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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宫哲兵 宫步坦]中国南方女性的奇风异俗及成因新探(3)


    三 婚姻家庭习俗:走婚、招夫等
    (一)走婚
    上面介绍的不落夫家,其实只是婚后未生孩子前不住夫家,并不是完全的不落夫家,严格地说是名不副实。有没有完全的不落夫家呢?有,云南省泸沽湖的摩梭人走婚就是一例。解放初期,摩梭人被划为纳西族,他们不认同,长期要求更改,直到20世纪80年代才被云南省人大常委会通过法案,确认为独立的摩梭人。
    摩梭人实行走婚制,走婚也称阿注婚,阿注原系普米族语,意为朋友,走婚男女互相称对方为阿注。走婚的特点是男不娶,女不嫁,各住各家。男子晚上去女家同睡,第二天凌晨又返回自己的母家生产生活。双方不组织家庭,没有经济问题。所生子女归女方,男人亦不承担抚养责任。
    成年男人仍居住在母系大家庭之中,他要承担一定的抚养姐妹子女的责任。母系家庭是一个独立的生产、消费和负担封建劳役及贡赋的单位。一般有三四代人,世系按母系算,财产按母系继承,一家之长通常是辈分高的女人,舅舅协助管理并负责外交。建立阿注走婚关系完全在自愿和相爱基础上, 不受年龄、辈分、等级、民族的限制,不举行结婚仪式,分手也很容易。平均每人一生结交阿注六七人,少数人多达几十人或上百人。
    过去学者们一般认为走婚是母系氏族社会的残余,当地上层人士(县长、知识分子)极为反感。他们认为走婚是建立在自由恋爱基础上的,没有财产纠纷、离婚纠纷和嫉妒、偷情等纠纷,身心健康,犯罪率低,比汉族过去的包办婚进步,也比当前的一夫一妻制先进。
    香港亚洲性学会主席吴敏伦著文说,人类的下一个婚姻形态是走婚,它将取代现在徒有其名的一夫一妻制,摩梭人的文化将对下个世纪的婚制发生重要影响。欧美不少人长期定居泸沽湖,参加走婚,据说有的已有混血后代。也有摩梭姑娘大胆地闯进了美国社会,在那里干出了一番大事业,征服了不少美国男人。
    (二)抢婚
    中国南方民族多抢婚之俗,但从本质上看属于私奔。因为策划抢婚者往往是女性,而非男性。如云南阿昌族的“作涅撒路”,就是这样。女儿爱上了小伙子,但父母不同意。小伙子就约几个朋友,抢走这个姑娘,藏到别人家里。然后再请媒人备礼去女方家,表达爱意,商定婚期。既然生米已成熟饭,父母一般都会答应的。
    又如壮族的“卷伴婚”,名为抢婚,实为逃婚。男女相爱之后,若女方父母不同意,会出现蒙骗式抢婚。有一天,女儿盛装出门,会被男友一群人一拥而走,不知去向。女儿被抢之前,要将男方的聘书和聘礼悄悄放在父母的床上。
    彝族有一种抢婚虽是假的,但不是私奔,而是一种仪式,过程非常有趣。男方迎亲队伍一进女方村子,即遭到凉水猛泼,全身湿透。继而脸上被女方亲友乱抹锅灰,又黑又脏。第二天,双方大力士比赛摔跤时,在混乱中男方人抢走新娘,新娘要假装哭叫。晚上入洞房后,新娘要在床上大力反抗,若第二天新郎脸上或手上有抓伤,才是今后婚姻美满的象征。
    (三)招夫
    中原地区汉族正宗的婚居模式是从夫居,这也是儒家礼教的重要内容。女子嫁到夫家,与丈夫及其父母一起住,遵守妇德,家庭地位低下。不落夫家可视为妇女的反抗,推迟了去夫家做小媳妇的时间。走婚使妇女取得了比较平等的地位,各住各家,男方去女家过夜多一些。招夫是妇女更大的胜利,实行了从妻居,男方上门“嫁”到女家,又称入赘。
    严格的入赘,新郎到女方家要改为女方的姓,有财产继承权,孩子跟母亲姓。有的新郎不改姓,所生子女第一个跟女方姓,第二个跟男方姓,依次下去。有些实行招夫的民族,家有男儿嫁出去,家有女儿招郎进来,结果形成重女轻男之俗。招夫是南方各民族最普遍的习俗之一,如瑶、畲、苗、壮、侗、黎、彝、高山、云南的各个少数民族,几乎都实行入赘婚。下面着重介绍瑶族。
    传说瑶族的祖先是一只名叫盘瓠的龙犬,此犬有功于皇帝,被招为驸马。这就是说,瑶族的历史就是从招夫开始的。龙犬与公主结婚后,因臣民讥笑,被送进一个四面高山,当中一个小平原,仅有一个石洞通外界的地方。夫妇俩初到没有房屋,就住在一个大溶洞里。这一对恩爱夫妻开荒种地,繁殖后代,共生下六男六女。皇帝听了高兴,赐十二个子女十二姓。为了保持十二姓,六个女儿必须招夫上门,丈夫改姓,子女随母,这就开了招夫改姓的先河。公主与龙犬的后裔发展到几千户的时候,此地命名千家峒,生活好富裕。元代时此地被官府发现,大兵围剿。瑶民把一个牛角锯成十二节,每姓保存一节,悲愤离去。头人们发誓,五百年后,子孙后裔不管天涯海角,一定打回千家峒团聚。
    瑶族流落南方,与汉人杂居。通过招夫,吸收了一些汉人人瑶,强化了瑶族的种族与文化。五六百年以后,各地瑶族掀起返回千家峒的运动。1831年湖南爆发赵金龙领导的瑶民起义,1941年广西爆发肖成朝领导的瑶民起义,都是为了杀回千家峒。赵金龙是十二姓瑶民的后裔,肖成朝的父亲是瑶女招夫的汉族上门女婿。
    早在秦始皇时代,南方已有招夫习俗。在中原生活的秦始皇极端看不惯招夫,规定用极刑处罚。在会稽山留下的刻石纪功碑上,就有相关文献记载。秦以来,强大的中原文化一直试图取缔这种婚俗,但它却顽强地坚持到现代。
    招夫不仅在中国盛行,外国也广泛存在。在保加利亚西部农村,男子以上门为荣,建立了“上门女婿协会”,并在每年四月第一个星期天过“上门女婿节”。届时游行的队伍人山人海,一辆汽车上坐着年轻姑娘,车身上的标语写着:“我们需要上门女婿。”另一辆汽车上坐着年轻小伙,车身上写着“我们是上门女婿候选人”。
    在中国,上门女婿与岳母的关系一般都比较好,而婆婆与媳妇的关系大多紧张。女子招夫上门,大多能够平等地对待丈夫。在有些国家,上门女婿就惨了。巴拿马一群岛上是母系社会,男人结婚后入赘女家,终日超负荷劳作,好像奴婢雇工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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