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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涯何处是“江南”:———评吴滔新著《清代江南市镇与农村关系的空间透视》

      江南地区自唐宋时代开始,即逐渐占据中国经济发展的中心地位,并始终处于中国社会转型的前沿。明清时代,江南地区为数众多的商业市镇广泛兴起,商业化与城镇化进程不断加剧,更引起了为数众多的中外学者的注意。某种意义上讲,“江南”不但成为学者们了解唐宋以后中国整体历史发展进程的一个“窗口”,也成为他们施展“历史学技艺”的学术舞台。然而,天涯之大,何处才是“江南”?面对这个问题,历史地理学家可能会向我们娓娓叙说秦汉以来“江南”空间意涵不断演变的故事①,经济史家则会告诉我们作为一个“经济区域”的“江南”到底应该如何界定②,而在思想文化史家看来,“江南”更多的可能并不是一个地理实体,而只是一个文化的“地理意象”③。那么,作为一个区域史研究意义上的“江南”,又应该是一个什么样子?对于这个问题的回答,中山大学历史系教授吴滔在其新著《清代江南市镇与农村关系的空间透视———以苏州地区为中心》(上海古籍出版社,2010年10月第1版,以下简称《市镇与农村》)当中,通过对“江南”时空的不断变换,为我们集中展现了一个明清以来江南市镇与乡村关系发展的故事,这个故事虽不一定能确切告诉我们什么才是区域史研究意义上的“江南”,但相信一定会引起我们关于这个问题更深一步的思考。
    《市镇与农村》以市镇与乡村关系为写作主线,内容共分上、下两编,上编名为“制度与历史”,下编题曰“空间与人群”,各包括三篇相互独立而相对统一的论文。毫无疑问,这样的谋篇布局,充分反映了作者在区域史研究当中重视国家典章制度、强调“地点感”、努力揭示区域社会人群活动“机制”的学术自觉与追求。不过,如果我们不过分拘泥于作者的篇章安排,而是尝试从作者自身学术研究的发展轨迹出发,或许可能会对作者为什么给我们讲述这样一个江南市镇与乡村关系发展的故事,有一个更好的理解。
    《市镇与农村》一书的主要内容(第3至第6章),早在作者所撰博士学位论文当中即已奠定④。而在此之前,作者即曾长期关注明清时代江南地区的乡村义仓、社会救济、市镇发展诸方面史实,并多有撰述。自进入历史地理学研究重镇———复旦大学历史地理研究中心攻读博士学位以后,作者在相关的研究当中更加注重对行政区划分析框架的运用。只不过,传统的历史政区地理研究,多以县级政区为研究下限,注重的是对相关史料的勾沉索隐,以求得某个政区的复原或沿革之详情。以后,随着“眼光向下”的史学研究视野转向,以及相关研究问题意识的转变,历史政区地理的研究更加注重对“政治过程”的描述与分析,但由于相关史料的不足,学界对于县级以下行政区划的研究,尚多只能停留在对其类型、性质与功能的探讨。在这方面,《市镇与农村》将嘉定、宝山两县在清初救荒活动中以市镇为中心划分的“厂”的管辖区的形成,以及后来逐渐演变成清末民国基层行政区划的历史过程,置于国家政治制度的结构性背景及区域史研究视野当中进行解释,从而从一个更为长远的区域历史脉络当中获得了对江南市镇史的全新理解(见“第3章分厂传统与市镇区域之塑造:以嘉定宝山为例”)。我以为,这也代表着当今历史政区地理研究的一个新趋势。
    由此必须进一步指出的是,历史地理学的研究方法与研究视野,决不应仅仅停留在有形的行政区划层面,而所谓的“空间”与“区域”,则本就是历史地理学题中的应有之义,关键是这种“空间”与“区域”,究竟是在哪种问题意识与学术对话的框架下进行“强调”与“运用”。由此观之,《市镇与农村》的第5章(一田两主制和主佃关系的新格局)与第6章(在城与在乡:士绅的生活空间及对乡村的影响)从市镇与乡村空间地位的对比演变的角度,重新审视明清时代江南的“一田两主”制和主佃关系的演进,以及乡村士绅因应这种乡村经济格局与社会关系变化所做出的在居所、职业方面的抉择对乡村权力结构演变的影响,就显得既互相发明而又别开生面。作者特别强调,“明清时代江南的主佃关系其实是在特定的社会结构和权力关系下派生出来的形态,无论奴仆制还是一田两主制,都不仅仅是基于生产要素配置方式的变化,而是基于制度以及文化的变化,更确切地说,是在地方历史过程中逐渐形成的”(第204页)。由此我们似乎也可以说,明清时代江南地主的“在城”或“在乡”,“耕读”或“服贾”,也应该是在不同的历史情境和复杂的“历史过程”当中产生的,而决不应归结为一种“单线式”或“非此即彼”的选择模式。由此观之,对于江南地区明末清初以后才普遍化的“解钱粮”的民间宗教习俗,以及江南地区民间神灵崇拜活动当中“村庙”与“镇庙”之间地位关系的认识,也必须将其置于特定的区域空间,在具体的区域历史脉络与历史过程当中进行理解,而不应有种种事先之预设(见“第4章村庙与镇庙:从民间信仰透视城乡关系”)。
