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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登遼海道的興廢與遼東邊疆經略


    明代登遼海道的興廢與遼東邊疆經略
    陳曉珊
      遼東是明代北方防禦體系中的重要地區,其治亂形勢直接關係到明王朝的興衰。由於位置偏在東北一隅,明代遼東與内地之間的交往,只能通過兩條道路進行。一條是經山海關與遼西走廊的陸路,另一條則是經渤海海?{,從山東半島北部的登州、萊州到達遼東半島的海路。洪武初年,明軍從登萊地區渡海北上,擊敗殘元勢力,將遼東地方納入明朝治下,而當時遼東駐軍所需的糧食、布匹等後勤物資,也都要通過登遼之間的海路轉運獲得。在這種密切聯繫的基礎上?,明代遼東的民政與司法事務分别被劃歸山東布政司下屬的遼海東寧分守道,以及山東按察司下屬的遼海東寧分巡道管轄,從而形成了“遼東隸於山東”這一特殊的政區地理現象。
      然而,自明中期之後,登遼海道却逐漸衰落以致關閉,使兩地聯繫被人爲隔斷,不但給登遼兩地民生造成極大困擾,也使遼東邊疆的後勤保障和戰略防禦體系遭到嚴重破壞。當明朝末年與後金的戰事爆發後,爲保障遼東戰場後勤供應,登遼海道倉促重開,却未能收到明初的良好效果。山東因支援遼東而背負沉重負擔,遼東難民大量涌入山東,又與當地居民之間產生矛盾。最後爆發地域衝突,引發吴橋兵變,遼將孔有德擕登州所儲西洋火器歸降後金,對遼東戰局產生重大影響。本文將以明代登遼海道的興廢爲綫索,對當時山東與遼東之間地域關係的轉變過程進行研究,從而爲明代遼東邊疆經略史提供另一種視角下的分析。
      一、明初的登遼海運與“遼東隸於山東”現象的形成
      在歷年來涉及登遼海道的研究中,以考證明初遼東海運者爲多,如吴緝華《明代開國後的海運》①,樊鏵《明太祖對海洋的態度及洪武時期的海運》②等。張士尊《明代遼東邊疆研究》③一書中對明代遼東歷次海運情况均作了叙述,韓行方、王宇《明朝末期登萊餉遼海運述略》④則對明末遼東海運作了梳理。此外,王賽時《山東沿海開發史》⑤描述了山東沿海在各歷史時期的開發和交流情况;關於明末的吴橋兵變,黄一農《天主教徒孫元化與明末傳華的西洋火炮》⑥,歐陽琛、方志遠《明末購募西炮葡兵考》⑦也從天主教在中國傳播的角度予以介紹。本文將以登遼海道形勢在整個明代的發展和變化爲綫索,對當時相關的諸多問題進行具體分析。
      明代登遼海道的使用,建立在遼東半島與山東半島之間長期海上交流的基礎上。這兩個半島位於中國東北部,隔渤海海?{南北相望。它們同屬於暖温帶季風性氣候,分布着落葉闊葉林,在中國自然地理區劃中,它們共同組成了遼東—山東低山丘陵亞區。在兩個半島之間的渤海海峽中,長山群島和廟島列島組成了天然的島鏈,將兩地連接起來,從山東半島北端的登州港?到遼東半島南端的旅順口之間有許多個可供停泊避風的小島,爲人們渡海航行提供了便利。從石器時代開始,人們就利用簡陋的獨木船經這些小島逐步渡過渤海海?{,進行原始的往來交流。在20世紀中後期進行的考古工作中,許多小島上都發現了原始文化的遣存,其中以山東龍山文化向遼東傳播的特點表現更爲明顯,從中可以看出兩地間早期文化越海傳播、互相影響的途徑和過程⑧。
      進入歷史時期後,航海技術日漸發展,兩地之間的民間交流和貿易往來也越發頻繁。由於海洋阻隔,這兩個半島經常分處兩個政權管轄之下,治亂形勢互不相同,所以每當其中一地發生戰亂時,當地居民往往會渡海到另一個半島避難。如兩漢之交王莽將亂時,北海(今山東昌樂附近)名士逄萌就“將家屬浮海,客於遼東”⑨。東漢末年,北海朱虚人邴原、管寧等也因戰亂渡海至遼東,隨後“一年中往歸(邴)原居者數百家,游學之士教授之聲不絶”⑩。這種民間自發的移民和隨之而來的文化交流,在一定程度上促成了遼東的人文風氣進步。此外,一些政治鬥争的失利者也會通過這條海路避難,如後唐時期,契丹耶律阿保機的長子突欲在争奪即位權失敗後,從遼東“帥部曲四十人越海自登州來奔”(11),依附中原政權。
      兩地間的官方行動,主要是越海行軍與漕糧運輸。雖然渡海有一定風險,但終歸比繞行陸路快捷,可收到奇兵之效。顧炎武在《日知錄》中,列舉了一系列在山東、遼東以至朝鮮半島間進行海上軍事行動的事例:
      漢武帝遣樓船將軍楊僕從齊浮渤海,擊朝鮮;魏明帝遣汝南太守田豫督青州諸軍,自海道討公孫淵;秦苻堅遣石越率騎一萬,自東萊出右徑襲和龍;唐太宗伐高麗,命張亮率舟師自東萊渡海趨平壤;薛萬徹率甲士三萬,自東萊渡海入鴨綠水;此山東下海至遼東之路……公孫度越海攻東萊諸縣,侯希逸自平盧浮海據青州,此又遼東下海而至山東也。(12)
      金、元時期,遼東半島和山東半島處於同一政權控制下,因此當其中一地遭受災荒時,國家就會從另一地統籌?{運糧食,經海路進行支援。如《金史·河渠志》中載:
      遼東、北京路米粟素饒,宜航海以達山東。昨以按視東京近海之地,自大務清口並咸平銅善館,皆可置倉貯粟以通漕運,若山東、河北荒歉,即可運以相濟。(13)
      當時的咸平府即今遼寧開原,金代遼東路轉運司就設置在此處(14)。當山東發生災荒時,遼東的儲糧可從此處啓運,沿遼河入海直抵山東。元朝國家海洋事業發達,江南漕糧可從太倉劉家港北上,經黄海繞過成山角,轉運至渤海周邊的遼東、直沽、大都等地。當時的文獻中還可看到“遼東告饑,民有易子而食者,朝廷惻念,發粟十萬,海運濟之”一類記載(15)。
      正是這些歷史傳統與經驗,奠定了明初以山東登萊爲戰略基地,向北經略遼東的基礎。洪武初年,遼東地區處於幾股殘元勢力的分割控制下,明軍雖已占領中原,但北方燕山一帶却在故元勢力活動範圍内,因此從陸地進攻遼東存在較大困難。而明軍在此前與陳友諒、方國珍等勢力的交戰中已經積累了豐富的水上作戰經驗,便部署軍力,準備從海路奪取遼東半島。“於是,盧龍戍卒,登萊、浙東並海舟師,咸欲奮迅,一造遼瀋。”(16)在明軍的武力震懾下,洪武四年(1371),故元遼陽行省平章劉益“以遼東州郡地圖,並籍其兵馬錢糧之數”(17)從海路遣使歸降,明將馬雲、葉旺率軍從山東登萊渡海北上,迅速占領遼東半島南端,後來又逐漸向北方和西方推進,將遼東全境都?{入明朝治下。這也是登遼海道在明代遼東邊疆經略中首次發揮的重大作用。
      明軍登陸遼東後,由於當地久經戰亂,土曠人稀(18),物資供應不足,因此一切軍需後勤補給都要依靠登遼海道從山東轉運。當時的遼東軍糧由東南太倉一帶產糧地供給,而棉衣等物則需從山東、山西等地?{運,就連遼東各衙門所用的曆日都要由山東製造,然後渡海送來(19)。如《遼東志》中所言:
      初,大軍俸糧之資仰給朝廷,衣賞則令山東州縣歲運布鈔棉花量給。由直隸太倉海運至(遼東)牛家莊儲支,動計數千艘,供費浩繁,冒涉險阻。(20)
      這條海道是當時内地與遼東之間唯一的交通道路,參與海運的官軍們“晝則主針,夜則視斗,避礁托水,觀雲相風,勞苦萬狀”(21)。正是海運提供的大量物力和人力資源,才使明軍能够對遼東進行最初的控制和經營。在《明太祖實錄》中,常可以看到以下一類記載:
      (洪武七年正月壬申,)命工部令太倉海運船附載戰襖及褲各二萬五千事,賜遼東軍士。(22)
      (洪武九年正月癸未,)山東行省言,遼東軍士冬衣每歲於秋冬運送,時多逆風,艱於渡海,宜先期於五、六月順風之時轉運為便。户部議,以為方今正擬運遼東糧儲,宜令本省具舟下登州所儲糧五萬石運赴遼東,就令附運綿布二十萬匹,綿花一十萬斤,順風渡海為便。(23)
      (洪武十八年五月己丑,)命右軍都督府都督張德督海運糧米七十五萬二千二百餘石往遼東。(24)
      (洪武二十一年九月壬申,)航海侯張赫督江陰等衛官軍八萬二千餘人出海運糧,還自遼東。(25)
      (洪武二十九年三月庚申,)命中軍都督府都督僉事朱信、前軍都督府都督僉事宣信總神策、横海、蘇州、太倉等四十衛將士八萬餘人,由海道運糧至遼東,以給軍餉。凡賜鈔二十九萬九千九百二十錠。(26)
      (洪武二十九年四月戊戌,)中軍都督府都督僉事朱信言,比歲海運遼東糧六十萬石,今海舟既多,宜增其數。上命增十萬石,以蘇州府嘉定縣糧米輸於太倉,俾轉運之。(27)
      從這些運送糧食布花的數字裏,可以看出當時遼東軍士對海運物資的依賴程度。洪武一朝是明代遼東與山東之間聯繫最爲緊密而有效的時期,爲實現對遼東的控制,山東投入了大量人力物力支持。時任登州知府的林弼稱:“青齊負海,在昔擅魚鹽之利,入國以來田賦既增,而漕運遼東道必由之,於是事始劇矣。”(28)
      除提供後勤物資外,許多山東籍軍士和家屬(29)也被安排在遼東駐守,進行最初的恢復與重建工作。如設在遼陽的定遼左衛就是由五千六百名青州土軍組成,而定遼右衛的軍士則包括五千名萊州土軍(30)。在後來設立的瀋陽中、左二衛的人員中,也包括許多山東校卒(31)。
      正是基於這種密切的聯繫和依賴,洪武二十九年(1396)十月,當全國進行按察分司的設置?{整時,遼東都司所屬地方被編爲山東按察司下屬的遼海東寧分巡道(32),使遼東的司法監察事務隸屬山東管轄,兩地之間正式建立起行政制度上的關係。到正統年間,山東布政司下屬設立遼海東寧分守道(33),使遼東全境的民政事務也正式納入山東?管轄之下。
