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3年1月.军委。颁发《关于实施军衔制度准备工作的指示》。当年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解放军军衔条例》草案。将官分四级--大将。上将。中将,少将。 1955年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通过了《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服役条例》。其中,第二章,《军衔与肩章符号》规定。将官分四级--大将。上将。中将,少将。 后面内容更精彩 点击图片进入下一页 1955年1月.中央军委。颁发《关于评定军衔工作的指示》。规定,以军队干部级别为主要依据。按照编制军衔,评定军官军衔。5月。国防部颁发《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编制军衔》 1954年6月.晋升刘伯承 贺龙 陈毅 罗荣桓 徐向前 聂荣臻 叶剑英为军委副主席。徐海东为军委委员。同年,担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委员会副主席,共11人 朱德 彭德怀 林彪 刘伯承 贺龙 陈毅 邓小平 罗荣桓 徐向前 聂荣臻 叶剑英 。 1955年1月军队军官实行薪金制度。同年,军队干部级别中的2级,大军区司令员政委级 ,军委委员级,合并为1级,大军区级。可见其实名义上叫大军区级,实际是原军委委员级,原大军区司令员政委级 ,的干部以晋升军委副主席。 这样评定军衔工作,以军队干部级别为主要依据。享受具体等级的各级干部如下; 1等1级 军委主席。 [评大元帅] --毛泽东 1等2级 军委副主席 [ 评元帅] --朱德,刘少奇。周恩来。彭德怀。程潜[国民党起义将领],林彪, 刘伯承 贺龙 陈毅 邓小平 罗荣桓 徐向前 聂荣臻 叶剑英 。 2等1级 大军区 [ 评大将] ---- 粟裕 陈赓 徐海东 罗瑞卿 李先念 肖劲光 黄克诚 谭政 王树声 张云逸 等[其他人不详细介绍]。 以下不详细介绍。 在拟定的授于毛泽东的大元帅军衔,大元帅军服。以作好。但毛泽东坚决不接受,同时,刘少奇。周恩来 。邓小平表示也不要元帅军衔,这样,补充规定,无军队具体职务的干部,不授予军衔。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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