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国秀]婚姻支付的变迁:一个姻亲关系的视角(4)
http://www.newdu.com 2024/11/28 09:11:35 学苑出版社网站 吉国秀 参加讨论
四、女方家庭婚姻支付的变迁 与男方家庭婚姻支付的变迁相比,女方家庭“陪送”的变化并不大。无论是“陪送”什么,还是“陪送”多少,都不会超出民众的理解范围。近年来,娘家充分利用了“陪送”的可塑性,使得它与男方家庭的婚姻支付日趋接近。 与男方家庭相比,当地居民对女方家庭的婚姻支付没有固定而具体的期望。遵循的原则具有相当大的伸缩度,女方家庭可以根据意愿与具体情况,“有多陪送多陪送,没有多陪送少陪送”。一般而言,传统家庭的经济与物质准备基本上来源于男方家庭。双方家庭在婚姻支付上表现出的行为模式差异,源于对结婚的理解不同。对于女方家庭而言,结婚就等于“把姑娘给别人家了”,即便是“陪送的再多,也带到别人家去了”。女儿帮助婆家延续家庭,生育的子女以及陪送的财产也是婆家的。简言之,“姑娘大了外向”,概括出当地居民对女儿结婚的态度。对于男方家庭而言,结婚的意义就完全不同了。“娶媳妇”本身就表达了媳妇的加入,家庭成员增多,劳动力增加,人口繁衍,家庭延续。即便是婚姻支付再多也都是儿子的财产,最后都是流向自己人而非外人。总之,里外的分类方法始终把女方放在“外人”一边,女性没有财产继承的权力。将这种分类方法应用到订婚仪式中去,就出现了视具体情况而定的“陪送”。陪送一词的名称本身,就隐含了当地民间对嫁妆的解释,把女儿嫁出去是“送姑娘”,陪送就是与女儿一同送去的财物。既然是送给婆家的东西,多少也就随意了。这种地方逻辑一直支配着传统女方家庭的婚姻支付。 部分国外学者认为,中国社会的彩礼可以作为嫁妆返回到新郎家庭中,古迪(Jack Goody)就此提出“间接嫁妆”(indirect dowry)的概念。阎云祥认为,用“间接嫁妆”来描述中国社会中的婚姻交换比较贴切(阎云祥,2000:173)。但是,用间接嫁妆来解释当地20世纪40年代的实践有些困难。那一时期的女方除了在结婚时带走少量的随身衣物外,基本上不带走任何家庭中的财物。稍好一些的家庭会陪送一套被褥。一般情况下,“养钱”用来给女方家庭“解决实际问题”,例如买一石粮食或者养老等等,而不是为女儿置办嫁妆。确实如国外学者所说,可以把“养钱”视为姻亲家庭之间的礼物流动,但是这种流动是单向的,即便是有一些双向行为,其程度也是微乎其微。如果用“间接嫁妆”来解释20世纪50年代以后的“陪送”就更加困难。困难之一在于,20世纪50年代“养钱”的形式在清原镇逐渐消失,双方家庭之间的现金交换基本上停滞。女方家庭陪送的来源不是男方家庭的彩礼,而是家庭内部的直接支出。困难之二在于,陪送的流动方向是夫妇单元而不是男方家庭。这一期间结婚的几个案例说明,女方家庭的“陪送”有略微上升趋势,例如妆奁与现金的增加。此外,案例中也没有向男方家庭索要“养钱”的情况。这些都表明,清原镇的“陪送”与“间接嫁妆”的解释相去甚远。 20世纪60年代的陪送延续了50年代的基本框架,并且新增了家具、炊具与餐具,而且被褥似乎成为了女方家庭必备的种类。在“文化大革命”“破四旧”期间,“陪送”没有受到影响,依然保留了下来,并且起到了重要作用。男女平等观念的渗透不仅取消了“养钱”,也引起了女方家庭权力结构的变化。由此引发的一个直接影响,是女方在婚姻中得到娘家的经济支撑,并且在婆家获得了一定地位。如前所述,20世纪70年代末期男方婚姻支付重新抬头,现金和实物都有了较大幅度的增长,而陪送的增长反倒显得相对缓慢。 (责任编辑:admi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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