      這是中國歷史上唯一一次以遼東隸屬山東的行政設置。明人總結其原因,認爲是登遼海道將兩地聯繫在了一起。《全遼志》中載巡按周斯盛言:“國家建置之初,以之(遼東)隸山東者,止以海道耳。”(34)後來山東巡撫王在晋也在《三朝遼事實錄》中稱:“洪武辛亥,(遼地)以渡海定遼之故附山東。”(35)顧祖禹在《讀史方輿紀要》中也回顧説:“而遼東隸於山東,亦以登、萊海道也。”(36)遼海東寧分巡道和分守道的設立,正是决策者們對登遼之間緊密聯繫既成事實的肯定。可以看出,由於登遼海道和海運的存在,當時遼東對山東的依賴比對其他周邊地區都更加明顯,因此受山東管轄也最爲合理。
      除後勤轉運職能外,當時的登遼海道還是從都城到遼東主幹道的組成部分。當時明朝國都尚在南京,從都城前往遼東,登遼海道是必經之途。據洪武二十七年(1394)成書的《寰宇通衢》記載,由京城出發至遼陽有兩條路徑,一條是北上山東蓬萊,然後經登遼海道渡海到遼陽的海陸兼行路徑,總共經過四十驛,行程三千零四十五里。另一條則是繞行今山海關到遼陽的陸路,總共需經過六十四驛,行程三千九百四十四里,比前者多了將近一千里(37)。因此這條路綫成爲都城與遼東之間的主要交通道路,遼東官員任免、朝鮮使臣往來都需經此道進行。在洪武年間的明人行程記録中,經常可以看到這樣的記載:
      洪武十年夏四月,有僧自遼之金山越海而來。……四月,渡滄海於登萊,當月至京師。(38)
      《戍遼渡海》:
      天風萬里噀洪濤,驚見神峰立巨鼇。……未結柳船驅五鬼,又將蓬鬢犯三韓。(39)
      由於地處要津,又?{藉國家政策帶來的有利形勢,洪武年間的登遼海道在國計民生中發揮了重要作用。即使在遼西地區也歸於明朝治下,山海關—遼西走廊一綫驛路開闢之後,陸路也未能完全取代登遼海道的地位。當時登遼關係格外密切,不但遼東後勤供應由此得到充?分保障,山東沿海地區也獲得了發展與繁榮。登州因此由州升爲府,獲得了更高的行政地位(40)。
      二、明中期登遼海道衰落的原因考察
      登遼海運奠定了明初對遼東實行穩固統治的基礎。然而明中期之後,登遼海道却逐漸衰落,以致徹底關閉,給登遼兩地的民衆生活和遼東邊疆防禦帶來了極大不便。當晚明人回顧這一事件時,通常認爲是由正德年間的劉瑾造成,如萬曆年間山東巡按御史王雅量言:
      弘治十八年舟壞運廢,正德年間海運復通,商賈駢集,貿易貨殖,絡繹於金、復間,遼東所以稱樂土也。自逆瑾用事,海船損壞不修,料價幹没,山東本色悉改折色,由山海陸運入遼,海運復廢。(41)
      王雅量提到的海船損壞、布花折色都是當時確實存在的問題,但登遼海運的廢弛與海道的衰落,却是一個長期而複雜的過程,並非一時一人之力所能造成。首先從文獻記載中可以看出,海運規模的縮减,早在洪武末期就已經開始。原因是海道運輸雖在遼東初歸附時發揮了巨大作用,但畢竟只是戰時的權宜之計,運船傾覆導致重大傷亡的事件時有發生,以至於“一夫有航海之行,家人懷訣别之意”(42)。如洪武七年(1374),定遼衛都指揮使馬雲率領的運糧船隊在海上遭遇暴風,“覆四十餘舟,漂米四千七百餘石,溺死官軍七百一十七人,馬四十餘匹”(43),損失慘重。因此當明初戰争狀態結束,轉入和平建設時期以後,供給遼東的長途軍糧海運最終被當地屯田所取代。洪武三十年(1397)十月,朱元璋詔稱:
      遼東海運,連歲不絕。近聞彼處軍餉頗有贏餘,今後不須轉運,止令本處軍人,屯田自給。(44)
      永樂年間,從江南到遼東的大規模運糧行動停止,登遼海道仍承擔着短途運輸和交通、貿易等職能。因遼東缺少布匹,山東仍按照慣例運送布匹和棉花,歲運“布三十三萬三千八百九匹,花絨一十三萬九千五百八十斤,由海運自登州府新河海口舟運至金州衛旅順口交卸”(45)。這是一項彼此兩利的措施,給登遼兩岸的經濟和民衆生活都帶來了便利,如鄭曉在《今言》中所説:
      遼山多,苦無布。山東登萊宜木綿、少五穀,又海道至遼一日耳。故令登萊諸處田賦,止從海運。運布遼東,無水陸舟車之勞,遼兵喜得布,回舟又得販遼貨,兩便之。(46)
      在明代前期,真正對登遼海道地位造成重大衝擊的事件,應是明成祖遷都北京。遷都後,從北京前往遼東只須經由山海關陸路,而不必再經過登遼海道繞行,使其在全國交通路綫中的地位急劇下降。從《一統路程圖記》中可以看出(47),登遼海道已被徹底排除在從首都通往遼東的主要交通綫之外,成了一條僻處海隅的局域交通綫,僅承擔登遼兩地間海運布花和民間交往的職能。
      而且此時的登遼海運已經不再是戰争狀態下的國家强制行動,而是和平時期按部就班的固定程式。隨着時間的推移,海運事務中產生諸多細節矛盾,遼東與山東之間的地域利益衝突也逐漸顯露出來。雖然遼東的民政和司法事務在名義上歸山東管轄,但主管遼東事務的遼東都司却獨立於山東管轄之外,這使得兩地的地位相對平等,因此在發生利益衝突時也更加互不相讓。比如在貨運交接環節中,按照原有規定,山東運船應先將棉布運抵遼東,由遼東官員查驗數量及品質,確認收貨後再行返回。但正統二年(1437)時,山東左參政王哲稱:
      登州府每歲轉運綿布,赴遼東都司給賜軍士。比至,收受官員故稱紕薄短窄,責令轉運之人賠償,以此破家者衆。請敕遼東都司每歲委官一員,同布政司委官預赴登州府驗視,中度者方行轉運。上從之。(48)
      由於遼東軍官勒索山東轉運船隻,在山東官員的提議下,棉布交接程序被改在山東進行。遼東派員前往山東查驗棉布數量品質,合格後再裝船啓運,“勒取登州府解户布、鈔等物”(49)的遼東軍官也受到降職處罰。問題看似得到解决,但新情况又隨之出現。正統十一年(1446),遼東官員奏稱:
      近例遼東差官往山東領運(布花鈔錠),所差官俱係(山東)布、按二司所屬,每有不堪,徇私順受,軍士不得實惠。請今後照舊例,命布政司部領過海,交付巡撫都御史給散。(50)
      當貨物交接改在山東進行後,占有地利的山東官員又開始徇私克扣,以次充好。但由於遼東派往山東交接貨物的是遼海東寧分守道和分巡道下屬官員,在職務上歸山東布政司和按察司管轄,所以也很難對貨物的品質和數量提出異議。因此遼東總兵官請求將交貨地點仍改回遼東,以保證遼東軍士的權益。又如景泰三年(1452)時:
      近登州衛言:洪武、永樂中,本衛海船儹運軍需百物赴遼東者,俱旅順口交卸,甚便。近令運至小凌、六州河、旅順口、牛莊河四處交收。緣小凌河等處灘淺河淤,往往損失,即今運去回,船回再去,秋深風高,海洋險遠,尤為不便。請於所餘布花鈔錠六十餘萬,暫運於旅順口,以後年份仍運於小凌河四處,宜暫允所請。從之。(51)
      按照原有規定,山東運往遼東的軍需物資從登州港出發,全部送達距登州最近的旅順口,再由遼東各衛分别前去領取。這對登州衛而言,顯然是最便利的方案。然而新規定令運船將貨物分别送往遼東海岸綫上遠近不等的小凌河、六州河、旅順口、牛莊河四地,這雖然有利於遼東各衛領取物資,却也增加了山東運船的工作負擔和技術困難。在登州衛看來,新增加的這些交接地點不但延長了航行路程和時間,如果遇上秋深風高的惡劣天氣,还可能造成事故損失,而且這種損失还需運送者自己賠付(52),自然造成了山東方面的不滿。這些利益衝突與矛盾直接影響了山東方面運送布花的積極性,因此對海運事務產生懈怠甚至抵觸情緒。
      除這些主觀細節原因外,登遼海運的衰落與時代背景關係更爲密切。自永樂之後,明代海洋航運事業呈現普遍下滑趨勢,自此直到嘉靖的百年間,從山東到遼東的布花轉運事務呈現出兩個明顯的變化。一是山東布花更多從山海關陸路而非登遼海道運往遼東,二是將布花折銀的現象與日俱增,最後完全取代了原有的本色繳?{。從表面上看,這些變化一方面是因白銀貨幣日趨廣泛使用所致,另一方面是因登州港海船損毁嚴重,數量减少以致運力不足造成。但從當時的各種現象分析可知,其背後還有更多深層原因。
      布花由海路改爲陸路運輸,客觀來看,主要與山東和遼東的地理形勢有關。通過登遼海道運送山東全省六府的布花,原本就不是最合理的選擇。因爲山東和遼東内部都存在着明顯的東西地域差異,遼東地方以遼河爲界,分别以遼陽和廣寧爲中心,形成河東與河西兩個相對獨立的區域。而在山東,西三府濟南、東昌、兖州位於運河沿綫,更便於内陸交通,東三府青州、登州、萊州則位於膠東丘陵及其周邊,距海洋更近。由於登遼海道位置偏東,更便於遼河以東地方與登萊等地進行海上交流,而遼西與魯西之間的交流,則以經遼西走廊和山海關的陸路交通更加便利。由於距登遼海道較遠,又有山嶺阻隔,如果先將魯西三府的布花運往登州港,再經海道集中運往遼東,不但會消耗陸運費用,增加海運負擔,還會給布匹的儲存造成諸多不便。正統元年(1436)時,就發生了“山東六府布花鈔,俱運赴登州衛,撥船裝送過海,給賞遼東軍士。而船運不時,堆積守候,多至損壞”(53)的事件。於是到景泰七年(1456)時,單一通過登遼海道運送物資的制度終於作出了相應?{整:
      户部奏:山東登州衛海船損壞者多,其應賞遼東軍士布花不敷運給。宜令本布政司量撥濟南、東昌、兖州三府棉布十三萬匹、棉花五萬斤、鈔五十四萬貫,運赴山海衛堆積,仍行廣寧衛差官驗收,量撥軍夫運回本衛,以俟遼河以西各衛所官軍關領給散。從之。(54)
      於是遼東二十五衛以遼河爲界,河西十一衛所需的俸鈔布花由魯西三府提供,經山海關陸路運送;河東十四衛則由魯東三府供給,經登遼海道運送。但此後登州海船損毁越發嚴重,海道運力進一步下降,再加上山東方面對海運的懈怠,“船隻損壞者無人修理,鈔布拖欠者不肯補还。至成化十三年海運不通,官軍絕望,祖宗制度廢弛盡矣”(55)。於是成化十四年(1478)初,巡按山東監察御史王崇之提出了將本色布花折銀運往遼東的建議:
