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丙安]俗信——支配中国民俗生活的基本观念(2)
http://www.newdu.com 2024/11/28 10:11:03 中国民族文学网 乌丙安 参加讨论
民间故事的有头有尾的传记体叙事形式是俗信的人生命运观主题最佳的表现形式。在故事主人公的一连串奇异的坎坷的经历中,传达出俗信的善恶观及其“因果报应”的内涵。这种传讲故事的活动应当被看作是传播民间俗信的一种极为普遍的形式。民间故事的讲述习惯经常表现为用“善恶有报”的人格类型对比做隐喻,引导俗民向善除恶或改恶从善,鼓励人们行善并预示能够获取意想不到的报偿,同时也警告人们行恶一定会得到可耻的下场或付出昂贵的代价,甚至有杀身之祸。民间故事的大多数情节中,总有鲜明对比的两种类型的人物形象供俗民们借鉴,从中找到学习的榜样或鞭挞的对象。故事中最常见的人格类型的对比有:善良与凶恶的对比,正义与邪恶的对比,无私与贪婪的对比,忠诚与狡诈的对比,真实与虚伪的对比,美好与丑恶的对比,勇敢与怯懦的对比,勤劳与懒惰的对比等等。这些人格类型对比的形象,在俗民的生活中约定俗成为俗信的价值判断标准,用鲜明的主人公形象作比喻,形成民间俗信中道德品格取向的系列,从而对照自身或他人的行为进行自律或儆戒。 和民间讲故事活动的传播俗信相得益彰的还有民间戏曲的传播俗信功能。那些戏曲中有许多就是民间故事和传说的改编,还有许多是历史人物故事的演绎,那些戏曲人物和情节在舞台上展现的依旧是民间俗信的鲜明主题。它们所表现的人格类型的对比经常有:忠臣与奸贼、孝顺与忤逆、仁爱与残忍、善良与凶恶、诚实与狡诈、守信与背信、仗义与负义、清廉与贪赃、守法与枉法、守节与失节、守礼与失礼等等。所有这些明辨是非曲直的戏曲主题思想,几乎都在传播着“善恶有报”的俗信观念,从而用“讲古喻今”的手法使民间俗信有效地规范俗民们的行为。像《杨家将》的戏剧和曲艺在民间数百年经久不衰地广为传布,并做到家喻户晓,妇孺皆知,正是因为它们传播了俗民最为认同的民间俗信的缘故。自唐宋经元明清直至现在,数以千百计的剧目、曲目、书目,在其题材和情节传播俗信方面十分惊人,“善恶到头终有报”、“不是不报,时辰未到”等“惩恶扬善”的隐喻性俗信,顽强地支撑着民间社会群体的人文精神,代代传承。 和上述隐喻性的民间俗信相比,禁忌性的民间俗信则有其独特的功能。如果说,隐喻性俗信是以它提倡什么和反对什么的引导、诱导为特点的话,禁忌性俗信则是以警戒、约束、限制俗民们的语言、行为和心理为特点的,它在中国民间俗信中也同样占有十分重要的位置。这种俗信传统的约定俗成,既有对俗民某些言语、某些行为或某些心理加以禁止的客观意义,也有俗民们在信仰心理发展过程中自我金缕的主观意义。它做为俗信几乎在人类发展的萌芽时期就已经产生,并且很快形成规范和习惯长期传承下来。当人类婴儿出生后,首先进入了一个习俗化了的小环境,在那里充满了禁忌的俗信等待新生儿去严格恪守。俗民们从此便用一系列“不许说”什么、“不许做”什么、“不得侵犯”什么、“不得违抗”什么等等紧急俗信教养婴幼儿。这种俗信的支配功能和隐喻性的俗信不同,它没有用人物故事的正反形象为证发挥劝导或诱导的启发作用,而是以武断的禁止的指令去约束对象,进而促使对象建立起自律心理和行为准则。这种俗信的武断性异常突出,它不表现禁止和忌讳的任何理由,只强调必须遵守的规定性以及违禁后果的严重性,从而使这种俗信具有相当大的威慑力,正是那些俗信中有关违禁后果的神秘暗示和警告,有效地支配着俗民们的行为。 中文的“禁忌”与英语的“taboo”或“tabu”、汉字音译“塔布”是最相近的词语,其含义主要是“禁止接触”。它是一个武断的俗信概念,最早出于中太平洋波利尼西亚土语,其原始的含义是:人类生活在最平常的世俗世界中,而人类和所说的各种神圣世界之间还没有经过协调,所以决不可任意接触,否则就是违禁,就导致危险。在这里,所禁止接触的是各种神圣物或神圣场所,在对原始部落的调查中发现,所谓“神圣物”在那里并没有和“非神圣物”对立的概念,原始神灵、部落头领、敌人尸体及其灵魂都是“神圣物”,都有人们不得接触的禁忌。以后,在人类学和民俗学中才衍生出“圣洁的神圣物”和“不洁的神圣物”或者“吉祥的神圣物”和“不吉祥的神圣物”之别,也就是现在的“神圣物”和“不洁物”之别。所以,现在的禁忌俗信是对“神圣物”和“不洁物”不得接触的武断性概念。对神灵、对祖先、对鬼魂、对邪祟都有禁忌俗信,其中也包含有与禁忌迷信难解难分的部分,这些民间禁忌俗信都具有对民间生活支配作用的基本功能。 禁忌的警戒作用在民间日常生活中十分明显,他明确警告行为人认真恪守禁律,小心翼翼,不可疏忽大意,随时随地要防止由于违禁而可能遭到的惩罚和报应。尤其是在农耕祭祀中的禁忌,在渔业祭祀中的禁忌,在狩猎活动中的禁忌,在放牧活动中的禁忌,以及在民间节日、庙会的重大仪礼活动中的禁忌,孕育诞生或婚姻丧葬的重大仪礼活动中的禁忌,都是俗民生活中必须遵守的律条。人们确信:只要不去冲犯和玷污“神圣物”,同时也不被“不洁物”所玷污和祟惑,就会获得持续不断的吉祥平安,就会求得好命好运的长存。人们相信遵守禁律,护卫好“神圣物”,就会得到意想不到的报偿,因此,“神圣物”对于俗民来说具有很大的诱惑力,从而诱使人们去无以复加地崇拜“神圣物”。同时,人们又对“神圣物”的神秘力量表现出极度的恐惧,从而膜拜在“神圣物”的脚下,祈求他不要用作祟给自己带来凶险和厄运。在大多数情况下,俗民们对于不洁、不祥的“神圣物”采取避忌和远离的态度,以防遭遇邪祟的侵害。 (责任编辑:admi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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