    对于“历史过程”的强调,也促使作者对清末以后市镇与乡村之间“镇管村”的空间关系格局的形成作出了进一步的长时段考察(见“第2章镇管村体制的形成”)。而在这个具体的考察过程当中,作者对明清赋役制度对江南县以下行政区划的形塑作用极为敏感,因而对地方文献当中市镇区域的想像与表达方式,以及乡村与市镇之间空间地位对比演变的解释也极为深刻。作者指出,明初乡都区等“画地为牢”的区划与村落之间多不相联属,主要履行与赋役征解有关的各项职责。而明初的市镇都要标明位于何“都”何“区”,目的是表明每个市镇像乡村一样都要履行纳粮当差的职责。明中叶以后,随着一条鞭法的推行,“画地为牢”的区划逐渐被打破,但国家的贡赋体制并未留给市镇多少空间。至清中后期,以市镇公共事业为中心的地方行政运作取得了和一向凌驾于其上的赋役佥派机构同样的地位,清末地方自治时期,各个商业市镇为了迎合地方自治条款中强调固有区域和固有习惯的规定,更进一步有意强化、制造甚至窜改“固有之境界”,而市镇统辖乡村的“镇管村”体制也就在这样一个漫长而复杂的历史过程当中逐渐形成。
    同样基于对明代财政赋役制度变化的敏感与重视,作者对于昆山、嘉定等地“专业市镇”兴起的解释也别具一格(见“第1章专业市镇兴起的机制”)。作者发现,明中前期的“改征官布”和吴淞江淤塞,对昆山、嘉定等县经济结构产生了深远的影响,随着与均田均役互为表里的贡物折纳改革的深化,实物财政向以白银为媒介的贡赋体系转变;棉花种植反过来又会促进水利的荒废。在这一双向过程中,棉业逐渐占主导地位,所有财力、人力、物力的需求均不得不诉诸市场,贡赋系统与分工、交换形成的市场互动,直接改变了江南农业的种植结构乃至历史进程,导致一些地区涌现出大量主要经营棉织业和蚕桑业的新兴“专业市镇”。
    如果考虑到第1章与第2章的写作,是在作者进入中山大学历史系进行博士后研究以后完成的,那么我们对于作者在具体的研究当中充分重视明清赋役制度的分析方法,就会感到再自然不过了。中山大学社会经济史研究的奠基者梁方仲,“把赋役制度演变和乡村社会关系的研究结合起来,将视角深入到活跃在乡村中的各种地方势力的关系变化上,并且把这种变化置于商业发展、王朝制度及政治环境变动的脉络中考察”,从而奠定了中山大学历史系将赋役制度史研究与社会经济史研究相结合的学术风格。以后,这种学术风格经汤明檖、刘志伟等几代学人的继承发挥,更进一步发展成为“从分析赋役制度运作机制的转变入手,揭示明清社会经济乃至王朝国家体制转型的内容和实质”的学术追求。在这个意义上讲,《市镇与农村》不仅给我们呈现了一部在问题意识、资料拓展、学术方法诸多方面均有着上乘表现的优秀学术作品,也细致展现了一个优秀青年学人学术研究的发展轨迹与学有所本。
    总体上看,《市镇与农村》以苏州地区为考察中心,以市镇与农村关系为主线,为我们叙说了一个明清以来两者之间空间地位对比置换的故事,但正如作者所言,《市镇与农村》不可能把清代江南市镇与农村关系的每一个侧面都囊括在内。更进一步讲,市镇与农村关系可能也只是我们理解明清乃至更长时段以来江南地区整体历史发展进程的线索之一。如何在深刻理解国家制度的基础之上,努力了解由于江南内部地理环境所造成的社会经济的差异,以及漫长的历史文化过程而形成的江南内部社会生活的地域性特点,以求得对一个“整体史”意义上的“江南”的更深理解,最终解释“江南何以成为江南”,为重新建构或重新理解整个中国历史发展进程有所贡献,相信作者已经有了更深一步的思考。且让我们翘首以待。
    注释:
    ①周振鹤:《释江南》,《中华文史论丛》第49辑,(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2年,后收入氏著《随无涯之旅》,(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6年,第324-334页。
    ②李伯重:《简论“江南”地区的界定》,《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1991年第1期,第100-105、107页。
    ③杨念群:《何处是“江南”?清朝正统观的确立与士林精神世界的变异》,(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10年。
    ④见吴滔:《流动的空间:清代江南的市镇与乡村关系研究》,复旦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03年4月。
    周振鹤:《建构中国历史政治地理学的设想》,(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9年,第1-19页。
    刘志伟:《梁方仲文集》,(广州)中山大学出版社,2004年,第12页,《导言》。
    刘志伟:《在国家与社会之间:明清广东地区里甲赋役制度与乡村社会》,(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0年,第290页,《再版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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