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刁统菊]解读《创建窑神庙记》
http://www.newdu.com 2024/11/28 08:11:28 作者提供 刁统菊 参加讨论
解读《创建窑神庙记》① 甘泉寺[②],在枣庄市市中区齐村镇境内,属凤凰村,因寺中有泉而得名。寺内山石或隐或露,宛如数条石龙出没其间,故早称龙窝寺。大雄宝殿西偏,有一殿堂略小,即窑神殿,殿内塑窑神立像,殿前为一碑林,左前方有《创建窑神庙记》碑杂陈其间。据说原有碑碣两块[③],现存一块即我们所看到的,为嘉庆六年建窑神庙时所立。碑南向,高近三米,宽约一米半,上部系雕龙刻“皇清“字样,碑型甚为壮观。雕龙碑帽高105厘米,宽95厘米,厚34厘米;碑身高236厘米,宽95厘米,厚34厘米;座高26厘米,宽140厘米,厚90厘米。正反两面都有文字,为嘉庆六年六月刻石。 正面: 创建窑神庙记 邑人撰书[④] 前汉地理志:豫章郡出石,可燃为薪。隋王邵论火事中,有石炭。熙宁东坡初到京,作石炭行。石薪、石炭即今之所谓煤也,其为用于世久矣。吾邑之有煤窑,开自前朝万历间,迄于今掘取殆遍然。而糜金钱,烦人工,累丈叠寻,索诸重泉之下,非易也,采之而不能必得之,即得之,而亦未必能尽满人意。是以吾邑之利存此,而害亦即在此,其间意必有神焉以司之,而非尽关人力乎。故窑神有庙,由来已旧。今于嘉庆元年,邑人之王琛与山西太谷智太祥合夥采煤,未得之先,祷于龙窝寺,俟后遂意,重修殿宇,并于其旁建窑神庙。后果采而得之,且行之永久,人意非神之默佑,何以至此?人意遂,神惠胡可忘?于是刻期兴工,修之,葺之,扩之,增之,起于嘉庆五年四月至六年五月而工竣。共用钱二千串,又代寺僧赎地三十余亩,价百余千,以为窑神香火之资。既成,王君请余记其事于石。至问窑神为谁?则曰老君也。夫老君之为窑神,余不得而知也;然人心之所向在是,神即在是矣,伍此须、杜七姨,附会何所不至。赵耘崧诗云:乃知人心初,事多凭虚构。及夫意造成,鬼神亦俯就。由是言之,则窑神也,而奉元元将以明信,神岂在之乎? 嘉庆六年岁次辛酉夏六月谷旦立石 主持僧全初、徒能慧 碑阴:碑身系“泰来窑捐资题名”,有集体与个人共81个(中有碑文中提到的智太祥), 其中有“底班头”4个,“筐头”4个。 以下笔者将结合所获得的相关史志资料以及第一手田野调查资料来解读碑文。 枣庄原是山东峄县城北的一个村落,因盛产煤炭而发展为一座现代城市,素有“煤城”之称。早在13世纪中叶至15世纪70年代,枣庄周围就出现小煤窑群。这一带地处陶枣煤田东端,煤炭矿藏相当丰富。在面积为32平方公里的煤田上,大小煤窑星罗棋布,古矿井触处皆是,可见遗存多达1253口,传说有千余年开采历史。碑文中所说的苏轼的《石炭行》[⑤]所述即铜山及与之毗邻的峄县所处的煤炭,历史亦有九百多年。 碑碣是现存最可靠的文字记载,据此来看,在元朝至大元年(1308年)就有人在这里掘窑采煤,不过那时采煤的人数不多,规模也狭小。16世纪以后,随着明代社会经济的发展,民间采煤业逐渐兴盛。枣庄附近的民间采煤业,大致可分为两个阶段,先是自由开采,合伙经营,平均摊分,后是豪绅垄断,独资开办,对矿工进行残酷剥削和奴役。大约到19世纪初期,枣庄矿区绝大多数煤田都被峄县的崔、宋、黄、梁、金、田、李、王等所谓峄县八大家所霸占。此外历代还常有山西商人如嘉庆年间的智太祥、光绪年间的程有仁等,来此与当地豪绅合伙开窑。枣庄附近的关帝庙、三义庙,便是远年山西商人投资修建的,并曾一度作为山西会馆。《创建窑神庙碑记》中说此碑乃本地人与山西人合办,另外,从碑文之文字清晰、刚劲及碑型之壮观来看,“泰来窑”也不是私人之力可以做到的,而王琛与智太祥应该不是平民百姓,非官即商。封建地主经营的煤窑,一般是采取分股合伙的方式,但也有资本雄厚的地主,一人独力开一窑或数窑。从现存资料来看,当时的管理机构已相当健全。煤窑的总管理人称老总,监督井下矿工劳动的称班头,监督井上工人劳动的称筐头。此外还设有营业员、掌称、管帐等人员,以管理煤炭销售、银钱出入等事项[⑥]。泰来窑捐资人数之多,且已有底班头和筐头分别四人,可见它的规模之大,矿工之多,技术和管理水平上应该皆已达到相当高的程度。 煤炭产量大大增加,促进了地方繁荣,至18世纪末19世纪初,这里已出现“商贾辐辏,炭窝时有增置,而漕运数千艘,连墙北上,载煤动辄数千万担”的兴旺景象。到19世纪50-60年代以后,由于人事原因及地表煤层已几近挖掘殆尽,这里的采煤业逐渐衰落,民窑数目已聊聊无几。后张莲芬1899年上书清政府,创办“山东峄县中兴煤矿公司”,艰辛经营十七年,使枣庄煤矿成为当时“唯一能与外人竞争之矿”,解放初尚存[⑦]。 (责任编辑:admi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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