      遼東阻隔山海,官軍俸鈔、布花類皆取給山東、河西諸衛。今陸輓既難,海運復廢,軍士怨嗟,恐貽意外之患。乞敕山東布政司將原欠布鈔折價齎銀,以紓目前之急。(56)
      同年五月,錦衣衛帶俸指揮吴儼也奏稱海運船隻經常漂没,“遼東軍士,冬衣布花出自山東民間……歲由海道以達遼東,多爲風波漂没,民被其害,而軍不沾實惠。乞敕該部議,將(成化)十四年以後每糧一石收銀四錢,於陸路解送邊方,以給軍需,庶免飄没,而軍民俱便”(57)。
      針對這些意見,户部認爲“遼東地無布花,若令折銀,恐後難繼,然既歲久數多,亦暫准所言,俟後仍如舊例”(57)。遼東缺布,不能完全用折銀取代,所以只能采取折中方案,先將積壓布花折成銀兩,待造出運船之後,再行海運。然而成化之後登州港運力繼續下降,即使除去魯西三府,當地貯藏的東三府布花也難以盡行運輸。到弘治十六年(1503)時,登州府收貯的布匹已是“積多且朽,難以盡運。乞准作沿海官軍月糧之數。每米一石折給布一匹”(59)。
      將布花折銀固然有其客觀原因,但從當時的記載中可以看出,在本色折銀的過程中有差價利潤可圖,這也使得折銀舉措日漸增多。如《明武宗實錄》中關於正德三年(1508)的記載:
      山東登州府豐益、廣積二庫所收登寧等八場折鹽布匹,例以海船運赴遼東,分給軍士。近因船壞未修,不能轉運,歲久積多,無所於貯,恐致腐壞,欲借充沿海軍士月量,且請折收銀價。户部議移文巡按御史,督二司守巡等官,核其所積之數,以見在海船陸續運送遼東,仍嚴督該衛修船備用,不得仍前折銀,致誤邊計。有旨令輸所積布赴京庫收用,不必往復延滯。遼東官軍今年俸糧,户部别為計處,務令兩便。海船仍令所司修造,毋致廢弛。於是户部覆奏,輸京之布其鮮潔可用者,可四十萬匹,每匹折銀二錢五分,則為銀十萬兩,宜兑支本部及太倉銀,運送遼東,以作官軍俸糧。有旨,匹折銀二錢。時已停年例輸邊之銀,乃復取輸邊之布入京,而以銀折之,瑾之好為紛更如此。(60)
      這段記載,應當就是本章開頭王雅量提到“自逆瑾用事,海船損壞不修,料價幹没,山東本色悉改折色,由山海陸運入遼,海運復廢”的來源。可見當時登州府的意見是將庫存布匹充作沿海官軍的月糧,而遼東軍需可按照先例以折銀方式供給。但户部認爲一再折銀會使遼東物資匱缺,因此决定仍將庫存布匹裝船海運。然而劉瑾却堅持將存布折銀,目的是從折銀差價中牟利。《全遼志》則從另一個角度記載稱:“正德初,登州守臣具奏,布花暫解折色,比本色僅可當半,蓋一時紓省民力之意。”(61)布花折銀後只相當於原價的一半,實際上减輕了登州的税額,緩解了當地負擔。
      無論陸運還是折色,這些政策變更的前提是登遼海船的日漸損毁。山東登州衛原有海船一百隻(62),正德元年(1506)時,登州府尚存十八隻海船運送布鈔,然而船隻保養維護的代價太大,一旦海上遇險被毁,必定得不償失。“每造一船,用銀六七千兩,既成,復不堪?{運。其遭風而毁者,所鬻之價,僅得四十分之一。”(63)用以造船和修船的攤派銀成爲各地的沉重負擔,登遼海運也演變成一項投資高、風險大、勞民傷財的弊政。於是嘉靖三年(1524),登遼海船終於徹底停造:
      先是,南京工部派徵浙江、江西、湖廣、福建諸省銀六萬餘兩,造海船運送山東青州諸府布花於遼東,以給軍士兼防海寇。其後青州諸府以海運多險,已將布花議折銀輸遼東,而派徵造船銀雨如故。至是,南京工部右侍郎吴廷舉言,海船之造,勞民傷財,無益於用,請革之便。下工部議以為可,上從之。詔自今海船罷造,勿復徵派擾民。(64)
      然而如本文第一章中所述,登遼兩地間路途並不遥遠,“自金州旅順口達登州新河關,計水程五百五十里,而海中島嶼相望,遠不過百餘里,近數十里,可泊舟避風濤,故道具在,海邊居人能屈指而計也”(65)。兩地間順風時半日即可到達,又有此前積累的千百年航海經驗,本應該穩妥進行的登遼短途海運,爲什麽會屢屢發生風險事故?
      《籌海圖編》中有一段記載,從中可看出登遼海船損壞的實際原因:
      聞遼東天井之國,百貨難出;登萊苦鹽之地,物產不多。而登、遼隔海甚近,風順半日可達。太祖舊制,歲運登、萊花布以給遼軍,遼陽之貨亦得載於山東,彼此軍民交受其利。既而捕巡官軍假公濟私,報稱官船不許私載之律,往往搜捕攘奪。故海船不敢入港,遠泊大洋,潛以小舟私渡,數被風濤損失,官費修造,咸議其不便,遂奏折銀陸運。海道既絕……(66)
      由此可知,山東運船返航時私載遼東貨物,海防官軍藉機勒索,海船爲躲避搜查不敢入港,偏離航綫遠泊大洋,才會遭遇風浪以致損毁。登遼海運的衰落原因,首先是山海關陸路分流了原登遼海道的部分布花運量,而餘下的海運也因政策和管理中的問題而得不償失、日漸衰落。明初建立起的正常海運綫路和秩序被破壞,損毁船隻耗費大量銀兩進行維修,終因勞民傷財而停造停運,長達一百五十年的遼東海運就此廢馳。這其中既有客觀條件的影響,更是管理中的人爲因素所致。
      三、明後期登遼海禁的原因及對兩地民生的影響
      海運布花制度廢弛後,登遼之間逐漸形成了徹底海禁的局面。由於嘉靖年間中國沿海普遍實行海禁,登遼海禁看似也只是全國統一政策中的一部分,但從當地的具體情况看,與南方沿海因倭寇導致海禁的情形又有很大不同。嘉靖年間的遼東官員陳天資將當時登遼海禁的原因總結爲三條,即海洋風險、倭患和逃軍,隨即又對這三條原因逐一進行了駁斥:
      或有一患風波覆溺為説者。然江、浙、閩、廣、蘇、松之間海舟往來,未始以風波故遽絶海估。縱有之,亦估客貪利,舟載溢量,兼之舟人?{駛不謹致。然耳風波雖内河時亦不免,豈特遼海之中能溺人哉?
      或又有以慮倭患為説者。然倭自(永樂年間)劉江望海堝之捷,至今懷畏,未敢萌一念以窺遼右。且其國距遼遠甚,而遼又居登萊海島之内,東南山一帶險巇,隔海千餘里,倭豈能飛度至遼也?遼不自懼,而登人反代遼憂,果何為也?
      或又有以慮逃軍為説者。然考海商之出自遼者,引給於察院,挂號於苑馬寺,驗引有金州之守備,驗放有旅順之委官,抵登則又有該府通判之驗,有備倭都司之驗,法亦嚴密甚矣。逃軍豈能越度?(67)
      以上三點理由中,海運風險已在本文第二章中進行分析,它只能導致海運停止,却不構成海禁的理由。擔心倭患的理由也並不充分,因爲當時登遼一帶並没有南方那樣嚴重的倭患。如明人所言:“往者倭奴之入,閩浙爲甚,蘇松淮揚次之,登萊又次之,而遼左則絕無至者,其地形水勢不便也。通倭之人,亦惟閩浙習爲之,而遼左不能,其船隻舟師不慣也。”(68)從當時情况來看,對兩地關係影響最大的,當是陳天資所説的第三條,即遼東逃軍問題。陳天資在駁斥中稱遼東勘察嚴格,軍士很難從登遼海道逃亡,但從當時的記載來看,嘉靖年間的遼東逃軍現象已經非常嚴重。他們占據登遼之間的海島,對山東沿海安全形成困擾,官方擔心其將來會“勾結倭寇爲患”(69),這應是當時實行登遼海禁的一個重要原因。
      遼東軍士逃亡現象從明朝前期就已開始。由於地處東北,遼東氣候較内地更爲寒冷,在當時人看來,遼南的蓋州衛已是“地頗寒苦”(70),遼北的開原一帶更是“每歲未秋,勁風先至。三冬,江海爲之合冰,山川雪凝,平地丈餘……‘非茹腥膻而不能居此方’”(71)。又因遼東山地居多,可耕種土地較少,明初以後屯田制度日漸崩壞,衛所軍官“往往占種膏腴,私役軍士,虚報子粒,軍士飢寒切身,因而逃避”(72)。早在宣德時,已是“軍士在戍者少,亡匿者多,皆因軍官貪虐所致”(73),到成化年間海運廢弛,將士缺乏冬衣,更使得“軍士凍餒流離,缺伍者多,官員剥軍自養,廢職者衆”(74)。
      遼東軍士逃亡後,或回原籍,或逃入附近少數民族地區以至朝鮮境内,或逃往登遼之間的海島,開發島田耕種。他們最初聚集在遼東近海島嶼,如位於今普蘭店灣内的萬灘島(75)等地,後來聚集的海島範圍逐漸向南擴展,山東近海的許多島嶼上也遍布遼人。弘治以後逃人聚集海島的記載大量增加,嘉靖年間進入高發期,“流移逃逋,潛藏日久”(76)。最初只是開田謀生,後來却是“亡命交匿於諸島,時時出剽掠……擊之則慮起兵禍,勿擊則(登萊)二郡繹騷無已”(77),對山東沿海的安定造成了很大威?{。明代普遍實行内斂的海洋政策,在處理具體事務時,禁絕遠多於疏導,早在洪武年間,朱元璋就認爲“海濱之人,多連結島夷爲盗”(78),因而令軍民不得乘船出海。雖然嘉靖年間的遼東和山東沿海還未曾出現嚴重倭患,但在當時南方沿海倭患頻?發,全面實行海禁政策的背景下,遼東軍士逃亡、島民嘯聚、勾通倭寇三類事件被聯繫在一起,成爲登遼海禁的主要官方理由。
      此外,從陳天資“遼不自懼,而登人反代遼憂,果何爲也”一語中可以看出,當時的遼東官方認爲是山東在主張海禁,並認爲在山東强?{倭患的背後,還另有原因。嘉靖《全遼志》中稱,在從海運衰落直至實行海禁的過程中,由於航運不通,山東本應交付給遼東的積壓布花數目逐年增加,“近積欠至七十餘萬,即是則海禁之意不在所言之害,而恐(海道)通後,吾執左券以責備耳”(799)。在他們看來,如果重開登遼海道,山東將没有理由再拖欠遼東的布花,山東方面是擔心遼東向其索債,才不願重開海運。
      然而山東登萊瀕臨大海,同樣倚賴海洋漁業與海上貿易,且當地是產棉區,本色布花比折色銀兩更易繳?{。在海洋貿易暢通時偶爾執行折色,或能起到紓緩民力的作用,但如果在完全海禁前提下年年實行折銀,不但布花無處銷售,更無法獲得銀兩以供繳納,只會更加重當地負擔。因此,登州官方對海運布花事務會有所懈怠甚至拖延,但如果因此而倡導?民間徹底海禁,於本地民生並無利益。如《四鎮三關志》評論登遼海運時説:
