。总之,能将学术研究与国家民族利益相结合,做到服务国家、服务民族、有益于世、启迪后人者,必能传世。
    (3)学术境界。最高的学术境界乃如司马迁所说的“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成一家之言”。这是文史研究的最高境界,同时也是科学研究的最高境界。“究天人之际”,即谓学术研究之目的是要探究自然法则和人类社会发展规律,做到这点自然能“通古今之变”,其所得出的学术研究成果必能“成一家之言”。
    五、附则:关于南海史地考证的补充材料说明
    (1)《汉书•地理志》已有记载我国先民从广东的徐闻、合浦出海,前往南海诸岛甚至南洋各地进行探索拓殖,记下航海路程即航海记程,相当于今之海上交通图,并在南海留下迹踪。
    (2)宋人周去非的《岭外代答》、赵汝适《诸蕃志》、元人汪大渊的《岛夷志略》、明周达观《真腊风土记》、严从简《殊域周咨录》等都提到千里长沙、万里石塘即南海诸岛,特别是《郑和航海图》及跟随郑和出海的费信《星槎胜览》、马欢《瀛涯胜览》、巩珍《西洋番国志》,及黄省曾《西洋朝贡典录》、张燮《东西洋考》等,对南海诸岛的岛屿名称皆有详细记载,其中《郑和航海图》价值最高,据向达的研究,郑和航海图自南京出海至东非索马里,沿途所记岛屿500多个,向达先生考出约300个,有200个至今无法考定,内中许多岛屿就在南海诸岛即西沙、中沙、南沙群岛一带,我们可在向达先生的基础上再进一步做些功夫。此外,陈伦炯的《海国闻见录》也是一部值得重视的著作,又如海南渔民的《水路簿》、《更路簿》,亦可结合明代《顺风相送》、清代《指南正法》来研究,这些都是我国先民长期积累的航海知识和明永乐帝开启大航海时代的产物。
    (3)地面和地下、海底考古文物也是非常有力的证据,如南洋群岛中遗留下来的郑和船队成员的墓碑,中国沿海渔民在诸群岛休养生息留下的遗物,都是中国人开发南海诸岛的有力证据,还有海底打捞的瓷器、钱币等。这些遗物大致可分为四类:陶瓷钱币等古代遗物、居民遗址及墓碑、庙宇遗迹及神牌、沉船遗物。
    (4)外国人的记述也是非常值得重视的,如英、法等国(包括日本)的海军志、水路志和航海记录,水文测量报告等。 (责任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