      或曰:“山東人不願為之。”嗟嗟!非然也。余檢往牒,即墨人苦布花之折色矣,登州人苦禁海之蕭條矣。何言山東人不願也?山東人願,遼人願,則不願者誰乎?余不知其故矣。(80)
      那麽登遼之間究竟爲什麽要實行海禁?這主要應與明代都城防禦政策和海防建設的整體思路有關。從明代開國時的布局來看,從來就没有計劃讓山東和遼東沿海充分開展外向型海洋經濟,而是從一開始就將它們設置爲軍事互助防禦地區。明朝自初建時起便面臨着來自倭寇的海防壓力,洪武二年(1369),“倭人入寇山東海濱郡縣,掠民男女而去”(81)。在洪武七年(1374)進行從江南太倉到遼東的長途海運期間,曾督理海運的靖海侯吴禎还要負責督兵捕倭事宜(82)。在朱元璋看來,“滄海之東,遼爲首疆,中夏既寧,斯必戍守”(83)。作爲明代中國東北方屏障,遼東在面向東北亞地區的整體防禦體系中占有重要地位。又因“登、萊二州皆瀕大海,爲高麗、日本往來要道”(84),故在兩地建立府治,增加兵力,作爲防海備倭的前沿要地。當明成祖遷都北京後,“國家都燕,大海在左肱”(85),遼東半島與山東半島的海防戰略地位更爲重要。它們隔海相對,互成犄角形勢,共同組成了從海上捍衛京師的第一道防綫。當時山東沿海設有登州、文登、即墨三個水軍營,遼東沿海也有包括關、城、堡、臺、墩在内的一系列軍事防禦建築。雖然自永樂年間之後,倭寇極少來到遼東和山東,但從明廷的經營思路來看,兩地的戰略意義遠大於經濟意義。“遼東之地,南拒倭寇,東連高麗,北控胡虜”(86),登州“三面距海,爲京東捍屏”(87),從邊防部署上來看,這兩個半島只是全國軍事布局中的一顆棋子,其地區利益必須服從整體安排,如明人所説:“登州備倭之設,祖宗蓋爲京師,非爲山東也。……故論京師,則登州乃大門,而天津二門也。”(88)明代後期,在中國南方沿海普遍受到倭寇侵擾,北方防禦又呈内斂保守狀態的整體形勢下,渤海周邊的經營更呈現出謹慎内斂的趨勢。由於“登、遼與倭共此一水……遼與京畿陸地相接”(89),兩地間的海洋交流被視爲可能導致倭患的隱憂,控制渤海海?{附近的海上活動,也成了海防建設中的重要步驟。與京師的安全相比,無論是遼東方面提到的山東拖欠布花款項,还是遼東方面未提到的遼東逃軍侵擾山東沿海,都只能算是實行海禁的次要原因。當地的外向型海洋經濟和相互交流無法得到足够的支?持,只能受到限制和打擊。
      然而海禁政策只能切斷官方海運,登遼民衆沿襲千萬年的生活方式很難徹底改變,民間的自發貿易一直在努力進行。如《籌海圖編》中所言:“從來公事不如私事之勤勞,官物不如民物之堅厚”(90),走私取代了海運,漁船代替了官船,“雖隔絕海道,然金州、登萊南北兩岸間,漁販往來動以千艘,官吏不能盡詰”(91)。
      在嘉靖之後的隆慶年間,山東也曾采取措施,將附近二十個海島明確歸屬,分别劃給青州、登州、萊州三府管轄,並采取嚴保甲、收地税、查船隻、平貿易、專責成、修哨船等措施,强化海島管理,又與遼東方面協作,“令遼鎮重禁金州等處人,毋復越海”(92),收到了一定成效。但萬曆即位後,登遼間開始執行更嚴格的海禁政策,官方采取堅壁清野措施,將山東登萊各島全部招撫蕩平,嚴格限制民間漁船數量,其餘船隻全部劈毁(93)。遼東巡撫顧養謙記述:
      遼左亡命逃入海島中,漸衆而數為盗,又藏匿遼左逃亡卒,或殺之海中,為害日甚。撫臣奉命設策,悉招降其衆,散之金、復間,使復其業,焚燒島中屋廬,鑿舟塞井,而沉其器具於海。海患平而設禁,禁海不得通,登遼遂絕。(94)
      這是登遼間禁絕往來最爲徹底的時期。“山、遼撫按將商販船通行禁止,寸板不許下海,仍嚴督沿海官軍往來巡哨。”(95)這些强硬措施在短期内看似有效,實際却是消極的只破不立,徒使大量島田民徙地空(96),却未能建立起長期有效的海島發展和管理秩序。而流民嘯聚現象也並未從此絕迹,整肅之風過後,很快死灰復燃。浙江秀水人陶朗先在萬曆後期出任登州知府,對當時登遼間的海島情形有詳細描述:
      登至遼之路從東北行,而海中諸山如螺如黛,繞於登遼之間,俗謂之島。島有在登境而應屬登轄者,有在遼境而應屬遼轄者。其中灌莽陰森,鞠為茂草者固有之,乃平衍膏腴,可井而耕者不小矣。自登遼戒絕往來,而海中諸島一併棄而不問,海賊乘機盤踞其中,非夏非夷,自耕自食。問之遼,曰:“登之流民也。”問之登,曰:“遼之逋寇也。”如劉公島一處,離威海衛不百里,海賊王憲五造房五十三座,踞而有之。職督率汛兵逐其人,火其廬,而其地見在丈耕。他如黑山、小竹、廟島、欽島、井島等處,業已開田八千餘畝。(97)
      可見海禁政策不但未能解决海島問題,反而使兩地官員有了相互推託責任的理由。官方放棄管理,客觀上給島上的流民提供了發展空間,使海患越發嚴重,而遼東逃軍現象也並未因海禁而得到控制。衛所、屯田制度廢弛已久,邊疆秩序越發混亂,軍士逃亡現象愈演愈烈,到萬曆後期,遼北重鎮開原城中的人口已經不滿二千户(98)。官方無法在源頭加以有效控制,却希望通過阻塞海道的方法制止軍士外逃,自然成效甚微。如陶朗先所言:
      至於逃軍一項,何地無之,亦何地必欲以海為限?慮遼軍之逃,而以不通海運壍之矣。彼大同、宣府、寧夏、延綏等邊皆無海者,將特鑿一海以界之乎?(99)
      在遼東日趨凋敝的前提下,即使没有海道,軍士們也會從山海關逃亡,或者逃向兀良哈和女真、高麗等地。而當時的海禁措施也是名存實亡,實際操作中存在許多管理疏漏,根本無法制止軍士外逃。《萬曆野獲編》中就載有這樣一個事例:
      曾記幼年侍先人邸之,有吴江一叟,號丁大伯者,家温而喜啖飲,久往來予家。一日忽至邸舍,問之,則解軍來,其人乃捕役,妄指平民為盗,發遣遼東三萬衛充軍,亦隨在門外。先人語之曰:慎勿再來,倘此犯逸去奈何?丁不顧,令之入,叩頭自言姓王,受丁恩不逸也。去甫一月,則王姓者獨至邸求見,先人駭問之,云已訖事,丁大伯亦旦夕至矣。先人細詰其故,第笑而不言。又匝月而丁來,則批回在手。其人到伍,先從間道遁歸,不由山海關,故反早還,因與丁作伴南旋……彼處戍長,以入伍脱逃,罪當及已,不敢聲言。且利其遺下口糧,潛入囊橐。(100)
      該逃人遁歸所經由的“間道”很可能就是海路,目的地應是天津或周邊某地,因此才能比繞行山海關陸路的差人更早返回。在這個事例中,差人與犯人合作,在將犯人送至遼東,履行押解程序完畢後領回批文,犯人也隨即從充軍地逃回,與差人共同返鄉。充軍地的軍官出於自身利益的考慮,也對逃軍包庇縱容,最後脱逃之風只能愈演愈烈。可見逃軍的根源仍在於管理混亂,單純切斷登遼海道的舉措,既不能治標也不能治本。
      明代遼東對外交通只有山海關與旅順口兩途,海道既绝,一切正常商貿往來都須經山海關進行。陶朗先在《登遼原非異域議》中提及山海關的徵税問題,這應當也是實行登遼海禁的一個重要原因:
      常人狃於目前苟幸無事,山海一綫不以為危,而反欲藉此一綫以為國税之咽喉。在是謂海路通行,恐山海關之税坐虧,而登遼兩處瀚漫,不可稽查者。殊不知九達之途,終出城門之軌;千章之幹,不離孚甲之根。由山東達遼,雖由大海,而水陸必由之途,未有能越旅順口而飛渡者也。今旅順見屬遼東,原與山海關同一枝派,而金山去旅順不遠,原設有海防同知一員,專管海務,莫若並以税務令其監管,稽以海蓋道臣,核以山海關部臣,萬一山海之陸税稍虧,則旅順之水税旋溢,况海運輕便,往者必多,計其所税,補足山海關之外,未必不有贏餘。况事權盡屬於遼東,則國税仍歸於山海。旅順口之熙攘,孰非山海之金錢?合旅順口於山海關之金錢,又孰非國家之利耶?(101)
      可知當時有意見認爲,山海關是國家徵税的重要關卡,如果使登遼海道重開,由於海洋浩瀚,難以稽查,大量税款將從海上流失。這種思路正是明代官方對海洋事務一貫心存疑慮和抵觸的延續,在同等條件下,寧願放棄海路而優先選擇陸上途徑。而山海關也確是明代重要關津,自遼西驛路開闢以來,常有守關者藉機勒索的事件發生。早在宣德元年(1426),就有前往遼東的官吏被守關軍官阻攔,“旬日逼取棉布三百九十五匹,方令度關”(102)。正德年間,鎮守遼東太監朱秀在山海關外八里鋪設立官店徵税,勒索來往車輛行人(103),到嘉靖八年(1529),山海關以東的遼西走廊西段上,六七十里之間共設立了三處徵税點,“商人重困,邊民受害”(104)。萬曆年間,神宗派出宦官前往各地關卡收取各種名目的税費,山海關既是扼守遼東向外交流的唯一通道,自然也會成爲徵税的重要關津。既有陸税的吸引力,又有對海洋的習慣性排斥,各種因素的聯合作用,使得登遼海道更難開啓。
      登遼間實行海禁後,兩地間的正常海上往來也無法進行,給民衆生活帶來很大影響。嘉靖年間,遼東生員前往山東布政司參加鄉試,本應經登遼海道抵達山東,但因海道不通,這些生員不得不繞行山海關前往山東,“隨於六月内起程,閏六月入關。時值天雨連綿,平地皆水,冒暑冲泥,延至七月終方才到省。中間觸犯暑濕,大半感疾,多不終場”(105)。參加鄉試的路程遠長於會試,考生們往返六千餘里,跋涉四個多月,成績受到很大影響,此後只得改到順天參加鄉試(106)。
      登遼兩地瀕臨大海,地少山多,經濟形式原以海洋漁業與貿易爲主。山東半島自先秦時起就以其魚鹽之利富甲天下,唐代的登州和萊州是東北亞地區重要港口,聯繫起中國與朝鮮半島和日本的海上交流,密集的海上貿易使當地極爲繁榮,直到元代,仍在環渤海經濟帶中占據重要地位。明中期實行海禁後,沿海民衆原有的生存秩序被徹底打亂,《全遼志》中載:“(遼東)金州劉訓導明言家世登州,自海運不通,生理蕭條。”(107)登州僻在海隅,多丘陵地帶,耕地面積狹窄,且多鹽碱土質,實行海禁後難與外界交流,徒坐魚鹽之利而不能用,豐年時穀賤傷農,荒年更是民不聊生:
      登之為郡,僻在一隅,西境雖連萊青,而阻山介嶺,鳥道羊腸,車不能容軌,人不能方轡。荒年則萊青各與之同病,而無餘瀝以及登;豐年則萊青皆行糶於淮揚徐沛,而登州獨無一綫可通之路。是以登屬軍民不但荒年逃,熟年亦逃也。故登民為之諺曰:“登州如甕大,小民在釜底。粟貴斗一金,粟賤喂犬豕。大熟賴糧逃,大荒受餓死。”(108)
      每逢災荒年份,遼東和山東的地方官員也會建議重開登遼海運,但只是一時的應急措施,“於每歲季或大熟及荒之秋,間一行之”(109),未曾形成慣例,對海運的路綫、程序和範圍也多有限制。如嘉靖三十八年(1559)遼東大饑,遼東巡撫侯汝凉建議開闢從登萊和天津到遼東的海運救荒路綫,但户部起初却只許進行從天津到遼東的海運,而將登遼海運排除在外:
      天津海道路近而事便,當如擬行,第造船止須一百艘,令與彼中島船相兼載運。其登萊海道姑勿輕議,以啓後患。(110)
      海洋商機對近海民衆具有巨大吸引力,“軍民人等偶聞欲開海運,不啻重見天日,遠邇歡騰”(111),官方却擔心“島人一聞?{船,必棄業嘯聚”(112)。然而在連年饑荒嚴重的壓力下,登遼海道最終重新開放,政府允許民間商船參與販糧救災,“令山東、遼海居民各自俱舟赴官告給文引,往來貿易不得取税”(113)。同時仍在海運中采取各種措施,嚴密監管,“令彼此覺察?,不許夾帶私貨”(114),“令所司嚴查非常,以扼島夷内入之路”(115)。但民間商貿一旦實行便很難控制,商船私載貨物往來,海道又被重新禁行。據《全邊略記》載:
      (嘉靖)四十年,山東巡撫朱衝奏:登、萊、青地瀕大海,東近邊,左通浙直,國家設軍,分守甚嚴。日者遼左告饑,暫議弛登禁,其青州迤西之路未許通行。今富民猾商逐海道,赴臨清,抵蘇杭淮楊,興販貨物,海島亡命陰相結構。俾二百年慎固之防一旦盡撤,頃者浙直倭毒非敗事之鏡也?宜申明禁止為便。報可。(116)
      由於這些短期海運並非慣例,開禁和重禁的時間又不易確定,程序和秩序都較爲混亂,參與救荒的商人利益很難受到保障。如萬曆四十三、四十四年(1615-1616)時登州遭遇嚴重旱災,朝廷短期開通海運,使遼東商人能够運糧到登州救災,但未等商人返回遼東,海禁令却又重新下達,致使遼商滯留登州無法返回,遭受了重大經濟損失:
      遼商貯粟登城,日久紅腐,再欲運還故土,而海禁又繩其後。始所為慕救荒之招而來者,今且自救其身之不給矣。於是有如佟國用、沙禄、匡廷佐輩,或甘棄粟而遄歸,如丁後甲、方茂、李大武輩,或至流落而難去,相率而泣控於職者,日數十百人。(117)
      可見到明代後期,登遼海道原有的海運功能已被取消,連正常的民間商貿與交通也被禁止,這條曾在明代開國時起到重要作用的海路,已經基本處於棄置狀態。海禁本意原是爲了海防安全,但實行海禁後,國家却放棄了進一步海防建設,海防官員撤置,原有的墩、臺、堡等設施也被廢棄,“自山東海運之廢,而墩寨益廢,於是旅順諸堡亦無復用”(118)。登州和旅順兩地原駐有備倭的南方水兵,其月食糧銀一般在土兵的兩倍左右,但實行海禁後,水軍訓練不能正常進行,到萬曆後期,已是“登兵飽食安眠,老之陸地,旅兵孤懸一堡,徒守枯魚水道……禦倭專重水戰,而南水兵二十年不聞水操,則與土兵何異?”(119)
      明代遼東與内地之間原本就只有山海關和登遼海道兩條交通途徑,早在嘉靖年間,時人就已認識到“(遼東)地方千有餘里,衛所軍旅將十萬員名,止藉山海關一綫饋餉”(120),旅順口又是“墩堡關隘,日就廢弛,一旦有變,寧不張惶矣乎”(121)!到萬曆年間,遼東邊防形勢日益嚴峻,山海關陸路狀况也同樣不容樂觀。當時奉命出使朝鮮的顧天埈這樣描述出山海關後的見聞:
      才出關,便别是一乾坤矣。南十里則海,北十里則寇,中只一綫路東行。他邊各有長城,獨遼左茫無藩籬之隔,虜又從來未嘗款好,朝發朝至,夕發夕至。居民散落,堡屯卑惡,四望荒荒,咫尺須兵相護,早晚戒心。兼多風沙,天易陰昏,一日行五六十里輒止。(122)
      海路既已閉塞,陸路又受威?{,遼東的整體防禦形勢與明初相比已極爲惡化。再加上萬曆年間的援助朝鮮和高淮亂遼事件,“遼東方二千里,皮骨空存,膏血已竭”(123),凋敝已極,有識之士常引以爲憂。如陶朗先所言:
      國家因近倭而設為登遼也,將令其併力以拒倭乎?抑欲登拒遼,遼拒登乎?果登與遼皆為拒倭而設也,致如同室之救然,平時耳目交相識,器用交相習,而後臨事可使相救,如左右手也。奈何不思拒敵,而徒自相拒?(124)
      正是在這種背景下,明末遼東戰事爆發,登遼海道倉促間再獲啓用。
      四、明末重開海運與登遼間的地域衝突
      萬曆四十六年(1618)四月,後金攻陷撫順,而遼東常平倉所存積穀已經不足二十萬石。户科給事中官應震對遼東軍餉情况表示擔憂,建議從一水之隔的青州、登州、萊州三府向遼東轉運糧餉:
      夫民間米粟既少而且貴,常平夙積又漸成烏有。則此數萬兵,糗餉將從神運耶?鬼輸耶?山東青、登、萊三郡濱海,可與遼通。發銀彼中,雇船買米,直抵遼陽。(125)
      這項建議很快得到批准。但由於長期以來停罷海運,已是“人不習海久矣”(126),又因登遼海道封閉時間太久,原有官方運輸體系破壞殆盡,各地商人畏懼戰亂,“視遼如刀山劍林,視浮海渡遼如揚湯燖毛”(127),都不願前往遼東運糧。重開海運之後,一時間竟出現了這樣的情形:
      海運初興,船無一隻,水手無一人。漸至深秋,海洋難渡,因出示招募,不論官吏軍民,凡能雇覓海船者,即差官押銀與彼同往。(128)
      除船隻水手外,遼東戰場還需從各地?{撥大量糧食和軍隊。由於應急措施不足,倉促之間,北直隸的畿南八府“徵調絡繹,飲食若流,百室晝驚,驛夫夜竄……畿南財貨無絲毫留民間者矣”(129)。各地奉命往遼東增援的軍士也對戰事極爲恐懼,不但無人願意前往,還在駐地和沿途引發騷?亂。“畿内募兵赴遼,如就死地。今又取之州縣,里閭之驛騷震驚,又不知何如。聞山陝之兵自西而來者,婦哭夫,子哭父,仳離之狀,至不忍聞。”(130)在山東青州,軍隊接到援遼的命令後,“青兵畏懼,搴旗祭刀,歃血聚盟,逢人即砍,以示不肯行。土人不敢窺井而取汲,有司不敢開門而理事”(131)。
      各地雖然都承擔了一定數額的援遼任務,但畢竟距遼東戰場較遠,不如臨近的登萊地區任務繁重。而山東沿海地區經多年海禁後,無論糧食儲備還是兵員數量都相對匱乏,一時間難以提供足够的人力物力支援。時任山東巡撫的李長庚從本省利益出發,屢次就徵?{的糧餉和軍士數目與朝廷進行商榷。於是當年九月,出於“居中易於調度”(132)的考慮,李長庚被任命爲户部侍郎,負責督運遼餉,角色與任務轉到原來的對立面,開始其繼任的山東巡撫王在晋進行交涉。而王在晋到任後,也同先前的李長庚一樣,?站在山東立場上對援遼數額提出意見,認爲“奴酋犯順,各省止於?{兵,乃山東則調兵又兼海運”(133),負擔過於沉重。而當時山東的兵員和糧食儲備情况也確實不容樂觀,如《三朝遼事實錄》中記載:
      (山東)通省官軍兵馬數目,水營僅存一千八百名。近奉旨選?{一千五百名,所存止三百耳。目今議補六百,連前亦共存九百耳。省會鋒營合南營共見在兵二千七百名,今又奉旨選調二千名,所存止七百人耳。(134)
      萬曆四十七年(1619)夏天,登萊一帶遭遇嚴重旱災,却又恰逢遼東戰場失利後急需軍餉,更給山東沿海民衆生活和海運事務增加了困難:
      自五月迄今,久晴不雨。夏日之煎熬,萬榮憔悴,秋陽之皜烈,品彙焦枯。……目今旱極蟲生,幹枯葉萎,或報飛蝗食稼,或報異颶摧城。花户背井思逃,里長泥門遠竄……今歲之災所關,不獨在本省,而在全遼。登、萊、青、濟之間無收,則海運從何得餉?海運無餉,則遼師何以得存?……蓋以山左視遼陽,原為唇齒。今急唇而先令齒之受病,於唇之亡奚救?以三齊視輦轂,近在腹心,今剜肉而不顧心之受痛,恐心之疾愈深。(135)
      王在晋的描述或有言過其實之處,但從中也可看出,當時的山東官方已視援遼任務爲沉重負擔。如山東巡按陳于庭所言:“山東以一省而兼數省之困,登萊又以兩郡而兼各郡之艱。”(136)此時海運的成效,與明初已有天壤之别。洪武年間的海運物資由朝廷全盤?{配,從江南太倉產糧地調運糧米,山東調運布花,來源分配尚屬合理。且當時立國未久,軍力强大,各地百廢待興,又兼朱元璋執政風格强硬,正屬朝廷對地方的控制力達到最强時期,即使傾全國之力支援遼東戰場,也不會遇到太大阻力。而到兩百?年後的萬曆末期,國家經濟雖已有大幅增長,但承平日久,兵制漸壞,各地發展不均,明初的全國統籌?{度早已被各省的區域利益關係所取代,又未能建立起有效的戰時後勤供應體系,此時再要求鄰近地區傾力爲遼東提供援助,不但遭到各地抵觸,也使遼東戰事的負面影響進一步擴大:
      齊之受困於遼,則無所不至矣。行伍為遼而空,帑藏為遼而空,郵傳之馬匹、民間之丁壯為遼而空,今並里社救饑保赤之倉穀,亦欲為遼而空。(137)
      隨着遼東戰場形勢的變化,山東負責?{運的糧餉數額也日漸增加,“初議運三萬石至(遼東)三犋牛,漸至三十萬石,增至六十萬石”(138)。直到天啓元年(1621)三月,遼陽陷落後,才結束了這場長達三年的海運。雖然山東完成了支援遼東的任務,但遼東戰場上依然顯露出管理不善的弊病?。當時的海運糧草在送抵遼東後,並未能進行妥善存儲和迅速發放,只是大量簡單囤積在卸貨地蓋州套,以至於遼河以東地區陷落時,蓋州存糧都爲後金所有:
      當海運初通,登萊米豆盡積蓋套,暴露於風雨,腐浥於潮濕,狼戾殊甚。比蓋州陷没……盡為盗資,奴之盤踞遼陽,數月不憂饑餒,且將壯丁遷徙蓋州以就食。(139)
      雖然這一時期的海運給登萊等地帶來了沉重負擔,但此後十餘年間,由於海道開放,山東沿海重獲商機,地方經濟隨之迅速發展。如時人所述:“遼地既淪,一切參貂布帛之利由島上轉輸,商旅雲集,登之繁富遂甲六郡。”(140)然而表面的經濟繁榮不能掩蓋暗藏的社會危機,重開海運後,逃軍、難民等問題隨之而來,給登遼海道沿途帶來新的困擾。雖然早在初開海運時,就已有“明旨敕遼東部院,凡沿海地方船隻,下海無容夾帶一人”(141),但失去了固守信念的遼東軍士還是紛紛渡海南逃,局面已無法控制:
      營兵逃者,日以百計。五六萬兵,人人要逃,營營要逃,雖孫吴軍令亦難禁止……自海禁弛,而遼人無固守之志。土兵不肯守而募客兵,客兵又不能守,而?{各路之兵。土兵豈不畏死?賊至而不肯相搏,以瀋陽為死路,以海為生門,開此徑竇,足以亡遼矣。(142)
      隨着遼東戰場陷城失地,越海奔逃的難民數目也大量增加。遼東首府遼陽陷落後,地處遼南的金、復、海、蓋四衛官民“望風奔竄,武弁青衿,各攜家航海,流寓山東,不能渡者,棲各島間”(143),登州“接渡遼左避難官民,原任監司府佐將領等官胡嘉棟、張文達、周義、嚴正中等共五百九十四員名,毛兵、川兵及援遼登州、旅順營兵三千八百餘名,金、復、海、蓋衛所官員及居民男婦共三萬四千二百餘名,各處商賈二百餘名”(144),逃入朝鮮者亦不下二萬人(145)。
      大量難民給接收地的社會安定和經濟生活都造成了沉重壓力。登州官方緊急給難民“分插屬邑,給曠土使耕,其無家而獷猂者募爲兵,立遼帥以統之”(146),力圖使遼東難民與當地居民和平相處,暫未形成嚴重的社會問題。但在遼西重鎮廣寧失陷後,大量潰兵難民繼續向山海關和登萊一帶逃亡,超過了當地所能承受的限度,許多由陸路逃入山海關内的人口得不到安置,只能露宿山野之間:
      日來援遼潰兵數萬,填委關外,遍山彌谷,西望號哭者竟日達夕;逃難遼民數十萬,隔於潰軍之後,擕妻抱子,露宿霜眠,朝乏炊烟,暮無野火,前虞潰兵之劫掠,後憂塞虜之搶奪,啼哭之聲,震動天地。(147)
      在登州,由於難民大量涌入,導致城中糧價迅速上漲:
      遼民渡海避難,蟻聚鱗集,比月以來日益加多。其嗷嗷待哺,日益加急……且登州之山城如斗,而海邦之稼穡惟艱,食指既繁,米價驟涌。(148)
      還有許多逃入内地的遼東難民遭遇歧視,無處容身,以至憤而返回遼東:
      至遼人避難入關,如飛鳥依人。争入州而州不見憐,投縣而縣不任受,甚且挾騙者指為逆党、佩劍者目為劫徒。以致忿懣出關,但言報復。(149)
      到天啓二年(1622)四月,避難入關的遼東難民達到二百餘萬人,山東登萊一帶也有數萬遼民遼兵(150)。御史董羽宸巡按山東,對大量涌入的人口表示了憂慮:
      登萊蕞爾,生理幾何?而客兵一旦插入數萬,弱肉强食,作奸犯科,官不能彈壓,將不能統制,地方之禍,何可勝言?(151)
      大量難民的涌入,影響了山東土著居民的日常生活,一些後金間諜隨難民混入内地,也對遼東難民的整體形象造成了嚴重損害,使土著居民對難民產生反感與抵觸情緒。同時還有一些土著居民欺壓難民的事件出現,更加深了兩地人群間的矛盾:
      天啓四年三月,先是濰縣獲解奸細謀逆張邇心等,遼人皆重足而立矣。時論者言遼人必亂之勢,以及解散之策……遼人新集,自屬流寓,而東人之暴無賴者,往住怙民土著,凌逼客子。(152)
      民間地域矛盾越發嚴重,官方對遼兵遼將也存有懷疑,認爲“宜鎮定人心,慎防奸叛,不宜輕信遼人,輕用遺將”(153)。到崇禎初年,寄寓登州的遼人與土著居民之間的矛盾已經一觸即發:
      遼人自金、復、海、蓋諸衛避難來登者,不下十數萬,寄寓登萊地方,已十餘年矣。登城之内,僦居者大半。遼人性桀傲,登人又以傖荒遇之,掯勒欺侮,相仇已久。(154)
      崇禎四年(1631)十一月,遼軍參將孔有德率遼軍自登州增援遼東大凌河戰場,由陸路西行至直隸吴橋時發生兵變,隨後轉而向東攻擊山東臨邑、商河、新城、青州等地,於次年正月攻破登州城,“殺官吏紳民幾盡”(155)。《烈皇小識》中記載:
      (崇禎)五年壬申正月,孔有德等據登州以叛。先是孫元化以(遼東)前屯兵備超升登撫,隨帶遼丁三千人,駐防登州。遼丁貪淫强悍,登人不能堪。適是冬有大凌河之警,孫令孔有德等率遼丁往援,即於原籍著伍,亦兩全之術也。行至吴橋,後隊尚滯新城,奪取王氏莊僕一雞。王氏大族,勢凌東省,隨禀領官兵,必欲正法。領官兵不得已,查奪雞者,穿箭游營。衆乃大嘩,遂殺守莊僕。王氏申詳撫按,必欲查首亂者,戮以殉衆。遼丁急至吴橋,邀前隊改轅而南。……遼丁三千人,皆歃血立誓,若不雪此耻而北行者,衆共殺之。遂擁孔有德等以叛,盡滅王象乾家……尚有遼人在(登州)城中者,(登州)紳民必欲搜戮之,遼人遂開門?{師。登城陷時,正月初三日也。(156)
      吴橋兵變的原因看似偶然,實際却是長期以來山東、遼東地域矛盾積累後的總爆發。孔有德軍奉命增援遼東時正逢寒冬,從登州出發後在山東境内一路西行,却未能獲得補給,“錢糧缺之,兼沿途閉門罷市,日不得食,夜不得宿,忍氣吞聲,行至吴橋”(157)。遼軍與沿途山東官民之間的對立排斥態度,顯而易見。此後又逢大雪,“衆無所得食”(158),兵士飢寒交迫,遂取一雞以食。王家係山東望族,在其要求下,奪雞士卒被嚴懲,却也因此激起遼兵的仇恨報復情緒,以致發生嘩變,轉而攻擊山東各府縣。
      登州城中居住遼東難民數量最多,地域矛盾積累最爲嚴重,又係孔有德軍出發地,當地居民獲悉遼軍兵變後,“村屯激殺遼人於外,外黨愈繁;登城激殺遼人於内,内變忽作”(159)。由於“登人故虐遼人,至(遼)兵臨城,猶殺遼人不止”(160),待登州城破後,遼人展開報復,“凡遼人在城者悉授以兵,共屠登民甚慘”(161),甚至“驅城中居民出東門外,盡殺之,濠塹皆平”(162)。明代立國時建立起的登遼相輔互助關係,終以兩地軍民互相殘殺而告終。
      吴橋兵變前,信奉天主教的登萊巡撫孫元化、監軍道王徵已與葡萄牙人合作,着手建立西洋火器裝備軍隊,籌備以登州爲戰略基地,從海路進軍收復遼東事宜。孔有德軍攻陷登州時,城中“尚有舊兵六千人,援兵千人,馬三千匹,餉銀十萬,紅衣大炮二十餘位,西洋炮三百位,其餘火器甲仗不可勝數”(163),所有水陸兵將、軍火器械盡爲所奪(164)。隨後孔軍?{藉登州城中所儲物資軍械,繼續攻打周邊的黄縣、萊州、膠州等地,到崇禎六年(1633),擕西洋火器裝備渡海,於遼東蓋州歸降後金。這次兵亂持續一年有餘,給山東沿海造成嚴重損失,“所至屠戮,村落爲墟,城市蕩然,無復曩時之盛矣”(165)。?而被孔有德軍帶至後金的西洋火炮是當時最先進武器,此消彼長,改變了明與後金的軍力對比,也給日後的明清戰局造成了深遠的影響。
      五、總結
      一條海道的興廢,折射出了整個明王朝由盛轉衰的歷史。明初爲奪取遼東,防禦殘元勢力而開通登遼海道,獲得了極大的成功,而當明末爲了抵禦女真而重開登遼海道時,却再也未能收到明初時的效果。從互助互利到兩敗俱傷,反映出的是明廷執政能力長期持續下降,未能對各種問題及時采取有效對策的結果。
      歷史上的山東半島與遼東半島一直處於密切交流中,發展海洋漁業和貿易是兩地民衆沿襲已久的生存方式。明代遼東與山東之間建立起行政制度上的關係,本應使兩地更易於開展密切聯繫與交流,結果却令其斷絕來往,使登遼兩地同時坐困。如明人所言:“山東與遼名爲一省,如人一身,當使元氣周流而無滯。兹者關隔於中,使兩地秦越千里,若不相屬,不圖轉運之利,反置之無用之地矣。”(166)
      由於明代立國思想和邊防政策的限制,不鼓勵登遼兩地發展自由貿易尚可理解,但連海防備戰和後勤補給也一併棄置,只能説其政策失當。明朝初年,海軍力量强大,可以在戰時迅速做出反應,於第一時間進行渡海作戰,控制戰局並進行長途海運。而在此後的二百年間,海運廢弛,海防棄置,沿海地區在海禁政策下民生凋敝,萬曆末年突然進入戰争狀態,應急處理措施不足,後勤物資難以及時?{運,出現各種負面連鎖效應,均是各種隱患長期積累所致。正如顧祖禹在《讀史方輿紀要》中所言:“昔人所恃爲控扼之所,漫置之不講,豈非謀國者之過歟!”(167)
      注释:
      ①吴緝華《明代海運及運河的研究》第二章《明代開國後的海運》,臺北“中研院”歷史語言研究所,1997年,第17—34頁。
      ②樊鏵《城市·市場·海運》,學苑出版社,2008年,第101—131頁。
      ③張士尊《明代遼東邊疆研究》,吉林人民出版社,2002年。
      ④韓行方、王宇《明朝末期登萊餉遼海運述略》,《遼寧師範大學學報(社科版)》1992年第4期,第85—88頁。
      ⑤王賽時《山東沿海開發史》,齊魯書社,2005年。
      ⑥黄一農《天主教徒孫元化與明末傳華的西洋火炮》,《歷史語言研究所集刊》(臺北),第67本第4分,1996年,第911—966頁。
      ⑦歐陽琛、方志遠《明清中央集權與地域經濟》,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2002年,第367—442頁。
      ⑧嚴文明《長島縣史前遣址》、《膠東原始文化初論》、《東夷文化的探索》,《史前考古論集》,科學出版社,1998年。
      ⑨[清]王先謙《後漢書集解》卷八三,中華書局,1984年,第3頁b。
      ⑩盧弼《三國志集解》卷一一《魏書·邴原傳》,中華書局,1982年,第25頁a。
      (11)[宋]司馬光《資治通鑒》卷二七七後唐長興元年十一月丙戌條,中華書局,1956年,第9052頁。
      (12)[清]顧炎武著、[清]黄汝成集釋《日知錄》卷二九《海師》條,岳麓書社,1994年,第1011頁。
      (13)[元]脱脱等《金史》卷二七《河渠志·漕渠》,中華書局,1975年,第683頁。
      (14)《金史》卷二四《地理志·咸平路》,第553頁。
      (15)[元]唐元《筠軒集》卷五《遼東告饑民有易子而食者朝廷惻念發粟十萬海運濟之二月二十五日風大作感而有賦》,文淵閣四庫全書本,臺灣商務印書館,1983年,第14頁b。
      (16)《明太祖實錄》卷五二洪武三年五月丁巳條,黄彰健等校勘,臺北“中研院”歷史語言研究所,1962年,第1030頁。
      (17)《明太祖實錄》卷六一洪武四年二月壬午條,第1191頁。
      (18)《明太祖實錄》卷一四五洪武十五年五月丁丑條,第2284頁。
      (19)《明英宗實錄》卷三一正統二年六月乙亥條,第619頁。
      (20)《遼東志》卷八《雜志》,《遼海叢書》本,遼瀋書社,1985年,第7頁b。
      (21)《五岳山人集》卷三八《先昭信府君墓碑一首》,四庫全書存目叢書本,齊魯書社,1997年,第3頁b—第4頁a。
      (22)《明太祖實錄》卷八七洪武七年春正月壬申條,第1544頁。
      (23)《明太祖實錄》卷一○三洪武九年春正月癸未條,第1738頁。
      (24)《明太祖實錄》卷一七三洪武十八年五月己丑條,第2638頁。
      (25)《明太祖實錄》卷一九三洪武二十一年九月壬申條,第2901—2902頁。
      (26)《明太祖實錄》卷二四五洪武二十九年三月庚申條,第3553頁。
      (27)《明太祖實錄》卷二四五洪武二十九年四月戊戌條,第3560頁。
      (28)[明]林弼《林登州集》卷一二《贈陳執中序》,北京圖書館古籍珍本叢刊本,書目文獻出版社,1998年,第13頁a。
      (29)《明太祖實錄》卷一三四洪武十三年十二月戊午條,第2132頁。
      (30)《明太祖實錄》卷八七洪武七年正月甲戌條,第1544—1545頁。
      (31)《明太祖實錄》卷一七九洪武十九年八月辛丑條,第2706頁。
      (32)《明太祖實錄》卷二四七洪武二十九年十月甲寅條,第3592—3593頁。
      (33)《全遼志》卷三《職官志·分守道》,《遼海叢書》本,遼瀋書社,1985年,第8頁a。
      (34)《全遼志》卷一《山川志·海道》,第37頁b。
      (35)[明]王在晋《三朝遼事實錄》總略,四庫禁毁書叢刊本,北京出版社,2000年,第3頁b。
      (36)[明]顧祖禹《讀史方輿紀要》卷三六《山東七·登州府》,《中國古代地理總志叢刊》,中華書局,2005年,第1681頁。
      (37)《寰宇通衢》中《京城至遼東都司》條,由登遼海道所經水馬驛如下:水驛:龍江驛、龍潭驛、儀真驛、廣陵驛、邵伯驛、盂城驛、界首驛、安平驛;馬驛:淮陰驛、金城驛、崇河驛、潼陽驛、興國莊驛、上莊驛、東海驛、王坊驛、傅疃驛、白石山驛、桃林驛、東關驛、藥溝驛、密水驛、丘西驛、蘇村驛、城南驛、朱橋驛、黄山館驛、龍山驛、蓬萊驛;過海後又有旅順口驛、木場驛、金州在城驛、孛蘭驛、復州在城驛、五十寨驛、熊岳驛、蓋州在城驛、耀州驛、海州在城驛、鞍山驛、遼陽驛。
      經由榆關的陸路則是會同館、江東驛、江淮驛、東葛城驛、滁陽驛、大柳樹驛、池河驛、紅心驛、濠梁驛、王莊驛、固鎮驛、大店驛、夾溝驛、桃山驛、黄河東岸驛、利國監驛、臨城驛、滕陽驛、界河驛、邾城驛、昌平驛、新橋驛、東原驛、舊縣驛、銅城驛、茌山驛、魚丘驛、太平驛、安德驛、東光驛、阜城驛、樂城驛、瀛海驛、鄚城驛、歸義驛、汾水驛、涿鹿驛、固節驛、燕臺驛、潞河驛、夏店驛、公樂驛、漁陽驛、陽樊驛、永濟驛、義豐驛、七家嶺驛、灤河驛、蘆峰口驛、榆關驛、遷安驛、高嶺驛、沙河驛、東關驛、曹家莊驛、連山驛、杏山驛、小凌河驛、十三山驛、板橋驛、沙嶺驛、牛家莊驛、海州在城驛、鞍山驛、遼陽驛。(楊正泰《明代驛站考》增訂本附錄一,上海古籍出版社,2006年,第184—185頁)
      (38)[明]朱元璋《明太祖集》卷一四《僧智輝牛首山庵記》,黄山書社,1991年,第291頁。
      (39)[明]孫蕡《西庵集》卷六《戍遼渡海》,文淵閣四庫全書本,臺灣商務印書館,1983年,第16頁b。
      (40)[明]陸釴等(嘉靖)《山東通志》卷一五《登州府》,四庫全書存目叢書本,齊魯書社,1996年,第114頁下a。
      (41)《明神宗實錄》卷五四三萬曆四十四年三月戊子條,第10320頁。
      (42)《明太祖實錄》卷一四五洪武十五年正月丁丑條,第2283—2284頁。
      (43)《明太祖實錄》卷九○洪武七年六月癸丑條,第1584頁。
      (44)《明太祖實錄》卷二五五洪武三十年十月戊子條,第3684頁。
      (45)[明]劉效祖《四鎮三關志》卷四《糧餉考·遼鎮糧餉》,四庫禁毁書叢刊本,北京出版社,2000年,第116頁下a。
      (46)[明]鄭曉《今言》卷三,中華書局,1984年,第118頁。
      (47)《一統路程圖記》卷四《開原城由山海關至北京路》:開原城、三萬衛驛、囂州驛、懿路驛、瀋陽衛在城驛、遼陽鎮、鞍山驛、海州衛在城驛、牛家莊驛、沙嶺驛、廣寧城板橋驛、十三山驛、小凌河驛、杏山驛、連山驛、曹家莊驛、東關驛、沙河驛、高嶺驛、山海關、遷安驛、榆關驛、盧峰驛、永平府灤河驛、七家嶺驛、義豐驛、永濟驛、陽樊驛、漁陽驛、三河縣三河驛、通州潞河驛、北京城。(楊正泰《明代驛站考》增訂本附錄二,第233頁)
      (48)《明英宗實錄》卷二八正統二年三月乙巳,第561—562頁。
      (49)《明英宗實錄》卷四○正統三年三月己亥,第776頁。
      (50)《明英宗實錄》卷一四七正統十一年十一月乙丑,第2885頁。
      (51)《明英宗實錄》卷二一七景泰三年六月甲申,第4691頁。
      (52)《明宣宗實錄》卷八一宣德六年七月癸未,第1884—1885頁。
      (53)《明英宗實錄》卷一三正統元年正月壬申,第230頁。
      (54)《明英宗實錄》卷二七○景泰七年九月乙未條,第5733頁。
      (55)[明]王崇之《遼陽時政疏》,《明經世文編》卷四九,中華書局,1962年,第4頁下b。
      (56)《明憲宗實錄》卷一七五成化十四年二月庚子條,第3155頁。
      (57)(58)《明憲宗實錄》卷一七八成化十四年五月甲申條,第3211頁。
      (59)《明孝宗實錄》卷一九六弘治十六年二月壬戌條,第3625頁。
      (60)《明武宗實錄》卷四一正德三年八月己卯條,第958—959頁。
      (61)《全遼志》卷五《藝文志上·海道奏》,第51頁b。
      (62)[明]張萱《西園聞見錄》卷三八《海運》,《明代傳記叢刊·綜錄類》第119册,臺北:明文書局,1991年,第822頁。
      (63)《明武宗實錄》卷一一正德元年三月乙丑條,第351—352頁。
      (64)《明世宗實錄》卷四一嘉靖三年七月丙戌條,第1081頁。
      (65)[明]顧養謙《撫遼奏議》卷六《海道》,續修四庫全書本,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年,第3頁b。
      (66)[明]鄭若曾《籌海圖編》卷七,中華書局,2007年,第462頁。
      (67)《全遼志》卷五《藝文志上·海道奏》,第51頁b—第52頁a。
      (68)《明神宗實錄》卷五四三萬曆四十四年三月戊子條,第10321頁。
      (69)《明世宗實錄》卷五三嘉靖四年七月壬戌條,第1314頁。
      (70)《遼東志》卷七《藝文志·張蓋州耆德記》,第8頁a。
      (71)《明太祖集》卷一四《僧智輝牛首山庵記》,第291頁。
      (72)《明英宗實錄》卷一○八正統八年九月戊寅條,第2195頁。
      (73)《明宣宗實錄》卷一○七宣德八年十二月庚午條,第2401頁。
      (74)《遼陽時政疏》,《明經世文編》卷四九,第4頁下b。
      (75)《明宣宗實錄》卷一○八洪熙九年二月戊午條,第2423頁。《遼東志》卷一《復州衛山川地理圖》。《全遼志》卷一《復州衛境圃》
      (76)《明世宗實錄》卷五三嘉靖四年七月壬戌條,第1314頁。
      (77)[明]王世貞《弇州四部稿》卷八七《中順大夫山東按察司副使少谷温公墓誌銘》,文淵閣四庫全書本,臺灣商務印書館,1983年,第17頁b。
      (78)《明太祖實錄》卷二一九洪武二十五年七月己酉條,第3218頁。
      (79)《全遼志》卷一《山川志·海道》,第38頁a。
      (80)《四鎮三關志》卷四《糧餉考·遼鎮糧餉》,四庫禁毁書叢刊本,第116頁下b。
      (81)《明太祖實錄》卷三八,洪武二年正月,第781頁。
      (82)[明]徐紘《皇明名臣琬琰錄》卷五《海國襄毅吴公神道碑銘》,《明代傳記叢刊·名人類》第43册,臺北:明文書局,1991年,第143—144頁。
      (83)《明太祖實錄》卷一○三洪武九年正月癸未條,第1739頁。
      (84)《明太祖實錄》卷一○六洪武九年五月壬午條,第1768頁。
      (85)[明]王宗沐《〈海運志〉序》,[民國]楊晨纂《赤城别集》卷三,《叢書集成續編》第121册,臺北:新文豐出版公司,1989年,第739頁上b。
      (86)《明宣宗實錄》卷一○七宣德八年十二月庚午條,第2401頁。
      (87)[明]?{田《總督備倭題名記》,張永强著《蓬萊金石錄》,黄河出版社,2007年,第415頁。
      (88)[明]王士性《廣志繹》卷三《江北四省》,筆記小説大觀本,臺北:新興書局,1986年,第60頁。
      (89)[明]陶朗先《陶中丞遺集》卷下《登遼原非異域議》,《明清史料叢書八種》第4册,北京圖書館出版社,2005年,第74頁。
      (90)《籌海圖編》卷七,第461頁。
      (91)[明]方孔炤《全邊略記》卷一○,四庫禁毁書叢刊本,北京出版社,2000年,第356頁下b。
      (92)《明穆宗實錄》卷六一隆慶五年九月丙寅條,第1482頁。
      (93)《明神宗實錄》卷二八萬曆二年八月壬戌條,第691頁。
      (94)[明]顧養謙《撫遼奏議》卷六《海道》,續修四庫全書本,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年,第3頁b—第4頁a。
      (95)《明神宗實錄》卷八隆慶六年十二月辛未條,第294頁。
      (96)《明神宗實錄》卷二七九萬曆二十二年十一月壬午條,第5157頁。
      (97)《陶中丞遺集》卷下《登遼原非異域議》,第82—83頁。
      (98)[明]馮瑗《開原圖説》卷上,玄覽堂叢書初輯,臺北:正中書局,1981年,第12頁b。
      (99)《陶中丞遺集》卷下《登遼原非異域議》,第86頁。
      (100)[明]沈德符《萬曆野獲編》補遺卷三《解軍》,中華書局,1959年,第872頁。
      (101)《陶中丞遺集》卷下《登遼原非異域議》,第84—85頁。
      (102)《明宣宗實錄》卷一八宣德元年六月戊辰條,第475頁。
      (103)《明武宗實錄》卷一三正德元年五月戊戌條,第407頁。
      (104)《明世宗實錄》卷一○七嘉靖八年十一月癸巳條,第2523頁。
      (105)[明]夏言《南宫奏稿》卷一《改便科舉以順人情疏》,文淵閣四庫全書本,臺灣商務印書館,1983年,第5頁a。
      (106)《明世宗實錄》卷一三一嘉靖十年十月己亥條,第3121頁。
      (107)《全遼志》卷一《山川志·海道》,第37頁b。
      (108)《陶中丞遺集》卷下《登遼原非異域議》,第77頁。
      (109)《明穆宗實錄》卷一五隆慶元年十二月丁亥條,第407頁。
      (110)《明世宗實錄》卷四七九嘉靖三十八年十二月乙丑條,第8014頁。
      (111)《四鎮三關志》卷七《制疏·兵備僉事劉九容海運議》,四庫禁毁書叢刊本,第420頁下b。
      (112)《全遼志》卷一《山川志·海道》,第38頁a。
      (113)(115)《明世宗實錄》卷四八二嘉靖三十九年三月丙戌條,第8053頁。
      (114)《明世宗實錄》卷四七九嘉靖三十八年十二月乙丑條,第8014頁。
      (116)《全邊略記》卷一○,四庫禁毁書叢刊本,第357頁下a—b。
      (117)《陶中丞遺集》卷下《登遼原非異域議》,第73頁。
      (118)《籌海圖編》卷七,第489頁。
      (119)《陶中丞遺集》卷下《登遼原非異域議》,第79—80頁。
      (120)《籌海圃編》卷七,第489頁。
      (121)《籌海圖編》卷七,第482頁。
      (122)[明]顧天埈《顧太史文集》卷七《答叔父》,四庫禁毁書叢刊本,北京出版社,2000年,第6頁b。
      (123)《明神宗實錄》卷四五三萬曆三十六年十二月丁卯條,第8555頁。
      (124)《陶中丞遺集》卷下《登遼原非異域議》,第85—86頁。
      (125)《海運摘抄》卷一,《北京圖書館古籍珍本叢刊》第56册,書目文獻出版社,1998年,第2頁上a—b。
      (126)《三朝遼事實錄》卷二,第44頁a。
      (127)《三朝遼事實錄》卷二,第34頁a。
      (128)《陶中丞遺集》卷上《聽勘疏》,第25頁。
      (129)[明]張鼐《遼籌》卷一《上乞?{民力以補邊計疏》,四庫禁毁書叢刊本,北京出版社,2000年,第614頁下b—第615頁上a。
      (130)《三朝遼事實錄》卷二,第33頁a—b。
      (131)《陶中丞遺集》卷上《聽勘疏》,第34頁。
      (132)《明神宗實錄》卷五七四萬曆四十六年九月己酉條,第10860頁。
      (133)《三朝遼事實錄》卷一,第19頁b。
      (134)《三朝遼事實錄》卷一,第20頁a。
      (135)《三朝遼事實錄》卷一,第26頁a—第27頁a。
      (136)《明光宗實錄》卷七泰昌元年八月丁卯條,第177頁。
      (137)《三朝遼事實錄》卷一,第30頁b。
      (138)[明]方震孺《陶中丞傳一》,《陶中丞遺集》附錄,第129頁。
      (139)《三朝遼事實錄》卷六,第12頁b。
      (140)[清]毛霖《平叛記》卷上,四庫全書存目叢書本,齊魯書社,1996年,第11頁a。
      (141)《三朝遼事實錄》卷一,第23頁b。
      (142)《三朝遼事實錄》卷二,第2頁a—b。
      (143)《明熹宗實錄》卷八天啓元年三月丁卯條,第409頁。
      (144)《明熹宗實錄》卷一○天啓元年五月癸丑條,第513—514頁。
      (145)《明熹宗實錄》卷一○天啓元年五月癸丑條,第515頁。
      (146)《陶中丞傳一》,《陶中丞遺集》附錄,第130頁。
      (147)《三朝遼事實錄》卷七,第26頁b。
      (147)《三朝遼事實錄》卷七,第23頁b—第24頁a。
      (149)[明]沈國元《兩朝從信錄》卷二○天啓三年閏十月,四庫禁毁書叢刊本,北京出版社,2000年,第425頁上b。
      (150)《兩朝從信錄》卷一三天啓二年四月,四庫禁毁書叢刊本,第249頁上a。
      (151)《明熹宗實錄》卷二一天啓二年四月丁亥條,第1074頁。
      (152)《兩朝從信錄》卷二一天啓四年三月,四庫禁毁書叢刊本,第459頁上a—b。
      (153)《三朝遼事實錄》卷七,第42頁b。
      (154)[明]王徵《王徵監軍遼海被陷登州前後情形揭帖》,李之勤輯《王徵遺著》,陝西人民出版社,1987年,第150頁。
      (155)《崇禎實錄》卷五崇禎五年正月辛丑,《臺灣文獻史料叢刊》第3輯,臺北:大通書局,1984年,第109頁。
      (156)[明]文秉《烈皇小識》卷二崇禎五年正月條,續修四庫全書本,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年,第38頁下—第39頁上。
      (157)(日)稻葉君山著《清朝全史》上二第十七章《漢人之來歸》,上海社會科學院出版社,2006年,第51頁。
      (158)《增修登州府志》卷一三《兵事》,中國地方志集成本,鳳凰出版社,2004年,第11頁b。
      (159)《王徵監軍遼海被陷登州前後情形揭帖》,《王徵遺著》,第150頁。
      (160)[明]張世偉《自廣齋集》卷一二《登撫初陽孫公墓誌銘》,四庫禁毁書叢刊本,北京出版社,2000年,第23頁a—b。
      (161)《崇禎長編》卷五五崇禎五年正月辛丑條,臺北“中研院”歷史語言研究所,1962年,第3187頁。
      (162)《增修登州府志》卷一三《兵事》,第12頁b。
      (163)《平叛記》卷上,第9頁b。
      (164)[明]周文鬱《邊事小紀》卷三《恢復登城紀事》,玄覽堂叢書續集本,國立中央圖書館,1947年,第18頁a。
      (165)《增修登州府志》卷一三《兵事》,第15頁b。
      (166)《四鎮三關志》卷七《制疏·兵備僉事劉九容海運議》,四庫禁毁書叢刊本,第420頁下b。
      (167)《讀史方輿紀要》卷三六《山東七·登州府》,第1681頁。^
    原载《文史》2010年第1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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